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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84期
2023-11-02

國立臺北大學通過《國立臺北大學三峽校區運動場館管理辦法》修正案,調整學生使用運動場館之收費。 圖/國立臺北大學會計學系學生黃子恆提供


【記者杜以璇綜合報導】國立臺北大學學生會10月20日在臉書發文,指出校方在10月4日召開的第80次行政會議中通過《國立臺北大學三峽校區運動場館管理辦法》修正案(以下簡稱場館修正案),其中調漲學生使用三峽校區運動場館的收費價格,影響學生權益,使學生在場地上的負擔成本增加。

本次場館修正案將導致學生負擔場地的成本增加,以學生社團影響最劇。就室內場地而言,經學務處課外活動指導組與體育室核可的社團,從免收場地費改為僅限戶外開放場地免費。對此,北大劍道社幹部L同學(化名)指出,劍道需要在有木地板的地方練習,練習場地選擇有限。得知校方決議取消免費使用場地的優惠後,L同學十分擔憂,「我認為可能會降低學生加入社團的意願,造成社團經營的困難。」

除體育性社團,本次場館修正案亦對有租借體育場地的一般性社團造成影響。去年曾向校方租借綜合體育館場地舉辦英語夏令營的學生安吉(化名)坦言,體育場館高昂的租借價格對學生社團來說是一大負擔,若價格再上漲,因場地費而造成的虧損除了需由幹部自行吸收外,在校內舉辦活動的意願也會隨之降低。

 

北大體育室主任李靜雯回應,目前能免費使用體育場館的公益時段對學生已經很足夠,「過去場地的維護跟清潔費用都由校方吸收,運營上有許多經費要自籌,所以決議調整為公益時段外都要收費。」他也提到,本學期校務會議時有學生代表建議可以參考其他大專院校,在學費中統一增收場地使用費,但校方考量並非每位學生都有使用體育場館的需求,基於使用者付費原則,認為目前向使用者收取場地費用的方式較公平。

北大學生會認為校方應該明定收費項目,並對修正案有更詳細的回應。 圖/國立臺北大學會計學系學生黃子恆提供


針對場館管理修正案,北大學生會權益部長呂佳倪指出,修正案最初目的是為了防堵校外機構借用社團名義獲取較優惠的場地費,但後續修正案的修正方向與該目的沒有明確關聯,呼籲校方對修正案應有更詳細的回應,並明列場館收費價格的項目,而非以場地使用費概括。北大排球系隊球員J同學(化名)則表示,北大體育場館的使用費用長期以來都較其他國立大學高出許多,認為校方應清楚說明收費依據及花費流向,讓學生更了解突然調漲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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