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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輔法》修正通過 盼改善校園輔導系統
影音
第1803期
《學輔法》修正通過 盼改善校園輔導系統
2024-12-13
【記者林宜婷、吳妤潔採訪報導】《學生輔導法》睽違十年首次大幅度修法,為因應日前校安事件頻傳以及校園輔導量能不足等問題,立法院於11月29日三讀通過部分修正條文,期望透過補足專業輔導人力缺口以及強化校內三級輔導制度,改善各級學校輔導系統的運作與服務品質。立法委員柯志恩說道:「不管是青少年或是大家的一個身心健康是非常的重要,我們也很希望在這樣子的一個人力增加之外呢能夠讓大家能夠接住每個小孩。」 目前高中以下學校採取三級輔導制度,第一級發展性輔導,由導師針對學生實施生活、學習及生涯輔導。如若學生狀態不佳,導師將與輔導室專任輔導教師合作,實施第二級介入性輔導,提供個別化諮商資源。專任輔導教師也會進行個案管理,評估學生情況。若狀況更為嚴重,則會啟動第三級處遇性輔導,將學生轉介至輔導諮商中心,接受進一步的服務。而在專任輔導老師的配置上則以班級數作為標準,國小階段每24班設置一名專任輔導老師;國中每12班;高中則以每15班設置。如若校內總班級數超過55班需至少額外設置一名專業輔導人員。大專院校則以師生比1:1200的標準配置。然而,目前輔導系統運作上仍面臨多重挑戰,包含輔導人力嚴重不足、專輔師資區域化,以及主管專業性等問題,造成學生權益受損。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副理事長何俊彥說明:「以目前來看的話,專任輔導教師來講,我們會看到有一些城鄉差距分布不均的一個現象,那根據我們統計全國的國小裡面大概有2/3,那國中大概有四到五成的學校是全校只有一位(專任)輔導老師。」國立政治大學生小毛(化名)則說:「(有需求時)我沒有辦法及時地去找到幫助,就是我不管怎麼樣,我一定要等兩個禮拜後,它(校內心諮)的預約永遠都是滿的。」 《學輔法》此次著重修正以下五項內容:第一,將擴增校園專業輔導人力;第二促進三級輔導及跨專業合作;第三,健全輔諮中心統籌任務,單位主管人員應由專業背景者擔任;第四,為維護兒童及少年最佳利益,只要經過學生本人同意,未成年學生可在未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下進行輔導諮商;第五則為強化輔導人員多元在職進修和學校輔導主管的專業性。「校園裡面的青少年,他們在各方面來講,其實都很需要一些輔導跟關懷,所以人力的增加,對於校園現場一定是有幫助。」何俊彥說。 針對此次修正內容,民團表達擔憂,雖然修法後有助於增加校園二級輔導環節所需的專業輔導教師數額,但現階段專業人力資源恐難以充分補足配置需求,且二級輔導作為三級輔導制中最重要的一環,輔導教師若缺乏經驗,也無益於協助個案管理。此外,輔導人員的薪資待遇問題也仍待檢討與改善。國教行動聯盟理事長王瀚陽表示:「學生輔導法修法也是我們樂見的。我覺得建議當中這次修法要先看好就是過程的狀況,要按照個案還有學校的樣態去調整。」 儘管此次修法是為改善現今學生輔導資源的不足,但面對教育現場的狀況差異、專業輔導資源分配以及專業人員待遇等問題,未來校園輔導系統能否有效運作,有待社會各界共同檢視。
大學心理諮商需求增 人員短缺問題待改善
校園
第1713期
大學心理諮商需求增 人員短缺問題待改善
2019-11-14
【記者黃婕綜合報導】根據《聯合報》8日報導,「107年度公私立大專校院推動學生輔導工作評鑑」中,154間公私立大學,有58間未通過審查。其中因輔導人員數量未達規定而未通過審查者高達50間。面對大學生逐年增加的心理諮商需求,專業輔導人員數量不足,恐造成大學生尋求心理諮商的困難。 根據民國103年公布的《學生輔導法》中,規定專科以上學校每1200名學生要配一名具有臨床心理師、諮商心理師或社會工作師證書的專業輔導人員,但107年度的評鑑中近1/3學校未達標準。然而,各學校尋求心理諮商的學生數仍逐年攀升,專業輔導人員不足的問題,逐漸浮上枱面。以未通過審查的國立高雄科技大學為例,今年申請心理諮商的學生較去年增加1.5倍,多數因情緒調適、人際關係前來尋求協助。「我們兩週都有一次針對個案的交流研討,共同想出適合的協助。」高科大諮商輔導組組長邱淑卿說。但儘管工作量大,邱淑卿表示近期不會增加人力,「在向校方申請人事經費時,長官會認為增加人員就要增加其他業務量,會導致專業輔導人員沒辦法專心在心理諮商。」事實上,除了心理諮商外,專業輔導人員還必須寫計畫書向教育部申請經費,並設計全校性活動。國立政治大學身心健康中心主任楊建銘表示,平時除了負責心理諮商外,有關身心障礙學生的生活協助也屬中心的業務範圍,人力相對不足,「當然希望可以有更多人力,今年會再跟教育部申請多一名的心理師。」目前政大線上預約心理諮商的學生已排到50幾名,因人力不足,再加上學生給予的彈性時間不多,導致學生等待時間過久。政大廣告學系學生圓圓(化名)表示,五月初預約初訪,等到六月底才排到第一次正式面談,「在等待諮商時,有幾次情緒崩潰也不知道找誰講,等輪到正式訪談,也因為過了事件或情緒的風頭,很難完整表達自己當時的心情。」同樣情況也發生在政大新聞學系學生玉米(化名)身上,「外面的諮商20分鐘就要400塊。」因為價格以及交通考量而選擇校內心理諮商,但上網預約時近一週的時間全數額滿,當下情緒必須等到一至二週後才能找到出口,無法及時獲得協助。 近年來大學生尋求心理諮商的需求增加,台灣諮商心理學會理事長李玉嬋表示,學校應該要注重「養心教育」。圖為示意圖。 圖/黃婕攝「現今大學生心理諮商需求有增加的趨勢,然而,若校內專業輔導人員不足並沒有明確的罰則。」台灣諮商心理學會理事長李玉嬋表示,由於經費不足,校內人員多為任務編制,而不是固定編制,約聘到期就會離職,導致校內輔導人員流通頻繁,也是心理諮商輔導的困難之一。對此,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回應,目前已辦理108學年補助方案,鼓勵學校申請經費來增聘員額,期望能夠幫助更多學生。
「心」酸找誰談? 校園諮商環境待改善
校園
專題
第1648期
「心」酸找誰談? 校園諮商環境待改善
焦點
2017-04-14
「心」酸找誰談? 校園諮商環境待改善【專題記者張寧心、黃昰熏、邱麒瑋、陳思慧、洪婉恬、葉冠吟綜合報導】用著顫抖的手指按下心理諮商晤談網頁上預約的按鍵,香香(化名)以為心中的鬱悶可以找到一個窗口可傾訴。但沒想到,得到的回覆卻是「需要再等待」。在最傷心的時刻無處可說、在最需要被傾聽時得不到回覆,看著遠處的心理諮商中心,所有的心情只能默默消化。教育部歷年〈各級學校校園安全事件統計分析報告〉指出,大專院校學生自殺與自傷事件呈現攀升趨勢。衛生福利部最新統計數據也顯示,自殺長期佔據青年死因前三位。國立中興大學學生事務處健諮中心專任諮商心理師賴佳樺表示,近幾年諮商人數很明顯上升,顯示大家對心理諮商領域的接受度提高。然而,立法委員許智傑於3月初公布的〈社工及心理師人數總體檢〉卻爆出全台157所大專院校中,多達43所大學配置的「專業輔導人員」人數低於《學生輔導法》規定。若從嚴檢驗,仍有137所大學不符合標準。《學生輔導法》上路至今已近三年,為何卻有大量學校未達標準?台灣心理師在大專院校內發展現況如何?政府是否能完善制度,更貼近實際需求? 少子化加上無罰則  心理師人數未達標《學生輔導法》規定,專科以上學校至少必須聘用一名專業輔導人員,每多1200位學生就需再增設一名。《學生輔導法施行細則》則明確要求各學校需於民國107年前完成配置。資金缺乏是國內大專院校專業輔導人員聘用不足的最大原因。少子化造成學校招生不足,經費不斷縮減,營運十分困難。臺北市諮商心理師公會理事長、國立台灣師範大學教育心理與輔導學系教授田秀蘭指出,在資金短缺的狀況下,校方會優先將資金運用在其他地方,專業輔導人員不足的問題只能暫時擱置。國立政治大學心理學系暨心理研究所教授楊建銘也提到,「比起學校經營問題,諮商的需求相對較不緊急。」雖然教育部設立「106年度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聘用專兼任專業輔導人力計畫」,補助專任專業輔導人員薪資及年終獎金,但勞健保、加班費等支出,仍由學校自籌經費。此外,補助計劃只適用於新聘的專任人員,並不能用於現任人員,而兼任人員僅補助鐘點費,剩餘費用均由學校負擔。簡言之,即便政府提供補助,對學校來說聘請專業輔導人員依然是一筆支出。不論國內公私立大學都面臨到聘請人員困難的問題。國立成功大學105年第一學期註冊人數共有21119人,若按《學生輔導法》規定,應需配有17名專業輔導人力,但校內距離合法規定仍不足四名。國立成功大學學務處心理健康與諮商輔導組表示,近期國立大學的經費和人力都在緊縮,單位若想增加專業輔導人員困難度較高。另外單位的辦公與諮商空間也已呈現飽和,無法容納更多人力,短期內都僅能維持現狀。中華民國臨床心理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以下簡稱全聯會)理事長蔣世光認為,多數大專院校違反法規的原因,在於法條內並沒有明確訂定不符規定者將受到什麼處置。他表示,「教育部應制定罰則、以定期評鑑的方式來規範大專院校,並硬性規定其必須依據《學生輔導法》行事。」目前在無懲處機制的狀況下,能省則省的態度造成校園輔導人員短缺,即使業務繁重也無可奈何。校園心理師人力不足   兼任行政負擔重專業輔導人員包含臨床、諮商心理師與社會工作師,三者各自有其專門領域。社工師主要負責社會資源及各系統的連結,若要協助處理學生心理層面的問題,心理師較能勝任。楊建銘表示,以政大為例,諮商心理師占大多數。蔣世光認為,諮商心理師接受的訓練使其較適合擔任專業輔導人員。許多大專院校的心理輔導制度都沿用以往的輔導中心,聘用的專業輔導人員還是以諮商心理師為主。但學生當中還是會有精神疾病以及嚴重心理問題的個案,以致需要臨床心理治療。因此,人數較多的大專院校會聘用臨床心理師就業,「以政大為例,就會有身心健康中心這樣的單位聘用臨床心理師。」楊建銘也表示,學校諮商中心應平衡人員專才,方能因應學生多元的問題。 除此之外,就任於學校的心理師除了專業領域,還必須兼任行政職務。國立台灣藝術大學專任諮商心理師魯世傑表示,行政事務與接觸個案的比重約為6:4,雖然熟悉流程後行政事務不會造成太大困擾,但「事情永遠是多不會少。」他更指出,相較全美平均為 1:477、加拿大平均為 1:429、英國則為1:270 ,台灣訂出的1:1200比例已經非常寬鬆。某位任職於大學、執業五年半的諮商心理師也提到,平日工作除了個別或團體諮商與評估等,還包含推廣心理衛教、籌辦活動,再加上其他行政庶務的工作量,「其實滿超過負荷的。」她任職的學校有一萬三千多名學生,但包括她在內只有三名諮商心理師,每天工作平均超過九小時,「基本上沒辦法正常上下班。」不過,由於聘用專任人力對於學校而言是不小的支出,因此校方不敢多聘請。她無奈的說:「我們也在期待能有個好的解決方法。」而萬能科技大學目前的專業輔導人員與學生比例更為懸殊,一名專業輔導人員需要負責超過萬名的學生。對此,萬能科大人事室主任穆立祥亦表示無奈,私立學校人事精簡狀況更為嚴峻,若有單位人力不均衡或有冗員,對於學校都是很為難的。他舉例,無論是日間部或進修部都被列入學生總人數中,而進修部學生通常為社會人士,會尋求協助的機率較低,若按照教育部規定的1:1200計算,則稍嫌不合理。全聯會理事長蔣世光也指出,在台灣,以1:1200的比例來照顧學生的心理衛生,對於專業輔導人員較為勉強,應修正比例。他表示,以目前情況來看,大部分的大專院校幾乎都無法達成。因此,教育部應先設立清楚的指示以及罰則,再來談人力資源是否充足的問題。放寬考照標準惹議 專業仍有把關必要 由於目前校園諮商心理人才不足,立委蘇清泉曾提出將考照資放寬至學士學位,以此降低聘僱成本或增加心理師人數,卻引來學術界撻伐。楊建銘表示,當初有此提案是因為醫院聘請心理師的負擔太重,若將標準降至大學學歷,薪資成本確實會降低。但臨床與諮商心理師都反應高門檻是必要的,不應為此犧牲品質。任職於大專院校的諮商心理師Annie(化名)也認為,大學生心理狀態還不夠成熟,學士班課程也缺乏全盤密集的討論,哲學與邏輯課程亦不足,進入碩士才能有完整的課程,甚至鼓勵能再多接受一、兩年的訓練再開始執業。許多人認為考照困難、標準太高,北市諮商心理師公會理事長田秀蘭表示,目前大部分歐美國家的標準都已在碩博士以上,若再調降,對台灣的心理師發展並不是件好事。魯世傑也點出,不成熟的心理師極可能在診療過程中造成病患與自身的傷害。他認為,若真要調降標準,就該重新設計大學階段的課程。國立台灣大學心理學系暨研究所教授鄭伯壎指出,台灣大部分的心理師制度效法美國,但仍有許多不同。首先,相對於台灣的心理師的要求為碩士學歷,考照前需實習一年,美國專業心理師須完成博士教育,在博士畢業前後各需實習一年。再者,比起台灣分為諮商及臨床兩種心理師執照,美國則採取更扎實的全科式教育,即不分諮商及臨床,全都列入學習範圍;在職場上,以心理師個人專業區分看診領域。田秀蘭則提到,美國的實習制度會經由統一的平台將學生分發至各單位,因此美國並沒有出現大專院校缺乏心理師的問題。教育部曾嘗試仿效,但很多學校不願意進入共同分發的實習體系,仍傾向自己招聘,保有更高的彈性及自由,還能自行把關進入校園實習的人才。目前台灣大專院校無法聘請足額心理師,主要原因為少子化所導致的資金問題。由於在校服務的專業輔導人員人數不足,更衍伸出定位混淆的問題。再加上科技進步與社會變遷讓學生接觸的世界更複雜,心理諮商的需求同步增加,在校心理師的負擔變得更加沉重。楊建銘指出,整個社會的開放性越來越高,外界的刺激、誘惑都太多了,學生心理諮商需求變多、問題也更多樣,確實是現代需要被重視的領域。教育部為了回應校園的學生輔導需求而立法通過《學生輔導法》,成為亞洲地區學校輔導體制制定專法的首例。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性別平等教育及學生輔導科科長郭勝峯表示,學生輔導法雖多為訓示性規定而無罰則,但若106年底前各校仍未達法定員額配置,將規劃相關督導考評的方式因應。「現階段屬立法初期,多以鼓勵代替處罰。 」針對各界對於教育部訂定的比例基準提出的疑慮,郭勝峯也回應,1:1200的比例是借鑑歐美國家,並參考台灣學生輔導工作需求現況、學校組織架構、師生比與校園內不同專業類別人力等情形而定,期望能提供完善的輔導服務。然而台灣與他國除了國情差異外,教育環境亦有所不同,有鑒於《學生輔導法》已上路多時,教育部也應回歸立法初衷,積極監督,讓學生在被壓得喘不過氣,無處宣洩時,有人能即時給予溫暖的力量。
教官去留 大學早已自主 人本:應與輔導脫鉤
校園
第1611期
教官去留 大學早已自主 人本:應與輔導脫鉤
焦點
2015-12-07
【記者鄭晏欣綜合報導】《學生輔導法》施行細則於10月16日公布,規範各級學校需聘用專任輔導人力的員額,不少媒體將此事與教官退出校園的時限相連結,但兩者實無因果關係。11月18日,台灣師範大學「軍訓室」熄燈,教官併入「專責導師室」,校園正義問題再度掀起討論。《學生輔導法》聘任專任輔導人員 並非因應教官退場根據《自由時報》、《大紀元》報導,教官預計於西元2021年退出校園,各校須依循《學生輔導法》增聘專任輔導人員。事實上,《學生輔導法》與教官退場一事並無因果關係。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指出,《學校輔導法》立法的主要目的是希望增加國小及國中的輔導人力,防止霸凌,建立完整輔導體系,而非因應教官退場。目前《學生輔導法》是以附帶決議將教官納入學校輔導系統。立法委員鄭麗君辦公室助理林中尹解釋,依據《高級中等教育法》的附帶決議,規範教官須於八年內退出校園,但考量教官目前尚未退場,仍屬校園一員,各黨協商後決定以附帶決議的方式,明訂在《高級中等教育法》實施前,先將教官納入學校輔導機制,但僅限於第一線處理,有關輔導事務最後仍需回歸專業。教官退出校園時限 高中、大學不同台師大軍訓室熄燈,和上述規範教官八年內需退出校園的《高級中等教育法》亦無直接關係。教育部表示,《高級中等教育法》所規範的對象並不包含大學;大學教官留校與否應追溯至1998年大法官宣告「大學應設置軍訓室並配置人員」違憲;修正《大學法》之後,軍訓室和軍訓人員已成為「非強制設置單位」。教官是否退出校園,現由各大學自行決定,教育部採取尊重大學自主的立場。玄奘大學已於2007年廢除軍訓室。台灣大學學務長陳聰富表示,目前還未討論到軍訓室的未來走向;因應學生軍訓課需求,將會維持現狀。雖然《高級中等教育法》的附帶決議規範教官八年內需回歸國防體系,不過教育部表示,必須在兼顧學生安全及校園安定無虞的前提之下,才會進一步規劃高中教官退場事宜。2021年,教官是否會全面退出高中校園,還是未定之數。 教官和《高級中等教育法》、《大學法》、《學生輔導法》之關聯。  製表/鄭晏欣台師大教官併入專責導師室 人本:教官與輔導不應混淆因應教育部對於教官「遇缺不補,自然退休」的政策,台師大教官目前僅剩三位,已不足以構成一個軍訓室所需的人力。台師大專責導師室執行長黃志祥表示,早在103學年度台師大實施專責導師制度之初,就有意將軍訓室整合至專責導師室,一同負責學生輔導事宜。對於台師大教官轉型、專責導師制度和《學生輔導法》訂定各校須設置專業輔導人員一事之關聯,教育部回應,《學生輔導法》中要求的專業輔導人員須具有臨床心理師、諮商心理師或社會工作師證書,若台師大的專責導師人員擁有以上證照,將可計算於該校須聘用之專業輔導人員,若無,則不能算入,教官亦同。馮喬蘭表示,由於現在是過渡期,可能會有教官和輔導人員混淆的情形。她呼籲大家「心中必須有條警戒線」,教官身分其實不應和專業輔導掛勾,若教官希望轉型成專任輔導人員,則應褪下軍職,並設法達到輔導職位所要求的門檻,「這才是真正的轉型。」她表示,教官在校園是一種威權時代的遺毒,甚至可能是中央管控的眼線,「教育部和學校的腦袋從來沒有放棄過要『管控』學生。」她表示,軍人訓練的過程中,就是被要求「不問是非道理,只問長官命令」,而教育應是鼓勵學生不服從,並培養獨立思考的能力。學習的過程並非單純接收,而是要透過不斷的質疑找到答案,馮喬蘭說:「所以軍人進入校園其實正是一種『反教育』的象徵。」教官工作誰接手? 根據「軍訓教官俸額表」,校級官階軍訓教官的薪資由本俸加上大專院校專業加給,依官階不同,總俸額落在新台幣5萬9000元至10萬5000元之間。而具有臨床心理師、諮商心理師或社會工作師證書的一般專任專業輔導人員,依據「聘用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加各大專院校加給,平均薪資約3萬至5萬元不等。黃志祥指出,台師大軍訓室與專責導師室整併後,也把校安和緊急事件處理放入專責導師工作範圍,過往由教官24小時值班守夜、接聽校安電話的工作,「專責導師也接起來了。」專責導師室會分配輪班,隨時都會有人留守學校接聽電話。林中尹指出,教官多於專任輔導人員的職責在於校安通報和顧守、緊急事件處理以及軍訓教學。他表示,校安和緊急事件處理的職責其實可由其他組織替代,「我們一直想推動建立一個不是由軍人組成的校安小組。」若現任教官想加入,則可辦理退役後優先進入。軍訓教學部分,林中尹指出:「一直以來我們都主張教師回歸專業。」教官應經由修習相關教育訓練,取得教師資格後,轉型成專職的軍訓教師,而非身兼多職。馮喬蘭也表示,教官的工作並非不可取代,教官退場後,教育部或各校方應該設法將這些職責內容分配給各系所,或設置新單位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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