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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60期
2017-10-11

【記者陳潔慧台北報導】6日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學生自治會舉辦記者會,提出「校園民主要落實」、「校園空間不漲價」、「學生勞動不血汗」三點訴求。學生不滿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21席中學生代表只有一位,也認為學生對校長遴選無實質權力。學生會更進一步提出對校務會議學生席次不足的問題,呼籲新任校長應落實校園民主。

台師大學生會於6日舉辦記者會,對校園民主、校園空間及勞動權益提出訴求。圖╱陳潔慧攝 台師大學生會於6日舉辦記者會,對校園民主、校園空間及勞動權益提出訴求。圖╱陳潔慧攝


現行《大學法》規定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必須有2/5以上的學校代表,但未明確規定學生代表參與比例,校方推出的代表也以教授佔多數。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主任林柏儀表示,民國95年時,國立政治大學正式將學生代表納入委員會後,才開始有部分大學修法跟進,但距離真正的民主還有一段路。根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校長遴選組織及運作辦法》,台師大委員會中學生代表僅有一名,雖不違反法規,但學生會會長楊婷雅質疑,「在學生做為校園內多數的情形下,一名代表到底如何能為一萬多名學生發聲?」

9月29日舉辦的校長候選人治校理念說明會裡,兩位校長候選人吳正己、李篤中在治校理念裡皆提到會以學生為主體,但在學生進一步提出是否能「增加學生會議代表的席次」後,卻只得到「可以再討論」的回答。6日記者會學生會再度重申「校園民主要落實」訴求,希望提高所有校級會議至少1/10學生代表,且重大校務發展會議能增加到1/5,讓學生有參與校內事務討論與思辨的機會,使學生自治落實。高教工會台師大分部代表張宗坤認為,雖然《大學法》規定1/10以上比例的學生代表,「但達到1/5也不違法,甚至更好。」

楊婷雅表示,學生會積極與校長候選人面談表達學生訴求,期許能透過此次校長遴選來推動《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學生自治會法規彙編》修正,明確訂定學生在會議中的席次保障學生權益。張宗坤也提到,希望透過這次台師大的活動,能帶動其他學校一起關心學生權益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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