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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署特展重現「大人」樣貌 領民眾認識新文化運動
生活
第1796期
北署特展重現「大人」樣貌 領民眾認識新文化運動
2024-10-18
【記者李宸緯台北報導】 2024新文化運動月從1日起以「北署很有事」為題,在台灣新文化運動紀念館(以下簡稱紀念館)和大稻埕地區舉行為期一個月的系列活動,推廣新文化運動時期的歷史記憶。今年跳脫傳統特展形式,結合AI和AR技術,應用於「警察大人」上,生動呈現當時故事,讓民眾更加貼近日治時期警察與民眾間的日常生活。 1920年代的台灣新文化運動,為臺灣重要的文化覺醒時期,透過民主發聲、文化講座、社會運動等,引領民眾重新認識自我。而在民眾的自發下,推廣當時臺灣影劇、文學、音樂等領域的成果,是具現代性啟蒙的新文化思潮年代。 12日在大稻埕地區舉辦的音樂會市集,便融合新文化運動元素,如藉由市集攤位展示治警事件、二林事件、議會請願運動等社會運動書集,講述新文化運動的歷史背景。音樂會負責人陳冠恩表示,與大稻埕地區店家合作,傳承歷史外也能活絡當地的經濟。 紀念館的前身正為北署,在此展出「南無警察大菩薩:台北北警察署特展」,透過回顧北署警察的歷史,帶領民眾了解百年前「警察大人」包羅萬象的能力,從日本警察制度的誕生、訓練警察的過程,再到警察透過戶口調查、環境衛生、保甲制度來牢牢控制民眾等生活大小事。此外,今年更結合AR技術,生動重現當時警察的言行舉止,將歷代北署長與警察的樣貌栩栩如生地呈現給觀眾,觀眾透過按鈕問答互動,了解更多新文化運動時期的社會事件。臺灣新文化運動紀念館專案規劃師王力緯表示,以往都是用蔣渭水、林獻堂等社會運動分子一方來說故事,今年則改以壓迫方的警察視角呈現。除了使用AR技術還原歷史背景,也用更多影像代替文字以加強故事性,王力緯說:「今年嘗試以北署長為樣本,以AI做出浮世繪風格的展品,希望新穎的呈現方式能吸引更多年輕人。」前來觀展的國立政治大學傳播學院學生鄭又瑄分享,「歷史跟現代科技結合,顛覆原本年輕人認為看展過於負擔的想法。」歷史與科技的融合,創造新的看展體驗。 鄭又瑄提及,首次接觸新文化運動是從高中歷史課本,而展覽中的史料在課本中都沒有看過,讓他在觀展後更深入了解當時的時空背景。鄭又瑄舉例,我們所熟知的蔣渭水、林獻堂等人在當時舉辦夏季學校,致力於讓更多年輕人有學習的機會。「前人在新文化運動對台灣做出許多人文貢獻,正因為有他們的努力才有現代進步的社會。」鄭又瑄補充道。新文化運動月讓過去只能從課本上學習到的內容,透過新樣態的展覽呈現出不同風貌。而王力緯也期許,以新文化運動月作為開端,未來青年能更有意願參與此類文化活動,並激發想要了解這片土地故事的意識。
枯朽枕木上的雙軌人生:舊法如何海納公務員的多元職涯?
專題
第1764期
枯朽枕木上的雙軌人生:舊法如何海納公務員的多元職涯?
2022-04-07
【專題記者劉亭妤、張博涵、羅子恆、吳凱西綜合報導】民國111年4月1日,石明謹接受我們的採訪,這是他脫下警察制服的第一天。一如既往的是一席鮮豔的中華代表隊球衣,那是他不願脫去的第二個生命,足球。「別人說:『你今天下班後人生就可以海闊天空。』我說沒有,我的人生一直都海闊天空,端看你怎麼看這個世界。」石明謹自信地分享著最後一天當警察的體悟。被告席上的員警 雙軌人生現公服法爭議86年7月,石明謹步入台北繁忙車陣,成為交通警察,然而,身體裡不止息的除了車潮川流,還有為足球沸騰的熱血。91年,他投入所有積蓄創辦《足球主義》雜誌;100年起,受電視臺邀請擔任足球賽事評論員;108年起擔任中華民國足球協會紀律委員會委員,「我從小就是個很瘋狂的足球迷。」石明謹看到台灣的足球環境亟需改變,坐而言不如起而行,展開斜槓人生。在擔任交警時持續貫徹他的熱情,每逢賽季期間,即使上班12小時,睡眠時間僅有四個半小時,他仍在球評桌前播報凌晨開打的球賽。被問到:這樣不累嗎?石明謹回覆:「每個人的時間分配都是一樣的,問題就是你投注在什麼事情上面,人沒有不斜槓的,重點不是時間分配,而是你重視哪件事情。」石明謹對足球的執著,由此可見一斑。 石明謹身穿中華代表隊主場球衣,笑得燦爛,回憶起過去精彩的斜槓人生,他深信自己的能力可以為體壇與公職界的未來帶來改變。 圖/張博涵攝石明謹相信自己的價值藉由雙軌人生能更有效地發揮,然而,警局上級長官卻不這麼想,認為他違反《公務員服務法》(以下簡稱公服法)中不得兼職的規定:未經機關同意而頻繁兼職,以致公務員形象受損。去年12月移送懲戒法院,遭判降級和新臺幣20萬元罰款,石明謹雖提出上訴,仍被駁回,只能接受維持一審判決的結果。隱性兼職需求視而不見 公務員身陷舊法囹圄公服法制定於28年,此後並沒有做大幅度的修正,其中許多規範已跟不上時代趨勢,如第13條「不得經營商業」及第14條「不得兼職」,二者在經濟、勞動型態愈趨多元的情況下受到極大挑戰。 圖為民國27年武漢會戰前拍攝的國民革命軍。《公務員服務法》制定於28年並沿用至今,同一條法律約束了當時的公職人員與現代公務員。 圖/台灣公務革新力量聯盟提供法規內容預設:兼職頻率與時長將對公務員的工作造成不良影響,公務員若耗費過多時間與精神在第二份工作上,可能導致公共服務的品質下滑。以公服法第14條為例,法條寫到除了法令規定之外,公務員不能兼任公職或其他業務。銓敘部法規司副司長雷諶透露,現今根本沒有法源依據允許公務員兼職其他業務,意即單看法規內涵,公務員沒有任何兼職的空間。在交通部轄下單位執掌人事業務的小潔(化名)也表示,自己認同禁止兼職的規範,因為該單位的工作在固定工時之外也偶有假日勤務,若有兼職恐怕會影響正職效率。然而,現實世界並非如此運作。110年因新冠肺炎衝擊民生經濟,交通部推出汽車運輸業紓困振興方案,意外發現請領薪資補助的駕駛中,竟有805位具公務員身份,其中130人被認定違反兼職規定。我們在採訪過程中也發現許多公務員有兼職的經驗:某中學主任陳淨燕表示,曾有同事因經濟窘迫,選擇在下課後兼職洗碗工;在某交通部轄下單位工作的約聘人員明沂(化名)則是抱著打發時間、賺些外快的心態,下班後至餐飲業打工,一次四小時、一週四天,25年來不曾間斷;從事軍職的里昂(化名)透露,曾有同袍至修車廠打工,而他也曾在假日教小朋友溜直排輪,甚至為了不留下兼職的金流證據,以當面收現金的方式收取報酬。 里昂(化名)是中華民國國軍,過去曾在軍職工作之餘從事直排輪教學,賺取外快。 圖/里昂提供,劉亭妤、張博涵攝此外,隨著年金制度不斷變革,公務員的薪水開始難以保障退休後的生活品質,許多公務員因經濟因素不得不兼職,前桃園市公務人員協會理事長賴維哲認為,只要在不違反利益衝突及現行法律規範下,應該容許兼職補貼家用並酌以放寬,「不然公務員其實真的有苦難言。」「因為條文看起來就是嚴到不行的不准兼職,我們所有的解釋都只有一個目的:為了放寬。」雷諶認為現行法規確實過於嚴苛,因此銓敘部利用函釋(註一),斟酌各式兼職個案是否影響本職工作,再給予適當的開放。銓敘部更於108年11月正式明列允許兼職的工作型態,相對於不得兼任其他「業務」——反覆從事相同類型的事務,只要個案不是經常、持續地從事該事務,就不會被認定為業務,從而不違反公服法。註一:函釋為解釋函令,針對法規有疑義之部分,為求法令適用能統一所作成的法規解釋,有針對通案抽象法令為之者,亦有針對具體個案指示涵攝者,類型不一。函釋用字難精準 偶一為之爭點重重然而,在函釋中,「經常、持續」等描述卻成了判定個案時的模糊地帶。石明謹從100年開始擔任愛爾達電視臺球評,播報世界盃足球賽、歐洲冠軍聯賽、歐足總歐洲聯賽等,至107年共出席190次。懲戒法院的判決書中認定石明謹兼職次數頻繁,但兼職頻率在法規上並不見精準規範,只是單純以「偶一為之」等字眼來禁止公務員經常性兼職。然而「偶一為之」的標準為何,又該由誰定義,皆不得而知。國立政治大學公共行政學系教授施能傑說:「什麼叫偶一為之?非經常性?標準由誰判斷?很多爭論點就在這個地方。」話雖如此,標準模糊的結果無法完全咎責於立法機關。因每個工作的內容都不同,法條難以清楚規範工作頻率,「偶一為之真的拉不出具體的界線。」雷諶表示,銓敘部無法一一了解個案兼職是否會影響公職,因此只能交由各機關判斷,「若機關認為一個禮拜從事三天兼職不算經常、持續,銓敘部也尊重,畢竟沒有統一的標準。」政大法律學系教授張桐銳也補充,法律很難以一段條文規範所有人事,何謂經常性,就只能依個案來判斷。長官握生殺大權 公務員兼職無「法」自保「以前的長官沒有意見,他覺得很好,還來跟我要簽名。」先後在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安分局、萬華分局的兩任分局長,皆允許石明謹在交通警察工作之餘擔任足球賽評,換到了現任分局長,卻踢到鐵板。但石明謹不怪罪現任長官,反而希望透過制度的通盤檢討,改善整體的兼職審查亂象。台灣公務革新力量聯盟理事長何昀峯點出個案兼職審查的問題,「函釋只能做價值判斷,個案審查是讓主管機關有最大的權力要你生還是要你死。」對此,雷諶回應,雖然最終的認定與移送懲戒的權力皆為機關首長掌握,但機關首長理應參考人事主管的建議和考績委員會(註二)的評估結果,「權在他(主管機關首長),但是他會透過一個民主或是內部合意的機制去做決定。」執掌人事業務的小潔也補充,考績委員會中包含機關首長、人事主管以及部分職員,並非由長官憑個人意見武斷決定。雷諶更強調,假使機關首長有恣意裁量之嫌,當事人可以透過司法審查的方式來確認、保障自身權益。註二:考績制度是人事行政的管理制度,對國家公務人員在一定期間內的工作成績進行考核和評價,以此作為公務人員升降、調轉、培訓、獎懲的依據。石明謹對此卻不予苟同。他無奈地分享,自己的懲戒案第一審,法院僅參考臺北市政府提供的資料便做出判決,並沒有開庭,「法官覺得不需要你答辯,公務員就是要聽長官的,有什麼好答辯?」石明謹解釋,銓敘部授權主管機關判斷個案兼職是否影響工作,因此當主管機關已認定個案違法兼職並送來起訴書,懲戒法院將沿用主管機關的判斷為主,公務員難在司法中獲得翻案的機會。與其與主管相互猜忌、勾心鬥角,並戰戰兢兢地承擔被送懲戒的風險,公務員真正期盼的是更明確、清楚的許可兼職規範,使兼職的權利受到保障。施能傑表示,現在的制度即一場模糊仗,公務員難以保證正在從事的兼職工作合法;更甚者,即便是銓敘部,都無法確保個案被主管機關送入懲戒法院後,能夠在法律上站得住腳,「我們解釋時都會提醒當事人,如果是涉及司法判決,我的解釋法院是可以不採納的,所以你自己還是要斟酌。」雷諶無奈道。斜槓世代來臨 定義兼職成困境除了兼職審查方式引發爭議,在工作型態愈趨多元的情況下,如何定義兼職,也成了執法的困難之處。「不只饒舌輕鬆罩,量產軍公教,考上公務員。」饒舌歌手八八男(何世堯)多次在歌詞中提及過去任公職(臺中市政府農業局農地利用管理科科員)的生活。白天上班,晚上寫歌,若接到表演就請特休假,但八八男在職場中需保持低調,「我那時候覺得很不舒服,因為怕被人家弄,公務員身分阻礙了我的音樂發展,所以後來我就離職了。」 饒舌歌手八八男(何世堯)過去曾任臺中市政府農業局農地利用管理科科員,經歷白天上班、晚上創作的生活。 圖/八八男提供八八男認為公服法已不適用於現今社會,尤其在斜槓世代中,「工作」的意義正在改變,「現在盈利模式這麼多,直播、業配、YouTube收益是不是兼職?」雷諶同樣有感於時代變化,驚訝地說:「沒想到有一天連對著鏡頭吃東西都可以賺錢!感覺好像耗不了他的時間、精神,這跟以前立法的時代差太多了。」為因應多元的勞動型態,銓敘部曾在函釋中說明公務員可以經營YouTube,但不得營利或從事業配行為。雷諶解釋,因業配與行銷、促銷有關,可能同時涉及經商和兼職,但經商的懲罰較重,銓敘部希望未來修法時能將業配認定為兼職。公務員難追求興趣 公職牢籠箝制人才發展除了營利行為,公務員若參與非營利團體並獲取報酬,也需事先取得主管機關的許可(註三)。石明謹懲戒案的判決書中就提到,石明謹未經服務機關許可,擔任足協紀律委員,共出席五次並領取5400元的出席費、交通費,違反公務員不得兼任業務的規定。對此,何昀峯表示不認同,「非營利行為有什麼好許可的,連報備都不用。」註三:《公務員服務法》第14-2條:公務員兼任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或團體之職務,受有報酬者,應經服務機關許可。機關首長應經上級主管機關許可。而在現行規範中,非營利團體包含社團,報酬包含餐費、車馬費等。「台灣有幾十萬公務員,這些人在當上公務員的那刻起,就沒辦法參與他喜歡的活動。光是公務員本身,我們就限制了多少人才,限制了多少投入在這個環境的力量?」石明謹舉例,教育部體育署為推廣運動,在部分聯賽中提供球員賽事補助,但台灣許多運動員在擔任教職後便不能請領補助,導致他們因經濟因素被迫放棄運動,與體育署的初衷背道而馳。鬆綁與否的拉鋸戰 走向開放會使公務員失職嗎?事實上,公服法的改動與社會大眾對公務員的想像息息相關。施能傑認為銓敘部不願大幅度鬆綁,是因我國社會對公務員抱持極高的期待。他舉例,西方國家多認為公務員與國家之間類似勞資夥伴關係,與一般勞工無明顯區別,「如果是這樣,那以《勞動基準法》直接規範公務人員也無不可。」張桐銳也表示,只要社會有共識,公服法就可以朝民眾期望的方向走。然而不可「瀆職」是目前台灣社會反對公務員兼職的主因。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副秘書長張旭政認為,開放兼職會使公務員覺得自己不必盡忠職守。交通部轄下單位人員明沂更補充:「公務人員是透過國家考試選任的,應該把專業發揮在工作,不需要去兼職。」但施能傑並不認同,假如公務員因兼職而怠慢行政效率,可透過考績制度懲罰,「所以這個反對理由我覺得一點道理也沒有。」顯然若想推動法律的修正,首要目標即是翻轉民眾對公務員的認知。其他社會上的聲音則認為開放公務員兼職,可能使工作機會縮減,影響民眾的工作權益。對此雷諶認為,修法是要在禁止兼職的前提下適時放寬,並非完全開放,畢竟「已經有俸給制度性的保障,我不認為公務人員有理由去追求其他個人成就。」不過,石明謹卻不認同「與民爭利」的說法,「你有沒有想過人家為什麼要請一個交通警察去當球評?因為你對他(電視臺)來說有價值,如果請不符價值的人來,對有能力的人和雇主來說都不公平。」 網路上民眾反對公務員兼職的言論,如附圖。(資料來源/立法委員王婉諭臉書粉絲專頁、資料整理/張博涵、圖表製作/劉亭妤)銓敘部投鼠忌器 修法道路遍布荊棘見銓敘部網站,我們發現兼職類的函釋共逾百例,但逐案函釋絲毫趕不上現代快速增加的工作型態。修改法規的迫切需要,銓敘部看在眼裡,「我們106年就試圖擬定準確的規範,規定公務員兼職每周時數及報酬上限,工時是20至40小時、薪資約為基本工資。」雷諶說明。然而草案未公開、尚處研究階段時即遭媒體走漏,引來民眾與公務員的負面批評,「後來那個草案我們就撤了,一朝被蛇咬十年怕草繩,我們就再也不敢提到這個案子。」雷諶用「慘痛經驗」形容該次草案研擬,但若不做出改變,同樣的輿論將一再地迴盪社會與政府之間。這次,銓敘部決定修改公服法。三月底,立法院於一讀審查該法中有爭議的條文,包括14條的兼職、13條的經營商業。其中兼職規範改為同意制,規定任何有報酬的非經常性兼職皆需申請服務機關同意,而參與非營利團體事務則不再須經主管機關核可。雖說是該法十年來最重大的全文修正,但在部分立法委員眼中修改幅度仍然不足,立院無法取得共識,因此被擱置保留。本次銓敘部的修正方向,與張桐銳的想像不謀而合,「未來草案若通過,就會全部許可制,就會有比較明確的規定來個案處理,不會全都依賴函釋。」施能傑提出另類修正方向,建議參考美國法律採取的「紅燈理論」,即是法律認定沒有利益衝突問題的兼職都可以去做,但此理論的前提是把紅燈明確定義,「如何判斷利益衝突?他們的政府倫理局會發布方針 ,說明什麼情況是利益衝突,或是有疑慮的話也可以請教他們。」鬆綁、限縮、明律、全部許可......,改變的方式有很多,但任一改動都難以推行,最大因素在於公務體系相關議題得不到大眾的關注和支持。雷諶說:「公務員當然希望開放,但民眾一定不希望更開放,現在工作機會有限,如果這麼多的公務人員出來搶,民眾未必樂於接受。」更別提立法部門的態度,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理事長陳建宏表示,與黨團立委討論開放兼職的想法時,因為立委無法從中獲得選票與媒體曝光,可明顯感受到在對方眼中這並非急迫議題;何昀峯也指出公務員的選民支持基數有限,公務議題不論是執政黨或在野黨都沒有興趣。球評先發上陣! 聲請釋憲盼改革現行法規除了讓現職公務員無所適從外,也影響著欲踏入公務體系的年輕人。國立臺灣大學應屆畢業生貝貝(化名)有報考公職的規劃,但因自己目前參與人聲樂團,擔憂未來若進入公職,將有違法之虞,「我擔心演出也算兼職,所以有點退卻。」「如果將來有機會推動修法,那是讓後面的公務員可以少一支架在你脖子上的刀。」石明謹認為現行公服法損害了《中華民國憲法》保障的人民基本權,包含工作權及集會、結社自由,目前正為聲請釋憲做準備,將與民意代表、工會聯手,收集相關案例並預計於六月份提出聲明書。此刻,石明謹雖暫且委身於懲戒法院裁決結果並退出警界,但他也因此可以跳脫個人,站在全體公務員的角度,以另一種方式改變現況。若要朝鬆綁的方向前進,有兩條途徑能打破現況,一是提案修法鬆綁,二是放寬函釋解釋空間。前者將面臨輿論的考驗,後者端看銓敘部的解釋方式及態度,可能又會陷入標準模糊的窘況。施能傑呼籲,公務員為保障自身權益,對法規有疑慮時須多詢問機關人事單位,避免觸法。「服務民眾,把事情做好。」施能傑認為這是公務員的核心價值,陳建宏則相信警察的工作精神是法治、保護弱小,且在不違反工作本質的情況下,兼職是個人的基本工作權,應該被許可。陳建宏語重心長地說:「我們先是人,成為公民後,再成為警察,脫下警服後我們是公民,應該享有公民的權利。」雖然零星,改革正在發生,但若無法從中獲得民眾關注,耗盡再多力量都是徒勞。要想從法制面著手,尋求一勞永逸的辦法,還須讓大眾拉近自身與公務員議題間的距離,才能完善全體公民的權益。
歧視、暴力紛擾 哈佛生議校警存廢
國際
第1740期
歧視、暴力紛擾 哈佛生議校警存廢
2020-12-17
【記者林子頊綜合報導】為抗議校園警局長期存在種族及性別歧視,哈佛大學(Harvard University, HU)學生今年暑假開始抗議廢除哈佛校園警局。他們組成校園警察聯盟(The Harvard Alliance)上週末發布長達143頁有關歧視行為的報告書,於8日再次站上街頭抗議,呼籲學校廢除校內警察單位。 校園警察聯盟發布的抗議文宣品,呼籲學生一同抵抗校警歧視文化廢除校園警局。 圖/截自校園警察聯盟官網哈佛大學學生和校友不滿警察於5月謀殺黑人喬治.弗洛伊德(George Floyd)而成立校園警察聯盟。聯盟於此次抗議中列出具體訴求,包括將校警預算縮減,期望能分配校警資源至社區管制。由於哈佛校園警局與波士頓、劍橋市的警署密切合作,學生發現警察機關間互相掩蓋歧視行為,因此聯盟期望終止校園警局與地方執法機構的私下違法合約。此外,聯盟要求解除大學警局的武裝,包含催淚瓦斯、橡皮子彈及警棍等暴力品,也要求大學警局接受詳細審查。由於校警起源於過去懲罰逃脫奴隸的巡邏部隊,而形成歧視黑人文化,直至今日美國南部仍有警察使用暴力鎮壓黑人的現象。哈佛學生媒體《緋紅色(The Harvard Crimson)》的調查報告亦指出,警察部門過去28年多次發生種族及性別歧視案件。除了歧視黑人學生以外,警局也時常對有色人種、原住民及貧窮無家者施暴。聯盟學生克萊爾・普賴爾(Claire Pryor)分享,校警霸凌現象層出不窮,他曾於上學途中目睹校警毆打無家可歸的黑人,而經調查後發現此警官過去有過兩次襲擊黑人的前科。 哈佛大學警察機關長期存有歧視文化,除了黑人學生,警局也時常對有色人種、原住民及貧窮無家者施暴。 圖/許祐湉提供然而考量校內安全,哈佛大學部分學生反對校方廢除校園警局。哈佛的校園警察受過正規訓練,提供學生多項服務,包含夜間校園巡邏及各項安全保護。哈佛大學學生許祐湉舉例說:「朋友曾經因醫療緊急狀況而病倒,校園警察即時協助破門進入學生家中,確認學生安危。」學生大衛・丁(David Ding)表示身邊朋友也曾分享校園警察存在的必要,他認為廢除校園警局除了考慮安全疑慮外,校警的工作權益也不可被忽視。校園警察問題源自於美國警政體系長期陳腐的文化,例如陽剛文化、裙帶關係等不平等現象,像是前哈佛警官喬治・皮爾斯(George F. Pierce)曾於西元2011年提起民事訴訟,控告校園警察單位因黑人身份拒絕他的升遷資格。美國警界的歧視文化連帶影響校園警局,至今卻未有廢除校園警察單位的先例。多數學校仍以維護學生安全為優先考量。為了真正落實校園安全,普賴爾說明:「我們需要廢除資本主義,建立一個平等的社會意識,進而打造友善文化的校園環境。」 校園警察聯盟於哈佛校內擺設抗議布條,期望學校能廢除校園警察局。 圖/截自校園警察聯盟官網
槍聲背後的掙扎 我們該如何檢視警察的執法力度?
專題
第1723期
槍聲背後的掙扎 我們該如何檢視警察的執法力度?
2020-04-15
【專題記者賴辰瑀、張珮慈、林琬蓉、李權洲、楊家威綜合報導】「警察要依法行政,否則站不住腳。」近期警員執勤傷亡的事件層出不窮,至去年鐵道警察李承翰殉職後,警察人員的執法安全議題再次浮現。《警械使用條例》中,已有規定警員合法使用武力及槍械的時機與權力,然而規範終究是客觀的量尺,較難以套用在不同個案上。警員執勤,是依法行政亦或受法所綁?執勤現場高風險 警眷憂親人安危身穿深藍制服穿梭在馬路處理交通事故,出入各種場合打擊犯罪的警員,常被譽為「人民保母」。然而在處理不同狀況時,警員傷亡的事件時有所聞。警員鄒宗澤的家屬李芯妤說明,警員執勤過程時常面對形形色色的人,他最擔心的即是突發狀況,「不知道他們(警員)面對的那個人,會不會突然拿槍械攻擊你。」面臨突發狀況或立即危險時,警員使用槍械自保或進行嚇阻作用的行為,在社會上總是充斥著兩極的看法。站在家屬立場,在不危害到他人生命安全的狀況下,支持警員使用槍械正當防衛,並確保自身安全是第一優先考量。時常擔心親人執勤安危的李芯妤說:「不開槍的話警員無辜犧牲,最傷心的還是家人,真的情何以堪、會撕心裂肺吧。」然而,用槍與否對警員來說卻充滿考驗。要在突發狀況的兩、三秒內思考開槍是否符合法律規範。警員需要倚賴長年累積的經驗判斷對方行動,方能做出決定。在不傷及無辜的狀況下,依法行政也能維護警員執勤的威信及合法性。 警員執勤時,在腰間配有基本配備,如手銬、警棍、手電筒、防護型噴霧等,因無硬性規定,因此配備因人而異。 圖/賴辰瑀攝警械使用狀況多 現行法規難判定民國103年深夜,鄒宗澤遇上幫派紛爭。當時鄒宗澤與同事在場駐守,避免雙方發生衝突,同時請求警力支援。在其餘警力未及時抵達,且現場僅有兩名警力應付4、50人紛爭的狀況下,鄒宗澤眼見衝突無法壓制,因此對空鳴槍嚇阻,最後成功驅散聚集的幫派。看似當機立斷,但實際在執行上警員需有多層考量。「基本上對空鳴槍滿危險的,有可能流彈會波及到其他人。」即便當下對空鳴槍是受法律保障且允許的,但事後鄒宗澤反思「嚇阻是不是可以有其他方式?」他解釋,除非垂直90度角發射子彈,否則一點斜角都有可能讓流彈傷害到他人。他也跟同事開玩笑的說,出門是不是直接改帶鞭炮,讓像槍聲的鞭炮聲帶來同樣的嚇阻效用,而且鞭炮不會有危險、不會炸死人。依據《警械使用條例》第六條規定,警察人員應基於急迫需要,合理使用槍械,不得超越必要的程度。而同法第九條則說明,警察人員使用警械時,如非情況急迫,應注意勿傷及其人致命之部位。然而使用槍械的時機是否為「急迫需要」、使用時是否符合比例原則(註1)、有無防衛過當等,法官與檢察官的看法可能產生分歧。對於在第一線執勤的員警而言,除了衡量當下情況以判斷是否使用槍械,亦需考慮後續衍生的法律責任。註1:為一法律概念,文中所述主要為其中之「必要性原則」,即此行為在同樣可達到相同目的的方法中造成的傷害最小。 學生在警察專科學校就讀時,每個禮拜都需進入靶場,接受射擊訓練。 圖/警察專科學校秘書室提供在警察教育中,法規規範警員遇到「立即危險」時可使用槍械。鄒宗澤認為,現今法律規範十分籠統,「危險」該如何定義非常倚賴經驗,對於資歷較淺的警員時常感到無所適從。若是判斷用槍合法性經驗不足的警員開槍,造成被害者傷亡,可能要面對官司纏身的問題。而曾任臺中地方法院法官的劉邦繡則說:「因為法條沒有辦法規範每一個客觀事實。」他認為使用槍械這件事既已發生,接下來必須依靠警員、當事人或證人說法,以及監視器等證據判斷是否必要且合乎比例原則。然而事後審查則因案件不同且蒐證不易,難以統一標準。導致第一線執法人員執法時大多戒慎小心,甚至猶豫不前,可能因此危害警員生命安全。立委推警械審查委員會 各方見解不同鑒於社會對警員使用警械的必要性時常有所爭議,曾有多次立委提案修訂《警械使用條例》。民國107年張宏陸等立法委員提出的修正草案中提到,希望設立「警械使用審查委員會」作為輔助法官判決的角色。委員會規劃由相關專業人士組成,針對警械使用致人死傷的相關案件進行調查及釐清責任歸屬,根據調查結果提供法官判決建議。法案提案人、立委張宏陸及蘇巧慧等人提到,委員會除擴大相關政府機關加入,亦會加入犯罪預防、鑑定科學等專業領域的專家,以確保審查結果的公信力。蘇巧慧表示期望藉由修改《警械使用條例》,加入第三方審查機構,以落實保障當事人的法益。曾於中央警察大學任教、現任立法委員葉毓蘭表示,在醫療糾紛及車禍鑑定上,法官會參考第三方鑑定委員會的意見,同樣的在警械使用案件的判決上,委員會也可提供判決上的幫助。此外張宏陸認為,設立警械使用審查委員會的除了協助判決外,同時也是約束警員用槍的手段「讓警察更敢用槍,也讓警察同仁知道有審核的機制。」 立委葉毓蘭於本次會期中提出《警械使用條例》修正案,希望藉由修法保障警員執勤安全。 圖/葉毓蘭立委辦公室提供然而,委員會成立與否也存在不同看法。劉邦繡表示,警員在法庭會描述當時情況,再輔以當事人或目擊證人的說法提供法官進行判斷,若檢方認為需要進行鑑定,委託專業鑑定人員即可。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常務理事蕭仁豪也對委員會成立的目的有所疑慮,「如果委員會是每次都要主張警察合法用槍,那比起設立委員會還不如直接立法規定要不要開槍。」此外,劉邦繡提到法律中的比例原則是法官和檢察官需要判斷的。以追捕酒駕案為例,劉邦繡認為比起開槍,警方可在追捕時就以包抄、攔截等方式阻止犯嫌,同樣能達到逮捕犯人的目的,且此方式造成之傷害相較開槍減少許多,因此開槍的行為違反比例原則。劉邦繡表示法官及檢察官的判斷是事實認定的過程,為其職責所在,「委員會只能提供意見參考而已。」加強教育訓練 提升員警應變能力除有立委倡議成立警械使用審查委員會,中華民國內政部警政署與警察專科學校亦提供大量事前訓練。警政署指出,為有效結合警員用槍及演練,已爭取預算建置互動式情境模擬靶場,藉由新興科技的投入,精進、多元化射擊訓練。警專行政警察科警正教官王旭昇提及,在主修科目中,校方會聘請外勤同仁到校擔任助教,與學生分享實務經驗。而在槍械的教育上,除了訓練基礎射擊,也採用影像教育的方式,加入案例讓學生判別「急迫需要」。他表示,學校雖提供充足課程、實務經驗,但「是否開槍」無法僅用教學補充完整。執勤安全並無高深學問,也無明確規範,「讓學生隨時要有危機觀念,還要跟臨機應變連結在一起。」 警察專科學校每年為警界培育大量警務人員,是訓練警員的重要基地。 圖/楊家威攝台灣警察用槍訓練時數每月一次,每次30發(真實子彈),對此蕭仁豪表示,若希望警員有更專業使用槍械的能力,每周至少需一次射擊訓練。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內湖分局助教吳欣鴻也指出,學校射擊訓練較為基礎,訓練內容仍有待精進。蕭仁豪也提及,除用槍練習,警務人員也應進行體技(註3)實際運用及演練。但實作會耗用大量時間,警員工時較長亦難以配合。國內也缺乏相關課程,目前警員日常訓練主要內容僅包括「教用槍」以及「綜合逮捕術」。註3:體技教學項目包含柔道、摔角、射擊及綜合逮捕術等4項即便有上述訓練機制,但訓練是規格化的,而現場又是多變的。以美國警員為例,他們擁有專業團體處理特殊案件,並另為警員提供教育訓練。警員常面臨不同特殊狀況,皆需透過「教育」協助處理。蕭仁豪提及,現今並無能提供合適課程的警察機關。在無前車可鑑情況下,警員只能臨場應變,意外卻常常因而發生。他舉例,去年發生的鐵路警察案,警員在實務上僅需將「犯人」送醫處理,但此前與嫌犯的對峙,後續警員因公殉職,則成為突發狀況下的未知數。除提供實務經驗訓練,學校教育仍有待加強。蕭仁豪指出,在缺少學術競爭的狀況下,警察教育環境會出現壟斷現象。因警察教育機構僅有警大及警專兩所,警員資訊來源較單一,相關議題也缺乏外界參與及討論。他希冀,警察教育能成為一種學術產業,讓更多學者加入警察教育或訓練的研究。 警察權益協會常務理事蕭仁豪分享警察在制度上所遭遇的問題,他盼望更多人加入相關議題的討論。 圖/楊家威攝即便踏入職場,警員每月仍有一次常規訓練。王旭昇補充,臺灣警界可參考國家安全局特勤中心的多樣射擊訓練,同時加入更多模擬情景演練,增加警員實戰經驗。雖有學習方向,但額外的培訓在實行上仍有設備、經費、人力資源等障礙待克服。一線員警吐心聲 盼加強情境訓練鄒宗澤說明,成為警員後時常會有訓練體能的「常年訓練」,但模擬情境訓練次數可能一年僅一次。他分享,模擬訓練中,由教官扮演持槍歹徒,接受訓練警員穿著裝備,手持BB槍逐步攻堅。鄒宗澤提到,當時有被「歹徒」射傷,「這種東西感覺比較實際,你活下來,遠比你技巧好來得更重要。」 從學校畢業後,警員也需定時接受常年訓練,除射擊技巧外,亦有情境模擬演練。 圖/吳欣鴻提供教育訓練的重點除加強射擊準確度外,鄒宗澤認為,也應多舉辦模擬情境訓練,並藉由教官傳授過往用槍經驗,教導警員判斷用槍時機與強度,在臨場做出合理、適法的反應,同時保障自身執勤安全。警員王惀宇對此也補充:「是要先躲還是要反擊,要躲要怎麼躲,這些都是需要很多的觀念教育跟實際操作的。」面對瞬息萬變的案發現場,臨場應變能力最顯重要。王惀宇表示:「大家好像都知道有個《警械使用條例》告訴我們什麼時候該用槍,問題是沒有人真的知道實務上什麼時候該用槍。」若警員專業訓練不足,無法適當判斷用槍時機與程度,造成的傷害將不堪設想。警員並非不清楚《警械使用條例》,也不是不懂如何使用槍械,而是臨場警員難以拿捏使用的武器與程度。工作時常會遇到突發狀況,警員必須在最短時間反應並做出判斷。鄒宗澤與王惀宇皆表示,期望能改善養成教育與在職教育,增加情境模擬演練機會,以幫助警員在臨場做出最合適的判斷。
大專賽首納中國摔角 魏金麟輕取對手奪冠
體育
第1717期
大專賽首納中國摔角 魏金麟輕取對手奪冠
2019-12-11
【記者王品淇苗栗報導】緊抓袖口,右腳勾住對方小腿,讓對手失去平衡並懸空雙腳,一鼓作氣將其壓制在地面上。中華民國大專校院108學年度國術錦標賽5至7日在育達科技大學舉辦,中國摔角60公斤級個人賽男生組由中央警察大學魏金麟,以三次過肩摔連拿9分,一舉摘下金牌。 中華民國摔角協會目前推動中國摔角主要是從國中小開始,由於新北市的組織較完善,故推廣程度最完整的縣市也是新北市。 圖/王品淇攝本屆國術錦標賽首次在大專校院級賽事納入「中國摔角」項目,其比賽方式為由裁判判斷被摔者落地時接觸的身體部位給分,例如頭部、胸部、背部、腹部還有軀幹體側落地,即獲得3分。若四肢觸地,或是大腿外側著地,則判斷為1分。此外,獲勝方式分為兩種,一為「優勢勝」,雙方比數落差達8分即獲勝,二為當回合結束時,若雙方比數持平,勝方則為取得前1分的選手獲勝(註)。本次參加中國摔角的參賽選手大多來自警大摔角隊,在男生組的冠亞軍賽中,更是經常出現「同隊內戰」的情形。註:紅方分數為4分,藍方分數為5分,紅方在回合結束前撂倒藍方,分數達到5:5,即紅方獲勝。 中華民國大專校院108學年度國術錦標賽,中國摔角60公斤級個人賽男生組中央警察大學學生魏金麟(圖右),面對同學毫不留情,連拿三次3分獲勝。 圖/王品淇攝「昨天在校內有參加校長盃,整個身體狀況不是很好,比較累。」預賽中與摔角隊學長徐誠凱一較高下的魏金麟,在賽後訪問中提到自己與學長皆是屬於防禦型選手,較不會主動攻擊,故在預賽中僵持許久。然而在決賽中他重整姿態,連三次將對手過肩摔擊倒在地,獲得冠軍,魏金麟靦腆地說:「就是鬆一口氣,剛好在決賽遇到的是同學。」而70公斤級個人賽男生組冠軍、警大摔角隊隊長單柏洋表示雖然較為緊張,但十分慶幸能參與,「平常比較不會有機會這麼認真在互相比賽,對練都會比較輕鬆,避免對方受傷。」本次賽事中也有非專職訓練中國摔角的選手,如56公斤級個人賽女生組冠軍、台北海洋科技大學藍予君,原為柔道選手,在教練、同時為本屆賽事主辦方的邀請下參與比賽。藍予君賽後回應道:「面對對手時容易不知所措,所以只好當成柔道摔。」談到練習柔道對於本次賽事的幫助,她進一步解釋,柔道選手更加擅長抓對手的空隙,摔的時機掌握度較佳。 目前針對大專校院方面推廣中國摔角,以軍校及警校為主。在軍校中,摔角為必修課,而在警校中則是柔道為主,摔角為輔。 圖/王品淇攝裁判張尊皓表示,為將中國摔角納入大專校院級賽事,中華武術摔跤協會在民國106年頒布新的《中國式摔跤競賽規則》,並重新培訓裁判人員,籌備了將近兩年以上。中華民國摔角協會執行副秘書長陳俊卿希望將中國摔角再次納入全民運動會中。他解釋道:「過去中華民國全民運動會中曾經有中國摔角項目,但前幾年停辦後沒落,看到關注度上升後覺得有機會藉此推動這個賽事。」
求助無門 美大生罷課控校警漠視校安通報
國際
第1710期
求助無門 美大生罷課控校警漠視校安通報
2019-10-23
【記者方小瑀綜合報導】美國猶他大學(University of Utah, U of U)的校園安全問題因校方不斷規避學生勞倫.麥克盧斯基(Lauren McCluskey)在校內遭槍殺的訴訟責任,再度引起討論。學生因此發起一連串正視校園安全的活動,他們先是創立社群網站IG(Instagram)帳戶「Unsafe U」,建立讓受害大學生分享自身經驗的平台,引起大眾關注,再積極尋求與校方討論協商,並於21日聯合全校展開罷課集會。 約200名學生參加集會,現場沒有嘈雜的抗議聲浪,取而代之的是台上學生分享自身經驗、台下學生細細聆聽的場景。 圖/卡莉.斯塔克威克提供關注此議題的學生們頻頻發文標記「給勞倫的正義(#Justice for Lauren)」,呼籲校方莫忘一年前女學生麥克盧斯基在校園內遭殺害的事件。麥克盧斯基在事發前曾多次向校內校園警察通報騷擾案件,卻未被積極處理,最後在校園內被槍殺。此事件引起學生人心惶惶,也對校警的存在有諸多疑慮,包括校警頻繁駁回案件申訴、不確定校警有無受過專業訓練等問題。 猶他大學抗議學生手舉「我們擁有感覺自由的權利」的標語,控訴校方不積極改善校園安全的問題。 圖/卡莉.斯塔克威克提供猶他大學腹地廣大,校園內卻僅設置四個緊急求助電話,提升校園安全防範的困難度。猶他大學學生愛莉安(化名)表示,偌大的校園內有多處治安死角,獨自走在校園中會下意識轉頭查看是否有人跟蹤,「我的朋友甚至須手持辣椒水才敢行經校園。」 猶他大學抗議學生在集會開始前聚集,一同繪製要求學校重視校園安全的標語。 圖/卡莉.斯塔克威克提供21日當天,超過200位學生於課堂中離席,參加抗議校安危機的罷課集會。抗議召集成員一一朗誦受害者投書的自身經驗,內容多為學生指控校園警察接獲通報卻未處理的行徑。學生泰勒.奈特(Taylor Knight)提到校警人數嚴重不足,且多不願意受理通報案件,「校警慣性認為受害者(大多為女性)太歇斯底里、過度反應。」學生卡莉.斯塔克威克(Carly Stachwick)分享他在集會中聽到的故事,一名女同學下課後被跟蹤狂追逐,事後通報校警卻被駁回,「我們能怎麼辦呢?跟蹤狂應該逃走了吧?」校警說。斯塔克威克表示,校警敷衍的態度令集會現場學生咋舌。 學生抗議組織「Unsafe U」的成員分享受害者投書的內容,皆為學生遭校安問題侵擾,卻未被處理的故事。 圖/卡莉.斯塔克威克提供針對學生的抗議,校方已承諾將實施防範措施,包含設置更多照明設備與增加校園夜間接駁車。他們將10月定為「校安月(Safe U Month)」,宣導遇到危險時該如何反應,以及旁觀者應如何協助等觀念。對於校方的說詞,奈特表示學校並未回應校警不重視案件和人力不足的問題,「許多人並不滿意學校的做法,解決校警的問題仍有一段路要走。」
哀悼逝世女大生 贊大學生抗議警察暴力
國際
第1684期
哀悼逝世女大生 贊大學生抗議警察暴力
2018-10-18
【記者黃俐榛綜合報導】8日中非數千名學生身著黑衣走上贊比亞街頭,高喊口號、跳著祭祀舞蹈,響應「贊比亞大學黑色星期一(UNZA Black Monday)」。學生以此示威遊行哀悼無辜逝世的女學生韋氏帕.席姆茲菈(Vespers Shimuzhila),並控訴贊比亞的警察暴力。抗議起因為4日一群贊比亞大學(The University of Zambia, UNZA)學生抗議政府拖延發放膳食和住宿補助,佔領東大街(Great East Road)舉行示威活動。事發當晚,贊大學生席姆茲菈待在宿舍房間,警察於街上壓制暴動學生。晚間10時一枚催淚瓦斯被投入房內,席姆茲菈避走不及不幸窒息而死。此事引發大眾憤怒,認為警力侵犯基本人身安全,因此發起黑色星期一遊行,集結上千名群眾走上東大街街頭。 群眾高喊「為韋氏帕伸張正義」口號,為無辜受波及的女學生發聲。 圖/贊比亞鑽石電視台(Diamond TV Zambia)提供其實,警察暴力為贊比亞長期存在的問題,警方對於學生的暴力施壓更是嚴重,例如兩年前就曾發生學生在抗議遊行中遭警察射殺的事件。「我們也不認為學生用暴動表達訴求是正確的,問題是警察濫用槍枝和催淚瓦斯來攻擊無辜民眾。」贊大學生、「為韋氏帕伸張正義(Justice For Vespers)」的網頁執行人耶爾.巴特爾(Jael Bat-El)指出令許多人不滿的是,警方曾將沒有參與暴動的學生逮捕。參與遊行的贊大學生吉敦.奧古斯丁.諾魯布(Gideon Augustine Ngulube)則說:「我認為最令人痛心的是,警察也曾把催淚彈丟進與抗議無關的學生自習室裡。」此外,網頁連署運動也在席姆茲菈的死後展開。連署書主要為要求政府須在暴動發生期間,將學生宿舍、醫院診所、圖書館以及教堂設為安全區域,禁止警力進入。連署人數已達2萬餘人,「希望大眾能夠傾聽我們的訴求,也希望政府當局能待我們如朋友而非敵人。」參與連署的贊大學生約翰(化名)說道。8日遊行後,「為韋氏帕伸張正義」的口號持續在網路上延燒,社群網站推特(Twitter)陸續有使用者發布遊行當天的影像。奈及利亞歌手伊茲利先生(Mr. Eazi)也在個人專頁上表達對此運動的支持,並呼籲政府給予正面回應。學生更發起於18日的「贊比亞國家祈禱日(National Prayer Day)」穿黑衣以示哀悼,也持續催促政府作出改變。贊比亞政府初步將韋氏帕的死因歸咎於學生暴動,並指控反對黨煽動學生釀成此次悲劇。但由於輿論施壓,贊比亞當局已成立事件調查組,對韋氏帕的死亡以及警察的執法手段進行進一步的調查。「我們都在等待官方說明真正的事發經過。」諾魯布表示也希望官方能儘早給予肇事警察公正的懲處。 數千名學生走上贊比亞街頭,身著黑色衣服,要求政府解決警察暴力問題。 圖/贊比亞鑽石電視台(Diamond TV Zambia)提供 
在天空飛翔的鈔票 台灣賽鴿利益解密與合法化之路
專題
第1676期
在天空飛翔的鈔票 台灣賽鴿利益解密與合法化之路
焦點
2018-05-02
【專題記者陳棟、張玟榕、李昶毅、毛凱恩綜合報導】「只要讓我贏一次,人生全都不一樣了。」在台灣,一場賽鴿牽動上億元的金錢分配,檯面下賭金驚人,每隻鴿子都是就此翻身的希望。為確保賽事公平,台灣獨步發展海上放飛、鴿子一生只能比一次賽等在地文化。台灣擁有數十年賽鴿歷史,俱備國際級實力與消費力,卻是國際鴿聯中唯一非由政府管理的會員國。目前也面臨擄鴿勒贖、獎金該如何課稅等問題。<b>  「賭」字成誘因   養鴿人投注心血 賽鴿學問可粗略分為「種」、「養」、「訓」三類。「種」即育種,賽鴿的血統是鴿友判斷幼鴿能否脫穎而出的關鍵,因此許多鴿友會以高價標取名鴿育種。鴿友也會從羽毛、鴿眼、骨骼等特徵來判斷一隻鴿子的好壞。「養」同為一門學問,某北部資深鴿友L(化名)表示,除了掌握生理構造,也要研究鴿子的營養攝取、藥物使用。訓練則是日後決勝負的關鍵。當幼鴿學會飛行後,養鴿人會逐步訓練賽鴿繞圈飛行,並引導賽鴿辨識方位,使其回到自己的鴿舍中。隨賽鴿年齡增長,養鴿人會帶賽鴿至外地放飛,逐漸拉長其飛行距離,以備日後比賽。 養鴿人正在訓練鴿子,讓鴿群圍繞著鴿舍飛翔。圖/毛凱恩攝人稱「財哥」的林木松擁有20多年賽鴿經驗,頭一回比賽就養出唯一歸返的鴿子,在當時為他賺進新台幣三百多萬元。後來他決定將錢全拿來投資鴿子,從此一頭栽進賽鴿的世界,「賽鴿迷人的地方就是『賭』,但最重要還是要對鴿子有興趣。」林木松因為賽鴿而有一片天,更在嘉義北港斥資500萬,打造120坪的鴿舍,相當於一個國際標準籃球場。 林木松耗資數百萬,在嘉義北港地區建立120坪大的鴿舍。圖/張玟榕攝鴿友劉信雄認為,台灣賽鴿文化的最大特色就是賭金很高,加上賠率很難預料,過去曾有人賭幾十萬賺2000多萬,「大家都會覺得總有一天會輪到我,到時候什麼都有了。」不過他也強調,賽鴿跟六合彩等賭博不同,六合彩單純靠運氣,賽鴿還要看育種跟訓練技術等專業。鴿友L說:「玩賽鴿的人百分之九十都輸錢,另外5%的人輸輸贏贏,最後5%投入比較多的資源,才有較高的獲勝機率。」他也分享高成本投入的案例,例如有獸醫也在飼養賽鴿,不但請專人管理,更會花錢採購較好品種。謝姓鴿友指出,現在許多鴿舍改以企業化經營,育種、訓練、醫療、會計都採專業分工,投入許多成本。<b>台灣賽制特殊 牽動龐大利益  一般而言,鴿會每年會舉辦春、夏、冬共三季比賽,每季至少上萬隻鴿子參賽。若養鴿人有意參賽,需為每一隻參賽賽鴿購置內含辨識資訊的腳環。比賽由兩關資格賽加上五關正式比賽,構成五至六周的賽季。比賽的每一關會逐步拉長飛行距離,賽鴿要在時限內飛回鴿舍才得以晉級。到了最後第五關時,只會留下最優秀的賽鴿,挑戰長達三百至三百五十公里的歸巢之路,相當於台北至高雄單程距離。為避免陸地上A、B舍作弊方式(註),台灣所有鴿會都已採用「海翔制」,由各區數十個鴿會聯合雇用船隻出港統一放飛,賽鴿再各自飛回原鴿舍。除了晉級所要求的速度外,每一次比賽,賽鴿都須面臨季風、海象等挑戰,到了陸地上也有如電線、地形等阻礙,加上長距離的飛行,賽鴿「歸返率」會逐關降低。到了第五關,常剩不到百分之十的歸返率,代表許多賽鴿並未在規定時間內抵達家門,有的甚至從此便沒再飛回來。註:A、B舍之作弊方式,即自小訓練賽鴿同時認識兩個鴿舍,並在比賽時引導賽鴿飛至較近鴿舍,再以車輛等交通工具迅速運至比賽指定、較遠的終點鴿舍,騙取較好成績。最後留下來的賽鴿,依規定不能繼續參加下一季比賽,而會轉為「種鴿」,養育參與往後賽事的下一代。賽鴿生涯中唯一一場的比賽成績,便會確立牠在種鴿拍賣會上的價值,戰功彪炳的賽鴿甚至能達到上百萬的價碼。不過這並非台灣賽鴿人主要的獲利方式,劉信雄補充,台灣人的觀念並不想賣好的種鴿,「為了不讓別人拿我的鴿子去育種,反過來跟我競爭。」 林木松飼養的種鴿數量眾多,每一隻皆身價不斐,有些甚至是林木松親自到歐洲挑選、購買。圖/張玟榕攝每場賽事獎金來自報名時腳環費用,依鴿會不同有1000至3000元不等的價格。在扣除鴿會抽成的5%後,其餘便依比賽成績優劣分配不同比例的獎金。參與規模越大,雖競爭越趨激烈,相對的獎金也會隨之攀高,大型賽事總獎金可高達千萬。不過相較於檯面上的「獎金」,檯面下總金額可以破億的「賭金」,才是能否在比賽中獲利的關鍵。 每一隻鴿子都會配有一個腳環,參加比賽、獎金分配都依據腳環判斷。圖/張玟榕攝鴿友通常會額外下注在自己參賽的鴿子上,俗稱「插組」。劉信雄解釋,賽鴿比賽分五關,插組(下注)也分五關,到後來累積賭金越來越多,一場賽事的總賭金甚至可高達六、七億元。此外,台灣各地鴿會通常僅允許參賽鴿友下注,非養鴿人則需用入股的方式間接下注,並依投資金額佔總賭金的比例分紅。<b>漫天不法獲利 擄、網鴿集團猖獗  在龐大的利益誘惑下,不法集團也蠢蠢欲動。「那天他們拿槍抵著我的頭,能不把鴿子交出去嗎?」林木松講起曾遭遇的擄鴿往事,彷若仍歷歷在目。當天清晨五點,已經贏了前三關的林木松正準備帶賽鴿出門訓練,誰知擄鴿強盜竟徹夜守在家門外,不但強行帶走全部比賽鴿子,甚至要脅600萬贖金。林木松表示,那季比賽他的賽鴿成績名列前茅,已賺入千萬,但因與強盜談判贖金破局,索性放棄最後兩關賽事,損失可能上看千萬,「給錢鴿子也不一定會放回來,反而容易被他們軟土深掘。」劉信雄指出,黑道勒贖的情形其實很普遍,「很多確定你開始贏錢後,在比賽期間就把鴿子抓走。」因不付錢就無法贖回鴿子,不少鴿友為了完成剩餘賽事,便會忍痛繳付可能高達上百萬的贖金。除了擄鴿強盜外,台灣還有更猖獗的網鴿犯罪集團,專門在賽鴿飛行路線架設網子,若賽鴿不幸中網,網鴿集團便會依鴿子腳環上的電話號碼,打給鴿友要脅贖金。劉信雄表示,台灣島嶼不大,加上採海翔制,鴿子登陸點大致相同,計算一下氣流即能得知飛行路線,因此對於網鴿集團而言,要找合適地方架設網子並不困難。「我手上有你的13隻鴿子,總共13萬趕快匯到這個帳戶。」面對網鴿集團的勒索,三十年養鴿資歷的林童早已見怪不怪,所幸因其中無重要選手,並未支付贖金。「每一個賽鴿人都會遇到網鴿集團,」鴿友L提到,由於利益龐大,因此網鴿案件就像「警察要抓小偷,永遠都抓不完。」他提到,贖金會因時機而有所變動,以幼鴿為例,還在訓練期間每隻約五千元,開始下注後提高至七、八千元,比賽前可能高達數萬元。謝姓鴿友也曾聽聞,有網鴿集團開出一隻八萬元的價碼。網鴿集團為求龐大利益,甚至發展出精細分工,放網、抓鴿子、勒索都由不同單位負責,造成贖金層層墊高。由於每個任務由不同人負責,加上匯款、取款時利用分別人頭帳戶與車手進行作業,也造成蒐證上的困難。鄭立帆表示,他也聽過付贖後不交鴿、一鴿多騙,甚至遇過鴿會相關人士與網鴿集團內神通外鬼的案例。「曾經跟擄鴿集團殺價5000塊,結果鴿子回來翅膀就少5根羽毛。」鄭立帆解釋,擄鴿集團故意傷害鴿子後再放回來,便是希望透過這樣的消息傳播,讓未來勒贖更為順利。<b>網鴿成賽鴿安全難題     比賽表現不易掌控                                     「有錢人可以贖回,但業餘玩家只能默默選擇放棄鴿子。」謝姓鴿友感嘆,網鴿勢必對比賽產生莫大影響。養鴿人雖會考慮鴿子的價值及勝率,衡量是否贖回,但若是重要「戰將」遭綁,必定會造成嚴重損失。鴿友L也表示,網鴿集團某些具有黑道背景,可從鴿環及其他管道得知主人住址等基本資料,為了人身安全問題只好付贖。「不只是金錢損失,更影響鴿子培訓。」林童提到,假日時網鴿尤其頻繁,為降低被網機率,原定於高雄至後龍的訓練路徑,只好改採自嘉義出發的短程航線,這也造成比賽迫近,卻無法充分練習的難題。鄭立帆則表示,鴿子從出生、訓練到比賽的時間短暫,若是中途暫緩訓練,無法單純用加強訓練時間來彌補,在只能繼續照規畫進行的情況下,鴿子比賽表現上可能產生龐大差距。劉信雄指出,遭捕的鴿子會被困在網上,在太陽的曝曬下動彈不得,容易造成鴿子翅膀、腳部擦傷,若受到驚嚇,更會嚴重影響飛行能力。林童說到,網鴿集罔顧鴿子安危,捕鴿、還鴿都容易傷到鴿子,讓養鴿人勞心費神,更加造成養育及復元上的困難。<b>刑罰輕 網鴿集團<b>難根絕 「網鴿罰責小,網鴿集團自然層出不窮。」鄭立帆表示,網鴿初犯僅易科罰金,相較於得手的高報酬,不少人寧願選擇鋌而走險。他也說到,因網鴿破案難度高,頂多只能把網子撤掉,但抓不到犯人會使破案率降低,所以警察其實也不喜歡受理網鴿的報案。苗栗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第二組組長鄭存成感嘆,網鴿案件通常以竊盜罪及恐嚇取財罪起訴,刑責為數個月的有期徒刑或數千元的易科罰金不等。罰責不重且獲利龐大的因素,導致再犯率高達八成。「107年春季賽前已上山掃網15次,」他也回應,警方都樂意受理民眾報案,目前警方會根據賽季推算,於賽鴿密集訓練的時間,主動加強山區的定期巡邏。但鄭存成坦言,網鴿集團僅能以現行犯逮捕,但他們多數會在山稜線的制高點把關、警戒,常常警方上山時便已人去樓空,僅能拆除犯案後留下的網子。因網鴿問題實在過於猖獗,民間也會團結起來對付網鴿集團。各地鴿會皆會編列預算組成「掃網大隊」,清除網鴿集團架設的網子。鴿友L提到,最近開始有鴿友會利用空拍機巡邏,讓監控更容易。鄭立帆則指出,以北部賽鴿行經路線而言,網鴿的佈網也有特定路線,若每天固定巡視,網鴿集團自然難以下手。劉信雄則指出,一般是鴿會或民眾檢舉哪裡有鴿網,就會同警察去掃網,不過目前仍難以在現場抓到犯人。 賽鴿遭網鴿集團所佈的細網勾纏,不幸身亡。據報載,遍佈山區細網也曾網住如台灣藍鵲等保育類,對生態造成不良影響。圖/鄭立帆提供<b> 鴿會管理參差不齊 倒會成隱憂  全台大小鴿會數量破百,全由民間力量籌組、運作,因此鴿會管理品質不一,會長捲款潛逃的事件時有所聞。「會長跑路,也只能摸摸鼻子算自己衰。」林童指出,地方鴿會捲款問題嚴重,光自己就遭遇三次。他回憶,第一次總金額高達3000萬元,當時星期五預計交鴿出賽,會長卻在星期四無預警捲款而逃。劉信雄表示,現在鴿會創辦的共同戶頭,需要三人以上的印章才能提款,藉此避免捲款潛逃的風險。不過因為捲款潛逃之「款」是不合法的賭金,遇到此事,只能自認倒楣。若向檢調單位提告,反而會被以共同賭博等罪名起訴。鴿友廖志銘笑稱,遇到倒會就是俗稱的「第六關沒過」,比完五關卻還是領不到錢。<b>成本難計算 獎金課稅惹議根據《所得稅法》及財政部核釋,將對賽鴿比賽的獎金扣除所需成本後,課徵綜合所得稅。若鴿友無法提出確切成本多寡,則以獎金收入的百分之三十計算。致力於推動賽鴿運動合法化的一鴿文創協理劉珍妮表示,財政部的公告內容將賽鴿比賽認定為競賽競技,「藉此認可賽鴿競賽並非賭博,而是合法的運動。」因過往賽鴿獎金並未課稅,這項政策一出馬上招引鴿友反彈。在鴿友圈中甚至引起政府將對「賭金」課稅的謠言,然而事實上政府的課稅對象僅是比賽獎金。不過據國稅局某地方分局基層承辦人員透漏,雖然已建置「賽鴿活動課稅資料蒐集機制」,但目前為止尚未蒐集到賽鴿比賽的報稅資料,該分局也尚無相關宣導或是查稅計畫。然而多數鴿友對成本計算仍有微詞,謝姓鴿友認為,現行規定須再經全盤考量,畢竟飼養、訓練的成本難以估計。「政府沒接觸到這個行業,他們不知道啊!」劉信雄直言,鴿子飼養成本不一,在難以舉證確切數目的情形下,政府直接公式化,將獎金的百分之三十視為成本,在實務上根本不可行。《時代名鴿》雜誌第85期曾引用某會計師說法,指出要列舉必要經費給國稅局相當困難。諸如鴿舍、訓練費用等等共同的支出,該如何合理分攤至每一隻賽鴿身上?多隻賽鴿同時出賽,未得獎賽鴿之培訓成本,是否能計入比賽的必要費用等問題,導致目前報稅上的可行性及合理性都尚待討論。<b>課稅規定待改善 以符鴿友期待「課稅的出發點是好的,但財政部應該找懂賽鴿文化的人來處理。」鄭立帆表示,這樣不僅可以對症下藥,也能保障賽鴿相關人員的權益。「解決網鴿問題最重要。」劉信雄認為,要課徵獎金稅收沒有關係,但相對應政府也應該積極處理賽鴿目前面臨的難題。林童也支持繳納合理稅金,促使政府介入管理,解決賽鴿界嚴重的網鴿現象。台灣缺乏賽鴿的主管機關,目前賽鴿的進口與防疫歸農委會管轄,課稅則是財政部職責,競賽本身則應歸屬於體育署,未來若要發展合法博弈則會牽扯到交通部觀光局。鴿友L表示,其實多數鴿友都希望能合法化,搬上檯面。站在賽鴿未來發展的角度,劉珍妮期待政府收到稅收後,不僅是讓賽鴿合法化、去汙名化,同時能將稅金用於成立跨部會小組,讓賽鴿產業鏈更完善。至於網鴿問題,他也建議可以提撥獎金支持警察機關取締犯罪。針對成立跨部會小組推動賽鴿產業發展的構想,體育署表示,在台灣賽鴿目前仍被視為「傳統活動」,並非亞奧運等級的「運動項目」,依中央政府規畫仍由農委會管轄。至於農委會作為現今賽鴿主要的管理機關,被問及賽鴿是否有合法化可能性,僅表示牽涉議題過大,不願多做回應。<b>課稅外的灰色地帶 賽鴿的插賭文化若希望賽鴿能被認可成一個合法且正向的運動,劉珍妮表示,參賽總收入應只限於比賽獎金,盡全力掃蕩插賭行為。財政部提醒,賽鴿比賽若是涉及賭博,將依《中華民國刑法》沒收賭金,因而無課稅問題。警方在四年前曾取締南部某鴿會的賽鴿插組行為,法院審理認為鴿會以賽鴿返回終點時間、次序等偶然勝負,分配賭客下注的金額。且鴿會從中抽取百分之四賭金作為回扣,已經構成意圖營利供給賭博場所及聚眾賭博罪,相關負責人也陸續遭判刑。中華民國賽鴿總會理事長周三郎指出,過往賽鴿是交由警察部門統一管理,整個比賽都受到嚴密監控、管制,並無地下賭博等亂象。他感嘆,私人地下協會快速興起且不受管理,但目前賽鴿總會並無強制力解決賭博問題,僅能以柔性勸導。他也強調,若能由政府配合、授權給總會代辦賽鴿業務,才能有效管理地下插賭的問題。然而,台灣賽鴿產業的蓬勃發展,一大誘因來自龐大的賭金。現今若要全力掃蕩賭博,需思考對賽鴿整體產業規模的影響,不無可能在全面合法化後反倒參與人數萎縮。且如果未來僅剩競賽獎金,代表為數眾多本身並未飼養鴿子,但有在插賭的「鴿舍股東」將無法再參與其中。現階段可能措施為發行賽鴿運動彩券,但《運動彩券發行條例》的立法精神卻與台灣賽鴿文化大相逕庭。依規定運動彩券是向大眾發行,與鴿會僅開放會員下注不同。另外,條例中也明定參與賽事之隊、職員不得購買彩券,和目前鴿友習慣重押自己愛鴿的文化扞格。因此,賽鴿文化的延續與相關金流的透明管理該如何調和,勢必是未來發展的一大挑戰。<b>政府與民間的糾葛 賽鴿合法的漫漫長路與國際賽鴿界相比,台灣擁有極高的實力與競爭力,然而發展時間一長,牽扯勢力難免盤根錯節。承辦比賽的地方鴿會、執行公權力的警察與尚未明朗的政府主管機關,都會影響著充滿台灣在地特色的賽鴿文化,其未來該如何延續與協調。「鴿子除非真的累到不行了,不然絕對不會停下來。」鄭立帆講著鴿子的特性,似乎也隱含著台灣人民對輸贏的執著。培育、訓練鴿子的樂趣,比賽獲勝的利益與成就感,共同建構了賽鴿的迷人之處。但賭博汙名如緊箍咒,賽鴿合法化之路勢必需要政府介入,然而政府也應理解現行的賽鴿文化,才不會反倒成為扼殺產業的元凶。鴿子在天空飛翔,心裡有條回家的路,但台灣賽鴿的整體發展路線,尚處於前途未明的階段。害怕起霧的鴿子,在真的飛抵家門前,未來一切都還是未知數。
摔跤練攻防 警大展好技
體育
第1659期
摔跤練攻防 警大展好技
焦點
2017-10-05
【記者劉芳妤彰化報導】雙手緊抓敵人衣領,右腳敏捷地絆住對手,重心低而穩定,「碰!」對手倒地。106年全國中正盃摔跤錦標賽於1日舉行,吸引各地摔跤好手一同到彰化武道館較勁。其中,唯一以大學為單位參賽的中央警察大學,共派出12位選手,分別在不同量級有所斬獲。 比賽開始前,選手各自先向裁判及對手致意,神情莊重沉穩,以表禮數。 圖/劉芳妤攝警大國境警察學系移民事務組的林螢中表示,一開始在課程上接觸到摔跤運動時,就因吸收能力快,表現優於其他同學。摔出興趣後加入了摔跤隊,多重練習讓他更勝他人一籌。他提到,本次比賽強度及風格都較校內賽更高,因此許多進攻都沒有掌握好,表現雖不如預期,仍希望透過加強基本功以及策略運用精進摔跤能力。警大為訓練學生體能,從大一開始,便安排柔道、摔跤等課程,以漸進方式訓練體能、基本摔法、實戰對抗等,先穩定基本功,再實際運用在比賽上。大三開始,加上擒拿術、警棍術、上銬等技巧,並捨棄練習衣,直接穿上便衣,以接軌實務技能。近期因應學校體技改制,教學重點更從過往以比賽為目標,轉變到實際應用為主。 林螢中(右)防守出現漏洞,遭對手攻擊弱點,重心不穩而倒地。 圖/劉芳妤攝摔跤、柔道和角力在技術上其實相當雷同,許多學生接觸了其中一項後,便會進而練習其他項目。以摔跤和柔道而言,兩者皆有手技、腰技及腳技,規則上,摔跤是以兩腳為支點,凡第三點著地就算失分;柔道則可將對手壓制在地,再以半身或全身著地作為評分關鍵。攻擊方面,摔跤攻擊速度較柔道迅速,且得分速度快。國立台灣體育運動大學的楊子逸表示,當初為了升學開始練角力,後來進而接觸摔跤運動。他也在賽程中,以另一項專長太極推手結合摔跤,奪下第五量級(70公斤以下)第二名。 過肩摔可以讓對手全身著地,以獲得最多分數,是摔跤選手們常使用的招數之一。圖/劉芳妤攝由於摔跤不屬於亞奧運項目,以往也只有情治相關單位(如警政署刑事警察局)才會練習,民眾對於這項運動其實很陌生。再加上訓練上有一定的危險度,許多家長容易產生疑慮,推廣上較為困難。但是,近年來,為因應政府推行多元入學,許多學生將重心擺在體育成績上,以尋求推甄進入體育相關校系的機會,因此有越來越多人接觸摔跤運動。「希望每個人都喜歡摔跤。」中華武術摔跤協會理事卓沛璇引用摔跤先驅常東昇的話,作為推廣摔跤運動的期許。她提到,現行摔跤運動已拓展到國小,未來希望國小以下的幼兒也能從手腳協調訓練開始,練習簡單的體適能,讓台灣體育向下扎根,培育更多摔跤好手。 摔跤衣設計為短袖且開襟,方便選手抓住對手衣服,進行攻擊與防守。 圖/劉芳妤攝 選手們緊盯對方,一旦露出破綻,就會遭對手迅速進攻。圖/劉芳妤攝
威大警民路跑 共為特奧募款
國際
第1632期
威大警民路跑 共為特奧募款
焦點
2016-10-12
【記者張寬逸綜合報導】警笛聲此起彼落,夜晚的街道閃爍著紅藍色的巡邏燈。警車的出現並不是為了逮捕犯人,而是指引跑者接下來的方向。美國威斯康辛大學豪士科分校(University of Wisconsin-Oshkosh, UW Oshkosh)6日舉辦與警察路跑公益活動,為特殊奧林匹克(Special Olympics)募款,也增進附近民眾與警察之間的情誼。一台台警車沿著跑道排列,為跑者照亮跑道,除此之外,志工們會在各個休息站發放螢光棒、螢光項鍊等道具,讓跑者自身也變成點亮跑道的一環。警察們身穿制服,卻沒有平時的隔閡感,威斯康辛大學駐警隊長克里斯・塔門(Chris Tarmann)甚至在跑道上與民眾自拍。 警察雖然身穿制服,跟民眾卻沒有隔閡感,輕鬆愉快的享受路跑。 圖/與警路跑臉書(Facebook)粉絲專頁Run With the Cops提供 隊長塔門在路跑活動過程中與民眾合照。 圖/與警路跑臉書(Facebook)粉絲專頁Run With the Cops提供除了路跑活動,威斯康辛大學駐警隊和豪士科地區的執法單位合作提供牢房體驗、試穿防彈衣、認識警犬等活動,讓來參加的學生和家長有更多機會與警察互動。威斯康辛大學生凱莉・加里蒂(Kilee Garrity)說:「平常沒有機會去認識維護社區安全的警察,能藉此機會認識他們是一件很酷的事。」 家長和小孩試穿囚衣並在牢房裡拍照留念。 圖/與警路跑臉書(Facebook)粉絲專頁Run With the Cops提供威斯康辛州的特殊奧林匹克是專門為智能障礙者提供運動訓練及比賽的組織,時常和警察合作辦活動募款,與警路跑就是其中一項。塔門曾在豪士科西北報(Oshkosh Northwestern)說:「很高興能與特殊奧林匹克一起辦路跑,除了幫忙募款,也能增加警民聯繫。」警察路跑不只是公益活動,更增進警民互動。特殊奧林匹克地區發展執行長尼西・史布蘭格(Nicci Sprangers)認為,這樣的活動可以幫助人們認識警察,促進社區情誼。&nbsp;&nbsp;&nb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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