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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不過的「欄」——性/別社會中隱藏的跨性別者
專題
第1681期
跨不過的「欄」——性/別社會中隱藏的跨性別者
焦點
2018-06-21
【記者徐湘芸、王若穎、羅文妤綜合報導】14日監察院糾正內政部及衛福部長期忽視雙性人權,而內政部也在「身分證再改版」計畫中欲取消性別欄或增加第三性性別註記,引起多方討論。也許你我身邊就有跨性別者,但他們長期在主流二元性別社會裡被迫隱藏,制度上的改變真能使跨性別者的處境變好嗎?&nbsp;(部分受訪者經當事人同意後化名)&nbsp;「開始能被當成女性的時候,有一種心動、開心,甚至想哭的感覺。」Kobayashi提及自己的性別認同歷程,第一次得以脫離性別標籤時,「才發現原來我其實喜歡被這樣對待。」他也坦言:「才認知到一直以來我自己所處的性別角色,它帶給我的互動與定位,我不是那麼喜歡。」「我一直不喜歡被當成典型男性,從小比較喜歡女性,但比起異性戀的喜歡,比較像一種憧憬。」Kobayashi說,自己原生於一個相對陽剛的家庭,大部分的家庭成員都是男性(爸爸、哥哥、弟弟),母親為唯一的女性成員,因此相對壓抑自己是女性的特質。「例如我媽會把衛生棉藏起來等,很難去認識到做為女性生活的一些細節。」當Kobayashi被外人以女性的方式對待時,他才恍悟,原來被視為女性是這種感覺,「我以前不知道可以這樣,所以才這麼心動。」Kobayashi提到,大學讀了吉本芭娜娜的《廚房》,故事角色要圍繞在一個跨性別者的故事,「那個角色幾乎是某一種我,那也是我第一次對跨性別者充滿憧憬」「但自己過去對跨性別認同其實有一點點障礙,畢竟那是個負擔。」但患有重鬱症的他,大四時多次自殺未遂,「覺得找不到喜歡自己的理由,突然有一次醒來後覺得:『既然死不成,那就把自己變成自己更喜歡的樣子。』」Kobayashi屆時開始進行賀爾蒙治療,「當我開始吃賀爾蒙之後,我真的有比較喜歡我自己,喜歡我長髮、喜歡我更女性化的樣子,更能接受自己身為一個跨性別者。」他提到,儘管有時會質疑為什麼要搞成這樣,但這就是一條有去無回的路。一頭俐落短髮,戴著細框眼鏡,初見R,他打扮中性。R的性別認同為男,但他總是避而不看自己的身體,「我討厭自己的身體是個女體,也討厭別人觀看到我自己是個女體。」R提到,之前在打工店裡搬東西時,店裡的大姐稱讚他比男性師傅的力氣大,卻又會說「你這樣子以一個女生來說已經不錯了啦。」R說,他無法知道別人會用什麼性別標準看待自己,雖是無心之言,卻讓他覺得不舒服,「明顯感覺到女性就是比較弱、比較差的。」R表示,平時生活不需要感知生理性別,但當看漫畫、洗澡或是月經來時,就必須進一步思考自己的身體是這個樣子的,「我一直嘗試接受自己的身體。」他回憶起,高中時曾和女生交往,當對方觸碰到他的身體時,卻感到渾身不對勁,「我本來沒有意識到它的存在,觸碰到就會想到。」進到大學,讀了何春蕤的《跨性別》一書後,他重新思考性別認同與身體,「我試圖擴張自己的界線,或許別人觸碰我的身體,也不應該這麼排斥。」「還在考慮要不要做變性手術,期限大概是到三十歲吧。」R也曾想過進行賀爾蒙治療(Hormone Replacement Therapy , HRT),由於還住家裡,沒辦法做太多嘗試。R坦言,他一直不敢跟家人說自己的性別認同,「我爸很明確地說,你是同性戀沒關係,但你不要改變自己的身體。」他苦笑說,「我有時候覺得也可以忍受下去,反正也不想活很久。」「一次自殺未遂後,我在看跨版(PTT_Transgender版)上,看到很多人分享賀爾蒙治療,或是變性手術,我開始一直哭,突然發現自己不是那麼孤單的,世界上有很多跟自己一樣的人。」Kobayashi說。跨性別者作為不符社會的期待的存在,被大眾的目光評斷,然而,性別認同應該是不需要對任何人負責,每個人都應該被允許活成自己想要的樣子。&nbsp;<b>現行性別變更需手術 行政法令下的陰暗角落現行身分證的性別登記制度規定,若想要更改性別欄,不僅需經過兩位精神科醫師診斷證明,還需摘除原生性器官:生理男必須摘除陰莖與睪丸,生理女則須摘除乳房、子宮與卵巢。「在台灣早期的做法,是看診開GID鑑定證明(註),確認你從小就是一個性別認同障礙者之後進行賀爾蒙治療、進行類女性生活的體驗與心理評估,再開手術證明給你。」Kobayashi提到他曾有過看性別諮詢門診時不舒服的經驗。但Kobayashi也表示,現在社會比較友善,精神科醫師也不會立定一個性別框架把你丟進去,或是認為「你有病,所以我治療你」,更以一種成人之美來看這些跨性別者的需求。他舉例,例如問:「你會不會想要子宮?你想要長胸部嗎?你想要自己的身體長成什麼樣子?」「但之於我,比起認同我是一個女生,我更認為需要試著認同自己是個跨性別者。」Kobayashi說,「我明白就算我把自己的雞雞砍掉了,就算我做了假陰道,我仍然沒有子宮,就是個像是女生的東西而已。我仍然沒有小女孩經歷過的事情,我小時候仍然是個小男孩,我從來沒辦法成為一個真正的女生。」註:性別認同障礙(Gender identity disorder,GID),指稱出生性別指定不符當事人的性別認同。依據美國精神醫學會在2013年發布的《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正式將GID正名為:性別不安(Gender Dysphoria)&nbsp;<b>日常歧視難避 免術換證是折衷方案台灣性別不明關懷協會長期倡議,主張取消性別變更要件中必要的「性別重置手術」。理事長吳伊婷認為,對相對弱勢的跨性別者來說,性別變更的門檻與成本太高。手術既有其風險且所費不貲,還須考慮術後復原適應與時間成本。吳伊婷指出,但跨性別者仍然有其換證的需求,尤其跨性別者求職上會遇到許多性別歧視,因此「免術換證(免除性別重置手術)」是一個折衷方案。吳伊婷提到協會接觸、幫助許多跨性別者打訴訟,「只要有相關證據確認為性別歧視,就能依性別工作平等法開罰。」但他也說,即便歧視判決成立,科以雇主罰金之後,跨性別者回過頭來還是沒有工作,還是要面對溫飽的問題,還是有可能會遇到下一個求職上的性別歧視。「為什麼你身分證性別碼是1,但你穿女裝。」吳伊婷提到,跨性別者會在社會遇到許多困境。除求職過程遭拒絕錄用、無故解雇外,有些雇主會在面試當場說出明顯為性別歧視的話語。他指出,在無法快速改變社會觀感的情境下,維持跨性別者基本的衣食需求為首要目標。他坦言,社會觀感的改善無法一蹴即成,如美國女權運動或是反種族歧視,即使推行幾十年這些價值觀仍根深柢固,現今社會明顯且固化性別分類也是一樣,「有些東西是現在沒辦法改變的,可是跨性別者現在就要吃飯、工作,那他現在怎麼辦?」「起碼今天性別欄換成他所認同的,即便不能完全免除,但至少能降低被歧視的可能。」吳伊婷說:「哪怕只有一個人受惠,那這個措施就值得做。」&nbsp;免術換證降門檻 性別變更應依自由意志 現代性別意識開放、身體自主性崛起,各國也逐步放寬性別登記變更的要件。以英、加、澳等國為例,變更性別登記僅需取得醫師診斷證明,無硬性規定性別重置手術條件。此外,阿根廷、巴基斯坦等國的證件上,則有男、女以外的第三性別選項,讓跨性別者自行決定性別身份。&nbsp;法定性別 難代言個人性別認同「我現在的外表跟證件上的資料不一致,就會有很多問題,很多時候都需要解釋。」Q無奈道,長期的解釋過程讓他疲於應付,如果可以移除證件上的性別欄,或許可以減少一些麻煩,但若是無法移除,Q傾向於將證件上的性別變更為X(第三性)。Q表示,性別存在的意義是無可否認的,因為不同性別間的差異始終存在,「馬上取消性別,將所有人一視同仁,也不現實。」Q認為,制度上應該要更有彈性,正視這些差異的存在,進而去調整。 Q安於現況,因此目前沒有考慮動手術,也正在學習與自己的身體相處。 圖/羅文妤攝&nbsp;「並非每一位跨性別者都想要動手術,身體應該是每個人覺得最舒服自在的樣子。」台灣伴侶盟權益推動聯盟理事長許秀雯說道。但是這些跨性別者在不進行手術的同時,仍希望擁有一張符合他身份認同的證件,這和他們社會生活的方便及安全感相關。高雄醫學院性別所教授成令方表示,沒有人能夠解答性別認同究竟是基因、賀爾蒙,還是社會因素影響,但他人也不需要過問。他認為,在當事人意識清楚情況下,無人能夠干涉他的選擇或是認同,這是基本人權。「每個人能接受自己身體變動的程度,是不一樣的。」R認為,對於希望用不同性別身份在社會上生活,卻不想要摘除某些器官的跨性別者來說,性別變更制度或許可以更開放一點。大眾認知漸友善 制度也應與時俱進目前性別變更仍屬於內政部的一只行政命令,不具有法律位階。法律會經過民主審議的程序,而行政命令是由行政機關訂定。許秀雯表示,目前政府設置人民變更法律性別的限制,條件之一是摘除性腺器官,此舉涉及人民重大基本權利,依法律保留原則須由法律制定。許秀雯認為,變更性別的要件應該立法決定,以確保具有民主正當性,而非由行政機關片面裁決,才符合程序正義。立法的過程也可能會有反方的意見出現,造成社會對跨性別者的恐慌。但許秀雯認為,不該把異性戀、父權、主流主導下的充滿性暴力、性騷擾的社會責任轉嫁給跨性別者,對跨性別者而言非常不公平。 台灣伴侶盟權益推動聯盟理事長許秀雯律師。 圖/王若穎攝&nbsp;成令方以雪梨大學教授、跨性別者Raewyn Connel為例,Connell從小就認知到自己是跨性別者,卻礙於當時的社會處境而無法進行變性,因此直到2006年,62歲時才執行變性手術。成令方表示,當時已受學界認可、後獲頒雪梨大學榮譽教授的Connell在完成變性後對其坦言,他的自我認同在手術及身分更改為女性後才圓滿。高雄市立凱旋醫院醫師蔡景宏說:「現在精神科醫師更像是陪伴的角色,陪伴跨性別者經歷社會適應的過程,而非『治療』。」成令方表示,跨性別者通常是從小就發現、認知生理性別不符性別認同,但因為沒有獲得適當的支持及幫助,許多跨性別者在幼時會經歷迷惘,更嚴重者甚至會自殘。蔡景宏指出,實證上的研究也顯示跨性別者較容易罹患焦慮症、憂鬱症、自殺傾向等精神疾病即便成功變更性別,若是沒有妥善處理精神疾病,仍有可能導致遺憾。證件背後 社會觀感為歧視主因吳伊婷指出,證件的法定性別就像是標籤,他以雞蛋與籃子為例,「現行的制度就是把男生放進一個籃子,女生放進一個籃子,而性別變更(換籃子)的條件,第一個就是手術風險,第二是無法生育。」提到目前院會正討論身分證上登記第三性的方案,吳伊婷表示:「如果強制每個跨性別者登記第三性,那反而就像是強制有第三個籃子,強制第三個標籤,那這個標籤甚至會更嚴重。」他提到,其實台灣護照是依國際民航局規定的格式,因此戶政機構本就有X的性別選項,「重點是,如果能讓人以自由意志選籃子,那才會比較好。」「跨性別者所遇到的障礙,並不是國家給你一張你要的身分證就可以解決的。」TG蝶園成員高旭寬則對「免術換證」持完全相反的意見,「身分證的性別欄並不是登記『性別認同』,而是作為國家管理社會秩序的文件。」「性別認同是一個人的自主意識,通常表現在外貌裝扮和言行舉止上,根本不需要身份文件證明。」高旭寬提到,身份文件記載的是出生時醫生由性器官所判定的生理性別,並沒有表達認同的功能,「假使我認同自己是美國人,,美國政府會發給我一張綠卡或美國護照以尊重我的『國族認同』嗎?答案很清楚是NO。」「如果你因為身分證上的性別,被雇主拒絕,那是雇主的性別歧視錯了。」高旭寬指出,雇主若要求員工必須符合他的性別刻板印象,這違反了性別工作平等法,「這才是政府應該出面主持公道的地方,需要改變的是僱主的觀念和態度。」「如果我們反過來要求政府給一張滿足雇主偏見的身份證,那不反而鞏固了性別刻板印象?」高旭寬指出,免術換證的訴求是不合情理的,他以婦女生育自主權為例,女性若生不出兒子、受到親友奚落羞辱的社會情境,「我們會回頭探討『為何女性不生兒子就要受到歧視』,但絕對不會對政府說『我們要爭取她們生兒子的權利』。」高旭寬以今年4月一名心理女、生理男的跨性別者,在金山南屏溫泉泡女裸湯的爭議事件為例,「只談『尊重性別認同』,其實無助於這個案例,無助跨性別者面對性別區隔的社會。」他提到即使免術換證,這樣的案例還是會因為性別互動慣性保守而出現,因此最重要的是去突破社會習以為常的男女界線。高旭寬指出,國家法律難以介入人際溝通,免術換證反而是本末倒置,要求所有跨性別者,必須性別氣質正確,「變相要求每個跨性別者必須扮相ok。」他舉例,假使今天大眾對一跨性別者的性別感知,仍判讀為不男不女,歧視也不會因證件變更消失,跨性別者的困境始終存在。Kobayashi說,「做一個跨性別者,站在那個中界點,你既不屬於典型男性,也不屬於典型女性。比起談論要不要摘除性器,真正要處理一些性別問題是:減少性別分化。」他提到,有些人追求身分證上的認同會更辛苦,「我可以理解跨性別者想要被當成自己想要的樣子,但有些時候就是沒辦法。」「例如你就是長不高,但你想當高個子,試盡各種方法後,還是沒辦法成為理想中的樣子,這其實是某種人的哀傷,我認為這個哀傷滿沉重的而不健康的。」Kobayashi強調,「最重要的是,如果這個社會夠友善,用你希望的方式稱呼你、對待你。」&nbsp;<b>性別分化 才是真正難解之題Kobayashi指出,性別衝突來自於性別分界,「從小我們就被教育劃分不同的性別空間,如男女廁、男女校,從小做性別分化後團體內就會產生各自的文化,當你試圖把不同的文化混在一起,就會產生衝突。」「我曾讀過有書籍談論跨性別的困境,在於跨性別是超出二元性別的存在,卻又積極想要跳入性別範疇。這讓跨性別貌似前衛,卻又想回歸某一種傳統框架。」Kobayashi認為,這是二元性別造成的問題,若能將二元性別解構,讓性別光譜更廣泛一點,才是真正的解方。吳伊婷指出,今天性別恐懼,的確需破除二元的性別刻板印象。舉例來說,有些人會害怕拿著女性證件的男性任意進出女性空間,但無論任何時候,只要行為具備意圖與客觀證據,「那性騷擾防治法就可以發揮效用,不限性別。」「即便免術換證未施行,還是會發生性騷擾,因為性別不友善的人就還是存在。」吳伊婷指出,社會的歧視來自本性,人類對未知的本能反應就是好奇與恐懼,「但為何我們會推動跨性別權益,就是因為我們相信人類會進步。」吳伊婷提到,廁所就是一項最難破除的性/別觀念,「每個人在廁所,都會對進來的人做一次性別檢查。」因此他提到,性別友善廁所的設立,對跨性別者,甚至是許多性別氣質中性的人來說,都是重要的。吳伊婷說,最好的友善廁所,是把性別的名稱拿掉,「是讓每個人都能自由使用,廁所就只是廁所。」高旭寬表示,跨性別困境是來自他們格格不入於男女分化的社會秩序,並不是內在認同不受尊重,「因為長得一副男生樣,上女廁時經常被懷疑是男人闖女廁別有意圖而被趕出來,才出現困擾。」性別友善廁所便是為了打破男女隔閡。他指出,不斷的與人溝通、鬆動男女授受不親的文化慣習,才是性別運動應該往前推進的方向。<b>多元性別走向大眾 社會推動仍需你我「有些跨性別者的性別認同,既不屬於男性也不屬於女性。」許秀雯表示,在社會的框架中,不論法律、公共空間、文化之中的規範,都跟性別二分有關。對大部分順性別者不會構成困擾的性別秩序,對不符合性別規範的人而言,卻會造成旁人難以想像的內部成本。許秀雯舉例道,跨性別者可能為了避免在公共場合如廁,會遭受旁人的異樣眼光,而選擇憋尿,長期下來會對身體造成莫大的傷害。許秀雯表示,國家應該要認知到,現行性別框架的確壓迫到少數群體。「現今的性別秩序是建立在男女有別、男女授受不親。」 高旭寬表示,要破除男女二元分化的情況,一定要改變大眾對男女性別的習慣與秩序,才能達到真正的多元性別友善。「需要被反思的是現在的性別秩序,男女的區隔。」高旭寬也表示從早期,人們就被迫塞入二元框架,各種性別難題也擠壓在關係中,「應該要打破過去的慣性、看待『性』的慣性、看待『性別』的慣性。」「要不要免術換證,及其背後的性別議題,看似只跟性少數有關,但是實際上是大眾必須共同面對的問題。」高旭寬認為,破除舊有性別秩序,才更能紓解跨性別者所遇到的障礙與困境。社會觀感雖難以迅速轉變,但多元性別概念正透過不同管道傳遞給大眾。榮獲2016年奧斯卡四項提名的《丹麥女孩》(The Danish Girl),改編自大衛‧埃博雪夫(David Ebershoff ) 的同名小說,描述歷史記載中最早接受變性手術的丹麥畫家莉莉艾勒柏(Lili Elbe)的故事。而去年獲金馬獎最佳原著劇本提名的國片《阿莉芙》也以四位跨性別者為故事主軸,片中跨性別與傳統社會價值的衝撞,正也是跨性別者現在所面對的社會困境。 阿莉芙電影劇照。 圖/海鵬影業有限公司提供跨性別議題結合文化作品的同時,跨性別者走向大眾目光。至於他們在社會如何被定位,每個人都扮演著舉足輕重的角色,包括你我。&nbsp;
燭光電影會寫祝福    跨性別紀念日凝聚多元支持
生活
第1610期
燭光電影會寫祝福 跨性別紀念日凝聚多元支持
焦點
2015-11-27
伴侶盟與性別不明關懷協會合辦跨性別紀念日晚會。 圖/洪與成攝【記者洪與成台北報導】每年11月20日是「跨性別紀念日」。今年性別不明關懷協會與伴侶盟合辦電影座談,期望讓更多人了解跨性別者的生活樣貌。活動現場布置了蠟燭與跨性別旗,讓參加者將寫著祝福的紙條貼在旗子上,並在紀念儀式結尾時手牽手,凝聚眾人的關心與祝福,鼓勵跨性別者勇敢生活。西元1998年,一位非裔美籍跨性別者麗塔‧赫斯特(Rita Hester)在麻塞諸塞州遭殺害,一連串的紀念與祈福活動隨之展開,此後每年的11月20日被訂為「跨性別紀念日」,除了向赫斯特致敬,也紀念所有因仇恨遭殺害的跨性別者。 《山中美姬》導演李柔(中)與民眾分享拍片經驗。  圖/洪與成攝紀念儀式前放映的電影《山中美姬》紀錄了多名成長於台東排灣族部落的跨性別者,在部落與城市生活的故事。導演李柔表示,拍片期間她發現部落不會特別區隔不同性向的人,無論同志或跨性別者,從小就有一股支持的力量陪著他們成長,這點與城市很不一樣。李柔也建議想多關心性別議題的民眾,除了參加同志遊行或加入民間團體,關心身邊性向不同的朋友,是最簡單又最直接的方法,如此就能減少很多悲劇的發生。性別不明關懷協會理事長吳伊婷表示,今年全世界已有73名跨性別者死於仇恨或歧視行為。另外,根據美國「國家跨性別平等中心」調查,跨性別者的自殺率高達41%,比一般人高出許多,而性別不明關懷協會也在一次非正式調查中發現,台灣有多達70%的跨性別者有自殺念頭。吳伊婷指出,台灣雖然不常發生跨性別者遭謀殺的悲劇,但無論在職場、學校、親密關係、家庭乃至國家制度,跨性別者仍時常碰到不友善的待遇,對他們而言是「五重迫害」,很多人更因此走上絕路。伴侶盟執行長許秀雯也提到,跨性別者相較同性戀者,人數、資源都較少,因此得到的社會關注較低。對此,吳伊婷呼籲政府,應承認跨性別者的性別認同,同時落實《性別平等工作法》、《性別平等教育法》,消除職場性別歧視,並在校園營造性別友善環境,讓不同性向的學生能有安全的學習環境。許秀雯則希望能提供跨性別者更多醫療資源,並制定反歧視相關法案。另外,許秀雯表示,伴侶盟會持續舉辦相關講座或文化活動,從社區紮根,讓更多民眾認識跨性別者,進而接納他們。她與吳伊婷也鼓勵跨性別者,要堅強的活下去,才能等到改變的那一天,「要革命就是要活著」。 性別不明關懷協會理事長吳伊婷分享跨性別者處境。 圖/洪與成攝&nbsp; 伴侶盟執行長許秀雯提及跨性別者的生活困境。 圖/洪與成攝&nb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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