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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銳藝術家展新意 文化部補助推青年走向國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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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55期
新銳藝術家展新意 文化部補助推青年走向國際
2021-10-29
▲請點擊圖片觀看完整報導。【記者黃亭茹、王嘉瑜台北採訪報導】ART TAIPEI台北國際藝術博覽會22日到25日在台北世貿一館盛大展出,其中文化部設立的MIT新人推薦特區,成為台灣新銳藝術家嶄露鋒芒的機會,也是每年博覽會的一大焦點。今年共有8位新秀獲選,藝術家們各自以多元的媒材,呈現思考自我身份認同的過程,展現了獨特的觀點。MIT新人推薦特區參展藝術家簡佑任表示,他的作品持續在關注台灣土地上發生的問題,並透過不同的視角去探討台灣土地發生的變化。此次簡佑任參展的水泥系列作品,採用特殊媒材進行創作。他認為,水泥最初取之於自然,經過人類的加工後變成人造的建築物,最後又遭到拆毀,為他的創作增添了深意。會展中還有另一個新秀舞台,是從去年開始,由文化部攜手原住民族委員會,增設的原住民新銳推薦特區。藝術家蔣沛珊透過與泰雅族母親對話重拾原民認同,然而在泰雅族的父系社會中,女性上山打獵是個禁忌,促使蔣沛珊創作以女獵人為題材的畫作,並選擇以不同於圖騰、編織的形式呈現泰雅文化,期望能突破原住民族在藝術表現上的刻板印象。原住民新銳推薦特區蔣沛珊提到,漢人普遍不熟悉獵人文化或部落文化。因此,若是要讓大眾都可以理解藝術作品中的原民文化,可透過不同於大部分原住民藝術採用的圖騰、編織等方式進行創作,突破原有的框架與限制。參展民眾黃美惠則觀察到,原住民新銳藝術家的作品用色較為厚重,且大多從土地、環境與人的觀點出發,相較於一般藝術家的個人主義風格,原住民作品相對寬廣且踏實,緊密聯繫個人與家庭、環境的關係。新銳藝術家在創作初期通常缺少資金與名氣,但若入選ART TAIPEI兩大新銳推薦特區,文化部除了會提供展覽補助以減輕藝術家的負擔,也會協助媒合藝術家與畫廊,提供年輕藝術家更大的舞台,增加作品曝光度。簡佑任回應,國際藝術博覽會的展位其實並不便宜,對新銳藝術家來說,可以擁有如此難得的舞台是不可多得的機會。他將文化部提供的補助用於此次的展場佈置,例如牆面與盞燈,減輕了一部分的資金負擔。他也提到,文化部未來若能挹注更多經費,並定會吸引更多藝術家報名參展。此次MIT與原住民新銳推薦特區中,青年藝術家展現了作品的創意與成熟度。文化部也盼藉此吸引更多青年投入台灣藝術產業,向國際輸出台灣的藝術力量。
當老建築站上審判台 文資價值誰說了算?
專題
第1723期
當老建築站上審判台 文資價值誰說了算?
2020-04-16
【專題記者阮珮慈、吳曼嘉、張佳琪、徐品蓁綜合報導】清明連假首日上午七點多,大型機具駛入台中車站後方巷弄,準備拆除天外天劇場。拆除工程隨即引發當地文資團體反彈,動員至現場阻止拆遷。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接獲民眾通報後,立即派員至現場協調停工,並依法辦理逕列為「暫定古蹟」,使得天外天劇場得以維持至少半年的暫定古蹟身分,免於拆除風險。二度叩關文資身分失利 天外天劇場陷拆除危機1919年興建的「天外天劇場」,原是台中仕紳吳鸞旂的私人戲院,供家人及親友娛樂使用。1935年其子吳子瑜將其擴建為當時設備最新穎的對外營業用歐化劇場,其放射狀的屋頂桁架,是天外天劇場獨特之建築特色。然而,在多次的產權移轉之下,天外天劇場曾經被改建為鴿舍、釣蝦場、製冰廠等。現今雖不見劇場原有的風貌,但這棟建築仍承載士紳階級的歷史故事。 天外天劇場為台中士紳吳鸞旂所建,其建築風格特別、佔地廣,是台中僅存的老劇場,具時代意義。 圖/張佳琪攝2014年所有權人欲動工拆除天外天劇場,引發文史團體關注,並希望政府能夠介入保存,後被列為暫定古蹟。2015年文史團體再次檢附相關資料,將天外天案送進審議會,但審議結果以未具歷史文化價值、缺乏與都市或社區發展有關之特別歷史背景、結構物主體已損壞嚴重,以及因戰後的多手轉讓,使得天外天劇場形體已與原貌有所差異等理由,在未達2/3審議委員同意下,決議不予指定及登錄。接下來幾年文史團體陸續提出「新事證」爭取再議,文資局也於2018年1月起補助台中市政府辦理總經費350萬元的「台中市東區『天外天劇場』調查研究計畫」。2019年11月,由朝陽科技大學建築系組成的研究團隊完成超過700頁的報告書,經台中市政府驗收完成。今年,台中市文化局提新事證,再度申請將天外天劇場列入台中市定古蹟或歷史建築。然台中市文化資產審議會於今年3月6日開會後,仍決議維持2015年審議結果。天外天劇場爭取文資身分長達六年,未具文資身分的劇場就如同土地開發下待宰的羔羊,隨時都面臨消失的風險。國立台灣師範大學社會教育學系助理教授蕭文杰直指,台中市政府當初驗收該研究報告,等同於接受報告結果,審議會卻不予通過。審議會並未說明為何做出與研究報告不同判斷的理由,且該報告在審議結束後才公布,他質疑審議過程不夠公開透明,阻絕公民討論。而曾以第三方身分參與文化資產價值評估的陳柏志指出,研究調查內容相當完善,卻沒有實際提出天外天劇場應該被指定為古蹟或登錄為歷史建築的建議,他說:「老房子一定都有歷史,但不代表它的歷史性夠。」雖然可從內容得知該團隊的結論是認為天外天劇場具文資價值,但作為一份文化資產價值評估的報告書,他強調研究團隊應更著重於捍衛研究成果,善盡評估的責任。審議委員非全才 文化價值難評斷古蹟的判定是由各縣市文資審議會決定。而審議會依《文化資產審議會組織及運作辦法》,由機關首長進行遴選聘用11至13名委員,學者專家佔2/3。去年12月31日修訂後,學者專家占比提高到3/4,並由11至23位主管機關、專家學者、民間團體三方,遴選代表擔任文資審議委員(以下簡稱審議委員)組成。該審議會主要負責各類文化資產的指定、登錄、廢止或是保存技術之審議。《文化資產保存法》(以下簡稱《文資法》)規定,古蹟的申請程序是由民眾提報或政府單位普查,地方主管機關邀請三至五位專家學者(含審議委員)現場勘查後,決定該建築是否列冊追蹤。文化工作者林奎妙認為,標的是否列冊追蹤僅由少數審議委員判定,若遇部分專業學者判斷標準著重於建築硬體設備,忽略建築涵蓋的歷史故事及地方凝聚力時,便會影響判決公平性。 《文化資產保存法》最早於1982年制定,2016年進行全文修正,目前共有11章、113條。 圖/吳曼嘉攝國立清華大學環境與文化資源學系副教授,同時也擔任多處地方審議委員的榮芳杰指出,受限於地方政府財力及審議委員的時間因素,通常無法要求全體審議委員到場現勘。而每位現勘委員的專業背景不均,若被審議的建築類別與自身專業不同,行政人員也沒有準備較完整的資料時,容易發生審議委員不夠了解個案便投票的情形。對此,文資局古蹟聚落組組長張祐創則說明,過去文資審議須2/3委員同意才能指定登錄,現下修到1/2同意即可登錄,便是希望讓有價值的建築或標的更容易具有文資身分。他認為,列冊追蹤並不是行政處分,也不是正式文資審議結果。且依據《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群古蹟列冊追蹤注意事項》,列冊過程要邀請三至五位專家和委員,主管機關可以依據標的物,邀請相關專家參加,應可避免專業性不足之疑慮。 此外,依去年底修訂的《文化資產審議會組織及運作辦法》,各縣市至少須設立五個以上的審議會,針對不同的標的物做審議專業區分。若主管機關認為委員專業不足,可以邀請其他專業人士列席討論。張祐創也表示修訂辦法至今實行四個月,目前尚無相關調查確認各地方有無依法行政,未來會持續追蹤各地方審議會的運作。 國立清華大學環境與文化資源學系副教授榮芳杰認為,老建築不被指定為古蹟,不代表不具歷史價值,只是相對有其他同類型建物更值得被保存。 圖/阮珮慈攝陳柏志認為審議委員對於一棟建築是否具有文化資產價值的看法相差極大,所以必須透過解釋和分析,討論其是否具有《文資法》所規定歷史、文化和藝術的價值。榮芳杰也提出「價值應該被辯論」的觀點,他認為每個案子應該依據它的屬性,聘請相關領域的專家進行價值的討論,並製成一份完整的專業評估報告,讓委員在對該建築有足夠了解的前提,投下神聖的一票。榮芳杰提醒,不予通過並不代表該建物沒有任何價值,他說:「而是要反省兩件事情,一個是我們(台灣)很少進行價值的比較研究,另一個是我們的指定或登錄基準是否真的涵蓋了台灣所需要的價值系統?」他以世界遺產審查為例,台灣的第一間孔廟和位於中國山東省曲阜市的世界第一個曲阜孔廟相比,「當然是保存全世界第一個嘛!」。換句話說,經過價值比較的審議工作之後,台灣第一或是唯一的個案會有相對被高度保存的必要性。他認為具有歷史意義的建築應該由具文化資產知識的民眾共同保存或管理維護,甚至尋求民間企業經費贊助,而不要期待政府部門有源源不絕的資金挹注。台中市在地居民陳建融曾向政府提報將天外天劇場列為文化資產,他指出由各縣市辦理的審議會審理及進行的方式都不同。他舉例,即使是目前審議過程是目前最為公開透明的台北市審議會,雖提報人和所有權人可列席發表意見,但當審議委員進行最終協商時,非審議會之相關人等將會移至小房間,僅可隔窗觀看委員表決前的討論過程,無法參與於最終判決時的討論。蕭文杰也點出,審議委員雖然是無給職,出席審議會時卻有領取交通費和出席費,「說到底就是公務員,應該要接受民意的監督!」。文資保存與所有權之爭 政府應介入協調助程序透明化除了審議制度本身的缺失之外,所有權人的保存意願也是影響文資審議通過與否的重要因素之一。天外天劇場在台中後火車站附近佔地約400坪,論位置或土地利用,皆有相當大的開發優勢,加上該劇場為私人財產,所有權人也強烈希望拆除劇場,這些因素加劇古蹟審議程序推動上的困難。在申請古蹟審議的過程中,文資團體須上呈建築本身的相關背景資料供專案小組審查,但根據《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建築物部分資料僅能由所有權人申請。因此當該建築所有權人無意願申請古蹟,文資團體便會面臨資料取得的困難。 天外天劇場的圓形屋頂,是台灣當年罕見的設計,其建築構造特殊具保存價值。 圖/張佳琪攝私有老屋因牽涉到私人權利,經常造成文資團體與私有權的對立,也使家族不願意提供相關史料。然而,老屋多半背景複雜,由家族多代承襲,導致所有權人眾多、保存意願不一。陳柏志表示,目前在審議的過程中,沒有相關機制規定政府應主動向所有權人說明保存古蹟的權利與義務,讓民眾不知所措,甚至產生誤解,「大家都還是認為,我家被提報,那就是政府的。」陳柏志認為,政府目前只有在網路上消極地公開相關資料,提報人通常也不會自行蒐集。林奎妙強調公部門的介入是重要關鍵,政府應從中積極協調,讓民眾了解建築成為古蹟後的發展與規範。榮芳杰說明,目前所有權人需負責古蹟管理維護與撰寫管理維護計畫,為所有權人增添許多管理維護工作,使其更不願意將老屋提報為古蹟審議。他也舉歐洲為例,各國多由民間古蹟維護組織協助所有權人保存古蹟,大大降低所有權人管理困難,也提升管理品質。面對所有權人不清楚文資相關規範的狀況,張祐創回應,各地方政府依法要在建物被指定或登錄前,使所有權人對其權利與義務有正確了解。至於管理維護計畫,目前雖規定由所有權人撰寫,但所有權人可至各分區的服務中心尋求協助;在地縣市主管機關也可邀請學者協助撰寫古蹟修復再利用計畫,若有資金需求得向文化部申請補助,力求減低古蹟所有權人負擔。指定或登錄以外的解決方案 提升大眾文資意識成關鍵榮芳杰呼籲,老建築除靠公權力保存以外,民眾應多主動關注自己和地方記憶。他認為現今年輕人更加在意地方歷史,多方嘗試在所有權人拆除或變更建物前將建物送交審議,亟欲保存文化資產是好的現象。但若把保存文資的希望全盤交付「指定或登錄」為法定文化資產,而未提升一般民眾對文資保存的意識,文資仍會因失去保存意義,最終消失。榮芳杰以義大利威尼斯古城為例,當地居民文資保存意識高,願意花費較高額的管理維護費居住於具有歷史價值的老建物中。因此,雖威尼斯官方認定的古蹟數量少,但古老的建築群落依然保留完整。1987年,威尼斯古城和附近的潟湖一同被列為世界文化遺產,2016年更獲選為世界最美城市。文化資產的存在加強居民對地方的認同感,認同感又有助於文資維護,形成良好文資保存環境。文資團體台中文史復興組合認為民意是政策的基礎,民眾要不斷展現對於文資保存的態度,才能促使政府重視保存,使之成為大眾所認同的文化價值。它們也表示,許多文化資產和年輕人沒有直接關係,但對於住在附近的居民來說是深刻的生活記憶,台中文史復興組合感嘆:「當年輕一輩的我們認識它(老屋)的時候就是開始消失的時候,對它的印象可能剩下煙囪、湖泊。」並表示,現代可以賦予文資新的想像,讓大眾重新認識歷史文化,創造共同回憶。目前文化部除了鼓勵民眾參與文資審議外,也推動文資教育內容、辦理全國古蹟日、補助相關文化資產活動。張祐創也表示,大眾文資教育的確有需要加強的部分,文化部未來也會持續努力。
四校合辦音樂節 盼南台藝文受重視
藝文
第1684期
四校合辦音樂節 盼南台藝文受重視
焦點
2018-10-17
【記者林宛賢台南報導】近年台灣逐漸重視音樂產業,南台灣許多大學也相繼開設流行音樂、音樂製作等相關科系,但音樂資源面卻面臨較北部弱勢的困境。近期國立台南藝術大學應用音樂學系為凝聚人才,聯合其他三校相關科系舉辦音樂藝文活動,活動發起人、應音系系主任陳樹熙指出資源缺乏為流行音樂在台南深耕發展的問題,此次活動旨在喚醒南台灣對於音樂藝文活動的重視。 《肆藝作樂》其目的希望聯合四校音樂人才,接續南台灣音樂藝術教育之浪潮。 圖/林宛賢攝舞台燈光一暗,主唱一邊隨著音樂節奏搖擺身體一邊唱著,搭配著吉他聲和鋼琴聲,燈光逐漸聚焦回主唱身上。南藝大於10月13日聯合台南應用科技大學、南台科技大學以及樹德科技大學共同籌備《南流音樂節—肆藝作樂》。陳樹熙認為,要發展南台灣流行音樂,勢必要有更多的師資、經費和學生,「最好能夠結合四間學校一起發揮所長,無論人力、資源……湊起來一定可以做出什麼。」根據中華民國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的資料顯示,107年度第2 季的補助經費中,光是台北市的經費比例就高達68%。其次是高雄市的7%,宜蘭縣的6%,僅台北市的近1/10,而剩下的20%經費則分散在全台各縣市中。由此數據可見,政府對於各縣市在藝文經費上的補助是十分不平均。策劃團隊中應音系的姚敬馨指出,資金籌備是一大困難,如果缺少學校資金實在無法支撐活動,「台南地區實在太大,不像北部企業、公司密集較好找到願意贊助的廠商。」 由此圖表可見,政府在文化資源上對各縣市的補助十分不均。 圖/陳宣懿繪陳樹熙表示,資源南北不均除反映在經費層面,更影響教學師資和人力資源,「大多數的師資和人才其實都集中在台北,不只是資源,包含人力資源方面,每次都要從台北找人過來,這本身就是一個很耗資源、耗經費的事情。」擔任「煩人貝蒂」主唱的南藝大應音系學生柯淳恩說:「最大的資源不均是師資的部分,因為大多數的老師都住北部,要邀請他們比較困難。」政府如何真正聚集南部地方藝文意識更是一大挑戰。《肆藝作樂》策劃團隊、應音系的劉虹君坦言最大的困難在於尋找觀眾,他認為,南部民眾相對北部較少有觀看藝文活動的習慣。國立政治大學阿拉伯語文學系的陸玟伊曾擔任第35屆政大金旋獎公關組組長,他提到北部由於受眾多、音樂藝文空間多,且有很多管道和平台可以宣傳,活動整體而言進行得很順利。 對於南北音樂資源不均的看法,他指出首都台北擁有較多的資源、較多文化資本高的族群,無論是在拉贊或是吸引觀眾上,肯定是有利於主辦方的。對於未來發展和期許,陳樹熙則希望能繼續推動四校音樂科系聯盟,透過各校間的音樂交流、合作,使南部音樂藝文活動更加多元發展。而對於此次活動,柯淳恩指出由於流行音樂科系是近幾年才開始興起,而其他間學校的相關科系也都很新,所以剛好能藉由這個機會了解、結交其他學校的音樂好友。
自己的預算自己決定 參與式預算起步走
生活
專題
第1657期
自己的預算自己決定 參與式預算起步走
焦點
2017-06-09
【專題記者曾品媛、王若璞、劉俊華、李怡瑤、楊旻蓁、翁芊儒綜合報導;遊戲製作王暐嵂、陳品良】「如果我們連周邊事物都沒有關心,那我們要怎麼去關心國家大事,如果我們連60萬的預算都無法討論,我們怎麼去討論6億的預算。」台北海洋技術學院助理教授吳建忠,曾以學者身分協助推動參與式預算,對於公民參與有深刻的體驗。2014年台灣吹起一股參與式預算旋風,各地紛紛向國外成功經驗取經。各縣市依據不同模式進行實驗,公部門與民眾都在摸索階段,成功案例值得讚揚、失敗案例也有其作為借鏡之處。要如何利用民主的動力借力使力、創造與公部門合作的雙贏局面,是台灣現今需要積極審視的議題。台灣公民參與協會副理事長林邦文指出,以往公部門在編列預算時大多只參考去年做法,並沒有重新審視居民需求,忽視公民參與。參與式預算打破以往由政府編列預算的模式,由居民集體充分討論而「合成」提案,再由公部門撥出款項。透過培力課程,讓公務員與民眾了解其理念與提案流程,創造出友善、平等的環境。<b>摸索向前 那些在台灣發芽的參與式預算2014年台北市長柯文哲上任後推出「公民提案參與式預算」,強調「自己的預算自己參與」。台北市由民政局主辦並與學界合作規劃流程,讓社區居民透過溝通參與市政推動並直接決定政府預算,去年全市共計有172件提案,其中66件通過提案。台北市目前採用的「完全開放模式」,是所有模式中最開放的,只要是該行政區的居民皆可以自由提案、主題不設限。在「完全開放模式」的討論階段中,會根據提案性質交由相關局處評估,最後由民眾投票出最終方案,預算額度通常在二至三百萬元之間。參與式預算程序需經過住民大會提案,選出相對可行的的提案進入審議工作坊討論,待提案轉換為計畫書並公開展覽後,再由社區居民票選,交由公部門執行。審議工作坊的目的是媒合政府與居民合作的可能性,依據個案涉及的領域,派出相對應公務員來與民眾討論可行性。一桌承辦一至兩件提案,由掛上顯眼名牌的桌長(公務人員)主持會議進行,與居民同桌討論。現行台北市參與式預算看似理想、能夠促進公民參與,各行政區也小有成果,但實行至今已有部分問題浮出檯面。<b>公部門心態不積極 設立專責部門成解方台北市的參與式預算業務目前由民政局辦理,並無獨立的專責部門。公務人員需要在本來的工作外,花費額外的心力負責住民大會、工作坊等事務,導致部分公務員業務負擔過重,承辦計畫時較不積極。國立中山大學社會學系副教授萬毓澤提出,從國外的案例來看,參與式預算已變成整體行政單位的一部分,在推動之前,會先進行府內分工、制度上的改造,及充分的公務人員訓練,並建立一個專門的單位全權負責參與式預算的業務。新作坊團隊成員、國立台灣大學社會系博士後研究員周睦怡提出另一種思考方式。她主張直接在涉及社區業務的政府單位中加入由下而上公民參與的管道,而非另開專責單位進行參與式預算。雖然政府可能需長時間修改組織結構,但調整後,較能一勞永逸的推行提升公民參與的相關政策,實施政策後反彈也會降低很多。在不改變既有制度的同時,又要快速推行政策內容,另外開一個參與式預算的計劃是較省力的方法。周睦怡表示,「它的取捨是不一樣的,我們也不好說哪一個比較好。」不過林邦文也發現,公務員與居民對話後,心態漸有改變。「公務員的想法在進步,他們變得有同理心。」在討論時會嘗試站在居民的角度思考,同時居民也能理解公部門的難處。<b>審議工作坊倉促 跨部門合作不易一個提案常會牽涉不同政府部門的業務,若不同局處沒有適當的協調與合作,公務員可能會向居民反映,該提案內容可能超出該局處的工作範圍;或須跨部門處理,進而去限制民眾提案的內容,或以可行性低來勸說民眾放棄提案。久而久之,議題易被侷限於社區瑣事,民眾也將不再熱衷參與。民眾提案內容可能過於理想,而未考慮到執行面是否可行,此時,就需要公部門適時介入給予建議。林邦文舉例,如果有人提案內容違反法律,公部門必須第一時間給予建議、退回處理,避免移送到下階段才遭退回。擔任桌長的公務員,也必須具備專業來判定提案是否可行,但公部門隔一科如隔一山,難免會出現分配錯誤或檢視標準模糊的狀況。萬毓澤認為要解決這樣的問題,要讓職掌權力夠高的公務人員在一開始就積極介入,並協助民眾完整具體可行的提案內容。此外,審議工作坊的討論過程過於倉促、提案內容不完整,也是目前台北市在施行參與式預算時遇到的考驗。萬毓澤表示,市政府在一開始就讓所有的行政區都進行參與式預算,並沒有考慮到公務人員人手不足的問題,導致工作坊舉辦次數過少、提案規劃也不周全。最後的提案被送到市政機關執行時,也容易被判定為窒礙難行。<b>公部門欠缺<b>溝通機制 <b>分工不彰影響執行度由於全面開放的模式不設限、讓民眾天馬行空提案,當提案主題送到縣市政府執行時,會需要各局處的橫向整合。萬毓澤強調,台灣的公務體系已經習慣明確的職務分工,而不習慣單位間的溝通合作,要解決這樣的問題,勢必需要上位者的積極參與、促進水平合作,不然容易造成各部會互踢皮球,拒絕承擔責任。以協助弱勢求職為例,牽涉到托嬰、職訓、低收入戶等不同局處的業務,國立政治大學公共行政學系教授黃東益表示,「一個案子通過之後,行政部門之間要怎樣去聯繫協調,是蠻大的挑戰。」若行政部門無法解決問題,未來民眾可能對制度失去信心、降低參與意願。 林邦文在她所屬的大安區提案,獲通過進入審議工作坊第一階段,圖為桌長(左一)與林邦文(右一)討論提案細節。 圖/劉俊華攝<b>民眾培力不易 公務員興趣缺缺萬毓澤指出,台北市各行政區的公民參與能量不同,有些區域的居民雖然積極、也有些區域的居民對參與式預算興致缺缺。曾任台北市大安區參與式預算陪伴老師、同時也是國立清華大學社會所助理教授的林祐聖,參與過民眾培力、住民大會、工作坊等流程設計,他指出公民培力可分為正式與非正式,正式培力以課程講授為主,包含解釋審議民主的概念、訓練桌長與主持人;非正式培力則讓民眾直接進入公共討論的場域,學習在政治場合中表達己見。林祐聖進行培訓有時也會感到氣餒,「區公所可能覺得這不是我要做的事,只是被叫來上課,所以不是非常投入。」直到公務人員體認到自己必須主持住民大會後,才正視課程內容,因此他更強調培訓與實際操作並行的重要性,即便接受課程訓練,仍需要感受真實的會議狀況、實地接觸持有不同意見的民眾。參與式預算剛開始進入社區,多由里長幫忙宣傳,然而如何擴大民眾參與是一大考驗。台北市當前已結合高中、大學、社區大學辦理培訓課程,希望有更多能量與意見加入討論。此外,黃東益也鼓勵大學中的服務性社團參與社區,為弱勢族群提案,將熱情與社會服務結合,也為社區帶來年輕族群的聲音。<b>年齡斷層大 青年參與率待提升縱觀審議工作坊現場,參與討論的社區人士大多是中老年人。林邦文認為,區級的議題性較小,年輕人對社區問題未必有興趣,也不見得願意走入社區。她建議可以在大學開設更多連結當地社區的課程,或開放市級的預算,年輕人會較願意參與。 萬毓澤表示,青年參與率低並不是台灣的特例,國外在嘗試推行參與式預算時,也遇到了類似的狀況。他解釋,會出現這樣的狀況,是因為年輕人的社交場域主要是在網路、職場上,對居住社區的連結普遍較低,萬毓澤認為要強迫年輕人對社區產生認同,進而參與公眾事務是不切實際的想法。 「要讓參與式預算的青年參與率提升,最好的辦法就是去發展跟年輕人切身相關的主題,而不是單方面的批評他們不關注公共事務。」他強調,現在也有許多年輕人對土地正義、環境保護等議題有熱誠,並不一定要侷限於參與式預算的形式,而是要讓人民的聲音可以實際影響政府的決策,才能落實公民參與的中心思想。<b>「芝加哥模式」: 款項運用彈性高 <b>政黨傾軋成隱憂有別於台北市採用的全面開放模式,新北市新店區達觀里的參與式預算模式,則由縣市議員撥出部分配合款交由民眾提案,此種模式最早是由芝加哥民主黨市議員J Moore提出,因此又稱「芝加哥模式」。此模式最大的好處為不用透過議會的預算審查,由議員直接撥出款項,金錢的運用彈性相較於其他兩個模式來得高。議員配合款又稱議員建議款、基層建設小型工程費,是地方政府撥給每位議員的定額經費,議員可以在自己的額度內合理支配與使用,然而,一直以來卻因使用不透明引發爭議。新北市每位議員每年所得配合款更高達1300萬,而這筆經費通常成為議員「綁樁」的工具,除了挹注經費到特定團體收買民意,也沒有經費使用的細目可供查核。兩年前,新北市議員陳儀君從配合款中拿出60萬,作為新店區達觀里參與式預算經費,雖然比例不高,仍成為立法部門推動參與式預算的先驅,讓配合款運用更具公共性與正當性。達觀里位於山坡地,22棟住宅中便有21棟住戶受自來水水壓不足所苦。台北海洋技術學院助理教授吳建忠以學者身分受邀協助計劃。他發現發起「自來水供水系統維護費用」提案的居民,家中的自來水供給量沒有問題,顯示民眾還是會願意將一己之私拋開,正視整體社區公共問題。芝加哥模式看似擁有諸多優勢,但在實際執行的過程中,仍面臨一些挑戰。參與式預算的推行需要行政與立法部門互相配合,在芝加哥模式中,因行政部門不願意承辦多餘的業務,議員常需要以一己之力承辦長達四、五個月的審議流程;若強求公務員增加工作量,恐有虛應故事的情況發生。萬毓澤指出,芝加哥模式進入到提案階段時,行政部門可能會因黨派不同而為難議員、不願給予幫助。吳建忠觀察到,儘管新店區並無敵對政黨互相傾軋的問題,但仍有同黨議員倍感壓力而阻撓居民提案。「大家就會問為什麼他可以拿配合款出來但你不行。」吳建忠表示,有議員直接使用自身配合款執行民眾在住民大會的提案內容,並說服民眾撤案、退出冗長的審議過程,顯示在此議題上,不僅敵對黨派、同黨議員也存在競爭關係。<b>建立共同情感 文化部實驗計畫凝聚社區力量除了縣市層級的參與式預算外,文化部於2016年啟動「推展公民審議與參與式預算實驗計畫」,以長達20年的「社區總體營造」成果作為基石,在全台六個社區發展參與式預算,期望由下而上凝聚公民力量。在104年文化部參與式預算實驗計劃中擔任中區助理的蘇祐磊認為,參與式預算的目的在於打破社區長久以來既定的權力結構,「不是由很會寫計畫或掌握資源的人帶領,而是回到最原始的公民參與精神,讓社區居民自主決定社區未來的發展。計畫實行已一年,文化部委託團體「新作坊」在埔里眉溪部落獲得良好成果。他們表示,此個案之所以能成功,關鍵在於在地居民自主地參與公共事務。蘇祐磊指出,眉溪部落的居民原先視參與式預算為另一個撒錢政策、認為提案是少數人的權利,也因為交通不便的問題,擔心實際執行成效不彰。里長則對民眾是否具備識讀能力存有疑慮,要求轄下各鄰長直接找人提案,但此作法有失參與式預算由公民自發參與的初衷。新作坊透過與居民建立與雙邊信任關係、以情感連結凝聚認同感,來增加居民的參與動機。歷經半年的推動,部分居民抱持聯絡感情的心態參加會議,但過程中也被討論的氣氛渲染,場面逐漸熱絡。近五十人的會議,居民組成多元,學歷從不識字到研究所,年齡從大學剛畢業到九十幾歲。「從參與式精神來看,原本沒有在參加社區事務的人來參加,從這一點來看是成功的。參與式預算讓原先較不關心公共議題的民眾願意走入會議、參與討論。在傳統社區,以往掌握資源都是同一群人,即使投注新資源,仍是複製舊有權力結構。「我們希望能翻轉這樣的權力關係或階級。」住民大會後未進入審議工作坊,是文化部的參與式預算計劃不足之處。其中最大的原因,是該計畫預算僅十萬元,無法支持工作坊程序,讓政府、專業人士參與修改建議。文化部的計畫重點在於培養社區參與的意識、協助團隊、甚至公部門的培力,成立審議工作坊雖非現階段計畫重心,但在未來仍需與住民大會的提案內容並重,才能讓提案內容更完善、更具執行力。<b>上而下易淪<b>為做<b>政績 民眾自發參與成關鍵除了地方縣市個別遇到的問題外,台灣在發展參與式預算時,也碰到共通的問題。目前台北市、台中市的模式都是基於首長意願推動,再邀請學者來主持、規劃程序、培訓等。周睦怡提醒,會議數量、培訓人次、認證人數,都不一定代表實際達到的成效。發展參與式預算需要耗費長時間培養公民意識,而非制式的核可標準以及短期的訓練可以達成。除了政府的培訓與推行,民眾是否自發性投入參與式預算才是最重要的課題。蘇祐磊直言,「有些區是玩假的,想辦法在期限內完成、達標。」例如過場式的開住民大會、徵求提案,藉以達成績效。倘若由上而下的推力不再,又缺少下而上的公民參與能量,參與式預算無法持久。參與式預算推行至今已有兩年,吳建忠認為,「這是一個很好的總結時間。」是時候停下腳步檢視施行成效,修正過去的不足之處。「像紐約市盡可能邀請弱勢族群來參加,他們的定位就很清楚。」台灣需想清楚自身辦理參與式預算的定位,而不只是跟風,否則當政治人物下台,容易面臨人走茶涼的局面。<b>政策延續待法制化 推動不單靠政府林祐聖指出,目前尚未有任何國家將參與式預算法制化,政策能否延續根據當政者意志而定,也經常隨政權轉換而消逝。此外,參與式預算先提列預算、再討論花費項目的流程,不同於傳統議會或行政部門審查制定預算的方式,容易遭到多數政治人物反對。「這是柯文哲競選時提出,下一屆換人會不會就沒了?」林邦文指出,有必要將參與式預算法制化,設立專責機構,每年提供固定的預算由民眾自行規劃。關於參與式預算法制化的理想方式,萬毓澤認為不應用過於繁複的規範限制了發展彈性。「最好的方法是規定每年縣市政府的預算當中,要有一定的比例撥給參與式預算,確保它能夠穩定執行。參與式預算的初衷是讓公民自發地關心公共事務,共同參與市政的推動、補足代議式民主的不足。「這條路是很漫長的。」吳建忠表示,政府及學者要先有足夠的耐心長期陪伴計畫進行,從小處著手,才能打造審議式民主的基石。
拍片入場券 輔導金的現實面
藝文
專題
第1648期
拍片入場券 輔導金的現實面
焦點
2017-04-14
【專題記者薛若儀、吳旻蓁、顏麗家、江殷年、鄭順祥、龐家姍綜合報導】繼今年1月《52赫茲我愛你》賣出四千萬票房後,3月上映的《目擊者》也在十天內突破兩千萬票房,數字亮麗之外,也是國內近年少見的音樂劇和類型片,這兩部片在去年分別獲得電影輔導金新台幣1500萬元和2000萬元補助。2月初《帶我去月球》卻引發爭議,按規定已領有輔導金且未結案者不得再申請,因導演謝駿逸去年已獲得1200萬元補助,所以申請文件上以拍攝花絮的王威翔為導演,遭質疑詐領輔導金800萬元。《帶》片最後被以撤銷補助資格,電影輔導金議題也掀起一波討論。<b>先天不良後天失調 台灣電影吊點滴 1980年代,隨著外匯管制的開放,外片投資及進口逐漸增加。新聞局在1986年取消外片配額,造成外片大量進口,國內電影不景氣,製作公司及戲院相繼倒閉。1990年政府開始發放電影輔導金補助電影產業;然而,1990年代好萊塢大量輸出至全球,不只影響台灣觀眾口味,更占據廣大票房收入,台灣電影雖有侯孝賢、楊德昌等人才輩出,市場仍由外片主導。以1994年為例,外片市場的票房總佔有率高達88%。 1996年後,國片年產量更下降至20部以內、市占率僅1~2%。2002年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WTO)後,陸續取消外片輸入拷貝數限制、映演場所數限制、向進口片徵收國片輔導金,更刪除國片映演比例等保護政策,外片可以無上限的大舉進攻台灣市場,使原本已經積弱不振的台灣電影更加不堪一擊。國片票房不佳,投資必然縮手,籌措拍攝資金更加困難。目前中央及地方政府均提供資金補助,成為有志拍片者極力爭取的第一桶金。 國產電影長片輔導金歷年總金額及補助影片總數圖表。 製圖/顏麗家<b>縣市補助促觀光 中央輔導金著眼產業發展電影輔導金屬於中央層級,由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發放,分為長片、短片輔導金。從1990年開始發放,從一年1200萬元逐漸增加,2014年後每年約發出兩億的輔導金。縣市政府也提供類似的影視補助來提升城市能見度、促進觀光;限定需以在地為主題,或是要求當地景點要有一定比例的曝光度,澎湖就明文規定在本縣取景之部分,不得少於影片總長度之四分之一。 2011年起,台北市政府文化局每年兩期補助金額共新台幣2500萬元,每一部片有150萬至400萬經費不等。台中市一樣一年補助兩期,也會給名導特別優待,例如2011年補助李安《少年 PI 的奇幻漂流》5900萬元。從2004年至2016年,台中市共發出超過2億的補助金,比台北市多出約兩千萬元。各縣市政府意在行銷在地,中央的輔導金的用意則在拯救影視產業;中央發放的輔導金不限劇種【1】、主題,評審重點著重在鼓勵有開創性、多元的劇本。就申請上限而言,台中市一部片最高上限給予1000萬元補助;中央文化部的輔導金新人組上限為1500萬元,多元組及一般組甚至可以拿到3000萬元。 相較之下,輔導金不限劇種、不限主題,且具鼓勵性質,評審重點在有開創性、多元的劇本。 單一電影長片電影輔導金補助上限比較圖。 製圖/顏麗家 「所有新拍片的導演都會申請輔導金。」導演李中曾以自己的第一部長片代表作《青田街一號》成功申請輔導金一般組1500萬元的補助。他肯定輔導金制度對新導演的友善,相較其他亞洲國家,台灣是相對用較大筆金額補助拍片的國家。李中認為輔導金不只給予導演機會,更提高了拍片成功的機率。導演李志薔指出也提到,輔導金是台灣許多創作型導演的出路,亦可減輕他們的籌資負擔。 許多新人導演即使有好劇本也等不到資金,但若有了輔導金加持,就能吸引投資,電影輔導金似乎成為一張影壇入場券。<b>輔導金成為投資標竿 成本占比卻不高 國立政治大學廣播電視學系系主任陳儒修指出,投資方往往會以導演申請到輔導金與否,來決定是否要投資。「現在的輔導金並不是拍片主要的資金來源,而是一種標竿。」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電影產業組組長楊秀玉指出,輔導金一直以來都是電影的製作公司重要的第一桶金;民間投資者不瞭解影視產業,不知道如何去判斷一個企劃案值不值得投資,獲得輔導金是一個被篩選過的象徵。 輔導金除了能提供拍片資金、也能吸引其他投資者,它的存在給予導演們一圓拍片夢的希望。然而楊秀玉表示,雖然規定最高可補助製作成本的一半,但實際補助平均是在10至20%之間,其他都要製作公司自己去籌募。台北影業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胡仲光也表示,一部電影絕不是光用輔導金就能拍完,因為輔導金在電影製作成本中佔比不高,不論是輔導金或其他補助其實助益不大。 曾任輔導金評審、影評人鄭秉泓指出,電影產業不能單靠輔導金,輔導金一年的總補助不過幾億元。以目前台灣電影界面臨市場薄弱、年產量不多的狀況,在每一年補助有限、且一部片不能補助超過一半的情況下,如果都要靠輔導金才能運行,台灣電影恐怕也無法發展。<b>不能只靠輔導金:確認自我定位 積極爭取民間資金 觀察近年來申請輔導金的企劃,其實案子類型仍屬多元,但國片回收率低也時有所聞,對此楊秀玉指出許多企劃案缺乏完善的市場分析;「在拍攝前應該要把自己這部片的類型和市場主打想清楚,才能定位自己的市場策略。」她舉例,藝術片由於較為冷門,策略上多採取參加國內外影展爭取曝光度;商業片若要成功,前置期就需分析市場定位以及主要觀眾群,「我們觀察到電影產業的前置工作非常重要,在前期就要想好怎麼回收成本。」從往年成功的輔導案例來看,問題不是在於類型片本身的客群多寡,而是這個企劃能否將未來的製作、行銷、營運模式思考清楚。 「評審的過程是幫助提案團隊想清楚企劃,這是一種互動的過程。」輔導金發放前申請團隊需與評審面對面溝通,而這個步驟同時也是前置作業的審核。楊秀玉指出,輔導金並不是發錢了事;有時候這個團隊還沒有準備好就給他輔導金,其實是害了他。在繁複的評選過程中透過評委和團隊的多次問答,提升企劃完整度,未來作品的完成度才能逐步提高。 台灣國片常遇見籌資困難,民間欲投資的單位與電影團隊間常存在認知上的鴻溝。楊秀玉表示,投資主目的在創造利益,而創作團隊不希望過多的干涉,因投資主不了解影視產業不敢貿然投資,造成輔導金成為投資標竿,「最近我們計畫成立影視投融資專案協力辦公室,就是想讓投資者更了解影視產業,然後讓創作者更了解投資者在想什麼。」希望藉此增進投資與創作雙方的溝通,讓民間資金能夠進入影視產業,帶動正向循環。<b>後續審查可為公帑把關 評判標準待細緻討論 補助的款項一旦撥下來,基本上不太會收回,除非無法如期完成拍攝,團隊就會被撤銷資格,兩年內不得再申請輔導金。鄭秉泓指出,有些片拿到輔導金拍完後,因為重心放在外銷,故只在少數幾間戲院上映,並不符合比例原則。應該著重後續的審查機制,從發行、映演等多各方面評估,留作紀錄提供給下一任評審。 鄭秉泓認為後續審查機制應更加嚴謹,未來若能更細膩的評估每部輔導作品的成果,或許對於影視產業能帶來更大的助益。曾拿過各式輔導金的李志薔則卻認為,相較其他單位的補助,文化部的輔導金制度算是最嚴格進行審查的單位,假設要透過後續審查去評斷一部作品的好壞,無法有一個客觀標準,「我們只能說你作品跟原來的企劃精神離多遠,但如果不是量化的數據,很難直接說你違反規定。」他認為應先討論出可行的判斷機制,再來談後續審查的多元及可能性。楊秀玉認為後續審查有實施的可能性,但不能成為一項審查的必要條件,頂多只能當作參考。因為每次電影團隊都是不同的人才組成,並不固定,無法主觀認定某些人拍出來的片不佳,下一次也依然會是不佳的狀況。<b>補助還是投資? 應規劃多元基金來源 現行的電影輔導金提供「補助」功能,創作者領取補助後,僅需對剩下的自籌款項負責。然而若要電影基金能夠長久運作,將輔導金的概念轉為「投資」或許是可行的方式。「因為現在普遍都會認為1000萬是國家給我的錢,就好像認為不用付政府那1000萬的責任,也許政府改成投資,而非補助或許是一個比較好的方法。」鄭秉泓認為輔導金改成國家投資的形式,不論最後是賺是賠,都要還給國家固定的金額。高雄市文化局現行電影輔助金便分為「投資」及「補助」兩項目,獲准「投資」的創作者在開拍前便能請領全額資金,並在上映後逐步收回投注成本,這樣除了能有效維持基金穩定運作外,由於資金來自高雄市文化基金會,便不會產生因票房不佳而損失人民公帑的問題。 「實際上是不是有差異?」政大新聞系教授馮建三指出,「這是補助比例的問題,不是在形式。」他認為拍片本來就需承擔較高風險,比起用補助或是投資的形式,投注金額實際上佔整體製作費用的比例多寡更接近問題核心,「其實輔導金的問題在於整個總額太小。」馮建三認為政府應主動制定長遠的政策鼓勵國片發展。胡仲光也指出,除了輔導金之外仍有許多可行的政策,例如在每個人進戲院看電影時做政策補貼,吸引人看國片、或是從電影票中抽出固定金額當作基金,或許能提供更為正向的循環。註:【1】:輔導金不限任何劇種皆可申請,依照申請者自行認定。另外,紀錄片由於產業結構的差異,因此另外設立紀錄片製作補助要點。
《性本愛》裸露破表  文化部拒分級惹議
藝文
第1611期
《性本愛》裸露破表 文化部拒分級惹議
2015-12-08
【記者蘇奕菲綜合報導】「你知道我最大的夢想是什麼嗎?是拍攝一部能描繪多愁善感的性愛的電影。」法國著名導演加斯帕‧諾埃(Gaspar Noé)新作《性本愛》(Love),正式入選坎城影展非競賽單元。11月23日文化部以過度裸露、「會引起一般成年人羞恥、厭惡」為由「拒絕審議分級」該電影。特映會被迫緊急取消,引發影迷不滿。諾埃的電影以暴力、大膽著名。該片許多台詞由演員隨興發揮,約佔電影一半時間的性愛畫面也未經排演、真槍實彈上陣。坎城首映時有2300位觀眾觀影,劇終後多人起立鼓掌。根據英國《衛報》(The Guardian),在法國18歲以下不得觀賞此片。根據澳洲《特別廣播服務》(Special Broadcasting Service, SBS),澳洲將《性本愛》列為18歲以下禁止觀看,戲院完整播出。文化部拒絕審議分級的理由為「因片中涉大量全裸性交情節及清楚性器官暴露特寫鏡頭,已達引起一般成年人羞恥、厭惡程度」(註1)。文化部影視局電影產業組的綜合業務科科長袁介文指出,只要電影中拍攝到性器,就可能達成散布猥褻影像並違反《中華民國刑法》第235條(註2)。他說明,很多電影都有床戲,但是否拍攝到性器,是審議委員會決定是否審議分級的關鍵。謝海堂在網路媒體「女人迷」上發表文章抗議,他寫道:「真正的洪水猛獸不是作品表面上的『淫穢』,而是這種面對作品不思不考的糾察機器。」曾獲台北電影節最佳導演獎的陳宏一說:「文化部這是很失職的表現,我完全無法接受!」他表示,現代人在許多網路上到處都能找到色情影片,電影不是播映色情的主要管道,想看色情內容的觀眾也不會進戲院看。「文化部沒有跟著時代進步,就是很大的問題。」師範大學台灣語文學系助理教授曾秀萍指出:「根本是民主自由的倒退。」文化部拒絕審議分級,等於禁播電影並扼殺言論自由。觀眾是自主性地買票,已經大概知道電影的內容。她表示,在國際影展上播放的電影,來到台灣竟然禁播,會被貽笑大方。陳宏一認為文化部仍然必須審議該片,他也建議文化部不要過度規範,反而應該更公開透明,開放公民討論,增進電影業的良性競爭,否則容易揠苗助長。曾秀萍建議透過公開的會議審議,讓民眾知道委員是誰、怎麼選出以及是否具足夠公信力,「而不是一小群人直接封殺」,若片商申請二審失敗,也鼓勵媒體和民間自發性地向委員會抗議。但她提醒,用較公開方式審議,也必須小心有多數暴力的風險,有些電影展現非主流的性傾向或癖好,不能讓這樣的電影被排擠。電影片分級審議會的成員包括政府機關代表、相關領域專家學者共3至5位。在放映室共同觀看後,開會討論或自行發表意見並分級。委員會若認定該電影違反刑法,應不予分級,電影也不得上映。袁介文表示,目前委員班底約有100多人。他認為公布委員身分可能有個資問題,也可能「造成委員的麻煩。」&nbsp;文化部電影審議委員會的審議流程。圖/蘇奕菲製&nbsp;註1:因片中涉大量全裸性交情節及清楚性器官暴露特寫鏡頭,已達引起一般成年人羞恥、厭惡程度,例如男性生殖器進入女體(近景)、男性生殖器及射精特寫鏡頭、男性指交女體(近景)、多人群交性愛裸露畫面及女性口交男性生殖器……等。旨揭電影片情節或畫面違反電影法授權訂定之〈電影片與其廣告片審議分級處理及廣告宣傳品使用辦法〉有關限制級電影片分級標準甚明。註2: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意圖散布、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著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前二項之文字、圖畫、聲音或影像之附著物及物品,不問屬於犯人與否,沒收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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