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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正學生輔導員陷薪資爭議 教授籲校方明定工讀規範
校園
第1781期
中正學生輔導員陷薪資爭議 教授籲校方明定工讀規範
焦點
2023-09-28
【記者葉蓁芸綜合報導】國立中正大學學生會1日在Facebook發布貼文,指出新生週活動未達預估時間而提前結束,導致擔任「新生週輔導員」的學生實得薪水與原定不同,且扣薪前並未得到說明,質疑校方讓學生承擔活動辦理的缺失。 國立中正大學學生會於1日發文,指出校方與新生週輔導員之間的勞資爭議,要求校方檢討新生週輔導員基本勞動權益的落實,並確實給付薪水。 圖/葉蓁芸攝中正於8月31日舉辦新生始業典禮及名人講座等活動,原先校方與各系輔導員訂定的勞動報酬為「每位輔導員工讀助學金暫定為7小時,講習暫定3.5小時、新生始業典禮暫定3.5小時,依簽到退表及實際情形核報工讀助學金。」最後卻因活動提前結束,校方將工時擅自改為4.5小時,引起學生不滿。擔任輔導員的小庭(化名)說:「我們的工作不是帶領新生到活動現場後就解散,而是全程陪伴新生,應全額獲得7小時的工資。」另一位輔導員林同學(化名)則認為校方不應該以活動提早結束為由扣薪,「跟原定講好的時間不一樣,會覺得不太合理。」 校方原先訂定的時數為七小時,以「暫定」作為可彈性調整的空間,並未保障學生一定工時與工資。 圖/戴莘提供對於新生週輔導員的勞資爭議,中正副學務長盧龍泉表示,已於12日與輔導員及學生會召開協調並達成共識,協調結果為校方將支付4.5小時薪資。對此,學生會長戴莘表示,若有輔導員仍對協商結果有異議,學生會將再與校方溝通協調。未來也會從制度上著手,希望推動校方改善學生工讀的契約訂定。輔導員高同學(化名)則認為,校方未來在與輔導員簽訂契約時,應正視學生需求,明訂清楚的勞動條件與報酬。中正勞工關係學系教授吳育仁分析:「雙方在認知上有差距,某些學生認為他沒有得到應得的薪資,導致內心不滿。」他表示校方在契約中使用「暫定」一詞,雖然保有彈性空間,但對於學生而言已產生對薪資及時間的預期,如同勞動中的「待命時間」,仍需支付薪水。吳育仁說:「勞工的意識逐漸在校園升起,教育部也對學生工讀不斷修正、改進。」他建議校方未來在處理學生工讀時,不能有彈性模糊的底線,舉例來說,可以將契約修改為「保障4.5個小時,3個小時視情況而定」,訂定具體勞動契約,並與受僱方達成共識。 國立中正大學勞工關係學系教授吳育仁,建議校方應與學生建立清楚、具體的勞動契約,並與受僱者達成共識。 圖/李承恩提供談及學生如何面對類似的勞資爭議,吳育仁認為校園與職場無異,都可先向雇主申訴,或尋求地方勞工局協助調解。校園內的勞動意識逐漸提升,校方與學生都應更加清楚理解勞動契約的簽訂,以及相關報酬訂定標準,打造健康合理的僱傭關係與環境。
【社論】素人網紅淪為血汗勞工? 從開箱文一窺社群商業操作
校園
第1770期
【社論】素人網紅淪為血汗勞工? 從開箱文一窺社群商業操作
2022-11-04
「你是素人,又不有名,只要隨便拍照就可以拿免費商品,太好了吧!」大多數人認為素人網紅不具名氣,僅需發發限動、寫寫貼文就能得到好處,素人網紅真的有這麼輕鬆嗎? 素人網紅接受品牌邀請,藉圖文分享美妝、食品與時尚產品等使用心得,吸引粉絲購買。圖/ xFRAME在台灣,KOC(Key Opinion Consumer),又稱為素人網紅,相較於KOL(Key Opinion Leader)粉絲數較少,因與粉絲互動密切,擁有直接社群影響力,成為品牌近年來熱衷的行銷方式。KOC多為擅長經營社群媒體的年輕人,接受品牌邀請,試用產品或參加活動,再發布貼文或限動,發表使用心得。有些品牌會提供KOC優惠代碼或抽獎贈品,讓他們回饋粉絲,吸引粉絲購物與互動。表面上,KOC看似光鮮亮麗,得以享用最新上架產品,盛裝出席活動,儼然飛舞於社群的花蝴蝶,但在成蝶之前,在繭內孵化時承擔的一切,卻是無人知曉。品牌商與KOC的合作大致可分為四種:無酬勞的互惠合作、固定費用、依流量計算費用與銷售抽成。大多數素人網紅因粉絲數較網紅少,只能接受業配互惠模式,爭取曝光機會。KOC若追求照片質感,請專業攝影師拍攝或租棚拍攝,所有費用都得自行負擔,時間成本更難以計算,而有些網紅行銷平台媒合品牌與KOC,從中收益,卻並未分潤給KOC一毛錢,相較於KOL,KOC簡直就是「血汗勞工」。知名KOL通常隸屬於網紅經紀公司,擁有合作團隊,KOC則一人包辦所有事務,權益也不受保障。在社交軟體上KOC如雲,競爭者眾多的情況下,任何KOC都能輕易被取代,因此他們更難以捍衛自身權益。另外,合作過程中,KOC通常先接受品牌邀請,才會收到產品,若使用產品過程不佳,迫於品牌與競爭壓力,他們未必敢直接說出使用心得,以免吃上官司或被品牌列入黑名單。KOC以宣傳照片與文案換取免費商品與曝光度,品牌與網紅行銷平台能藉此得利,KOC的權益卻未受到保障,而素人網紅的開箱文作為推銷產品的媒介,雖然貼近受眾,卻是一種不言明的廣告,容易使粉絲誤以為產品為素人網紅長久使用過後親自推薦,事實上KOC很可能在拍攝當天才使用產品,或根本沒使用過產品,若宣傳誇大且不真實,粉絲不但不知情,更可能因此購買商品,變成社群行銷的受害者。在網路世界中,順應粉絲對公眾人物的期待,KOC看似「做自己」,分享使用產品心得,並表達對產品的喜好,其實並非那麼理所當然。如此「真實」的開箱是刻意的設計,利用社群操作曝光於消費者面前,成為引誘消費者上鉤的一條「看不見」的餌。當商業操作潛入社群,何為「真實」更加難以分辨,為網路時代的一大隱憂。
非典型勞動成趨勢 勞權缺漏仍待制度解方
校園
影音
第1757期
非典型勞動成趨勢 勞權缺漏仍待制度解方
2021-11-18
▲請點擊圖片觀看完整報導。【記者張博涵、劉亭妤台北採訪報導】臨時工讀生在人來人往的街道宣傳活動,外送騎士穿梭在車陣中趕著送餐。根據行政院主計總處民國109年的統計,全台「非典型勞工」共有80萬人,包含我們熟悉的外送員、臨時派遣工或是學生打工族。「非典型勞工」就是非直接僱傭關係、採用定期契約或是部分工時的工作,因為契約內容與正職員工不同,非典型勞工不受《勞動基準法》全面保障,因此,普遍面臨低薪、工作不穩定、職業不安全等勞動權益問題。臺灣勞動派遣產業工會秘書長施士青表示,權利侵害屢見不鮮,加班費未給、特休假未休,更因簽訂定期契約,而難以請領資遣費。致力於普及法律知識的新媒體法律白話文運動,14日邀請法律學者和不同類型的工會成員,參與「一國兩制:非典型勞工權益總體檢」論壇,討論非典型勞工在法制面的問題及未來的改革方向。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林佳和說明,我國目前無法讓非僱傭的勞動者享有勞動法的保障。常見的外送員、業務員適用承攬契約,相較於僱傭關係,承攬雖然沒有《勞動基準法》的薪資、工時等保障,但勞工能夠自行決定是否接案、上班,工作較為彈性。然而,實際情況卻是勞工仍然受制於公司強硬規範,無法自由選擇上下班時間,簽訂承攬契約卻要負擔僱傭責任,嚴重侵害勞工權益。新竹市平台外送從業人員職業工會理事長文萬華直呼:「我們自由嗎?我們並不自由。」他解釋,平台系統寫明可以申請休息至時段結束,但真實情況卻是系統會在休息時間的最後兩、三分鐘自動上線,即使外送員生病了、累了,都得每個小時起床、拒單。台灣的非典型勞動人口中,以勞動派遣人數最多。派遣勞工多數以定期契約先受雇於派遣公司,再由派遣公司指派到要派單位上班,而要派單位掌握了三方權力的核心。派遣勞工常面臨和正式員工同工不同酬的待遇,或遭要派單位要求派遣公司解僱、調職,更因臨時性、短期性的契約而無法請領資遣費,使派遣勞工陷入低薪、工作不穩定、缺乏就業保障的窘況。施士青表示,派遣公司經常被迫接受要派單位的要求,再壓榨這些派遣勞工,「要派單位就是一個派遣關係裡的大魔王。」隨著工作類型愈來愈多元,非典型勞動人口急遽增加,卻始終無法得到足夠的社會保障,在勞動市場追求彈性的趨勢下,要如何維護非典型勞工的權益,成為台灣社會正面臨的難題。
營養午餐為什麼糟?自由競爭市場下,夾縫中求生存的團膳廠商
專題
第1747期
營養午餐為什麼糟?自由競爭市場下,夾縫中求生存的團膳廠商
2021-04-29
【專題記者陳品融、李加祈、廖澄妤、張華真綜合報導】清晨五點多,廚工們戴起髮網、口罩、手套和圍裙,全副武裝走進廚房,著手準備學童的營養午餐。洗菜、切菜、洗米和處理肉品同時,另一旁的烹煮區也開始忙碌,廚工們拿著半米長的鏟子在大鍋中翻炒,一鏟一拌,蒸氣竄出,他們用盡全身力量翻起底部食材,防止糊鍋。待食材上色、熟透,食品檢驗員拿出檢測儀,確認菜品已達殺菌溫度後起鍋。料理舀起瞬間,一場廚工與時間的賽跑開始,為確保菜餚溫度和新鮮度,起鍋、分裝、疊上推車到送進貨車,分秒必爭。 食材烹煮完成後,配膳人員排成一列,井然有序地分裝成餐盒。 圖/陳品融攝 早上10時,一箱箱營養午餐已分裝完成。將午餐搬上車之前,工作人員用吹風機吹縮熱縮膜,以穩固箱子。 圖/廖澄妤攝「對學生來講,營養午餐是一天之中吃得最齊全、營養成分最重的。」台北市立介壽國民中學家長會長宋全娟指出營養午餐的重要性。然而長期以來,學生營養午餐備受不美味、不營養和不安全等質疑,團膳廠商身處產業鏈中重要的一環,卻難單方面改善品質,使非議之聲從未平息。在提升品質的路上,眾人為何步履維艱?這背後究竟隱藏了哪些根本的難題?<b>少子化致團膳廠商利潤遞減 轉型不易將成夕陽產業今年年初,內政部公布全台出生與死亡人口正式出現死亡交叉(註1),少子化的腳步已逐年逼近營養午餐議題,對於本就經營不易的團膳廠商而言,無疑是雪上加霜。註1:指全年度死亡人數超過出生人數,人口「自然增加」出現負值。 攤開台北市餐盒食品商業同業公會會員手冊一看,公會於民國94年時尚有28個會員,至今僅剩下九個。理事長高嘉鴻說明,雖然台北市學校會吸引外縣市學生前來就讀,但營養午餐需求量仍有減少趨勢,尤以小學最為明顯。「對中小型廠商的影響真的很大,有的業者在去年或前年招標時,他的學校數明顯下降很多。」 都市都難逃少子化浪潮的侵擾,更遑論偏鄉地區。「有個高中的機械科,之前可能一個班招收30幾人,但是去年可能是15個人,今年只剩八個人,人數銳減非常多。」在南投縣經營玖玖餐盒食品廠的潘靜怡如此說道。偏鄉團膳需求量本就不大,碰上少子化,潘靜怡說,過去每日還能供應5000多餐,幾年下來平均減少了1500餐。屏東縣福晟有限公司老闆阮專銘進一步說明:「學校要廢校有一定的步驟,主要減少的是學生人數。所以當我們送的學校還是一樣多的時候,他的規模經濟就會變小。」此外,屏東的科技廠、工廠數量少,廠商較難承接學校營養午餐以外的訂單,轉型更加不易。少子化所帶來的衝擊,也可能進一步加劇市場競爭,造成「大者恆大,小廠商遭淘汰」的結果。高嘉鴻舉例,台北市受限於高昂的人力、租金成本,團膳業者多屬中小型,長年飽受來自新北市大廠商的競爭壓力。大享食育協會祕書長黃嘉琳擔憂道:「不論是誰壟斷市場都不應該,其他的中小型企業也該有生存空間,才會彼此良性競爭,(對團膳市場)比較健康。」若市場上只剩下大廠商,還可能帶來品質的隱憂。前團膳業者阿添(化名)表示,大廠商的弊病在於供餐量大,凌晨就必須開始備餐,當食物送達學生餐桌上時,早已不新鮮,甚至引發食安問題。「我聽過最誇張是凌晨兩點開始煮,你覺得這能吃嗎?」他質疑。高嘉鴻則舉日本的例子作為對比,為確保營養午餐品質,日本規模最大的給食中心一天頂多供應兩萬餐,但台灣的大廠商每日供餐量卻可達三至六萬。 屬於中型廠商的宮保王食品有限公司,目前大約接20所學校的單,每日清晨5時開始備餐,10時半陸續出發送餐。 圖/陳品融攝非都市地區的競爭雖不至於加劇,廠商仍得承擔利潤降低的事實。阮專銘舉例,硬體設備及人力皆有固定成本,洗菜、切菜等初階工作人員雖能適時調整,依舊不敵收入減少的速度。潘靜怡則補充,近幾年員工薪資、原物料價格不斷調漲,「桶餐一樣要用那些東西,我必須要請的廚媽還是那些人,我的營業額當然是逐年遞減。」身處夾縫中,廠商們只得咬牙撐下去。「團膳受到少子化衝擊的現象是勢所必然,甚至有人直接說這是夕陽產業。」黃嘉琳說道。面對如今的情勢,廠商們皆得想盡辦法才得以生存,也有部分人被逼得退出市場,正如潘靜怡口中的例子:「去年八月我們這裡就有一家廠商,因為少子化,量不多後來乾脆就收掉、不做了。」<b>都市、偏鄉餐費不一 三章一Q政策難落實適者生存,不適者淘汰,是團膳自由競爭市場下的常態,部分廠商可能為壓低成本,而傾向使用價格較低、來源不明的食材。為強化校園餐食安全,行政院從106年起鼓勵學校和廠商在校園午餐中使用三章一Q食材(註2)。110年,政府更進一步推動全國國中小午餐全面使用國產可溯源食材,並提高每人每餐補助從3.5元至6元,也加強源頭管理和抽驗。註2:使用三章一Q(台灣有機農產品標章、產銷履歷農產品標章及CAS台灣優良農產品標章及生產追溯標示 QR Code)的學校及團膳業者,可以拿到每人每餐3.5元的補助金。三章一Q政策一改團膳低價採購策略,融入食材溯源概念,盼能讓學童吃到來源明確的國產農產品。對部分團膳廠商而言,三章一Q更是他們從競爭市場中脫穎而出的關鍵,高嘉鴻以自身負責的宮保王食品有限公司為例,多年來使用產銷履歷食材已成為宮保王特色,這讓規模不大的他們,得以在競爭激烈的市場中突破重圍、繼續生存。 宮保王食品有限公司使用可溯源的有機蔬菜。執行副總高嘉鴻表示,如今面臨新北市的大廠競爭,宮保王發展出特色,才能在市場上生存。 圖/廖澄妤攝然而,政策屬獎勵機制,並非全國統一規範,各家團膳廠商能決定是否使用認證食材,在全台22縣市營養午餐價格皆不同的情況下,餐費較低地區可能不易執行。潘靜怡提到目前中南部餐費約為每人每餐35元,「你去外面吃個自助餐,價格都比我們高,他們不需要三章一Q耶!」他進一步說明,食材經銷商就算未申請認證,仍能將產品賣至其他通路,不一定要賣給價格低的團膳公司,因此廠商若要取得溯源的調理、半調理食品就更加困難。價錢低、經銷商供應量有限的情況下,原為改善營養午餐品質的政策,反而加劇城鄉差異。潘靜怡不禁反問:「價格沒有統一,但要求全台灣所有的團膳業者要落實採購三章一Q,不是很好笑嗎?」,她認為需增訂全國一致價格,廠商的食材品質才會相同。對此,立法委員林奕華回應,各縣市取得食材的成本不同,較難統一價錢,但他建議未來可訂出一個區間,「依據不同的縣市、不同的廚房模式,而有不一樣的結果。」薪水低、工作辛苦 團膳產業陷缺工困境偏鄉學校除了因價格導致食材採購不易,也常因地處偏遠陷入難招到團膳業者的窘境。對此,行政院會1日通過「推動偏鄉學校中央廚房計畫」,期望將鄰近的偏校整合成校群,達成規模經濟,吸引廠商進駐。不過,高嘉鴻認為,硬體設備建成後,營運才是重點。論規模,中央廚房還是不如都會區的大學校,若沒有廠商願意進駐,仍舊是一場空談。黃嘉琳更直言:「這是沒有打到痛點的做法。」就算中央廚房真能吸引業者,還是沒有解決團膳廠商所面臨的根本問題——廚師人手不足。缺乏人力是團膳產業的共同困境,不只偏鄉中央廚房恐招不到人,工廠位於台北市的高嘉鴻也說:「聘人是我們很大的問題。」由於團膳工作辛苦,且薪水不高,難吸引台灣人就業。高嘉鴻坦言,需僱用外籍移工已是業界的普遍現象。「我可能切一籃30斤的青菜全身就濕了,因為(廚房)裡面沒有冷氣啊。」阿添談起過去的工作經歷,說:「我不可能讓我的孩子做這個行業,太累了。」高嘉鴻也提到,廚房環境濕熱,而且廚工從清晨五點左右就得開始備餐,比一般人的上班時間足足早了四小時。種種辛勞使年輕人越來越不願意投入這個產業。 在宮保王食品有限公司,廚房人員的工時為凌晨5時至下午2時。團膳產業人力需求大,卻因工作辛勞而招工不易。 圖/廖澄妤攝更令人打退堂鼓的,是低廉且不穩定的薪資。黃嘉琳指出,有些廠商寒暑假不供餐,沒有營收便難以給薪,因此傾向以臨時工的方式聘人。這類非以正職身份受僱的廚師,領的是日薪或時薪,換算下來,每月所得甚至不及基本工資,也無法享有合理的勞健保。需要養家活口的人自然不會選擇這份職業,或僅僅將其作為轉換跑道時的過渡工作,一找到新東家就辭職,形成團膳產業缺工的惡性循環。即便要求廠商將廚師視為正職員工,給予合理的薪資與福利,「老闆可能會雙手一攤,說:『請問我的錢從哪裡來?』這個是結構性的問題。」黃嘉琳感嘆。現行體制下,團膳公司彼此競爭,生存不易,在聘僱人力時也有其苦衷。林奕華則認為,廚工的勞動權益問題值得重視,可以透過公聽會討論,供政府參考。午餐專法未解廠商困境 專家建議仿效日本做法台灣目前的營養午餐規範散落於《學校衛生法》以及行政規則,尚未有專門法源讓政府直接介入,無法改善廠商於自由經濟市場中面對的問題。不過自108年起,立委黃國書等人陸續提出《學校營養午餐法》草案(註3),16日重提《學校飲食營養促進法》草案,試圖改善營養午餐品質不均的問題。但目前法律草案以學童權益出發,規範內容仍未能解決廠商所面臨的經費與人力短缺困境。註3:但由於立法院屆期不連續審查的規定,108年的《學校營養午餐法》草案,不會繼續被審查。根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13條規定:「每屆立法委員任期屆滿時,除預(決)算案及人民請願案外,尚未議決之議案,下屆不予繼續審議。」高嘉鴻與黃嘉琳不約而同認為台灣可以借鏡日本營養午餐的運作模式,日本的營養午餐多由隸屬地方政府的給食中心負責,而非民營的團膳公司。給食中心概念類似台灣的中央廚房,人力由政府直接聘雇。黃嘉琳表示,給食中心員工的薪資合理,且享有勞健保,因此比較不會面臨缺工窘境。 另外,日本能維持全國各校營養午餐品質的原因,在於政府有效介入營養午餐產業。日本早於1954年訂定《學校給食法》,法律明定由家長負擔食材費用,烹煮、運送等其他費用則由政府協助,才能解決城鄉餐食的品質落差。高嘉鴻建議,台灣應比照日本作法,「回到午餐品質,最重要的是午餐費用需要清楚。」面對結構性問題,黃嘉琳也認為,「還是要有中央政府法令的介入,(提升營養午餐品質的行動)才可能奏效。」 台灣許多學生自備碗公、便當盒盛裝營養午餐。宮保王食品有限公司執行副總高嘉鴻表示,日本政府會提供菜、飯分裝的餐具,設計精緻,營養午餐涵蓋飲食、美學教育。 圖/廖駿愷提供台灣團膳廠商成為結構性問題的代罪羔羊,在營養午餐自由競爭的市場下,他們背負罵名,種種挑戰卻難單方面克服,有待政府、立委、廠商與家長各方深度溝通。正如黃嘉琳所說:「我們每次講營養午餐不好吃,都說團膳業者是吸血鬼,但要讓他們有機會來講他們在工作上的困境。」而在這問題獲得改善之前,每日清晨他們還是一如既往走進廚房,拿起湯勺,埋首高溫、嚴峻的工作環境中,趕在中午前將熱騰騰的餐食送進學童的餐盤。
勞動保障外的作田人 農民職災誰保庇?
專題
第1747期
勞動保障外的作田人 農民職災誰保庇?
2021-04-28
作為農田中的保護傘,農民職業災害保險是否真能夠替農民遮風避雨,又或者只是毫無用處的空傘架呢? 圖/江俊緯攝【專題記者詹和臻、陳卓希、邱海鳴、江俊緯綜合報導】「我受傷是兩年前的5月6號,我永遠記得那一天。」農機操作員洪國華回想起被農耕機壓斷腿的那天,仍然心有餘悸。「爸爸,帶我去蹦蹦!」在洪國華的三歲兒子眼中,爸爸賴以為生的農機只是會發出「蹦蹦」聲的玩具。殊不知,那天應兒子要求去田裡「蹦蹦」的洪國華,差點被失控的農具奪去性命,眼看著金屬製的笨重農機朝自己襲來,他卻來不及反應,應聲被擊倒在地,「短短兩秒鐘之內,你只有一個想法,死啊。」洪國華頂著刺眼的陽光,站在雜草叢生的農地中,重現兩年前被農耕機猛力撞傷右膝蓋的場面,並擺出倒地無助的神情。雖然事發後,洪國華幸運地重建斷裂的十字韌帶,但為了營生,手術後他強忍著劇痛立刻接續工作。他模擬當時用繩子將塑膠椅吊起作為階梯,再以左腳用力蹬上發財車,才能順利上下農機,「(開車時)用左腳踩右側的油門,避開沒力的右腳。」「什麼農民職災攏嘸啊(都沒有),我從來沒聽過,不知道。」洪國華回憶,當時他只慶幸能活下來,醫院和農會從未向他提及理賠事宜,至於治療的開銷,因為他沒有加保農民職業災害保險(以下簡稱農民職災險),無法申請職災理賠,只能摸摸鼻子認命,繼續工作想辦法賺回來。然而,發生意外兩年至今,他的右腳仍會在行走時隱隱作痛。 屏東縣農機駕駛員洪國華兩年前右腳十字韌帶斷裂,動完微創手術後卻直接工作,沒有養傷及復健,至今仍可看出右腳微跛。 圖/邱海鳴攝洪國華的案例只是冰山小角。根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以下簡稱農委會)統計,民國109年農業就業人口為55萬餘人,且這些農業就業人口平均年齡高達62歲,如此龐大且高齡化的群體,卻被排除在《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以下簡稱勞工職災險)之外,沒有被視為相同的勞動力,那當前能夠保障農業工作者的權益是什麼?<b>同是勞工卻兩種制度 <b>農民職災險功能薄弱 《農民健康保險條例》(以下簡稱農保)為保障農民權益的主要法令,希望讓農民享有與一般勞工相同的保障。台灣於107年修正農保部分條例,全面試辦農民職災險,保障從農者的職業安全,補貼農民因職業災害產生的傷害、身心障礙、就醫及喪葬等花費,保費為每月新台幣25元。農民職災險採自願性投保,農民只需月繳保費15元,另由政府補助10元。不過,低廉的保費卻沒換來顯著成效,據108年行政院院會議案公告,全台農民投保率僅有15%,以今年桃竹苗地區為例,農民投保率皆不及三成。農業工作者投保農民職災險須符合兩種身份:一、具有農保資格的實際從農工作者;二、現在有實際從農工作,但已領過勞工保險(以下簡稱勞保)或其他社會保險者,能以健保第三種類人身份申請加保。此外,農委會現在也正增修範圍,希望納入不具農保身份、但有實際務農的實耕者。農民職災險積極廣納多種身份,原因在於,先前的農保,無法落實農民健康給付的功能。「農保本來就是掛羊頭賣狗肉,雖然叫做農民健康保險法,但實際就是領退休金。」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林良榮解釋,現在的農保雖仍具「健康」保障,但因為給付過低,逐漸被84年實施的《全民健康保險條例》(簡稱健保)取代。而現在農民投保農保的首要原因,是為了在退休時,領到相當於勞保老年給付的「老農津貼」。為保障農民工作權益,農委會開始試辦屬於農民的職災險,林良榮認為,農民職災險應比照勞保制度做整合。他以4月23日通過的勞工職災險做比較,此法將原先勞保的「職業災害」項目單獨立法,不僅提高補償給付、完善職災認定機制,更擴大納保範圍,被稱為「勞工節最好的禮物」,但法定勞工範圍卻不包括農民。林良榮分析,勞工職災險單獨立法,能更有系統地保障各領域勞工,「但勞工的給付提高,農民跟一般勞工的給付就會有明顯落差。」他說明,同樣付出勞力工作,但農民和一般勞工卻使用兩套職災保險制度,導致受到的保障不同,對照改善後的勞工職災險,凸顯出農民職災險的功能薄弱。<b>田間傷害難舉證 <b>理賠審理程序亦冗長 農民只有在工作中傷亡,才能獲得農民職災險理賠,但判定上卻存在模糊空間。林良榮說明,農民職災險強調「先傷後病」,即優先辦理職業傷害,而暫緩理賠慢性職業病,因為判定職業傷害遠比隱性疾病容易。除認定職業疾病困難外,相關醫療服務也尚未完善。目前全台只有兩家農民醫院,其中一家是國立臺灣大學附設醫院雲林分院,該院環境及職業醫學部主治醫師李念偉說道:「農民來看診的很少,一年大概十幾個而已。」而且多為明顯外傷,少有農民因為職業病就診。他另提及,慢性的骨科疾病應該為農民職業病大宗,但現在農民職災險並未保障,導致農民就診意願低。疾病發生不像外傷有明確的時間、地點,因此農民難以舉證。「農民說噴農藥導致職業病,說不定是阿伯自己愛抽菸、嚼檳榔。」林良榮解釋,目前台灣沒有專精農業醫學的專家,因此在判定農民職業病時,不免難以鑑定。另外,農業的工作場域自主性高,上班時間和路徑會依據季節、天氣或供水時間等因素改變,通勤時的職業災害沒有統一判斷依據,使得保險理賠條件更難認定。「阿伯從農途中,可以繞一下先去吃個早餐啊!」林良榮舉例,下雨也可能導致農民臨時更改上班路線,而農民職災險並無考量這些不確定因素,反倒全然由農民自行舉證。農業職災的舉證程序涉及法律知識、網路操作,需要農民自行提出資料佐證,常讓理賠對農民來說是可望而不可及。屏東縣養豬戶許先生(匿名)憤慨說道:「小傷還可以照相,有的人已經躺在那邊,要怎麼照?」他還提出,多數老人家不會用手機,農民職災的舉證制度,仍有諸多改善空間。高雄市美濃區農會總幹事鍾清輝分享,曾有農民在深夜巡田時發生意外,申請理賠時,卻被懷疑是要去朋友家裡喝酒的「假職災」。經由農會協助後,透過行車事故鑑定,證明農民當時穿戴著雨鞋,輔以當地輪番灌溉的時間表、委請專家協助農民製作的路線圖,才成功幫助農民取得職災理賠,舉證過程耗費諸多人力和時間。 屏東縣農民鄧振宗在採收檳榔時,左手拇指不慎被農刀割傷,他表示,為了生計,受傷也無法休息,更無暇顧及傷口有破傷風的可能性。 圖/邱海鳴攝儘管如此,與農民第一線溝通的農會,只能負責幫農民辦理申請程序,最終認定仍交由勞動部勞工保險局(以下簡稱勞保局)。然而,勞保局不諳農業事務,導致諸多理所當然的田間耕作常態或傷害,卻需花上冗長的判定時間,以及勞保局、農會及農民之間數次溝通。屏東縣長治鄉農會經辦洪怡芬分享案例,一對夫妻在田裡灑水時,老婆幫忙牽水管,卻不慎絆倒導致膝蓋受傷,農會協助申報後,勞保局竟回函詢問工作時牽水管的原因,「牽管一定需要協助,在田間是很稀鬆平常的事情。」洪怡芬無奈地說。前屏東縣政府勞工處處長林德輝也強調,勞保局的審議委員未必了解農耕生態,所以農會需要花更多心力解釋及舉證。面對難以認定的農業職災案例,勞保局也會轉交農民健康保險及農民職業災害保險監理委員會(以下簡稱農監會)協助、提供專業農業知識。被聘為農監會委員的鍾清輝形容道:「像是再一個複審的機會,怕會錯殺農民權益。」此方法雖然提高審核理賠的正確率,但同時也顯示出農保特殊的法律地位,不像勞保原先就由各領域人才進行審查,農業職災卻需要另組織單位判定。<b>農民身分難認定 投保、請領困難重重 「其實一開始是要把勞工、農業、漁業、軍公教,統一包在國民保險(註一)裡的。」前嘉義縣政府農業處處長林良懋補充,但各職業的工作內容差異過大,難以統一訂立保險身份及理賠申請,所以最終選擇分開納保。註一:國民保險(簡稱國保)為一種政策概念,主張所有職業都應該享有同等的社會福利,並未實際辦理。然而,各自立法後並沒有妥善分配接管單位,農保仍全權交由勞保局負責管理,使農民職災險缺乏農業領域專家和適用的審核制度,導致職災判定過程曲折,更顯示出農保、勞保條件的不平等,甚至連最基本的農民身份認定,也依舊懸而未解。如何界定納保人身份,定義出農民與其他勞工的差別,為各自納保後的首要難題。研究勞動法領域的林良榮表示,農保在被制定時,斷定農民都是長期務農、藉此營生的人,在這樣片面的思考模式下,認定長期務農者理當擁有自己的農地。因此,農保資格大多以農地為判斷依據。「時代轉變、從事農業的生活型態變得多元,就產生了很多人沒有農地,但實際在從農工作時發生職災。」林良榮補充,現今有諸多投身休閒農業的都市農,或是政府大力推廣的青農,這幾類從農者多半沒有自己的農地,但有務農事實,也可能發生農業職災。同樣可歸類為農民,但農保卻將他們排除於保障之外。農業保護傘外,仍有一群身份沒被界定的農民。雲林縣青年農民聯誼會總會長陳鳳義提出,現在農民職災險存在癥結,因為農民需要有農保資格,才有投保農民職災險的門檻,「很多真正的農民沒有農保,但是很多不是正常的農民有農保。」台灣目前僅劃分出農民與勞工界線,但仍有一大區塊需要被界定的農業工作者。農民被強制與勞工身份畫出區隔,更導致農民職災、職業病難以認定。有在務農的林德輝說道,農業屬於特殊工作,台灣有諸多兼業農,上午耕作完、下午從事其他行業的工作,職災分類變得困難,「像中暑過熱、心血管疾病,怎麼知道農民是因為其他工作,還是從農造成的?」 菜農林春生注重工作場域的安全,要求員工要穿鞋工作,包裹頭部防止中暑,希望將農民受傷的機率降到最低。 圖/邱海鳴攝林德輝補充,勞保配有專門預算和職業醫師,負責預防與認定勞工職災,但農業部分,卻沒有人教導農民安全知識,「應該涵蓋到所有勞動力,不應該只在有勞保身份的勞動力者。」他認為,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簡稱職安署)範圍涵蓋士農工商,農民和其他工作者一樣,都是付出勞動力工作,勞動部應該也要照顧到農民。「保險是風險管控,跟場域、地點有很大關係。」林良懋提及,現行的勞工職災法,區分出各行業別,計算不同行業的費率,但農民職災險卻沒有分類。實際上,農民在不同環境、從事各類務農,危險程度會有差異。保證責任台灣佳沛果菜生產合作社理事陳育旗談道:「在外面(務農)比較危險,有水會掉下去,保費應該要加高一點。」而在裝置齊全的溫室中耕作,發生職災風險較低,保費應該因應工作安全程度做出區隔。<b>讓預防先行於救濟 與農互信成宣導關鍵 「15塊保險,我一天吃一顆蛋,身體還會比較強壯一點。」陳育旗笑說,他認為農民職災險的保障內容不完善,認定職業傷害的標準也模糊,不如自己另外保意外險,或是與農業工作者共組職業工會,加入勞保,在較健全的職業災害制度下受庇護。農民除了會因環境,導致中暑、熱衰竭等傷害,農機操作也是傷亡的另一主因。根據《聯合報》資料庫「聯合知識庫」過去的資料顯示,全台每年約有一至兩件、因為農民操作耕耘機不慎,導致壓傷、死亡的案例。「我從國小四年級就開始工作了。」洪國華從手持的小鐵牛(註二)開始學,慢慢到高中才接觸大型農機,「因為我爸是開火黎(註三)的,我不喜歡唸書,就去開農機不讓老爸唸。」洪國華已有近三十年的農機操作經驗,但是他沒有安全防護觀念,即使再熟悉小鐵牛,還是敵不過意外突襲。註二:小鐵牛為手持操作的小型農耕機,因為比傳統耕田牛隻有更好的功能、效率,所以有「鐵牛」之稱。註三:火黎為人工駕駛的大型四輪農耕機。洪國華的經驗絕非個案。相反地,多數農機駕駛都是邊開邊學,沒有人教導才是常態。對此,林良榮指出,政府除了給予職業災害救濟之外,更應從根本做好預防受傷的教育。「沒人想到農業預防,更不可能想到教農民做預防。」林德輝點出棘手的現況。他以日本借鏡說明,日本農民擁有「自主預防」的概念,像在操作機械、割草時,農民會替自己預留一塊安全範圍,作為遠離機械的動線,台灣農民卻習慣極盡使用農地,導致發生事故時無法即時應變。除了建立農民的預防觀念外,陳育旗也談到農機附有安全設備的重要性,「進口的機械設備絕對不會有人死掉。」他描述,進口農機是密閉式車廂,且裝設空調,可防止摔落和中暑。而且,若行進間沒繫上安全帶,進口農機的移動速度會自動大幅降低。 許多農民沒有受過正規農機操作訓練,而農機也沒有安全帶等安全設備,當農機故障時,農民沒有緩衝時間可以逃生。 圖/邱海鳴攝事實上,若農民真的發生職災,現在並沒有能幫助他們重回、適應職場的措施。現行的勞工職災險皆有「職業重建」制度,但是,唯獨農民無法享有相等權利,林良榮感慨說道:「現在的農保這麼薄弱,給付這麼少,農民發生職災後,要如何重回農務工作?」針對單薄的農保制度,高雄市美濃區農會總幹事鍾清輝認為,政府應該利用施行農民職災險近四年的經驗,蒐集農民申報職災的案例,了解每個地區常見、特有的農業職災,再進一步精良相關農用設備、宣導安全觀念等,建立一套適用各地區的農業預防機制。可惜的是,根據農委會統計,目前全台農民職災險平均投保率僅有二成七。對此,鍾清輝以工作經驗分享,美濃區農會的農民職災險投保率將近四成,「重點在溝通,農會要建立好的信用基礎。」他舉例,因為美濃區有諸多客家族群,所以他會將複雜的農保資訊,轉換為客家話再重新轉述,和當地農民建立良好關係。「我們只有跟農民擁抱在一起,農民才會信任我們。」鍾清輝豪邁地笑說。 早期溫室裡最高溫可能高達攝氏45度,現在多藉由在溫室設置遮陽布,並在適當距離配放插座、風扇,預防農民在烈陽下工作時中暑。 圖/邱海鳴攝
萬名勞工上街反降編 大社工業區爭議仍待解
校園
影音
第1742期
萬名勞工上街反降編 大社工業區爭議仍待解
2020-12-31
▲請點擊圖片觀看完整報導。【記者周佩怡、駱芷萱綜合採訪報導】12月26日,上萬高雄大社工業區員工集結,以「拼經濟、顧環保、護勞權、反降編」為訴求,遊行至高雄四維行政中心前,指控市政府欲將大社工業區由特種降編為乙種的決策,影響到他們的勞動權。抗議勞工張宸菘表示,自己長年任職於工業區,年齡已屆中年,倘若現在失業,恐難順利找到下份工作養家活口。根據《都市計畫法》規定,都市計畫內的工業用地依照可被容許的污染性高低,依序分為特種、甲種、乙種、零星等級。原先大社工業區被列為可製造放射性、液化石油氣等物質的特種工業區,然卻因工安意外頻傳,引發民眾不滿。經濟部遂於民國82年承諾,將會協助搬遷工廠,並將大社工業區降為以製造食品、運輸類等物品為主的乙種工業區。不過,此決策雖為政府順意當時民意所提出,但因缺乏完善討論及規劃,延宕至今仍爭議不斷。新高市產業總工會理事長何政家解釋,降編將使工廠無法生產化工產品,若最後間接導致關廠,則會影響勞工權益。不少抗議員工認為,時至今日,政府仍然未祭出完善的配套,如此變相關廠的行為,雖可履行當初的承諾,卻罔顧勞工的權益。此外,自民國82年至今,工廠已投入大量資金,改善過去經常為人詬病的工安污染問題。因此,若政府仍堅持實施多年前的決策,不經任何調整或更改,則會顯得不合時宜。抗議勞工柯炫合分享所見,「因為我們設備有在更新,對空污的污染有在控制,搭配環保局,環保問題已經下降很多,所以應該可以繼續生產。」由於大社工業區屬於石化業的中下游,與上游的中油高雄廠合作,是台灣第一個完整的石化業聚落,也是當地的經濟重鎮。因此,工廠方認為,若市政府強制將大社工業區降為乙種,不僅剝奪居民的工作機會,也會衝擊台灣石化產業。大連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廠長黃先生(化名)指出,整個工業區大概70%勞工都是居民,更直言:「這個問題根本是外面的媒體、環團炒作。」不僅如此他也提到,若台灣產業聚落的中游斷掉,整個產業鏈將會崩解。贊成降編的環保團體則表示,維持大社工業區的特種等級將會弊大於利。地球公民基金會副執行長王敏玲分析,高汙染工廠設置在人口密集的地方,對健康的影響將遠大於對經濟的幫助。此外,她亦說明乙種工業區從事的低汙染工業,可以聘雇較多的人力,反而有助於當地經濟發展。高雄市政府也補充,降編雖可能影響廠商投資的意願,但若經濟部督導業者維護設備,並提出遷址地點輔導廠商遷移,那麼降編所造成的負面影響,也就不會像員工及業者預期的嚴重。大社工業區降編爭議因牽涉多方問題,導致難以達到共識,延宕近30年仍未解。若政府得以提出完善配套措施,在將經濟與民生危害降到最低的狀況下,幫助工廠遷移或執行轉型輔導,妥善溝通取得共識後再進行降編,或許這個卡在居民、業者與政府間的難題,能夠得到解答。
移工管理存疑慮 聯盟提案籲政府關注雇主處境
校園
影音
第1737期
移工管理存疑慮 聯盟提案籲政府關注雇主處境
2020-11-25
▲請點擊圖片觀看完整報導。【記者吳冠伶、陳品融綜合採訪報導】「我們要求的不多,我們只是要有穩定的照護人力,能夠活得比較像人一樣。」全台外籍勞工雇主聯盟理事長賴昱菘說道。10月,全台外籍勞工雇主聯盟於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案,呼籲政府修法改善移工管理制度,並積極處理移工失聯問題,目前有逾2000位民眾附議。依現行《就業服務法》規定,外籍家庭看護若於雇主處所失蹤,雇主須經過三個月才能申請遞補,避免其未善盡管理責任頻繁更換看護。然而,此限制卻讓看護失蹤、又缺乏照護人力的重症患者家庭感到無所適從。全台外籍勞工雇主聯盟顧問張姮燕表示,現行法規使雇主需負擔所有責任,但並非所有雇主都是企業大老闆,還有很多是重症患者及其家屬。面對三個月照護空窗期,雇主雖能向各縣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申請長照服務,並在社福人員評估後,委派照顧服務員至家中協助。不過,照服員無法像外籍看護一樣,提供24小時的居家照護。此外,雖雇主也能選擇聘雇台籍看護,但相比於平均月薪僅1萬9000元的外籍看護,聘請台籍看護每月需花費7萬元以上,多數家庭難以負荷。「我們這些申請不起的,是不是就只能讓政府去安置?」賴昱菘質疑。他表示,自己每月靠街頭藝人賺的錢不過1萬5000、6000多元,身為低收入戶,根本難以聘僱台籍看護。提案者除了希望廢除《就業服務法》中三個月的限制,也提出應改善失聯移工通報系統、加強取締失聯移工,及處以罰款、刑責等措施。對此,台灣國際勞工協會專員許淳淮雖認同廢除時限以改善受照顧者的處境,不過他也指出,由於勞雇雙方為民事契約關係,移工逃跑並不構成刑法犯罪,因此不應以刑責處罰。且該方式無法從根本解決問題,應該正視移工想要逃跑的理由。而印尼籍看護伊蒂.迪亞洛娃(Etty Diallova)則認為,政府應為家庭看護制定更完善的制度,讓他們的薪水得以比照正式員工,才是解決之道。根據中華民國內政部移民署於民國109年9月的統計資料,目前全台共有5萬1000多名失聯移工,其中超過一半是家庭看護,高達2萬8000多人。張姮燕批評,政府未有完善制度管理外籍移工,使家庭看護容易跳槽至其他產業,造成嚴重的失聯情形。她也坦言,多數時候並非雇主管理不周的問題,而是需要回溯制度的缺漏。面對重症患者的受照顧權及外籍移工的工作權,政府應檢討修正相關移工制度,改善其生活條件、完善國內長照體系。雇主聯盟也希望,藉此次提案呼籲政府保障合法雇傭關係,並關注重症患者及其家屬的處境。
印尼新就業法藐勞權 工運遍地開花
國際
第1732期
印尼新就業法藐勞權 工運遍地開花
焦點
2020-10-15
【記者吳季柔綜合報導】印度尼西亞(以下簡稱印尼)政府以改善疫情重創的經濟條件為由,通過《創造就業綜合法(Omnibus Law on Job Creation)》,卻遭「印尼工會聯盟(Indonesian Trade Union Confederation, KSPI)」等工會組織質疑為吸引外資而縮減勞工權益。工會組織自6日始在各大城市進行為期四天的罷工行動,約有200萬名勞工響應。首都雅加達的大學生也在「印尼全國大學生執行委員會(Indonesian Student Executive Board Alliance, BEM SI)」的號召下加入抗爭。各地衝突逐漸升溫,民眾投擲石塊、縱火,而警方也以催淚瓦斯鎮壓,罷工逐漸演變成全國暴動。 印度尼西亞議會通過《創造就業綜合法(Omnibus Law on Job Creation)》後,全國各地的工人於6日至8日舉行罷工,成千上萬的學生也上街抗議表達支持,與警方爆發衝突。8日,在一場雅加達舉行的抗議集會上,學生們警告同伴防暴警察與他們發生衝突。 圖/馬斯特・伊爾漢姆提供《創造就業綜合法》共修改79條舊法,大幅修改勞動條件,如降縮資遣費、放寬加班工時、廢除縣市級別最低工資。資方也可以長期雇用契約勞工,降低解僱門檻。此外,環保團體不滿勞動新法鬆綁環保法規,為保護印尼雨林生態加入抗議行列,要求重新修法。印尼全國大學生執行委員會則發表聲明,指出政府強行通過勞動新法有違印尼憲法,侵害憲法保障的人民發言權、生命權與環境權,嚴厲譴責政府與人民代表違背全民的信任。 7日,印度尼西亞丹格朗市,一名勞動示威者舉起拳頭抗議《創造就業綜合法(Omnibus Law on Job Creation)》。在首都雅加達有3000多人抗議,其他城市示威規模較小。 圖/迪塔・阿朗卡拉提供安達拉斯大學(Andalas University, Unand)學生伊克山・古恰諾・祖爾菲卡爾(Iqshan Guciano Zulfikar)擔任印尼全國大學生執行委員會印尼北蘇門答臘地區的協調員。他指出,大約有1萬名大學生因為對政府感到失望而走上街頭,「政府沒有聽取改變工作機會與勞動綜合新法等人們的願望。」他也表示,學生們尤其不滿政府迎合外資的行為。他認為《創造就業綜合法》降低外商人事成本,將使印尼學生面臨不利的工作處境,「我們拒絕印尼受到外國人的控制。」面對印尼低薪的就業環境,祖爾菲卡爾感到憂心。穆拉瓦曼大學(Mulawarman University, Unmul)學生穆罕默德・阿克巴爾(Muhammad Akbar)指出印尼年輕人的就業問題,「工作數量少於高中或同等水平,以及大學畢業的年輕人的數量,導致年輕人失業。」印尼全國大學生執行委員會主席雷米・哈斯蒂安(Remy Hastian)表示,《創造就業綜合法》會大幅加劇印尼年輕人的就業困境。 雅加達約有1萬名大學生響應印尼全國大學生執行委員會(Indonesian Student Executive Board Alliance, BEM SI)的號召,於7日走上街頭,爭取勞動權。 圖/伊克山・古恰諾・祖爾菲卡爾提供印尼總統佐科・維多多(Joko Widodo)主導《創造就業綜合法》修法,透過鬆綁勞動與環保法規,吸引外資進入印尼市場。據《中央社》報導,他否認新法廢除最低工資與環境影響評估,並認為抗議行動是因為人民不了解新法內容,受到社群媒體的假訊息誤導。他呼籲對新法不滿的民眾可以向憲法法庭要求審視這部法律。
自創饒舌融戲劇 《三千金》演繹勞工生活
藝文
第1718期
自創饒舌融戲劇 《三千金》演繹勞工生活
2019-12-18
【記者賴辰瑀綜合報導】「媒體選擇性的報導為了收視率和金錢。」描述新聞台現況的歌詞由台上演員的口中唱出。玄奘大學影劇藝術學系學生團隊14日於校內實驗劇場,演出劇作《三千金換一顆心》,並自創饒舌歌曲詮釋勞工生活的不同樣貌,分別為使用讚頌代替抱怨的勞工會所,及面對現實無可奈何的新聞台場所,帶領觀眾探討勞工階級生活。 玄奘大學劇作《三千金換一顆心》裡的勞工會所,身穿七彩上衣的演員們開懷地唱歌跳舞,他們相信「用愛發電」這個理念,可以透過具體行動達成。 圖/玄奘大學影劇藝術學系提供《三千金換一顆心》故事發想自莎士比亞劇作《威尼斯商人》,當中兩位海商因貨款引發爭議,然而大眾皆關注兩位掌握權勢的海商,而遺忘商船上的勞工。導演蕭正偉認為,勞工才是需要被深入探討的必然存在,因此他連結時事,並將時空背景聚焦在比現在再未來一點的「近未來」,希望透過演出展現當今及未來的勞工生活。「希望未來真的可以用愛發電。」蕭正偉說,他設定一個人們高喊「用愛發電」的勞工會所,代表歌曲〈Go West〉以歌詞「沒輻射危險」、「空氣很新鮮」描述現今核能發電的爭議。而會所中,勞工擁有「找到一個真正愛自己的人」、「回鄉下種田」等看似可輕易達成的願望,但這些渺小的心願卻是他們口中的「白日夢」。蕭正偉希望透過劇作提醒大眾,當社會上層的掌權者頻繁爭吵時,底層勞工的生活並沒有因此得到益處,他們仍僅能懷著達成微渺夢想的盼望。 不同職業、族群的人們同聚在勞工會所,相互訴說著細小的「白日夢」,他們都是在社會頂端鬥爭下,懷有微小夢想的人。 圖/玄奘大學影劇藝術學系提供演員歐陽萱補充,〈Go West〉部分歌詞代表單一議題,如「蒙面是人權」借指今日香港狀況,另外也有歌詞是廣泛引義,如「人權、無貴賤之分」代指印度女性受歧視的處境,以及新疆維吾爾人被壓迫的事實,最終歌曲的核心皆呼籲觀眾重視希望、勇氣與愛。接著場景轉換至新聞產製過程斷章取義,且對平凡事件加以渲染播報的新聞台。學生藉由歌曲〈第四權〉抒發新聞台的工作狀態,以歌詞「但是記者也是人/也是要求生存/為了收視率只好跟自己人耍狠」表達劇中有抱負的新聞工作者想要深入搜集與報導正確資訊,卻被同事認為是多管閒事。而談及曲子的創作理念,演員楊峻說:「希望記者們聽到這首歌的同時,會覺得這是一首說到自己心坎裡面、代表著他們的歌。」 鎂光燈照射下的新聞台中,主管要求提高收視率,因此新聞的產製過程隨意、不經求證。 圖/玄奘大學影劇藝術學系提供楊峻說明,以往美國底層人士面對不平的待遇或事件時,會透過饒舌歌曲表露心聲,因此他選擇以此種途徑直接抨擊並訴說社會的黑暗面,使觀眾意識到生活中存在的爭議。觀眾唐偉瑄也讚賞學生團隊的創作,他表示,劇中用饒舌描述社會現況的歌詞讓人感到非常驚艷。 演出中,演員們坐在白色方塊設計堆疊而成的舞台上,唱著自創的饒舌歌曲呈現社會現況。 圖/玄奘大學影劇藝術學系提供提及籌備演出時遇到的困難,演員鄭宇均說明,因演員為來自各地的學生,需更用心了解不熟悉的文化,並與不同族群的人共處,呼應作品致力呈現的包容精神。歐陽萱也說:「我們相信這世上雖然有許多不公及不溫柔,但依然有值得我們相信並努力的空間和方向。」 白色方塊堆疊而成的可移動式舞台,象徵台灣這個四面環海的島嶼。演員在排練過程中倒掛在上。 圖/玄奘大學影劇藝術學系提供
實習生與勞工間的模糊界限 權利保障責任如何歸屬
專題
第1697期
實習生與勞工間的模糊界限 權利保障責任如何歸屬
2019-03-27
【專題記者林宛賢、林子淇、劉苑杉、郭又華綜合報導】在台灣餐旅、醫護、美容美髮等技職體系中,學生進入業界實習往往為必修一部分。教育部自2009年開始鼓勵技專校院等開設校外實習課程,此課程制度使各校強制實習生人數增加,實習生所面臨權益受損的案例也日益嚴重。若學生適應不良想離開實習單位,也會害怕影響實習成績而選擇隱忍,因此實習生權益更急需重視。實習生身分模糊 勞動權益易遭罔顧高教工會青年行動委員會召集人蘇子軒指出,根據《勞動基準法》中的〈勞動契約書〉,一般受僱者判准是否為勞工,必須依照三項從屬性質:金錢、人格及組織來辨別。受雇者是否為他人營業目的勞動、是否於企業組織內服從雇主權威、是否被納入生產組織,並接受懲戒等都可影響受雇者的身份界定。他解釋,實習內容屬校內學分學程,卻在校外場所進行工作,因此身份界定模糊,導致實習工時過長、工作量過大以及無給薪等問題層出不窮,上述問題卻無法被正視。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林佳和解釋,技職體系中的實習生,儘管符合〈勞動契約書〉中對於勞工的描述,但實習屬必修課程,旨在培養實習生專業技能,所以被排除在「勞工身份」之外。此類實習生常見於餐飲、美容美髮、醫護等專業技職體系。因上述實習生不具勞工身份,目前沒有特定勞動法規得以保障權益。林佳和強調,儘管有些實習生未被歸類為勞工,不代表其不該受保障。他舉例,歐陸各國於1970年代便全面將實習護生與醫生納入勞動法保護範疇中,在法學上稱為「準用」。然而,台灣實習醫護生至今未能享有勞動權益上的保障,更遑論其他同樣具有勞動事實的實習生。<b>實習生困境多:超時、過勞和經濟負擔餐廳中坐滿一百多位客人,只有實習生小海(化名)忙進忙出,一人控制出菜順序。因不夠人手支援,他身兼跑菜員,總在送出熱騰騰的菜餚後,立即奔至廚房安排下一道菜餚。過程中他必須眼觀四方,哪桌的餐點需要補充、又有哪些菜餚可同時烹飪,小海說:「控菜頭腦要轉得快,已經沒有時間去跑菜了,更何況我一個人要做多位跑菜員的工作。」小海就讀玄奘大學,在飯店餐飲部門實習一年,曾多次從事餐飲相關工作。即便他清楚餐飲行業的辛苦,但此次的實習工作量遠超乎他的想像,「這是我有史以來做過最累的一份工作!」無獨有偶,實習生阿靜(化名)大二時曾至飯店房務部門實習,除了基本房間清理,還需負擔業者為了節省人力而另外吩咐的業務,例如打掃各自樓層的客用電梯與樓梯間等。每天早上,領班會依據當日人力分配需整理的房間數。表定每日整理11間房的阿靜,礙於飯店人手不足,都會在領班要求下,被迫多整理三至四間房。雖然多整理房間會有加班費,但阿靜只想準時下班。他說:「我的月薪22K,最後總會到27K,就證明我一個月多整理30至40間房,非常可怕。」巨額工作量下,實習生早已疲憊不堪,但餐飲業超時工作才是他們習以為常的實習生活。「我曾經三個月加班的時數超過一百個小時。」在人手不足的飯店裡頭,每日超時工作便是小海的日常。表定下午兩點半的休息時間,也會因大量的善後工作而延後至下午四點。小海只能利用僅存10至20分鐘的時間,快速解決晚餐,再度迎接新一輪的戰爭。小海在採訪中說:「我常常凌晨十二點多下班,最晚凌晨兩點半才下班。」阿靜曾連續工作超過七天,原本排定的休假日卻被主管叫來加班,他礙於人情壓力與人手不足等原因無法拒絕。「有一陣子我是崩潰的,打電話給媽媽哭,和他說我不要實習了。」阿靜曾向校內老師及主管控訴他的排班時間不合理,也把實習狀況如實告知班導師。雖老師有把狀況轉告飯店主管,並安排雙方溝通,但排班問題依舊未能解決。玄奘餐旅管理學系助理教授陳貞绣坦言,加班為餐旅業普遍現象,雖他能理解相關情況,但不能讓實習生常態性加班。「學生其實也不是不能加班,而是他不知道加班為了什麼。」陳貞绣表示,學生希望加班時數可轉換成相對利益的費用或休假。若實習生加班後無任何薪資或休假,校方也會與人力資源部反映相關問題。儘管小海也認為加班是餐飲業常態,亦願意與飯店共體時艱,但令他身心俱疲的是,「加班」所領的時薪僅為80元,遠低於當時的基本時薪,所付出的勞力更無法與薪資成正比。他為實習工作下了一段註解:「錢少事多離家遠」。他補充,從新竹隻身前往台北實習需另找住處,而實習飯店位於市中心,附近房價高昂,他只能選擇價錢相對低廉但距離實習飯店較遠的住所。 實習生必須透過實際操作,學習飯店多元的服務項目,讓顧客賓至如歸。(圖為示意圖) 圖/林子淇攝護理專科學生同樣也面臨經濟壓力,輔英科技大學五專部護理科四年級學生吳振源表示,所有護理專科學校規定學生必須完成基礎護理和高級護理兩次實習。實習過程中並無給薪,且必須另繳實習費。儘管吳振源留在南部實習,但仍需額外負擔往返實習單位與住家的交通費,更遑論到外地實習、租房子的學生,經濟壓力不容忽視。美和科技大學護理系二技日間部學生小怡(化名)表示,若在實習過程中校方有給予部分交通與住宿補助,對於經濟有困難的實習生將是巨大幫助。他也坦言,由於在五專高級護理實習期間尚未有資格考取護理師證照,所以沒有條件和醫院議價。如今考取證照後,他未來可在醫院內帶薪實習,也減輕不少經濟壓力。<b>面對實習權益隱憂 校方應當溝通橋樑 上述實習生所遭受的不合理待遇,只是部分實習生的縮影,但學校所擬定的實習條款,卻可能影響著他們是否向實習單位爭取自身權益。小海因為學校實習規定的緣故,讓他勇於向主管爭取該有的權利。《玄奘大學餐旅管理學系學生專業實習辦法》闡明,實習單位僅掌握40%的實習分數,剩下的分數則由老師訪視、成果報告或實習週誌等組成。因成績不全然掌握在實習單位手中,小海在爭取自身權益方面大大減少了顧慮。陳貞绣觀察到部分實習生因成績掌握在主管手上而敢怒不敢言。玄奘透過老師訪視互動、實習週誌或諮詢企業等多元方式評定成績,可讓學生更勇於爭取自身權益。普遍上,校方會安排老師到學生實習單位進行訪視。以玄奘為例,老師主要輔導與安撫學生情緒,平日用通訊軟體保持良好互動。學生開始實習二至三個月後,老師會至實習單位訪視,了解其工作情況。「學生看到我們比較有安定的力量,(會覺得)不是被學校丟到企業。」陳貞绣表示,訪視期間會與人力資源部協調,希望可以和學生互動。若學生在實習期間不適應實習單位,陳貞绣會先聽學生講述其狀況後,再分享自身與同儕工作經驗,也會和人力資源部門反映該學生問題。陳貞绣坦言,部分學校有適度調整實習成績比例,但企業依然有高度的掌控權。相較起小海,阿靜校內所制定的企業實習獎懲規定,無法讓他在遭遇不合理待遇時,和實習單位有議價的本錢。阿靜也曾考慮放棄實習,但根據校方規定,若學生因個人因素而轉換實習單位,造成該單位及學校作業困擾,學生將被記小過兩支,甚至該實習時數不被承認。相較之下,美容美髮企業提供實習生的環境與待遇較佳,他們提供實習生基本薪資,實習時數亦按照實際上班時間計算,知名髮廊主管設計師杜明倫認為,實習生在美容美髮業的去留為個人選擇,若栽培多年的實習生選擇離開,則應檢討公司制度,「好的教育才能塑造出符合公司價值觀的文化」。另外關於實習生成績計算問題,他表示,成績評分首重態度,因能力培養不難,但實習生的態度好壞將影響服務品質,「正因為重視人與人相處,才能培養出優秀人才。」針對學校與企業如何建立良好合作關係問題,學校會提供雙向篩選機制協助企業與實習生配對,不僅能讓學生及家長對企業放心,當企業發現不適任的實習生時也能由校方安排調遷實習單位。 實習生透過多次實際操作練習,才能像老師一樣站在美容展的舞台大展手藝。 圖/林子淇攝對此,萬能科技大學時尚造型設計系助理教授范姜慧珍認為,學生在企業實習,校方應擔任守門員為學生挑選好的企業合作,也必須安排老師從中擔任協調角色。她也提到私立大學因需要特別招生,所以相對重視實習生議題。以萬能科大時尚造型設計系為例,一名老師負責八名實習學生,老師每日必須留校至少八小時,若學生有實習相關問題都能立即向老師反映。以往學生總實習時數較少,僅有320小時,許多企業認為帶領實習生會浪費他們的資源,因此不願意花心力在實習生身上,導致實習生常不見學習成效。現今萬能科大將實習安排在大四下,時數增為720小時,店家更願意花費成本培訓實習生,實習生待遇更比照《勞動基準法》。實習生畢業後也能無縫接軌晉升正職,范姜慧珍補充:「大約有60至70%的實習生會留在單位工作。」針對護專校院如何保障實習生,吳振源表示,校方在課堂上與實習前都會針對法規與實習相關事項做說明,減低學生在實習過程中的風險。小怡補充,實習前校方也會替學生投保、進行健康檢查等例行事項。若學生與實習單位或病人產生糾紛,校方也會從旁給予協助。但吳振源強調,大部分病人都會對實習生較為友善。<b>實習勞權意識應提升 維持健康產學關係「若在實習過程中遇到糾紛或權益受損的情況,實習生們可以尋求像高教工會青年行動委員會這類的第三方組織。」蘇子軒建議,可向勞動部申請勞動檢查。他提及,一旦實習生與企業、雇主發生任何勞資糾紛,校方有義務介入並保護學生們的權益。他無奈指出,現今校方容易與企業掛鉤,導致息事寧人的事件層出不窮,實習生也會礙於人情壓力,使得糾紛事件不了了之。近期傳出國內知名旅館業者逼迫實習生加班事件,教育部表示將爭取《專科以上學校校外實習教育法》立法。即便如此,蘇子軒認為教育部的想法應有所改變,不能只將實習做為課程的一部分。由於技職校院強制規定實習,其從屬性質高過於普通大學的實習,使得學生與企業方的議價空間限縮。他認為,強制實習生的勞權意識若能抬頭,便能期待此意識擴及至普通大學的實習生,更能期待未來正職人員的勞權也受重視。「實習是拿來補學校學習不足的,而不是用來填補免費勞動力。」政大勞工研究所教授劉梅君評論,現今實習過於浮濫,許多學校打著「實習」的幌子招攬新生,期待學生受校方與知名企業的合作吸引。實際上,學生進入實習工作後卻時常發現情況不如人意。針對此現象,他認為必須要有規範,且學校與教育部需用心把關,否則即便存在規範也屬枉然。產學合作與人力市場關係不可分割,校方在實習生與企業間必須扮演好中介角色。由於目前沒有保障實習生權益的相關法規,因此仰賴校方建立實習生與企業間良好的溝通橋樑,才能使三方互利。產學合作本來是美意,若到最後「學」的元素消失,那麼實習也將失去本身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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