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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昕璿、徐嘉璟、陳嘉怡綜合採訪報導】廢棄漁網隨海流飄動,纏住珊瑚及經過的魚群,成為扼殺海洋生態的幫兇。國立臺灣海洋大學環境生物與漁業科學學系研究團隊,分析近十年的淨灘資料,並於15日公布結果。他們發現,台灣漁業廢棄物佔海洋垃圾比例超過一成,藉此點出台灣漁業日漸嚴重的垃圾問題。
團隊成員、海大環漁系碩士生陳翊凱指出,台灣的海洋垃圾除常見的塑膠製品外,釣線、網具等漁業廢棄物的數量也相當可觀。台灣漁民多使用刺網捕魚,而網具可能會因為天候、洋流或漁具老舊斷裂等原因,成為在海中漂流的「幽靈漁具」。黑潮海洋文教基金會執行長林東良解釋,棄置的漁網即使無人使用,仍會纏繞海洋生物,導致魚群及珊瑚受困死亡,嚴重影響海洋生態。
為解決廢棄漁網造成的生態危機,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於11月與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合作,推動「廢棄漁網收購獎勵制度」,以每公斤15元的價格收購廢棄漁網,鼓勵漁民把淘汰網具送至回收中心。桃園市竹圍漁港漁民陳金順表示,目前竹圍漁港已回收10幾噸漁網。環保局未來也將媒合廠商,利用回收網具製成再生塑膠產品,期望減少廢棄漁具,並創造綠色循環經濟。
此外,明年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也將推動《刺網漁業漁具標示措施》,從源頭管制廢棄漁具,減少漁業廢棄物對環境的威脅。農委會漁業署漁政組漁船科科長邱文毓表示,此制度規定漁網上的浮球、浮子都須標示漁船編號,「半年的宣導期內,我們會協助漁民進行標示工作,後續會尋求海巡署協助執法的工作。」他也說明,漁民若未依規定實行,將被限制出航,並處3萬至15萬元罰鍰。
然而,此制度規定漁民須在長達數公里的網具上,每隔15公尺標示一次漁船編號,恐耗費漁民出海捕魚時間,不僅增加其負擔,更可能減少漁獲收入。海大環漁系碩士生黃淯慈認為,政府應補助漁民費用,填補因實施漁具實名制無法出海捕魚的空窗期,減緩新制度對生計的衝擊。
海洋垃圾議題長年備受各界關注,而因漁業發達產生的廢棄網具,為台灣海洋垃圾的主要來源之一。漁業署盼藉政策改善「幽靈漁具」問題,部分地方政府也建立網具回收機制與漁民攜手維護海洋生態,期望共創漁業發展與環境保育的雙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