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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97期
政大原民週辦校園走讀 部落族人領學生認識野菜
2024-10-25
【記者黃伊晨台北報導】國立政治大學原住民族學生資源中心(以下簡稱原資中心)配合原住民族文化週主題「出走」,於19日舉辦「走進植物的世界:野菜知識與部落文化學習」工作坊,邀請來自阿美族溪洲部落的張月妹擔任講師,帶領同學探索校園內的野菜植物,邊走邊吃品嚐野菜美味外,經由講師生活經歷分享,認識阿美族的野菜和文化故事。 政大憑藉自然環境優勢,滋養豐富的野菜植物,張月妹形容這裡彷彿他的後山菜園,平日會來採摘野菜回家烹煮,「我們阿美族,大部分都是川燙一下,加鹽巴揉一揉,儲存成一袋一袋的隨時都可以吃。」野菜對於張月妹而言是部落生活的一部分,走讀校園時對澤蘭、野薑花、山蘇、肉桂、蘆葦等食用植物知識皆信手捻來。政大財政系學生吳羿誠分享道:「講師從樹上摘下的肉桂葉在經過搓揉後,竟然就直接散發出肉桂的香氣。」自己是首次接觸到加工前的食用植物,令他印象深刻。 活動當天有許多非原住民族同學參與,談及漢人學生認識原住民族文化的重要性,張月妹說:「上帝給予我們的大自然,為什麼只有原住民懂得善用這些自然資源呢?分享給漢族朋友不是更好嗎?」希望把採摘野菜、自然健康的生活態度分享給同學。來自苗栗賽夏族的政大民族系學生Henwen認為,透過此類活動大家能認識到路邊平常較少留心的植物,其實也可以做成美食或草藥,讓漢人同學看見原住民族的智慧。他也分享自己在部落中較常吃到過貓、山蘇等蕨類植物,活動使他接觸更多樣化的野菜,也對阿美族文化有更多認識。 原資中心老師江孟展表示,希望透過走讀活動,讓同學更深入認識自己的生活環境,並走進平常不會走訪的場域,留意平常不會注意到的植物。張月妹也提到:「現在還不是野菜最茂盛的季節,政大還有很多野菜可以認識。」期待有機會再帶同學尋訪。原資中心希望以「出走」的理念鼓勵同學踏出舒適圈,不僅舉辦走讀,也計畫在未來開辦民族植物的祭典、禁忌、農法相關活動,期望以政大的自然資源優勢,開展更多校園民族植物課程。
校園
第1784期
拔尖計畫納部落耆老教學 師生盼完善制度永續族語
焦點
2023-11-02
《112學年度原住民族語言師資拔尖計畫》核定九族共53組師徒,期待弭平現今的族語斷層危機。圖為台東縣土坂部落為排灣族部落。 圖/cemelesay lja paculilj提供【記者林詩祐綜合報導】中華民國原住民族委員會(以下簡稱原民會)10月24日核定《112學年度原住民族語言師資拔尖計畫》,透過一對一師徒制,並首次引入部落耆老作為教師,期待各校在既有的原住民族語師培教育資源上,培育更多族語專業人才。然而針對計畫細節與原住民族語教師的資格,卻引來正反論述。2017年台灣通過《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使原住民族語教師專職化,然而師資不足與年齡斷層,讓原族民族語的推廣受到限制。原民會推動《112學年度原住民族語言師資拔尖計畫》(以下簡稱拔尖計畫),主要針對五所重點大學,分別為國立政治大學、國立清華大學、國立臺東大學、臺北市立大學和國立屏東大學,致力將入選學生重點栽培,並在四年內培育100名具教師證之正式族語師資,以改善目前族語師資多採用教學支援人員的現況。環境是學習語言重要的要素之一,政大民族學系二年級學生cemelesay lja paculilj表示,同學們程度不一,難以有效練習對話,「身邊很少有人能夠一起交流族語,即使是同學,大家的族語能力也很有限。」此外,他提到大學目前的教材都是屬於教導文法類型的書籍,無法有效提升口說訓練。因此,他期待藉拔尖計畫中與部落耆老的一對一教學,並進入部落自然習得生活化族語。 政大民族學系二年級學生cemelesay lja paculilj認為都市原住民可能對於部落沒有認同感,導致學習族語意願不高。 圖/cemelesay lja paculilj提供政大負責拔尖計畫的民族學系副教授王雅萍指出,部落耆老教學的設計,同時達到搶救族語的目標,教學對話的過程,學生不只理解部落文化,也深入認識到部落的傳統知識體系,得以將即將失傳的部落文化寫入書籍,永續流傳後世。然而,仍有學生提出此計畫待改善處。清大語言研究與教學研究所學生Mumu Panay表示,拔尖計畫的學習時數對學生課業負擔重。參與學生除需顧及本科專業外,每週還要與配對的原住民族語老師上二到三次課。東大特殊教育學系碩士班學生Rolla Moggi也說,上課時間與進部落學習的時間相衝,因此學生為了完成課程,可能延後畢業。對於拔尖計畫長時間的學習時數,王雅萍則認為,精通語言需要不斷地刺激,因此透過每週不間斷地學習,才能夠讓族語有顯著的進步。除了拔尖計畫本身的問題外,Mumu Panay認為師資的缺乏、學生學習態度以及社會的期待都是影響族語學習的因素,進而牽動整個計畫的推行。Rolla Moggi則認為目前政府訂定成為族語教師的門檻太高,應降低考試難度,讓學生不會畏懼學習族語,同時培養更多族語老師。他也呼籲,面對原住民族語推廣與傳承,政府應更注意原住民族群對自身身份認同與施行的可能性,適時調整內容,才能將族語永續的存於台灣。 《112學年度原住民族語言師資拔尖計畫》讓參與學生進入部落,學習族語與文化。圖為臺東縣土坂部落青年自行成立的歌謠傳唱小團體。 圖/cemelesay lja paculilj提供
專題
第1749期
文化歸「原」主——《原創條例》為什麼難落實?
2021-05-20
【專題記者林昕璿、吳冠伶、陳嘉怡、徐嘉璟綜合報導】身著原住民族傳統服飾的舞者手牽手圍成圓圈,配合嘹亮歌聲,以及強而有力的抬腿、彎腰動作,在「南島民族論壇」上演出阿美族奇美部落的Pawali(勇士舞)。然而,這場看似充滿生命力、宣揚台灣原住民族文化的表演,竟意外掀起一場風波。民國107年8月1日,原住民族日,由原住民族委員會委外經營的舞團竟未經奇美部落同意,擅自穿著部落傳統服飾,並錯誤展演屬於勇士階級Ciopihay(註一)的Pawali。奇美部落族人憤而提告,成為《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條例》(以下簡稱《原創條例》)通過後第一起侵權官司。註一:Ciopihay為奇美部落年齡階級中約18至20歲的年輕男性,擔負最繁重的工作,也是訓練要求最嚴格的階級。 位於花蓮縣瑞穗鄉的奇美部落為阿美族文化發源地,早期因封閉的地理環境,交通不便,少受外來干擾,因此保有阿美族傳統的年齡階級制度。 圖/奇美部落族人鄭志貴提供《原創條例》護原民文化成果 奇美部落Pawali仍遭侵權為保護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原創條例》明訂原住民族的傳統服飾、歌曲、民俗技藝等,具有文化意涵的標的物,可申請傳統智慧創作專用權(以下簡稱傳智權)。若他人想借用原住民族文化成果,必須經過該族群或部落授權。然而,《原創條例》96年通過,卻遲未啟動相關保護措施,待8年後《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實施辦法》公布,傳智權申請制度才正式上路。原民會經濟發展處傳統智慧財產科專員施忠禮指出,《原創條例》為台灣獨創,無法借鏡國外相關法律,加上社會大眾對原住民族文化的認知較為不足,導致條例上路至今仍顛簸難行。對原住民族來說,每項傳統文化表現都蘊含祖靈智慧,具特殊含義或禁忌。奇美部落傳統智慧專用權發言人蔡富榮指出,Pawali 只能由較年長的男性領唱、Ciopihay階級負責跳舞,且只適合在莊嚴的歲時祭儀中表演。但過去外界多次未取得部落同意,逕行公開表演Pawali,「沒有理解奇美部落的文化脈絡,還誤導、扭曲我們的舞。」為避免自身文化再遭誤用,奇美部落向原民會申請傳智權,並於107年4月通過審查。「原本想說有了傳智權後,我們可以放心一點,沒想到4月通過以後,8月就出問題了(指南島民族論壇事件)。」蔡富榮說。蔡富榮強調,傳智權申請書已特別載明禁忌事項,若未按照部落傳統,可能會冒犯祖靈,甚至招致災禍。但令族人不解的是,原民會身為《原創條例》的主管機關,為何還擅自展演已通過審查的標的物?「我覺得這個文化的詮釋權或是主體性,不是我們(奇美部落),是原民會耶。」蔡富榮無奈表示,原民會宣稱演出Pawali是為了推廣原住民族文化,屬於公益的合理使用範圍,其實已曲解《原創條例》的立法精神。「原創條例一開始就不是保護個人利益,而是將原住民族本來有的權利還給他們。」奇美部落委任律師蔣昕佑解釋,《原創條例》雖採借著作權概念訂定傳智專用權,但兩者立法精神不同。《著作權法》為了調和私人與公共利益,設有合理使用條款,在適當情況下可限縮創作者權益。但《原創條例》是為了將過往不平衡的權力關係扳回正軌,保障原住民族使用自身文化的權利,矯正過去文化遭外人擅自挪用的情形。兩年過去,奇美Pawali一案進展緩慢,針對是否將舞團所屬公司列為被告、依據何項法條請求權利等問題,因無前例可循,遲遲未有定論。蔡富榮坦言,「法官和律師都還在摸索,我相信原民會也是一樣,因為這是原創條例的第一案。」對奇美部落而言,爭取文化主體性,仍是一條漫漫長路。<b>尊重部落談授權 麒麟啤酒「罐」入原民文化元素「(原創條例)並不是限制大眾使用原住民族文化元素,而是希望尊重原住民族的文化表達,你要使用任何一個元素之前,要取得原住民族或者是部落的授權,而且要正確使用。」施忠禮說。109年11月,台灣麒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成功取得授權,在啤酒瓶身印刷阿美族馬太鞍部落與噶瑪蘭族傳統服飾、排灣族佳平部落祖靈柱圖紋等,推出「Bar原民傳智設計罐」,成為傳智權首件大型商用案例。 台灣麒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推出「Bar原民傳智設計罐」,在東部區域限量販售。 圖/余松翰提供談及與部落的合作過程,負責Bar原民傳智設計罐的廣告總監陳宏明表示,從初步向原民會說明計畫構想,到與部落洽談,共歷時三個月。設計團隊曾與族人反覆討論,避免錯誤呈現授權標的物。以阿美族馬太鞍部落的男性傳統服飾五片流蘇裙為例,裙子固定由紅、白、藍三種顏色組成,且不論由左至右或由右至左觀看,顏色的排列順序都相同。另外,排灣族佳平部落則特別向設計團隊強調,金祿勒家族祖靈柱上的雕紋為六根手指,而非一般人認知的五根。「原住民族其實佔(全台)人口不到2%,他們的力量很少,所以必須靠大家的力量去支持。」陳宏明期望Bar原民傳智設計罐成為標竿,向大眾示範傳智權授權的正確流程,並推廣台灣原住民族深厚的文化內涵。他表示,公司給付的授權金能幫助部落協會運作,啤酒瓶身的設計圖檔則可回饋當地,作為文化傳承與教育用途。<b>不被承認的Lalu:文化形式難界定 傳智權申請受阻然而,並非所有原住民族文化都能像奇美、馬太鞍、佳平部落,以及噶瑪蘭族一樣,順利取得傳智權的保護。南投縣魚池鄉,Lalu(拉魯島)獨自坐落於湛藍的日月潭中央,顯得格外靜謐、神聖。根據邵族傳說,獵人先祖為了追逐一頭肥碩的白鹿,隨之抵達日月潭。後來,白鹿幻化成美女,與獵人在夢中約定遷居於此。對邵族來說,Lalu意義非凡,是最高祖靈的居住地,更是邵族信仰的核心。「沒有Lalu的話,我們哪來的詞彙叫Mulalu(祭祀)?哪來的祖靈籃的名字叫Ulalaluan?」邵族文化發展協會理事高榮輝(Hudun Lhkatanamarutaw)說。如此重要的文化,卻未獲應有的尊重。日月潭涵碧樓酒店於91年逕自將「Lalu」一詞註冊為英文商標,原應守護邵族的Lalu,卻被挪用成商業象徵,令族人感到被冒犯。「我們再不保護文化的話,就會被濫用。」高榮輝憤慨地說。因此,《原創條例》實施後,邵族便於105年為Lalu申請傳智權。 「Lalu的命運很坎坷,每個政權對這個島名稱都不一樣。」高榮輝無奈地說。邵族聖地Lalu,日治時期被命名為玉島,漢人則稱珠仔山,二戰後國民政府又改為光華島,有「光耀中華」之意,直至民國89年才正名為拉魯島(Lalu)。 圖/高榮輝提供這條抗爭路,邵族走得十分艱辛。原民會最終以Lalu僅是地名為由,駁回「Lalu/拉魯——邵族最高祖靈聖地」申請案,邵族人因而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出行政訴訟。邵族文化發展協會總幹事陳姳曄指出,Lalu是邵族的文化精髓,體現於多篇傳說之中,「你輸了,就變成是國家認可說這個東西(Lalu)不屬於你。」對此,施忠禮解釋,在申請傳智權時,部落除了要說明文化標的物是部落獨有、於世代間長久流傳,也須以客觀方式證實標的物的存在,如影像、樂譜等。「智慧創作不是只有一個概念,它不是一個祖先留下來的想法而已。」他表示,原民會要求邵族補足申請要件,以證明Lalu不單是一個名詞,而是可以展現的創作成果,並非否定「Lalu/拉魯——邵族最高祖靈聖地」申請案。事實上,根據《原創條例》第3條(註二),除了音樂、舞蹈等創作類型,原住民族也可依「其他文化成果之表達」申請專用權。《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實施辦法》起草人、國立清華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教授黃居正解釋,《原創條例》留有模糊地帶,是為了涵蓋未被明列的標的物種類,如建築、口傳故事等。他補充,即便是文化概念,也可能附著在各種具體的形式上,延展成不同文化內容。註二:本條例所稱智慧創作,指原住民族傳統之宗教祭儀、音樂、舞蹈、歌曲、雕塑、編織、圖案、服飾、民俗技藝或其他文化成果之表達。然而,目前通過傳統智慧創作的案例,多半屬於明定的標的物種類。當原民會與原住民族雙方對標的物的想像和歸類有所差異,《原創條例》第3條所界定的彈性空間,便難有具體成效,也導致Lalu案產生爭議。邵族人口不到千人,因居住在觀光勝地日月潭,傳統領域不斷流失,文化傳承問題迫在眉睫。「我們都開玩笑說,原創條例是留給子孫的田。」陳姳曄認為,若《原創條例》無法守住Lalu,他們將失去唯一可傳給子孫的文化寶藏。109年12月,法院認定Lalu是可用語言、宗教呈現的文化概念,且原民會未依法召開正式審議會,因此判決將「Lalu/拉魯——邵族最高祖靈聖地」申請案退回審議程序。邵族人至今還在等待,期盼《原創條例》能向Lalu打開保護傘。<b>申請成本高、大眾認識少 《原創條例》仍待推廣除了Lalu以外,邵族目前已成功替白鹿傳說、邵織紋等六項標的物申請傳智權。陳姳曄指出,《原創條例》出現後,錯誤使用邵族文化的情況逐漸減少。但整體而言,原住民族申請傳智權的數量依然不高,目前僅有79案通過審議,連在原住民族人口中排行第三的泰雅族都未提出申請,顯示傳智權仍有待推廣。傳智權申請率低的關鍵,在於高昂的成本。部落申請前須對標的物進行田野調查,並召開多次會議,以確認族人對文化標的物的理解一致。黃居正指出,部落將傳智權申請書送進原民會後,平均需等上29個月才能得知審議結果,「是一個成本非常高的權利保護機制。」黃居正認為,即使《原創條例》已向原住民族跨出友善的第一步,試圖防止文化挪用,「但它(原創條例)不該是唯一的工具。」傳智權的推廣,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蔡富榮則提及,台灣社會雖號稱多元,但對次文化仍有很大的排他性。除了政策面需再加強,也應讓更多人了解傳智權的基本概念,在使用原住民族文化元素時,能夠多一分謹慎。「對我們來講,我們要的只是一個尊重。」蔡富榮說。 108年取得傳智權保障的邵織紋,為邵族傳統文化重要表徵。今年1月,在日月潭力麗溫德姆溫泉酒店上樑典禮上,邵族傳統創作保護共同基金管理委員會與力麗集團簽訂授權契約,同意該酒店使用邵織紋圖樣,成為傳智權商業授權的典範之一。 圖/邵族文化發展協會提供
專題
第1743期
回歸山林的荊棘之路——法規枷鎖中的原民狩獵文化
焦點
2021-03-18
【記者廖澄妤、張華真、陳品融、李加祈綜合報導】雲霧繚繞層層山巒,鄒族獵人鄭正重一身輕便裝束,隱沒在樹林間。自13歲那年開始跟著長輩上山打獵,至今已過了40多個年頭。 阿里山鄉鄒族來吉部落獵人鄭正重巡視完陷阱,帶著彎刀離開獵場。 圖/李加祈攝對於鄭正重而言,狩獵是再自然不過的日常,有時結束教會晚間活動,幾位教會弟兄會相約上山打獵。有時,他也和妻子陳美惠開著白色小貨車,到獵場走動走動,順便查看陷阱,一有所得,便帶回教會供大家享用,鄭正重說:「真正的獵人要懂得分享。」剛接觸狩獵三、四年的陳美惠則每每帶著登山的愉悅心情,同丈夫一起打獵。「我從以前就很嚮往女獵人的感覺,沒有說一定要打到獵,但有碰到就是一個chance(機會)。」他們總戲稱自己是「公路獵人」,開車上山的路途拿探照燈一照,若是在樹叢中看見閃閃發亮的「星星」,那就是飛鼠的眼睛;竹林被挖得亂七八糟,肯定有山豬出沒;山羊會走峭壁、猴子會破壞農作物、山羌在路上就能遇到。「動物走過的路線你要認得出來。」陳美惠說。有時什麼也沒碰上,就當去山上採採花草、散散心。「原住民為了適應環境,他就累積非常多土地、山林的知識跟技能,打獵就是不斷重新實踐這些知識和技能的過程。」國立中正大學台灣文學與創意應用研究所專案助理教授、同時也是鄒族族人的浦忠勇如此說道。多年來,山上歲月靜好,外頭卻風雲變色。民國104年,布農族人王光祿因以土造長槍獵捕野生保育動物山羊、山羌(註一),被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以下簡稱《槍砲條例》)及《野生動物保育法》(以下簡稱《野保法》)判刑三年六個月徒刑,併科罰金新台幣7萬元。四年前最高法院裁定停止審理,並首度向司法院大法官申請釋憲,原住民狩獵文化權爭議再次鬧得沸沸揚揚。註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108年1月9日公告修正「陸域保育類野生動物名錄」,其中將山羌從原本的保育類動物調降為一般類動物。 3月9日王光祿持槍狩獵釋憲案於憲法法庭進行言詞辯論,王光祿與各部落族人於司法院前升起狼煙,舉行祭告。 圖/吳冠伶提供王光祿案掀起有關獵槍使用、生態保育與原住民傳統文化的討論。107年政府修訂《原住民族基本法》(以下簡稱《原基法》)第19條,保障原住民能在「傳統文化」、「祭儀」與「自用」的前提下獵捕野生動物。即使《原基法》保障原住民狩獵權,現行《槍砲條例》和《野保法》的多重限制,仍凸顯出最根本的難題:究竟該由「誰」來管理狩獵?原住民想要的狩獵文化權及自治權又是什麼模樣?<b>槍砲條例限用自製獵槍 原民狩獵安全受威脅「台灣原住民的制式獵槍(註二)可以追溯到200多年前。日本時代的獵槍,都比現在的槍要進步。」國立屏東科技大學野生動物保育研究所教授裴家騏表示。72年《槍砲條例》制定前,原住民能以制式獵槍狩獵,不過,該法制定後,原先狩獵用的制式獵槍成為管制品。原住民受限於規範,只能徒手製造槍枝,然因其並無自製獵槍傳統,直到現在仍爭議叢生。 註二:制式槍砲指經各國合法武器工廠,為殺敵、獵物、攻擊、防禦或射擊運動等目的所生產、製造之各類槍砲。 嘉義縣阿里山鄉鄒族獵人陳美惠攜帶自製獵槍至獵場狩獵,她強調,槍口要朝上,且絕對不能對準人。 圖/陳品融攝排灣族獵人郭坤旺出身自屏東縣來義鄉,兒時即在家人的耳濡目染下接觸狩獵。從小到大聽聞不少膛炸、走火等意外,郭坤旺十分清楚自製獵槍的危險性,如今他打獵只用陷阱工具,「我們原住民的槍真的很不安全,準確度又不夠。我不放心,所以放棄拿自製獵槍。」浦忠勇也提到,自製獵槍沒有保險,自製子彈與火藥也都未精密計算過射程、測試是否會爆炸。獵人追趕獵物或意外跌倒時,極可能擦槍走火。槍枝事故頻傳,然而《槍砲條例》修法仍然卡關,浦忠勇質疑:「槍本身就不安全,然後你要用槍安全?」裴家騏也表示,目前原住民只能使用老舊、不安全的自製獵槍,盼能藉近期召開的全國原住民獵槍論壇匯集各方意見,為政府後續修法提供方向。<b>野保法忽略原民傳統 狩獵行為轉地下化101年,政府依《野保法》第21之1第2項訂定《原住民族基於傳統文化及祭儀需要獵捕宰殺利用野生動物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嚴格限制原住民申請狩獵的方式。辦法指出,原住民需於定期性獵捕活動20日前、非定期性獵捕活動五日前,向獵捕所在地鄉(鎮、市、區)公所申請,並交由主管機關核准。「它(申請表)不但要寫狩獵地點、時間、工具,還要事前寫我要打幾隻動物,這和許多原住民的狩獵慣習是違背的。」裴家騏如此說道,「獵到的動物是來自祖靈和山靈,你是被給的,不是去拿的。」鄭正重也分享,非定期性的狩獵有時需仰賴「夢占」。部落族人設好陷阱後,若是夢見被漂亮的女人纏住,百分之百有獵物上鉤。有次他夢見一個女人躺在他的大腿上,最後卻不知去向,隔天到山上巡視,果然沒有獵物,陷阱甚至還有被破壞的痕跡,「所以夢還是很準的。」原住民對於祖靈的重視,由此可見一斑。狩獵與原住民的生活、宗教信仰緊緊相連,不符傳統慣習的規範,使多數狩獵行為走向地下化。裴家騏直言,原住民對《野保法》和《辦法》的接受度不高,連帶讓野生動物數量難以控管。法律保育野生動物的本意淪為紙上談兵,許多年過去後,原住民依然無法實踐狩獵文化權。<b>法律夾縫尋解方 狩獵自主管理計畫現曙光106年林務局開始試辦「原住民族狩獵自主管理計畫」(以下簡稱計畫),嘗試在法條的夾縫中找尋解方(註三)。政府委託學者協助部落進行動物監測,部落則可成立獵人協會、頒發獵人證,共同約束狩獵活動。目前全台已有11個部落群參與計畫。註三:計畫推行人之一、國立臺北大學法律學系助理教授張惠東說明,依《原住民族基本法》第19條規定,原住民可在「傳統文化」、「祭儀」及「自用」的條件下獵捕野生動物,然因過去無法確認自用狩獵如何影響野生資源,透過試辦計畫,「方能採納原住民族的傳統智慧以及尊重原住民的自主組織以及自主回報狩獵所得,兼採科學方法觀測動物數量的波動。」計畫將狩獵管理的部份權力交還給族人,「與其堅持一個管不了的制度,為什麼不下放權力,讓在地去治理?」計畫負責人之一、國立臺北大學法律學系助理教授張惠東説。裴家騏也認為,政府應將管理區域劃分為小單位,交由部落協助治理,更能落實台灣的自然資源管理。加入計畫最大的差異是狩獵申請制度的轉變。以屏東縣來義鄉為例,107年部落成立屏東縣來義鄉傳統狩獵文化協會(以下簡稱來義鄉狩獵協會),統一向林務局申請整年度的狩獵許可,獵人只要出示協會獵人證,即可依照慣習打獵。裴家騏指出,如今狩獵數量改以總量統計,種類則改用「山肉」通稱,「寫山肉的話祖靈就看不懂。」如此便能避免事前申請觸犯部落禁忌。目前來義鄉的七個村皆設有事後回報窗口,屏科大團隊也架設動物相機,監測獵場動物數量和種類。全台最早執行狩獵自主管理的嘉義縣阿里山鄉鄒族,更早在七、八年前便由學術界進行物種監測,建立一套狩獵物種資料庫。 屏東縣來義鄉獵人於山林間設置紅外線自動照相機,期盼藉監測器,掌握野生動物數量。 圖/陳俊霖提供郭坤旺在來義鄉狩獵協會成立之初即入會,「加入協會可以收到很多資訊、交流機會。」他肯定協會對內能凝聚獵人共識、訂定公約,對外能爭取權益。制式槍枝的使用權,正是目前向政府力爭的權利之一。來義鄉狩獵協會還能間接提供工作機會,今年舉辦的冬令營中,即由獵人擔任傳統文化課程講師。屏科大森林系保育人文吳幸如老師研究室研究助理、負責輔導協會的陳俊霖表示,冬令營不僅傳承狩獵知識,更能進一步推動原住民文化觀光。未來若協會接待遊客,又能再為獵人創造更多擔任導覽員的就業機會。 屏東縣來義鄉傳統狩獵文化協會舉辦社區林業計畫成果展,獵人向學童分享生態保育成果。 圖/陳俊霖提供<b>獵人憂個資透明化 建立信任定計畫成敗目前來義鄉狩獵協會有300多位成員,但全鄉還有近一半的獵人不願加入。陳俊霖分析,這些人擔心入會後個資反而透明化,更容易被警察「找麻煩」。事實上,因合格的自製獵槍火力弱,狩獵成效差,多數獵人打獵時使用的是無照槍枝。「他們可能有三把槍,只有一把拿去給警察局檢驗。有時警察來家裡查,就拿出那把合格的槍枝給他們看,像護身符。」陳俊霖說道。部分人慮及申請協會的獵人證需提交個資,可能導致警察更容易追查到無照槍枝,因而卻步。即便是已入會的獵人,也不一定能完全放心打獵。郭坤旺解釋,獵人從警察局、林管處或協會接收到的資訊經常不同調,按其中一方的規則行事,卻可能被另一方找碴。「我是會員,但有時候還是很擔心,看到警察還是會怕怕的!」郭坤旺笑著調侃自己,某次他獵回山羌、山羊,下山時看到警察,竟刻意停下讓對方先過,以迴避不必要的麻煩,「其實我一直很納悶、猶豫,我今天是協會的獵人,為什麼要怕?」協會理應保障會員在全年度狩獵許可下依慣習打獵,如今卻因各單位溝通不完全而效果打折。協會成員也未必打從心底認同計畫的實行模式。鄭正重雖也加入嘉義縣鄒族獵人協會,他卻認為狩獵自主管理計畫並非必要,因此極少參與協會會議,「我還是比較獨來獨往,因為我覺得獵人就是獵人啊,每個人都有獨特的狩獵方法。」浦忠勇認為,真正的狩獵自主管理,應不受政府、動保團體影響,當然更不必回報狩獵數量。 雖然是「自主」管理計畫,原住民狩獵的器具、區域和物種等仍受政府諸多限制。陳俊霖説:「原住民當然會覺得自由還不夠自由,想讓林管處再管少一點。」由計畫的實施現況可見,協會若要彙整意見、加深成員認同感,尚有一段路要走。<b>政府原民共商行政契約 多方合作盼重建狩獵秩序原住民與政府的衝突不時發生,即便實施自主管理計畫,獵人仍不滿部分規定。對此,張惠東點出其中一個原因:「法規的規定都是上對下。」於是他將重視雙向溝通的行政契約引入計畫中。行政契約由地方政府及部落代表以互相尊重、因地制宜為原則協商而成,具法律效力,可確立彼此的權利義務,並修補單向行政行為造成的漏洞。「我覺得行政契約有必要建立起來。」郭坤旺說道。他不反對政府治理原住民,但認為雙方必須妥善溝通、形成共識,而行政契約正有助於此。待自主管理計畫步上軌道後,部落與政府才能開始討論契約內容,阿里山鄉鄒族與來義鄉排灣族是少數進入此階段的部落群。然而,由於各方共識取得不易,部落從展開協商到正式簽約路途遙遙。「我們三方(嘉義縣鄒族獵人協會、嘉義縣政府與嘉義林管處)總共坐下來討論了⋯⋯可能有三、四次耶,才把草案定稿。」裴家騏說道。阿里山鄉鄒族是現在唯一完成草案的部落群,雙方卻遲遲未能正式簽約。裴家騏表示,法律雖沒有禁止政府與獵人協會簽訂行政契約,但部分政府官員仍顧慮法律未明文授權,因此目前還在等待《野保法》或《辦法》修法納入行政契約。連自主管理計畫進展較快的阿里山鄉鄒族、來義鄉排灣族都還沒能簽訂行政契約,更遑論其他部落。浦忠勇指出,有些部落年輕人少,老一輩不見得能負荷籌組協會、頒發獵人證、申請狩獵等現代行政工作,因此較難實施自主管理。林務局保育組野生物保育科科長翁嘉駿強調,族人的意願、凝聚力是影響計畫成敗的關鍵,畢竟政府與學者只是從旁給予協助,部落才是主體。裴家騏則認為,輔導團隊能否因地制宜調整運作方式也十分重要,「不建議其他部落複製貼上鄒族的模式。」全台灣有超過700個原住民族部落,個個有其文化和歷史經驗,因此尋找合適的方法,才是實踐狩獵自主管理之道。計畫的推行並非一蹴可幾,重建傳統狩獵秩序也是條漫漫長路,但正如翁嘉駿所説,政府沒辦法強迫原住民如何做,「但我們可以坐下來談、找學者來幫忙,看看大家覺得怎麼樣比較好。」對於以山林為家的獵人來說,回歸靜好生活,或許不再是遙不可及的夢。山頂的霧漸漸散去,鄭正重從樹林間回到平地,這天,他一無所獲,臉上卻也未見半分沮喪神色。臨走前,他回望著樹林,時間彷彿靜止一般,或許他正期待著,族人的狩獵處境有朝一日能回到傳統的秩序,而他,能繼續像他所欽佩的祖父那輩獵人一般,在山林裡、樹叢間,繼續學習與大自然共生共存,日復一日,年復一年。 鄭正重望向雲霧瀰漫的山林獵場,描述祖父輩傳承下來「真正的」獵人精神是尊重生命、分享獵物。 圖/陳品融攝
校園
影音
第1737期
原創條例難落實 致原民文化誤用爭議不斷
2020-11-25
▲請點擊圖片觀看完整報導。【記者詹湘淇、王崴漢綜合採訪報導】別具特色的原住民族文化,是台灣重要的文化資產。不過鮮為人知的是,若是隨意使用原住民族的傳統智慧創作,很可能面臨法律糾紛。以保障原住民族文化成果為宗旨的《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條例》,於民國96年完成立法。然而,因社會對此條例並不熟悉,大眾也欠缺對原住民族創作的認識,使這些文化成果常被不正確地公開展演。不僅傳統服飾遭混用,莊重的歌舞也被錯誤詮釋,原住民族的文化禁忌經常會被觸犯。《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條例》雖為保障原住民族創作的重要法源依據,但因其定義及歸屬問題,使之立法精神難以徹底被落實。舉例而言,若不同族群擁有相似的表達內容,判定時便容易引發權利歸屬爭議。「權利歸屬的問題要清楚。」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兼任教授蔡明誠認為,重點在於原住民族委員會,是否以可受公評的方式判定歸屬權。此外,因原創條例沒有明確定義侵權形式,使用者可能遊走灰色地帶,以致該文化專用權難以受到保障,種種問題使原住民族智慧創作權保障之路困難重重。有鑑於此,財團法人社教文化基金會在21日於慕哲咖啡舉辦「2020年原住民族人權與法制論壇」,邀集部落族人與法律實務工作者,一同討論傳統智慧創作權的實踐現況。「到底是什麼樣的情況下叫侵權?」雪谷南榕法律事務所律師劉繼蔚指出,侵權態樣在未來可能會愈趨複雜多元,相關規範應透過法規進一步深化。針對該條例目前的困境,學者主張,未來修法方向應朝保護原住民族文化內涵為發展重點,政策宣導力度也應加強。除此之外,更需從社會面著手,透過公民教育與社會對話,提升大眾對原住民族的文化素養、培養社會對多元族群的尊重與理解。維護少數族群權利是重要的社會課題,除了政府應從法制面調整,加強對原住民族傳統文化的保障外,社會大眾也需保持尊重的態度,在相關智慧創作的使用上更加謹慎,避免誤觸禁忌及法律規範。如此一來,才能打造良善的文化場域,使原住民族的精神得以永續留存。
生活
第1707期
傳統交織現代 原民生熱舞大賽展部落文化
2019-10-02
【記者王薇妮台中報導】舞者們手拉手圍著圈,配合著樂聲交換步伐,常見的原住民族舞蹈表演融合了現代流行歌曲,特別的演出吸引了許多民眾前來欣賞。9月28日於台中市文心森林公園舉行的「超級原舞曲熱舞大賽」,吸引了來自不同大專院校的原住民族學生,透過自創舞蹈,希望將家鄉的傳統文化推廣到大城市。台上表演者強而有力的甩髮、扭腰後,突然翻身跳躍緊接雙腳朝天的特技地板動作。看似華麗的現代熱舞表演,其實融入了阿美族的傳統母語以及充滿原住民族特色的竹竿舞。舞者在地板上配合節奏操弄著竹竿,畫龍點睛的編排成了表演的亮點。來自國立台灣體育運動大學的隊伍「台灣體育運動大學parayrayay傳承者」,以阿美族母語編曲融合帥氣的街舞表演拿下本次比賽的冠軍。團隊六人中有四人是原住民,另外兩人則是熱舞社的同學,率領隊伍的台體原民社舞團團長林昱汝表示,雖然團員們來自不同的地方,但彼此都願意相互學習,非原住民族的同學也能藉此機會,接觸原住民族的傳統文化。 原住民族的傳統服飾搭配率性的現代服裝,有力地左右扭動身軀,國立台灣體育運動大學隊伍展現原住民族的力與美。 圖/王薇妮攝來自亞洲大學原住民青年社的隊伍由阿美族、排灣族、泰雅族、卑南族與布農族等多個部落的成員組成,表演中也結合了各族群的舞蹈精髓。亞大幼兒教育學系的卑南族學生呂芃珊就舉例,卑南族舞蹈中常出現雙手在大腿旁搖擺的動作,是他編舞時的靈感來源。他也認為,透過本次的參賽能讓來自不同部落的原住民族學生相互認識,交流彼此文化。 亞洲大學的隊伍手拉著手,以原住民族的傳統舞蹈動作展開演出,圍圈、踏步的舞蹈象徵各族的友好與熱情。 圖/王薇妮攝「超級原舞曲熱舞大賽」為台中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第一次舉辦的活動,期望原住民族青年能在追求新創意的同時,展現出專屬於原住民族的熱情力量。台中市原民會的主任委員林益陸也表示,過去的原住民族舞蹈比賽都是傳統部落舞蹈的展現,而今年則針對年輕的原住民族,透過結合傳統與現代的舞蹈,期望原住民族青年能認同並傳承自己家鄉的文化。 國立台灣體育運動大學隊伍以傳統與現代創新的編排拿下本次比賽冠軍,團隊哽咽致詞,期盼原住民族青年莫忘家鄉與文化。 圖/王薇妮攝許多原住民族青年長大後,紛紛離開家鄉,到大都市求學。本次比賽的用意,即是期望離鄉背井來到台中市的原住民族青年能保持對出身的認同與情感。林昱汝說,很多人在外生活久了,會漸漸忘記自己的文化,「因此希望透過這樣的舞蹈比賽,讓大家找回對部落與家鄉文化的熱情。」
藝文
第1669期
探討身份認同 都市原住民《烙》出家鄉記憶
2017-12-13
【記者薛惟中台北報導】照片中的原住民青年走進都市常見的學生社團辦公室,對投影在牆上的全家福微笑。由就讀國立台北藝術大學美術學系的詹陳嘉蔚(Badalaq Djubelang)與原住民族青年陣線──Lau藝術小組發起的《烙出一條回家的路。》攝影展9日於台北特有種商行開幕,探討都市原住民的認同問題。 「外人都覺得原住民應該都住在山裡,這是一個很荒謬的誤解。」詹陳嘉蔚表示,有不少原住民生活在都市,而非刻板印象中的「部落」。詹陳嘉蔚亦對「家鄉」的概念提出反思,他說:「故鄉、原鄉到底是什麼?原住民的家鄉?還是原本居住的地方?」因此他藉著被攝者與投影的對話,詮釋被攝者對自身文化的想像。 參展青年、阿美族的張舲(Micko Sawmah)表示,自己母親雖為台東阿美族人,但他就讀幼稚園後便在台北生活。儘管知道自己的原住民身分,但他直至大學參與原住民社團,才種下尋根的念頭。因此他選擇社團辦公室為拍攝地點,與投影至牆上的全家福合照,藉此表達社團讓她重新認識「家」的過程。「社團是啟發我『再回家』的地方。」他補充,如今若提到家鄉,他會回答台東,而非生活已久的台北。 張舲選擇大學社團作為拍攝地點,並微笑看著投影至牆上的全家福,以表達社團是他重新認識「家」的起點。 圖/薛惟中攝「我們都市原住民沒有部落經驗,沒辦法跟原鄉連結。」就讀北藝大美術學系碩士班、父親為賽德克族的阮原閩(Siyat Moses)國中後便定居台中,並未在部落成長。他表示,自己無法融入有部落成長經驗的都市原住民,也不易尋得成長歷程相近的同伴,因此他希望藉由參加攝影計畫,尋找相似生命經驗的人。有感於此,阮原閩將自己的影像投影至版畫上,拍攝投影與版畫的互動。照片中他雖穿著族服,卻只能與版畫一側落單的原住民望著另一側圍圈跳舞的族人而無法參與。 阮原閩將自身投影至版畫上,透過投影與版畫人物的對話,傳達自己對融入原住民群體的渴望。 圖/薛惟中攝觀眾、國立台灣藝術大學美術學系學生李采容認為,雖原住民經常出現於社會議題,但多僅是教科書上的冰冷文字,導致大眾仍對原住民族群相當疏離,經由此次展覽,讓她更了解原住民如何看待自身文化。觀眾吳祈得表示,對於表達都市原住民無法融入山地原住民的照片印象深刻,也藉此次展覽體認到原住民與漢人是生活在同一社會的群體。 張舲表示,希望透過展覽激起觀眾認識自己文化的動機,亦希望原住民能透過展覽找尋自身定位。阮原閩則呼籲沒有部落經驗的都市原住民應反思文化流失的問題,並肯定展覽針對原住民文化認同所拋出的議題。詹陳嘉蔚補充,相關的創作計畫尚未結束,未來將推出人物誌及網路平台,讓大眾更了解都市原住民的族群文化。
生活
第1598期
原青吟古調鄉情流露
2015-05-21
尤天予吟唱魯凱族傳統組曲,以清亮的嗓音細膩詮釋對遠行情人的堅定心意,在參賽者中脫穎而出。圖/高中屏攝 【記者高中屏台北報導】參賽者打赤腳緩步上台,鮮艷的傳統服飾在燈光照耀下更加奪目。拉拉裙擺、輕輕調整頭飾上的百合花,原住民青年吟唱祖先流傳下來的優美旋律。「第八屆全國大專院校原住民族音樂大賽」決賽16日在台灣科技大學登場,12位來自不同族群的原青帶來傳統古調及流行歌曲,最後由屏東大學教育系學生尤天予奪得冠軍。 尤天予手握麥克風,閉上雙眼融入旋律,時而微笑、時而皺眉,在吉他伴奏下細說等待戀人歸來的思念心情。尤天予解釋,演唱魯凱族古調最困難的就是轉音,傳統唱法和流行歌曲並不同,對不常接觸傳統歌謠的年輕人而言較難揣摩。此外,演繹歌曲的情感也很重要,「你的音多高、多準,若不能感動人就沒有意義。」 「就算很久沒回到部落,但只要有音樂和母語,我們就可以和老人家溝通。」尤天予表示,古調組曲中,有一段是奶奶教她唱的第一首母語歌,在舞台上演唱時想到外婆和奶奶就坐在台下聆聽便覺得很感動。 亞軍、中國文化大學廣告系學生高偉勛穿著卑南族傳統綁腿褲,背著吉他自彈自唱創作曲〈來嘛,MuMu〉。「MuMu」是卑南族「祖母」的意思。高偉勛表示,家族中與他同輩的小孩都是奶奶帶大的,他想起小時候跟著外婆到處跑的回憶寫出這首歌。而歌曲中一句卑南語的歌詞「amana malaya’ picukap mu」,意思是「出去玩要記得穿鞋」,高偉勛解釋,雖然是一句簡單的話,但卻是小時候出門玩耍時奶奶最常掛在嘴邊的叮嚀。他將這句話寫進歌曲中,懷念童年時期細心照顧自己的奶奶。 中原大學生物環境工程系學生闇鴻麟吟唱排灣族傳統歌謠〈思念〉,唱出對父母的養育之恩並感謝上帝使族人團聚,其滄桑低啞的成熟音色驚豔觀眾,奪得季軍。闇鴻麟表示,上大學之前都在部落生活,比起其他更早到外地求學的青年,他對母語較為熟悉,更能唱出古調的韻味。 台科大校長廖慶榮表示,希望藉比賽鼓勵原青關心自身文化,也讓更多人欣賞原民之美,「畢竟原住民文化是台灣的重要資產。」
校園
第1593期
自治草案溝通不足 原民要求暫緩審查
2015-04-15
【記者董容慈台北報導】立法院13日初審《原住民族自治暫行條例》草案同時,原住民族青年陣線與台灣原住民政策協會於立法院羣賢樓外高喊「拒絕鳥籠自治!反對草率審查!」等口號,批評原住民族委員會在草擬草案時未與部落族人充分討論,要求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暫緩審查。民國99年行政院曾推動《原住民族自治法案》草案,但因立法院會期結束不續審遭到退回。經過五年,政院並未再次推動草案審理,反而改將原民會在原住民族不知情下訂定的《原住民族自治暫行條例》送進立院。且延宕五年的法案也由自治法降為暫行條例。針對法案推動溝通不足,原住民族青年陣線成員撒丰安在記者會中表示,原民會在擬定《原住民族自治暫行條例》草案時,並未有任何民間團體參與討論,僅舉辦零星的分區說明會,並培育種子講師到各部落進行單向的政策宣傳,「根本就是假自治,真鳥籠。」Pangcah阿美族守護聯盟召集人那莫.諾虎(Namoh Nofu)說:「部落對於法案的內容完全不知情。」除了程序瑕疵外,《原住民族自治暫行條例》草案內容也有諸多不足,在土地權與財政權方面並未明確規範自治權限,僅表明「賦予一定之權限」。那莫.諾虎說明,目前部落不具有法人資格,只能被迫接受許多土地開發案,無法伸張部落主張。雖然《原住民族自治暫行條例》草案賦予部落「私法人」地位,但只有被委託的權利,並沒有行使公權力的資格。所以此次訴求之一便是部落公法人化,讓部落具有能行使公權力的公法人地位。那莫.諾虎認為《原住民族自治暫行條例》草案框架了原住民族對未來自治的想像。他表示,各部落族群的土地觀與慣習皆不同,不應用一套法案去推動,而應以不同的行政辦法去執行。撒丰安則認為,此草案美其名是試辦,但五年期限到後,原民會是否會推動正式的法案仍是未知數。近期原住民土地爭議頻傳,像是嘉明湖事件與花蓮大開發,凸顯出原住民族自治的重要性。原住民族青年陣線成員、台灣大學社會工作系學生潘宗儒表示,若原住民族取得自治權,便能自己決定在部落傳統領域中的開發,「土地的開發與利用應該是由部落自己決定,而非財團或是資本家」,原住民族青年陣線也將持續串連北部原住民青年力量,推動原住民自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