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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大補助成選前話題 學生權益待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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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82期
私大補助成選前話題 學生權益待討論
2023-10-19
【記者蔡愷恆、吳玟錡、丁盈瑄綜合採訪報導】總統大選將近,私立大學學雜費補助成為國、民兩黨間的重點話題,其中不少學生也可能因此受惠。世新大學學生鄭允兒表示,「因為我本身有辦就學貸款,我也有原住民的身份,所以我有補助,有政策的話,我好像也不用繳太多的學費,我覺得滿好的。」先前行政院便祭出相關政策,而近日侯友宜所提出的11項教育主張,也同樣包含私校補助。國民黨發言人楊智伃認為,私立大學的學費的確是高於國立大學的學費。他解釋,「學生有這樣子的需求,我們去看到這樣的需求是很合理的。」而民進黨發言人戴瑋姍指出,「當初國民黨跟民眾黨都是批評我們是大撒幣,可是後來他們都跟進我們的政策。這代表我們的政策的方向以及目的都是正確的。」比較國民兩黨間所提出的補助政策,除了政策發行及預計實施的時間區別外,兩者僅相差一學年補助金額1.5萬元,政策方向大同小異。台灣基進立委候選人吳欣岱表示,他在看候選人政見時,會分幾個面向檢視。他說,第一個是「可行性」,第二個則是「目的」。他進一步解釋,「若政策只是單純的撒幣,就是像民進黨喊了,所以國民黨也要喊,還是說他的背後有想要達成的一個目標。」國、民兩黨都期望透過政策,拉近公私校間的學雜費差距,但仍有部分學生持有反對意見。國立政治大學A同學(化名)直言,「我覺得不公平啊,公立大學中也有部分的同學有清寒或中低收入戶背景。」他認為,若僅因私立大學學費比公立大學貴,而忽略這些族群的權益,反而變成像是多數暴力。目前兩黨提出的補助政策雖立意良善,但政策如何保障公私立大學學生權益,仍有待討論。
美私校被迫關閉 上千人昔日學分恐歸零
國際
第1767期
美私校被迫關閉 上千人昔日學分恐歸零
2022-10-06
【記者鄧芯怡綜合報導】「我們已經不遺餘力地拯救學校,卻因爲教育部而無法實現。」這是美國斯特拉福大學(Stratford University)校長理查德.R.舒爾茨( Richard R Shurtz)日前宣佈閉校時的發言。斯特拉福大學因其認可機構證照於8月遭撤銷無法繼續經營,造成2000多名學生被迫離校,甚至因無法畢業被迫放棄已經到手的工作機會。校長舒爾茨在官方聲明中提及他們本有望獲得矽谷一家投資商的投資,但教育部卻讓這個提案破局。由於無法通過美國大學的認證標準,斯特拉福大學無法錄取學生,造成資金短缺。校方聲明將退還向學生們收取的學費,並協助他們轉至其他大學繼續學習,但無法保證之前修習的學分受到其他大學承認。 斯特拉福大學(Stratford University)校長理查德.R.舒爾茨(Dr. Richard R Shurtz)在學校官網上發佈的官方聲明。 圖/取自斯特福大學官網「其他大學都有學分認證上限的規定,因此我們必須重新修習那些曾付高昂學費修習過的課程。」護理系學生阿美希特.惠特克(Amethyst Whitaker)控訴道。他也補充,大部分同學因爲學校催繳,已經繳交下學期的學費,有些人甚至爲此背負沉重的學貸。惠特克是一名單親媽媽,爲了求學放棄原本的工作,甚至花光自己的積蓄,然而,這樣的情形並不罕見,他因此期盼大衆可以正視這個問題。 斯特拉福大學(Stratford University)的學生們在亞歷山大校區集體抗議,要求校方和他們對談並給出解決方案。 圖/截自阿美希特.惠特克(Amethyst Whitaker)社群媒體惠特克也表明類似事件發生在許多私立大學,但從來沒有學生出面發聲,他因而透過電子郵件向州長及官員求助,並利用社群媒體試圖引起關注。《今日美國(USA Today)》的教育新聞記者克里斯·肯塔納(Chris Quintana)指出,雖然該事件對美國高等教育界的影響還屬未知,但突如其來的閉校事件對其他大學也是個警醒。 斯特拉福大學護理系學生阿美希特.惠特克在社群媒體上發聲,希望更多人關注大學閉校議題。 圖/截自阿美希特.惠特克TikTok台灣目前也因私立學校退場危機鬧得沸沸揚揚,但相比美國學生的境遇,全國私立學校產業工會理事長尤榮輝認爲,國內教育部不至於讓學生面臨如此窘境。「美國的州政府對於私立學校的管控和台灣不同,台灣政府的管理更加嚴格。」他也補充,政府訂立《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讓學生的受教權更有保障。惠特克強調道:「斯特拉福大部分的學生都是外籍學生或在職學生,因此無法在公立大學就讀。」政府適時地伸出援手能夠減輕他們的負擔,免於修習重複學分的困境。
醫師勞權處方箋──勞基法與醫療法的選擇題
專題
第1696期
醫師勞權處方箋──勞基法與醫療法的選擇題
2019-03-20
為改善醫師惡劣的勞動條件,醫師勞權團體積極推動所有醫師納入《勞動基準法》保障。然而,醫療工作專業複雜,不易訂定一套全體適用的標準,因此出現另立《醫療法》專章的聲音。亮麗白袍下過勞的醫師身影【專題記者孫佾妘、劉雨婷、林傑立、何家璇、陶怡軒綜合報導】「一台刀八個小時,主任一天給我開三台,我沒有值班就從開刀第一天早上,開到第二天太陽出來。」現任台北市立聯合醫院整合醫學照護科醫師、台灣醫療勞動正義與病人安全促進聯盟(以下簡稱「醫勞盟」)理事姜冠宇回憶過往擔任住院醫師時期,「我還要查房,中間完全沒有睡覺。」醫師在大眾觀感上屬高階白領階級,擔任醫師就等於坐領高薪。華航罷工事件引起社會對白領勞動權益的關心,但其實醫師是否納入勞基法在多年前早已爭論不休。今年9月私立醫院住院醫師將納入勞基法保障,但其中成員不到國內醫師人數的十分之一。在此之前,受僱醫師僅受《醫療法》管轄,而擔任住院醫師的前三年由《住院醫師勞動權益保障及工作時間指引》保障。因目前規範仍有缺失,對此今年3月衛生福利部研擬修正《醫療法》部分條文,希望可彌補舊有制度之不足。醫師過勞案件時有所聞,除了新聞上曾鬧得沸沸揚揚的蔡伯羌醫師、林彥廷醫師外,還有不少未見報或篇幅甚小的報導。台北榮民總醫院胸腔內科醫師、台北市醫師職業工會理事何建輝感嘆:「第一是因為他們很年輕,第二他們也不是什麼名醫,第三是這些家庭背後也不會有什麼其他的資源。」「我當外科住院醫師第一年,才知道我睡過的值班床上曾經死過一個學長。」姜冠宇回憶過往,「學長那時候太累了,所以免疫力降低,變成敗血症,值班的時候就走掉了。」何建輝舉出台大醫院精神醫學部醫師林煜軒等人的調查研究,在《醫師工作壓力之文獻回顧》等國內外期刊中可發現,醫師在連續四周繁重的值班工作後,認知與行為表現約等同於血液中有0.05%酒精濃度時的情形。在同一份報告中,也提到睡眠品質的相關研究,一般人在入睡時「穩定睡眠」的比例為45%,但受試實習醫師即使在非值班的夜晚,平均最高也僅28.1%,比有失眠困擾的重度憂鬱症患者的32.5%還低。另一項研究顯示,值班造成醫師憂鬱、焦慮程度顯著上升。醫師工作以病人為中心,工時長,且需要高度集中精神。欠佳的精神狀態除了傷害醫師自身,也對病人有所影響。姜冠宇舉出國外案例,過去有罹患血清素症候群的病人在半夜因醫師誤診而死亡。「整夜沒睡,你覺得你的判斷會準嗎?」他認為應該改變值班方式,讓每位醫師都有足夠休息時間。為保障醫師權益,以捍衛醫療人員勞動人權為宗旨而成立的醫勞盟,早期致力向政府、民代遊說保障醫師勞權的政策。不過姜冠宇表示,近來醫勞盟暫退居幕後,主要處理勞資糾紛及區塊鏈的醫療系統問題。台北市醫師職業工會前身是醫師勞動條件改革小組,在吸引更多關心勞權的年輕醫師後,於2017年正式成立工會。除處理醫師們的勞權問題,如協助爭取婚假、年休還有年終獎金發放,也積極對外發聲。在爭取納入勞基法方面,台北市醫師職業工會秘書廖郁雯說:「在社會氛圍內,大家不會認為高薪、白領的醫師是勞工,但是不是勞工並不是看領多少薪水。」他表示勞動關係認定是依據勞雇的從屬性,希望民眾能意識到醫師也是受雇者。廖郁雯認為,公開召開記者會間接促成衛福部訂定新的辦法,並提出住院醫師與醫療機構之聘僱契約範本。接下來,除了召開記者會外,他說:「我們希望透過社福衛環(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的立法委員,一直不斷的去和勞動部施壓,要求他們提出具體時程和相關資料。」「換算成時薪,其實我們是一樣的」廖郁雯透露,儘管基層住院醫師起薪約八到十萬,但單周工時普遍維持在80至88小時,是一般勞工40至44小時的兩倍,薪資並未較其他行業優渥。「換算成時薪,我們其實是一樣的。」何建輝無奈表明。《住院醫師工時指引》規定,住院醫師四周總工時不得超過320小時,平均一周不得超過80小時。但主治醫師和公職醫師卻無相關規範,等同沒有工時上限。何建輝認為,儘管住院醫師工時限制仍偏高,但還在合理範圍內,且比起完全沒有上限好,「以前很常(每周)超過100(小時),基本上除了睡覺以外,你都在工作。」另外,住院醫師暨台北市醫師職業工會秘書陳亮甫也解釋,因主治醫師負責決策,需直接對病患負責。常處在待命狀態,加上白天的開刀、門診、查房等工作,相較住院醫師,更難定義工時。除表定工時外,何建輝指出隱藏工時難以計算,尤其是外科相關科別,如神經外科、整形外科或心臟血管外科。因為需要長時間的手術,醫師開完刀後,還需查房、幫病人換藥等,一整天下來遠超過一般勞工每日延長工作12小時的上限,一周工時高達100到110個小時是常態。此外,醫師工時過長也和醫院值班制度有關。「我們以前實習時曾聽過,有些學長姐可能某天值班值一值,就(倒)在值班室裡,人就沒醒來了。」何建輝解釋,現行一位醫師每三到四天值班一次,一個月共輪值八到十次不等。上午八點正式看診至下午五點,緊接著值班至隔日上午八時,再值班4小時,至中午十二點才可休息。過往醫師甚至會值班到隔天下午,連續32小時都在工作,直到近年因《住院醫師工時指引》強制規定,醫院才調降到目前的28小時。除了工時問題,廖郁雯也提到,聘雇契約爭議是工會接到最多的投訴案件。由於缺乏勞基法規範,聘僱契約可能被醫院隨意更改。陳亮甫表示,由於主治醫師具專業度,不易即時找人接替,有醫院在契約裡私訂條款,要求醫師須等到有人能接替該職位,才可離職。另外,常見的聘雇契約爭議還包含排班問題、離職違約金過高、給付獎金與否、或是醫師薪資被更動名目等。何建輝分享,自己的薪水就曾被醫院調低。原本薪水是本薪七萬加兩萬元獎金,被改成本薪五萬加四萬元獎金,而年終獎金是以本薪乘上一個半月計算,因此實際上少領三萬。勞基法是唯一解方?透過勞基法保障醫師勞動權益的呼聲,早在25年前就已開始。部分醫界人士不斷爭取將醫師納入勞基法,希望透過勞基法的強制力,保障醫師勞動權益。台北市醫師職業工會主張,勞基法能明確訂定醫師的工時和薪水,讓雇主不能隨意剝削。另外,工會並不信任由衛福部所執行的醫院評鑑,希望能由獨立於醫療體系的勞檢取代。醫院評鑑扮演監督醫院運作角色,評鑑項目共207條,其中包含醫師工時安排、醫師教育訓練及醫院設備是否完善等。廖郁雯表示,工時並不是評鑑唯一的標準,「可能醫院其他項目表現優良,所以醫院還是繼續違反工時指引。」在此制度下,即便分數稍稍下滑,醫院也不會遭到處罰。此外,負責醫院評鑑的主管機關為衛福部,而衛福部高級官員,多來自醫院院長或副院長等管理職位,因此勞方質疑評鑑為球員兼裁判。而勞檢的主管機關為勞動部,較沒有官官相護的問題,因此廖郁雯認為勞基法才能提供最完整的保障。醫師工作具高度專業性,並以救人為主要目標,醫師工時需高度彈性,發生緊急危難時,方能即時進行醫治。然而勞基法條文一板一眼,明確訂定工作時間,無法配合各行各業。衛生福利部法規委員羅傳賢以婦產科為例,從孕婦進醫院等待生產到實際生產的時間,婦產科醫師必須隨時待命。但在勞基法解釋下,待命視為工時,孕婦可能在等待生產期間就遇上原主治醫師的強制下班時間。羅傳賢表示,醫師工時切分成看病、門診、待命、巡房、訓練及研討會等多重面向,複雜的工時計算,是勞動部無法全面考量的。醫師工時不是醫師工作唯一複雜之處,醫院經營的多種型態,也增加醫師納入勞基法時,勞動部解釋法律的困難。醫院經營模式除了公立醫院及私立醫院外,還存在如開放醫院、社團法人醫院、聯合診所等多種醫院經營模式,一位醫師也可能同時在多家醫院看診。羅傳賢分析私人雇用醫院,仍可細分出五到六種類別,要是發生爭議,勞動部與衛福部的解釋不同便會造成麻煩。以台北中山醫院為例,台灣私立醫療院所協會理事長、台北中山醫院麻醉科醫師朱益宏表示,中山醫院屬社團法人醫院,近三百位股東中超過一半是醫師,因此這些醫師在醫院執行業務時,應該是經營者的角色。「萬一醫生受了傷,那到底是醫院所有股東付他職災呢?還是因為他本身是老闆所以不用?」因此醫界出現另一派聲音,主張在由衛福部主管的《醫療法》另立專章,保障醫師勞動權益。《醫療法》的優勢是,其主管機關是衛福部,當醫師勞權發生爭議時,衛福部較有能力處理。針對球員兼裁判的疑慮,羅傳賢則建議,可以在衛福部底下成立醫師勞權保障委員會,並規定委員會組成必須包含一定比例、中立的公正人士,如法律專家、律師團或醫師勞權團體綜合判斷,以避免互相包庇的情形。但不論醫師勞權使用什麼法源規範,都應明確定義工時及雇傭關係。朱益宏表示,法規對於適用條件、保障及限制都應寫清楚,「明訂清楚雇主負擔的責任跟受雇者應負的責任。」 台北市醫師職業工會成員出席衛福部《醫療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研商會議,參與草案研擬。(圖/台北市醫師職業工會提供)修法之外不可忽視的醫病關係針對各界看法,衛福部醫事司3月11日於網站公告表示,私立醫院住院醫師將於今年9月1日納入勞基法,並適用勞基法第84條之1,醫師可與雇主約定工時,以維持工時、例休假日彈性;其他未納入勞基法的受僱醫師,則修訂《醫療法》專章保障。以台北市醫師職業工會的立場,仍認為應以勞基法保障,若要以醫療法保障,則應包含全體未受勞基法保障的受僱醫師。醫勞盟的聲明稿中則提到,專章所列條件應優於勞基法,否則就直接準用勞基法條文,不須再另立法條。然而,爭取醫師勞權保障,除了相關法律規定,也考驗台灣社會對醫療的期待。朱益宏認為,單靠勞基法或《醫療法》的制定,並不能解決醫師過勞問題,而是需要檢視醫療環境整體的制度,長遠規劃才能成功。若限制醫師工作時數,相對也會增加病人就醫等待時間,影響病人看病權益。「我們現在覺得台灣健保制度好,是很多醫師的付出,才有那麼好的效率。」朱益宏指出,如果縮短醫師工時,台灣民眾需面對就診上的不便。他舉例,美國的公立醫院採候補制,病人須預約門診,常有很多病患排預約,需進行特殊治療、手術處理的病人有時甚至得等上數月。另外,在英國,病患需先至診所看病,除非經轉診才可至醫院接受治療,不像國內患者可直接到醫院就醫。若要避免醫師過勞,姜冠宇提出落實分級醫療制度會是一個解方。例如台北市政府推動的「台北市立聯合醫院與台大醫院雙向轉診計畫」,建立院所合作機制,藉由轉診將病人送到適合的醫療單位,有效分配看診人數,縮短病患等待時間。另外,陳亮甫也指出,台灣民眾習慣到大醫院就診,造成有些大醫院門診壅塞,中小型醫院反而無病人的現象。他認為,一方面應教育民眾,輕症與後續追蹤的病患到區域醫院或診所看病,另一方面應配合強制規範或鼓勵機制,增強病人轉診意願。隨著台灣社會勞動意識提升,醫師的勞動條件漸受關注,政府立法保障醫師勞動權益時,仍應考量病人對改革的接受度。與民眾多加溝通,並設計配套制度,確保民眾反彈時,不會將責任加諸於醫院或醫師身上。台灣社會需重新思考過去執著名醫看診,及頻繁就醫等觀念,才能真正改善台灣醫療氛圍。
【社論】私校教師受壓榨 應速修違法規章
校園
第1669期
【社論】私校教師受壓榨 應速修違法規章
2017-12-13
由於少子化衝擊,106學年度新生入學人數更跌至25萬人以下,創下史上最低。全國私立學校產業工會7日召開記者會,揭露27所私立大學為節省開支各種剝削教師的手段,痛批「私校教師長期被迫『做功德』」。依法規範,教師若提供勞務,校方便有責任給付薪資,然而如康寧大學、明道大學、僑光科技大學等22所大學皆明定「不核發超鐘點費」或「奉獻超鐘點費」。目前大學鐘點上限大都為四小時,校方若規定不核發超鐘點費,則教師授課超過四小時仍以四小時計算,或者要求教師必須奉獻超授鐘點兩小時的薪資(某些學校稱之為義務教學)。中台科技大學相關條文內更規定「未支領鐘點費之超授時數列入教師評鑑教學服務之計點」,然而教師評鑑制度旨在衡量教師教學、研究、輔導、服務等方面成效,而非用來換取教師的免費勞務。另外,聘約內規範「基本授課鐘點數」,在私立大學,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及講師一般的基本授課鐘點時數分別是8、9、10、11小時。有些學校因少子化衝擊,或有意減少開支,故意排給不足鐘點,再以不足鐘點為由減薪。排給教師基本授課時數本為校方責任,卻歸責於教師身上。如此一來,超過鐘點的不給付薪水,不足終點的扣薪,私校也能藉此省下許多經費。對私校教師來說,因為一開始就明定在規章當中,規定似乎理所當然。多年來,有些教師不清楚自己的權益,或因聘約、評鑑等因素不敢發聲。大學法施行細則雖規定「大學專任教師之基本授課時數,由各大學定之。」然而過高的教學負荷、扣薪和超時工作,更可能影響教師教學品質、研究及輔導工作,連帶使學生權益受損。教育部應儘速督責各個私立大專院校,刪除不符合法律或有壓榨教師疑慮的規章、償還曾經強迫收取的超鐘點費,並禁止私校利用教師評鑑換取教師勞力,改正私校剝削教師的情形。
【社論】政院拍板私校退場草案 應重視學生受教權
校園
第1667期
【社論】政院拍板私校退場草案 應重視學生受教權
2017-12-01
行政院教育部於11月23日通過「私立大專校院轉型及退場條例」草案,盼透過立法加強對辦學成效不佳的私校進行監督,以避免私人財團藉由轉型或退場挪用校產,產生盈利之嫌,未來也將會把此草案送交立法院審議。行政院自年初開始研擬「私立大專校院轉型及退場條例」,卻因基金補助與融資問題規定過於模糊,始終未能釐清,而多次在院會中遭到駁回,此次於院會順利通過,盼送交立法院後能在此會期三讀,並於明年開始實施。由於原有的「輔導私立大專校院改善及停辦實施標準」中,並未明文規定校產歸屬問題,因此政院透過新法要求退場的學校校產必須公有化,但對於轉型的學校卻無強制規定,因此反教育商品化聯盟就質疑,草案中讓私校停辦後可以改辦成為「其他教育、文化或社會福利事業」,會產生大學以轉型為名,卻將財產私有化的情況。行政院此次修法明文規範私立大學的學生未滿三千人、連續兩年新生註冊率未達六成,或發生財務惡化、積欠教師薪資三個月以上等,將列為專案輔導學校,同時為防止董事會變賣校產,因此要求私校一旦被列為專案輔導,就必須將校產強制信託,同時也規定私校轉型退場的期限為三年,若在時限內未完成改辦就強制命令解散,退場後的剩餘財產,僅能歸屬退場基金或地方政府。儘管多數學生擔憂自己就讀的學校未來將成為退場浪頭上的第一波受害者,但若未完善對退場進行規範,就可能無法有效維護教育品質,同時,私人財團也可能會持續以辦學或轉型為名目進行盈利行為,如此恐將讓更多學生受教權受損。
大學退場 經費恐挪為私用
校園
第1667期
大學退場 經費恐挪為私用
焦點
2017-11-29
【記者陳潔慧綜合報導】近年少子化情形嚴重,106學年度大學新生人數跌破25萬,創史上最低。行政院11月23日通過《私立大專校院轉型及退場條例》草案,要求專案輔導學校改善,若未果則必須退場或轉型。教育部更設置50億的「大專校院轉型及退場基金」,輔導私校轉型、退場。教育部政務次長姚立德於11月23日記者會說明,根據草案規定,若學生未滿3000人,且連續兩年註冊率未達六成,或積欠教師薪資三個月以上等狀況,將被要求於期限內改善,否則必須停止招生,並於三年內退場、轉型。「台灣大學排名網」便依註冊率、學生數整理出「大學溺水名單」,將15所私校列入退場高風險名單。其中台灣觀光學院代理校長劉家蓁表示,雖政府以少子化為首要處理問題,但以註冊率、學生數評定教學品質,有教育方向失針的疑慮。為避免校產惹議,條文中多處強調,若學校解散,校產只能用於轉型、退場或轉交當地政府。但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主任林柏儀說:「退場其實不易,轉型是很大的漏洞。」《私校退場條例》明訂學校得在三年內提出轉型計畫,且無需徵詢私校諮詢會意見。董事會便得以透過轉型計畫,繼續握有財產。對於辦學不利的學校,轉型成為有利可圖的途徑,學生的受教權也可能受到危害。林柏儀更指出,強制學生轉校,可能影響其生活、經濟。另外,某些系難以找到鄰近對應校系,學分的認同也會成為問題,以已退場學校永達技術學院為例,雖經過抗議與工會協助,成立專班安置,但面對多校多系的業務,政府必定無法顧及全數學生權益。育達科技大學健康照顧社會工作系學生陳靜秋表示,若學校面臨退場,希望校方能妥善處理教職員及學生的權益。台灣私立學校教育產業工會秘書長諶其騮指出,法條裡對「大專校院轉型及退場基金」用途沒有清楚規範,且監督之權僅限教育部,容易遭有心人士轉為私產,他建議監督機制應納入學生、教師等,較休戚相關的人物。但他也表示,轉型不是必要的,提升高教品質才是首要,希望政府能在未來將經費用來提升教育,而非讓大學消失。
高教市場失靈 教部研擬退場轉型
校園
第1660期
高教市場失靈 教部研擬退場轉型
2017-10-12
由於近年私立技職科大轉型緩慢,再加上台灣大專院校過多,導致部分私校任意退場影響學生受教權益。行政院教育部為解決此問題於5日研擬《私立大專校院轉型及退場條例》,盼透過立法協助私校成功轉型或退場,卻因其中第19條寫到轉型退場基金可用補助、融資方式等規定過於模糊而被駁回。民國103年,高鳳技術學院與永達技術學院相繼退場,多數私校接連面臨招生不足問題,其中問題又以技職科大較為嚴重,106學年技職科大招生名額比去年少了6000多名,總計有143個科系停招。台灣觀光學院因研擬轉型,導致錄取的163名新生,除了廚藝系35人外,共計128名在入學前就被迫轉學至他校就讀。私校退場的主因源自少子化,私立大學因無法足額招生致使經營成本不足,在學費差距以及名校迷思下,私校更加無法與公立大學競爭,許多學校因而面臨退場危機。再加上目前《私立大專校院轉型及退場條例》仍未正式通過,私校的退場仍由董事會主導,才會出現董事會任意廢系停招的現象。近年大學因追求教育市場化,希望以「節省成本、增加獲利」的經營模式辦學,校方追求獲利卻未將學生視為主體,忽略學生權益,同時也產生經營不善招生不足的問題。教育市場化重視效率,希望透過市場機制促進學校改革,但台灣大專院校數量過多,容易造成部分學校面臨被市場淘汰的危機。若無法透過政策改革,讓學校成功轉型,在供需失衡的狀態下,未來將會有更多學生的文憑形同廢紙。
錢少事多責任重 私立幼教人員做薪酸
生活
專題
第1651期
錢少事多責任重 私立幼教人員做薪酸
焦點
2017-05-05
圖片來源╱MIKI Yoshihito flickr @ CC BY 2.0【專題記者李恩、李奇芸、朱育瑩、楊采翎、吳謙新竹報導】一例一休上路後,不少私立幼兒園以人事成本增加為由調高學費,引發家長反彈。4月初,逾80所台南市私立幼兒園申請調漲收費,65園審議通過確定漲價,通過率約86%。此波聯合漲價揭開更根本的問題:漲價若是為支應幼教老師的加班費,這筆「額外的錢」真有回饋至老師手中嗎?<b>私幼經營成本高 調漲學費成必然?「其實早在一例一休前,兩三年前南部教育局就開放一次學費調漲的機會了。」在高雄經營私立幼兒園的園長佳萱(化名)表示,多數幼兒園漲價是為了維持營運。過去十年來政府限制私立幼兒園(以下簡稱私幼)的學費金額,然而物價年年上漲,「我不漲價怎麼生存?」佳萱也表示幼兒園的收入有70%都花費在人力支出上,漲價是確保幼兒園得以正常營運的唯一手段。在桃園私幼服務的余老師則說,她所待的幼兒園本學年度維持原價,原因是桃園市政府發現同時間有過多園所欲調漲,才下令全面凍漲。私幼必須專設園長且不可由教師兼任的規定,亦造成成本增加。社團法人台北市幼兒教育協會理事長劉明娟提出,根據台北市政府教育局統計資料顯示,148所公立幼兒園(以下簡稱公幼)當中,園長只有14個,相較之下私幼卻有超過500名園長。以園長平均年薪約新台幣50萬元來說,成本確實較公幼負擔大。此外,私幼園長無法在老師請假時作為代理教師,若遇到長期的產假,私幼就需多聘請一位代理老師,反之公幼園長可以在老師請假時作為代理,「我們希望能比照公幼,私幼園所也可以由教師兼園長,而不是像這樣一國兩制。」「一例一休在談的是休息日及例假日出勤導致成本增加的問題,但現在其實幼兒園都是週休二日,並不影響。」全國教保產業工會執行秘書買寶玉表示,以一例一休為由作為調漲人事成本的理由實在牽強;反之園方應當減少假日的園所活動,減輕老師負擔。此外,多數業者調漲理由以物價上漲為主,然目前幼教老師的薪資普遍偏低,漲價是否確實回饋到教保人員的薪資,備受質疑。園長佳萱表示,少子化衝擊私幼招生人數,政府長期給予家長教育津貼,對私幼的補助卻不見實質作為。「公幼沒有經營的壓力,因為他們就是政府在幫忙支出,家長有津貼、老師也有薪資福利或是政府津貼。」反觀私幼在少子化、學生數變少的大環境下,逐漸面臨經營困難,而漲價就是私幼的主要方針。對此,教育部國教署學前教育科科長蔡宜靜回應,政府雖沒有提供私幼補助經費,但為鼓勵私幼提供良好勞動環境,只要符合全年總收入使用於教職員達四成以上、或幼教服務人員薪資不低於非營利幼兒園的給薪標準,就會額外補助5萬元。攤開某私立幼兒園學童的繳費單,每學期有2萬5000至3萬元的註冊費,再加上每月1萬元上下的月費,有些私幼還會另外徵收才藝課程費或材料費等。國立清華大學幼兒教育學系副教授許玉齡指出,台灣經濟成長及少子化下,家長更加重視孩子的學前教育,幼兒園為了滿足家長需求與商業利益,開設五花八門的額外課程,如MPM數學課,乃至陶藝及繪畫課,使得每月學費上看5萬元,然而這些課程在幼教學者眼中都只是噱頭。「玩積木也可以學數學。」孩子也可以自己發揮創意玩陶土,並不需要另聘老師。況且額外費用多落入經營者口袋,優秀幼教老師的薪資不僅沒漲,所學所長也得不到發揮,剛入行時的理想抱負慢慢地被現實消磨殆盡。<b>私幼工作環境惡劣 <b>公私<b>幼薪資落差大超時工作是常態 <b> 私幼余老師表示,除了平時照顧學童外,在學生午休時或超過表定下班時間的放學後,他們還要開會、討論將來的課程規劃,提前檢查教具是否合乎使用、是否需要更新。此外,幼教老師必須另花時間與不會前往幼兒園接送學生的家長進行電訪,讓家長能定期掌握學生的學習狀況。根據全國教保產業工會調查,私幼老師一天工作時數約9至10小時(不含休息時間),而《勞動基準法》規定工作4小時需休息30分鐘,業者多都沒有落實。全國教保產業工會執行秘書買寶玉表示,業者也常以「陪孩子午休就是休息」這樣的說法剝奪老師權益,然而孩童其實需要大人隨時在身邊,導師如同待命而非休息。因為牽扯到園所的人力成本,導致園方無法落實休息制度,只能讓老師權益受損,超時工作、沒有休息時間是幼兒園殘酷的常態。在私幼實習的幼保系學生小夢(化名)也說:「午休時間不能確實休息,只能躺著五分鐘,又得把小孩子叫起來。」她表示,幼兒園教師必須從早上7點開始,充滿活力地在校門迎接家長子,全天的上課時段,除美術、體能課等由另外的才藝老師負責外,帶班老師必須獨挑大樑,隨時照料孩子的狀況,一天下來容易感到疲憊。公私立幼教福利保障落差大已是常態,根據《勞動基準法》特休制度規定,到職者滿半年會有三天特休,滿一年會有七天。不過,私幼老師有可能連基本的七天都無法休到,這些情形在勞動檢查時也難被察覺,剝削老師的情形將有增無減。超收現象氾濫 幼教老師負擔重私幼教師負責的孩童人數,經常遠超過《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中一名老師最多僅能帶15個孩童的標準,「儘管已經有法源規範,但超收學生的現象卻無減少。」買寶玉表示,回歸市場機制,園所為了節省成本,超收其實是普遍的現象。「其實很多園所的師生比都沒有落實。」私幼余老師表示,誠如她所工作的幼兒園,每班近30位學生只由一位主要導師帶,同年級另設有一名助理老師,並施以「跑班制」來規避法規,實際上許多時候僅一位老師面對所有學生。「其實早在少子化以前,超收人數的狀況就已經很嚴重了。」高雄市教保人員職業工會理事梁美詩表示,老師人力不足、節省成本等因素,都是造成老師負擔人數超標的原因。<b>資方長期打壓 <b>幼教人員權益難保障長期以來,幼教人員的權益遭嚴重忽視,連爭取權益都會受資方壓迫。梁美詩提到,曾有私幼園方威脅老師,若加入工會或參與遊行等便會逕行解雇。實際上依照《勞動基準法》給予教保人員加班費、福利保障的私立園所很少,每所幼兒園的老師薪資待遇和福利差距甚大,在違法業者居多的環境下,幼教人員的權益難以保障。為何教保人員權益如此不受重視?關鍵在於大部分老師缺乏對於自身權益的認識,甚至抱持消極的態度,「老師剛進入職場時都認為這是一個很單純的工作環境,也把加班當作理所當然。」對於園方的壓榨、沒有加班費的超時工作大多都是忍氣吞聲。全國教保產業工會執行秘書買寶玉表示,過去舉辦勞動權益宣導會時,老師們想發表意見卻不敢舉手,只敢傳小紙條給工作人員。「幼教產業通常都是小型為主,尤其幼兒園工作人員約莫都30幾位,業者之間圈子也很小,老師若想檢舉、發聲,往往都會受到資方壓力,甚至有被『封殺』的可能。」身兼十八般武藝卻低薪包辦二至五歲孩童在校生活大小事的幼教老師,不僅要培養孩童的生活能力,通常也同時擔任美術、體能活動教學者。小夢表示,幼教老師因需要設計幼兒教案及教室布置等,通常具備美術能力。許玉齡也曾聽聞私幼為省錢,只給老師2000元籌辦幼兒園的畢業典禮,會場的花圈、拱門等都仰賴老師親手製作。不過,這些身兼數職的幼教人員卻面臨「薪資普遍低落」的問題。一般私幼教師薪水大約2萬4000元,與繁雜的工作內容相比,其實不成正比。私幼余老師表示,雖然調漲學費時,老師的薪水也會同時調高。相較之下,公幼老師起薪約3萬8000元且享有公務員福利,私幼不論薪資或福利都顯得不足。「老師都會要我們去考公立幼兒園。」看中公幼準時上下班這點,小夢表示,老師都會鼓勵他們報考公幼。公幼師資完全比照國小教師,論福利或給薪都優於私幼,更重要的是可以和學生一同放寒暑假,導致幼教老師多優先考量進入公幼。「師資培育出來的人才如果有10%留在職場就不錯了。」劉明娟提到,幼教師或有幼保員工作經驗者廣受其他產業歡迎,例如社區休閒園區需要會帶活動以及照顧小孩經驗的人才,不僅工時不像幼兒園老師一樣長、較輕鬆,薪資待遇也較佳。她認為,帶著小孩看著他們長大,如同歷經養兒育女的過程,需要較有熱情的人才能在教育產業中長跑。恐龍家長施壓 <b>幼教價值衝突多「A小朋友跟B小朋友吵架,老師知道原因後,知道是A小朋友不對,就請他去罰站。結果A小朋友家長知道後,竟然跑去園所賞老師巴掌。」幼兒教育方式常成為家長與幼教教師的衝突導火線,每當面臨上述狀況,幼教人員不免心生恐懼。「有時候會覺得走幼教很累 ,不是因為每天要教學面對孩子,而是當我們很認真還得不到肯定。」小夢表示儘管她很喜愛幼教工作,但看見幼兒園血汗的工作環境後,她畢業考慮選擇僅需面對兩至三個孩子的托嬰工作。園長佳萱認為,家長的確是讓許多老師辭職、轉換跑道的理由。「少子化的關係,大家生得少就疼得越兇,小孩不能罵不能打,不好教又會跑來興師問罪。」家長過度干涉、甚至無法溝通,經常消耗老師的教學熱忱。在彰化縣營運私幼長達18年的負責人李志恆則表示,過去家長比較尊重老師,不會干涉老師應該要如何做。「現在的家長退步了。」「幼兒園越消費化,家長身為消費者的意識就會高漲。」國立清華大學幼兒教育學系副教授許玉齡解釋,在1:15的師生比例下,老師無法完全照顧每個孩子,孩子受點小傷是很正常的事。而家長花了大筆鈔票、選擇高額的私幼,只要孩子出事,就會責怪園方,甚至大動作抗議。<b><b>自組工會捍衛勞權 公部門應落實勞檢台灣早年設立不具幼教老師資格也能帶小孩的托兒所及幼稚園,歷經30年的修法與改革,終於在民國100年通過《幼兒教育及照顧法》,落實幼教專業化,同時開始注重幼教人員的工時、加班費給付等。然而,屢次遭私幼經營者以成本考量為由要求修法,造就不良幼教環境及勞資裂痕。「我覺得最主要就是工資低、工時長,很多老闆又沒有照著制度走。」負責人李志恆表示,幼兒園整體環境長期不佳,導致幼教系畢業的學生不願投入幼兒園就業,幼兒園也日漸聘不到老師。許玉齡指出,私幼經營者必須具良好企業經營思維,將學費收益反映在老師的薪水,管理園內事務之餘,減輕老師的職務負擔,才能改善私幼工作年資平均五年的困境。另外,幼教人員害怕家長施壓,與師培教育不重視法規有關。當幼教老師面臨不可預防的意外狀況時,老師無需負擔法律責任,但傳統師培教育僅要求師德,對法律不夠認識的老師無法保障自身權益,意外發生時往往選擇低頭。「在學習養成當中,我們一直都是被教育要在自己的專業領域中努力,但卻很少提及老師本身的勞動權益。」全國教保產業工會執行秘書買寶玉提出,幼教人員的養成教育中,教保人員對勞工組織的認同、概念都不熟悉,往後進入職場的老師們只能咬牙忍撐。儘管《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已經明定公部門職責【1】,買寶玉提到,就目前現況而言,政府部門往往只給予中立回應,表示教師參與工會是自由意願,仍未努力落實推廣。 面臨到工時超長、工資不合理的困境外,幼教老師在參與工會爭起權益更是受阻。圖片來源╱MIKI Yoshihito flickr @ CC BY 2.0「組織工會也會受到壓力,資方很害怕我們去教育老師。」買寶玉提出,幼教產業中的勞資不平等顯而易見,園方不鼓勵老師參與勞工組織,若提出勞權議題,園方更會施予壓力。「我們希望幼教人員還是能夠站出來,短期的抗爭也許無法帶來益處,但團結、增加對權益的認識才能真正改善幼教產業的血汗環境。」高雄市教保人員職業工會理事梁美詩認為,教保人員必須重視自己的權益。此外,政府的補助、法規的設立,都必須在確實的審查下,否則政策往往只能化作空談,無法保護幼教老師,更隨著持續惡劣的環境灰飛煙滅。「勞動檢查」的落實是保護幼教產業的關鍵,政府應當捍衛教師權益,而非虛應故事。全國教保產業工會對於勞檢是否落實提出質疑,根據勞動部105年「私立幼兒園勞動條件專案檢查」顯示,總計100家受檢的私立幼兒園當中,只有11間有違法情形,未依照規定給予加班費的園所只有二間;不過工會所做的「教保人員勞動權益調查」中,卻有高達66%的教保人員未收到實際加班費,讓人不禁質疑勞動檢查的「標準」何在。「教育的獲利是全民,如果辦不好就全民遭殃。」許玉齡說道。推動幼教產業的發展不單只是幼教業者、幼教師資、公幼等政府單位的事,未來年輕人都有生兒育女的可能,在幼教環境惡化、師資流動率高、資訊不透明的情況下,倡導正確幼教觀念並勇於檢舉違法業者,才能給孩子良好的幼教環境。註:【1】《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中第五項規定「中央主管機關應協助教保服務人員組織及家長組織之成立」、第十六條第二項「各級主管機關應協助教保服務人員成立各級教保服務人員組織,並協助其訂定工作倫理守則」、第十七條第四項「幼兒園應提供教保服務人員,參加教保服務人員組織權益。」
私校法修法形同虛設 私改盟籲多方制衡
校園
第1630期
私校法修法形同虛設 私改盟籲多方制衡
2016-09-28
【記者陳玟蓓台北報導】「私校改革學生聯盟」(以下簡稱「私改盟」)25日偕同教師、勞工團體於立法院前示威抗議日前初審通過的《私立學校法》(以下簡稱《私校法》)修正草案,質疑該修正案未能有效監理董事會,形同虛設,呼籲政府應確實改革。《私校法》自民國63年頒布至今歷經14次修正,日前教育部提出的《私校法》修法版本,規定政府補助款項高於新台幣6000萬的私立大學需增設一名公益董事,但因補助額門檻過高,遭師生批評形同虛設。另外,董事會內部的會議紀錄、法規章程及學校財務流動資訊也未明定對外公開的機制,容易讓人產生「黑箱」疑慮。 「私校改革學生聯盟」25日上午9時於立法院抗議《私立學校法》修法草案中,董事會設立的監督機制門檻過高。圖/陳玟蓓攝。抗議行動召集人、世新大學學生勞動權益行動小組成員許偉育指出,董事會在學校內的工作職權應為監督校務及輔助的角色,但卻透過任命校長的方式實際掌控校務,成為全校最大的行政決策者。私改盟總召林子盟表示,這是全台私立大專院校普遍存在的問題,絕非個案,為避免董事會坐大,強行控制校務運作,影響整體師生權益,政府應全面設立公益董監事,落實董事會的監督機制。近年台灣整體高等教育攸關私校董事會的弊案層出不窮。東海大學學生議會議長李宜佩指出,去年董事會強行撤換校長的事件造成校務延宕多時,校務提案有去無回,將近半年時間處於「無校長狀態」;而許偉育也表示,今年世新校長在沒有經過事先審議及討論的情況下,於校務會議強行通過調漲學費的提案,事後校長說明此為「上面」指示的既定政策,「顯示出師生幾乎沒有任何民主權利可言,只能任由董事會擺佈。」為解決董事會過去過度涉入校務的弊病,私改盟提出校長應從教職員中選舉產生,董事會則不得干涉選舉結果,劃清雙方職權範圍。除了過度介入校務運作之外,董事會更可以利用財務預算的編列,甚至透過掏空從中牟利,獲取最大的利潤。許偉育指出近年來世新不斷進行撙節政策,不但大量縮減公共設備的預算、提高學雜費,更增加兼任講師的名額,在逐步犧牲學生學習資源的同時,每年卻編列三百多萬的交通預算給只有不到20人的董事會。此外,私改盟認為私校若遇經營不善,董事會不應私自接收校產,而應由政府代為管理,收歸公有,避免校產再度落入私人口袋。許偉育以103年因經營不善停止辦學的永達技術學院為例,直言學校在「退場的這兩年之內,憑空冒出超過三億元的花費,也沒有人知道錢的流向。」顯示出「校產如家產」,學校形同提款機的情形早已屢見不鮮。為防止私校董事會在運作、財務以及人事上產生不透明、不公開的黑箱情形,私改盟疾呼政府應透過全面設立學生、勞工及公益董監事,讓私校中董事會不再是一言堂,而是透過多方制衡,以民主化的方式管理校政,試圖健全整個高等教育體制。 「私校改革教師聯盟」發起人尤榮輝呼籲政府應落實董事會的監督機制,讓私校由師生治理,以剛正私校董事會濫權的陋習。圖/陳玟蓓攝。「私校改革教師聯盟」發起人尤榮輝指出私校法是私校運作的根本大法,與學生的受教環境、受教品質,甚至跟教師權益有密切關係,「修私校法等於是打破長期官、商、立委所形成的穩定利益共生結構,希望政府能大刀闊斧改革解決《私校法》沉痾。」除了私校學生關注《私校法》改革的議題,本次抗議活動更有不少國立大學學生一同參與。國立東華大學學生郭家瑋表示《私校法》牽扯到學生的教育問題,影響相當全面,希望可以透過到場支持的力量,呼籲社會大眾一同正視該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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