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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從社群看核四公投,有什麼問題嗎?
校園
第1760期
【社論】從社群看核四公投,有什麼問題嗎?
2021-12-15
第二次全國性公民投票即將在本週六登場。 圖/Pixels第二次全國性公投即將在本週六登場,從媒體上可明顯感受,此次社群討論度不比2018年的九合一大選綁公投,投票日延期是其中一個因素。縱使如此,我們依舊可以從近期網路的社群討論中,觀察到一些傳播現象。部分訊息被以片段、情緒性的方式傳播,使的大眾的理解存在誤差,影響最終議題的決斷。社群媒體理應是溝通的場域,但真的是如此嗎?根據公視報導,此次公投社群討論度最高的是核四議題。即便是未刻意涉獵公投議題的人,相信也對「身家準備好了嗎」「苦無證據」等事件有印象。核四公投領銜人黃士修長久以來風波不斷,在大眾眼中已存有特定形象標籤;而核四辯論長達四十載,解方似乎越辨越不明。不過,以社群角度檢視,仍有值得討論的細節。11月18日公投意見發表會之後,社群中鋪天蓋地的「黃士修在辯論中恐嚇許永輝身家」「不尊重反對方,有違民主價值」,官方或民間的政治性粉專、新聞貼文,直指黃士修不尊重公投辯論,情緒失控口不擇言,將事件定調為「威脅」,後續還出現許永輝表示要訴諸法律、經濟部長站台、總統發文等一連串事件。然而,細看公投逐字稿前後文情境脈絡,可知黃士修之所以有此言論,是針對身為台電核能發電處長的許永輝,過去擔任核四試運轉負責人的質疑。當年他作為核四廠模擬中心主任兼試運轉測試組組長,各項試運轉報告都須經由許永輝確認蓋章,如今在辯論會上質疑核四安全性,等同於承認當年督導不周、有瀆職務,在這個情境脈絡下,黃士修說:「<b>所以許處長,您曾經是核四廠的模擬中心主任、試運轉測試的負責人,那些安檢程序書您都有簽名,我手上已經準備好一份刑事告發狀的草稿了,接下來的辯論直播我的律師團會隨時搜證,如果您現在宣稱,核四廠有什麼問題,辯論會一結束,我們就到台北地檢署去告發,刑法第 120 條到第 134 條,瀆職、賄賂罪,刑法第 210 條到第 220 條,偽造文書登載不實罪。我誠心建議您,等一下小心說話,您有權保持沈默,否則您所說的一切,都可以在法庭上作為指控您的不利證據。許處長,您的身家安頓好了嗎?聽說您太太一直希望您能早點退休,所以,請看著我的眼睛,我是要保護您呢?還是要成全您呢?」多數官方或民間的政治性粉專、媒體並未交代這樣的背景脈絡,網路貼文、影音大多僅擷取黑體字之後的段落,然而這就會創造出「質疑工作責任」以及「威脅相反立場」兩種理解上的差距。就以對「人」的認識而言,一葉知秋、見微知著的方式並無不可,但對於牽涉到公投這類重大決策,就必須從人如何從接收到訊息產生態度,來理解這樣的資訊曝露方式。根據心理學的推敲可能性模型(Elaboration Likelihood Model),事物影響人的態度可分為兩種途徑:「中央路徑」以及「邊陲路徑」,前者會針對大量的資訊做深入的評估,例如人根據各家保險公司的服務與費用,選擇最適合自己的公司與方案;後者則是在有限的資訊下,做相對情感性的處理,例如看到保險公司感人肺腑的廣告,而產生購買行為。至於人會採取何種路徑進行評估,則要取決於對該事物的理解程度。回到這起事件,可以看到絕大多數的討論聚焦在對「威脅」一事的批判,而非辯論內容的論證,使得議題更容易被導向「邊陲路徑」的理解方式,再加上衝突事件本身在社群上易於傳播的特性,這起事件便可以在大眾心中形塑出一種態度,在千萬民眾的決策過程中成為評估的參照。同時,我們也必須探問,社群媒體在公投的過程中扮演的是溝通的場域,還是特定立場的工具?在這起事件中,相較於黃士修,許永輝作為專家的使命鮮少人質疑,甚至有許多正面宣傳的圖文。社群上各種流通的資訊,是協作還是壟斷?參與式民主在這樣的環境背景之下,真的能夠達到互相交流的目的嗎?社群已經成為各類型傳播的重要手段,然而社群中片段式的訊息擴散、集中化且複雜的推播邏輯、再加上人們固有的資訊處理模式,身在社群之中,也必須體認它的限制與風險。參考書籍:Christian Fuchs(2017)。社群媒體批判理論(羅世宏、徐福德,譯)。台北:五南。(原著第四版出版於2014年)
校內不能談政治? 中科大校方拒公投講座申請
校園
第1759期
校內不能談政治? 中科大校方拒公投講座申請
2021-12-08
【記者陳楷霖綜合報導】台灣在18日將迎來110年全國性公民投票案,為加深學生對議題的了解,國立臺中科技大學學生會(以下簡稱學生會)舉辦「議起來公投」講座,邀請專家解說其中三案。然而,臺中科大校方卻以公投議題過於敏感為由,拒絕學生會的活動申請,引起反彈。學生會規劃用經費舉辦「議起來公投」活動,邀請招明威、賴偉傑、蘇彥圖等人,分別就公投第17案(註一)、18案(註二)、19案(註三)進行討論,該案也在臺中科大學生議會臨時會表決通過。講座主辦人、臺中科大會計資訊系學生魏紀妍解釋,校內對公投的討論度較低,希望藉由講座增加學生的關注度、促進師生交流。 國立臺中科技大學學生會表示,受邀講師豐富的學、經歷可帶來完整且具客觀事實的演講內容。 圖/國立臺中科技大學學生會提供註一:您是否同意核四啟封商轉發電?註二:你是否同意政府應全面禁止進口含有萊克多巴胺之乙型受體素豬隻之肉品、內臟及其相關產製品?註三:你是否同意公民投票案公告成立後半年內,若該期間內遇有全國性選舉時,在符合公民投票法規定之情形下,公民投票應與該選舉同日舉行?不過,學生會在翌日提交的活動申請表卻有多個單位皆在申請表的意見欄中表達擔憂。其中,校安中心認為政治性活動容易產生對立,不宜於校內舉行。而課外活動指導組也抱持相同看法,並建議師生自行上網參考公投資訊,臺中科大校長謝俊宏和學生事務處學務長李俊杰同樣附議各處室說法。最後,「議起來公投」講座並未通過活動申請流程,因此無法在校內舉行。 從國立臺中科技大學學生會提交的活動申請表可看出,校方對於辦理公投講座抱持反對態度。 圖/國立臺中科技大學學生會提供對於校方決策,學生會並不滿意。學生會指出,依照《大專校院學生會運作原則》以及臺中科大的《學務處各項業務標準作業流程》,此次活動費用未經校方補助,由學生會支出,因此學校應就場地申請、表格是否填寫完整等「形式問題」進行審核,而非針對「活動內容」,也強調校方的行為已干涉學生自治範疇。就讀臺中科大保險金融管理系的王薇雅則說,作為該領域專家,受邀講師雖有既定立場,但仍可由客觀角度剖析議題,但校方的說法形同質疑講師專業。而臺中科大校內學生對公投講座多採正面態度,就讀臺中科大資訊管理系的葉淵堯認為,大部份年輕人對政治並不關心,且講座僅供學生交流意見,不僅不會引起紛爭,更有助學生了解公共事務。但他也提醒,討論政治議題應適度拿捏尺度,若講座邀請的講師具有濃厚政治的色彩,則不宜在校內舉行。臺中科大會計資訊系學生曾子恒則建議學生會邀請對立方參與講座,呈現更加全面的意見,「現在好像只看到一個立場而已。」 各大專院校皆會在校內辦理講座,因此涉及公共事務的講座人選及內容的合宜與否成了重要課題。 圖/陳楷霖攝校方對此回應,校園為教學場所,出於行政中立,不宜在校內舉辦公投講座。但學生會質疑,《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和《教育基本法》所提的行政中立,旨在規範公務人員的個人行為,與校方禁止學生在議題上發聲無關,因此校方說法並不合理。學生會也表示,為促進校內民主風氣及維護學生自治,將以線上或另尋場地的方式延續公投講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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