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大修正「論文師生互動原則」 學生研究歸屬仍待保障
國立臺灣大學研究生協會長黃種賢表示,研協會目前正關注台大奬懲委員會的單一性別最低比例,期待創造性別更友善的環境。 圖/國立政治大學新聞學系張愷文提供【記者林詩祐綜合報導】國立臺灣大學10月20日於教務會議上修正《國立臺灣大學論文指導教授與研究生互動準則》(以下簡稱《互動準則》),給予學生主動終止指導關係的權力。然而修正後的法條,仍無法保障學生論文所有權,使學生可能依舊傾向隱忍權力者侵犯。今年五月台灣掀起#MeToo運動,校園中研究生與指導教授的性騷擾事件也引起關注。有鑑於此,臺大研究生協會便研擬修改指導教授跟研究生的互動準則,期望給予學生更多權益保障。臺大研協會長黃種賢發現,過往臺大研究生若想結束與指導教授關係,必須經由指導教授同意,如果不通過,學生只能申請系所召開協調會處理,「協調過程是否發生師生話語權力不對等,或是私下被壓迫,其實都無法掌控。」因此臺大研協會針對《互動準則》第六條提出修正法案,未來當性平事件成立,研究生得以主動請求終止指導關係,且系所必須在一個月內針對雙方之間的研究成果歸屬進行協調,以保障其權益。面對保護學生的修正法案,臺大電子工程學研究所碩士一年級學生黃紹棋提出潛在問題,他表示,在未取得原指導教授之書面同意之前,不可以發表原本與該教授的研究成果,「學生仍可能為了保住論文而忍氣吞聲。」他坦言,學生為了盡快拿到學位,可能寧願選擇不舉報,而使新法無法發揮作用。黃種賢談及,論文的歸屬,取絕於教授或是研究生在論文上面付出程度,而修正案中明列系所協調時需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相關規範,不得以不對等之權力與地位,再次造成被害人二度傷害。 臺灣青年民主協會理事長張育萌說明,《性別平等教育法》全台各級學校一體適用,因此規定較籠統,待個學校進一步制定。 圖/林詩祐攝除了擔心畢業資格之外,臺大外國語文學系暨研究所碩士一年級學生高馨慧則著重校方後續的處理,他指出,學生與原指導教授終止關係後,可能發生找不到新指導教授,或未來畢業在學術界發展,可能受到原指導教授的打壓,致使生涯發展受阻。臺灣青年民主協會理事長張育萌也同樣關心處理後發展,他表示,若性平事件不成立,學生不適用修正法條,導致無法主動終止與教授關係,後續師生關係的修復或是解除等等配套措施,都尚待擬定。此外,兩人均談及性別平等委員會的審議過程,張育萌說明,「師生之間的權力關係,導致學生蒐證不易」,性別平等委員在無足夠的證據下,無法做出最適當的判斷。高馨慧擔心性平會的審議過程,因為教授擁有較多資源跟較高的地位,更好為自己爭取權益,所以可能會產生對學生不公的裁決。他無奈地說:「修正這條法條,也沒有辦法解決現在的問題。」校園性別平等是台灣以討論多年的議題,黃種賢談到礙於全台各校研究所規定不統一,部分學校甚至各研究所規定都不盡相同,因此,可能連學生主動終止指導關係的權益都無法保障,遑論後續進一步的修法。不過,張育萌對此給予正面評價,他認為臺大修正案是個開端,能夠帶動其他學校進一步改革,藉由讓學生感受自身權益被學校重視,自身研究成果不被隨意剝奪,能夠留住更多人才。 臺灣青年民主協會理事長張育萌談到,近年校園疑似性騷擾通報數逐年上升,不代表性平事件在校園變嚴重,而是學生願意說出口,更了解如何維護自身權益。 圖/林詩祐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