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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愛返家! 萬人聚凱道挺同性婚姻
校園
第1689期
為愛返家! 萬人聚凱道挺同性婚姻
2018-11-22
【記者劉信秀台北報導】「1124,我會為愛返家!」由婚姻平權大平台主辦的「為愛返家-搭上幸福特快車」音樂會,18日在凱達格蘭大道展開,主辦方邀請鄭宜農及閃靈等八組國內外藝人,用音樂表達支持婚姻平權的訴求,超過十萬人上街力挺。24日將舉行的公投案中,針對同性婚姻合法化應設立「同志伴侶專法」(以下簡稱專法)或修正《民法》婚姻章的討論,成為活動關注的焦點之一。 婚姻平權大平台主辦的「為愛返家-搭上幸福特快車」音樂會18日下午在凱達格蘭大道上展開,十萬人上街力挺婚姻平權及性別平等教育。 圖╱劉信秀攝去年5月,大法官釋憲宣告《民法》未保障同性婚姻的自由與平等「違憲」,要求立法機關兩年內完成修法。若逾期未完成,明年5月24日,同性婚姻伴侶將可直接適用現行《民法》。知名社運人士黃益中說明,由於大法官不能過度干涉立法權,因此釋憲後保留立法自由。兩年內,立法機關可自行選擇修正《民法》婚姻章、在《民法》內另立專章,或制定特別法等方式,達到婚姻自由之平等保護,因此也激起設立專法和修正《民法》的兩方討論。 現場有許多自發性參與的志工發放著婚姻平權相關的文宣品,期待能讓收到文宣品的人將支持婚姻平權的力量傳遞到更多人手中。 圖╱劉信秀攝「平權公投小可愛」志工、國立政治大學教育學系學生黃昱喆表示,結婚是所有公民都擁有的基本權益,然而專法拒絕同志伴侶使用「婚姻」兩字,只能擁有「同性兩人共同永久生活之權利」,此舉將隔離同志與一般社會大眾,加深歧視。國立台灣大學女性主義研究社社長許國輝則用「山寨品」和「正牌」,分別形容立專法和修《民法》間的差異。他認為,大法官釋憲使同性婚姻合法化,反同人士雖聲稱專法能予以同志保障,卻是以差異化方式貶低同志地位,因此反對設立專法。 現場參與的民眾自己製作標語,呼籲所有超過18歲的民眾在下週對公投10、11、12案投出不同意。 圖╱劉信秀攝黃益中表示,目前立專法一詞在反同人士的渲染下,於民間已獲得一定支持,且提出立專法的「下一代幸福聯盟」已著手研擬專法草案。「同志的事情要由一群非同志決定,那不是很諷刺嗎?這也不可能公平。」同志先驅祁家威在活動現場也以「婚姻的地板」形容專法,他認為專法僅保障婚姻的最低底線,唯有修正《民法》,才能讓所有人都擁有一個完整的家。 同志運動先驅祈家威也在台上鼓勵現場民眾,不要因為反同團體的說詞而喪失信心,而應該要站出來支持婚姻平權。 圖╱劉信秀攝各界重要人士同在音樂會現場發表聯署聲明,包括精神醫學、法律界、傳播界、基層教師等,他們從不同的角度反對設立專法,期待落實婚姻平權和性平教育。婚姻平權大平台總召呂欣潔表示,近期反同團體以錯誤的言論及謠言傷害同志族群,如:性平教育是教導孩童於年幼時性交、同志教育將使小孩成為同志等謠言。她期待能透過這場活動讓更多人了解婚姻平權及性別教育的真諦,落實台灣實質的婚姻自由與平等。 婚姻平權大平台總召呂欣潔表示,希望透過這場活動讓更多人了解婚姻平權及性別教育的真諦,將台灣推向一個更多元、自由民主的地方。 圖╱劉信秀攝 「為愛返家-搭上幸福特快車」音樂會邀請到鄭宜農、王若琪、閃靈等八組國內外歌手及音樂人接連開唱,以軟性方式表達訴求。 圖/李育軒 婚姻平權音樂會參與民眾身披彩虹旗,表達支持婚姻平權公投。 圖/李育軒攝
上萬彩虹旗飄凱道 「兩好三壞」挺同婚
校園
第1686期
上萬彩虹旗飄凱道 「兩好三壞」挺同婚
2018-11-01
【記者高海葳台北報導】「性平攻略由你說.人人 18 投彩虹」,第十六屆台灣同志大遊行10月27日登場。近14萬人在凱達格蘭大道高舉彩虹旗,為多元性別權益發聲。主辦單位更在遊行中呼籲民眾,針對年底與同志相關議題公投票,投下「兩好三壞」,爭取婚姻平權。 外國人在2018同志大遊行中跟著車隊,隨音樂起舞,表情誇張、盡情搖擺著身體。 圖/高海葳攝24日年底大選共納入十大公投案,其中五項攸關同志議題,三項由反同團體提出。公投主文內容針對「《民法》婚姻規定是否應限定在一男一女的結合」及「是否以《民法》婚姻章保障同性別二人建立婚姻關係」等爭議進行投票。為使挺同民眾能支持自身立場,主辦單位推出「兩好三壞」口號,呼籲民眾針對第十、十一、十二公投案投下不同意票,第十四、十五案則投下同意票。 人群隨著前頭的車隊沿著凱達格蘭大道行走,爭取婚姻平權,表達自我理念。 圖/高海葳攝國立師範大學性壇社社長林勃嚴表示,台灣對多元性別婚姻的肯定唯有《民法》才能保障,且不因性別氣質、性傾向或自我認同的差異而有所不同。淡江大學同進社社員林容璿則認為,同志婚姻本質上如同「一男一女」婚姻,不需特立專法隔離。輔仁大學性別研究社社長簡伯融進一步指出,立專法常用於保障特別權益,畫分不同族群,然結婚為基本權,不應因生理或心理性別,而有分別。為增加學生參政機會,本次大選根據《公民投票法》之修正內容,公民參與公投投票年齡由20歲下修至18歲,估計首投族高達60萬人。林勃嚴表示,他們(師大性壇社)對公投年齡下修政策表達肯定,甚至贊同將投票年齡降低到15歲,讓更多學生意見能被政府看見。臺北科技大學學生李晨寧也指出,下修公投年齡政策對同志議題相當有益,透過挺同團體網路宣傳,能爭取更多年輕人支持挺同族群。 在2018同志大遊行中,人們跟著車隊吶喊,神情激昂,為自身爭取權益。 圖/高海葳攝本次公投結果通過與否,雖不能決定同性婚姻之相關法律制定與修改,但林勃嚴認為,公投結果代表人民聲音,勢必造成政府壓力。他期許政府能加速行政效率,盡快賦予同性婚姻自由及平等權的保障。
同婚草案入立院 反對團體要求先開公聽會
校園
第1637期
同婚草案入立院 反對團體要求先開公聽會
2016-11-17
【記者李怡瑤台北報導】立法院17日召開「同性婚姻暨同性伴侶收養兒童草案」討論會,反對團體「下一代幸福聯盟」於濟南路舉辦「1117圍院救家行動」,其中不乏大學生參與。現場吸引上萬人參加,同運人士也到場舉牌,表達支持婚姻平權的聲音。 民眾將立委頭像貼在紙箱上,諷刺政府黑箱審查法案。圖/李怡瑤攝到場訴求反對同性婚姻收養兒童草案的學生,「捍衛家庭學生聯盟」總召、輔仁大學公共衛生學系施俊宇表示,民國101年的多元成家草案與今日審議的法案有諸多不同,特別是增修《民法》第971-1條及第1079條。他認為在法案內容不同,立委屆期不連續的情況下,政府未召開公聽會就送委員會審查是黑箱作業。施俊宇表示若要達到平權,可以參考德國的伴侶法,另立「同性伴侶權益保障條例」,但不應該讓同性婚姻納入專屬異性者的《民法》中。國立政治大學性別平等工作坊社員蔡佳樺指出,同性婚姻法案討論已行之有年,立法院於102及103年已召開公聽會,此次審議過程也公開直播,因此不認同黑箱作業的說法。此外,「下一代幸福聯盟」於13日的遊行活動及16至17日連續兩日刊報,皆是表達意見的方式,不一定要藉由召開公聽會來表達訴求,因此質疑反同團體目的是為拖延時間,阻擋法案通過。東吳大學社會學系學生陳永平表示,婚姻價值包含現行《民法》中所規定一男一女的性別要件,若審查通過,未來很可能通過童婚、多人成家的法案,「二、三十年後會不會有兩三個人想一起成家,所以想打破前面的制度?這個我沒有辦法想像。」而關於立委尤美女主導此次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婚姻平權草案,陳永平認為其本身立場偏頗。關於社會的重大議題應交由全民公投。但同運團體認為,基本人權不應舉行公投、異性結婚也未經過公投,因此不能要求同性婚姻入公投。陳永平也指出,異性婚姻是現行法律下的制度,因此將異性婚姻入公投並不成立,「今天是你們要來改變現況,我們只不過是站在維持現況的立場,所以應該是你們要改變現況套用到我們這裡。」若同運團體認為同性婚姻值得推廣,就無須害怕交由公民投票。 現場參與民眾手持標語,大喊「婚姻家庭、全民公投。」圖/李怡瑤攝對此,政大性平坊社員吳婉寧表示,通過同性婚姻可能造成童婚、多人數成家實屬滑坡謬誤。而立法委員本來就有立場,委員會中也有反對同性婚姻的立委,因此立場偏頗之說並不妥當。國立台灣大學女研社社長邱敬則表示,當社會要增修法案時,反對方不停去批評、檢驗;然而以他們的標準去檢視其本身,反對方又主張現行制度如此所以質疑不成立,「這樣是雙重標準。」 同運人士到場舉布條,表達另一方的聲音。圖/李怡瑤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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