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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蹟修復繹歷史價值 活化文化資產建築空間
生活
第1759期
古蹟修復繹歷史價值 活化文化資產建築空間
2021-12-09
【記者王嘉瑜綜合報導】「文房・文化閱讀空間」於5日舉辦「台北的日式宿舍—建築與修復」講座,頂新和德文教基金會邀請國立臺北大學民俗藝術與文化資產研究所教授李乾朗、建築師許伯元到場,分享台灣日式宿舍的歷史淵源及建築特色,以及建築師親身參與古蹟修復與活化的經驗。通過日式宿舍獨有的歷史輪廓、修復故事,思索台北這座城市的文化融合和空間再造。 「台北的日式宿舍—建築與修復」講座在參與第一期台北市老房子文化運動的「文房・文化閱讀空間」舉辦,現場吸引大批對老屋修復有興趣的民眾。 圖/文房・文化閱讀空間提供李乾朗首先向參與民眾介紹台北日式宿舍的歷史特殊性。他指出,日治時期總督府任用大量日人來台擔任官職,在台北城東建造日式宿舍安頓官員及眷屬;國民政府來台後,日式宿舍轉而被分配給撤退來台的軍民居住。時至今日,日式宿舍經過數十年歲月洗禮,建築本身逐漸變得破舊不堪、不適人居,臺北市政府文化局因此於民國102年啟動「老房子文化運動」,與民間聯手修復被列入文化資產的日式宿舍群。 《文化資產保存法》規定,一但歷史建築被列入文化資產清單,想要進行任何整修工程,皆須向政府提出申請並通過審查才能執行。參與第一期老房子文化運動計畫的文房主理人梁心怡感嘆,許多年久失修的歷史建築其實經不起長時間的等待,從建築出現問題到修復工程開始之前,很難確保不會再有更嚴重的損壞。他強調:「老房子的修復工作迫在眉睫,我們唯一能做的就是盡力在它完全倒塌前,把握時間紀錄它的樣貌與歷史。」 許伯元分享近期修復「臺灣文學基地(註)」的經驗時提到,修復工作有「避免臆測」、「可逆性」、「原貌復原」、「原物保留」四大原則,除考驗復原外觀的建築工法外,建築師也必須與在地文史工作者密切合作,通過文獻資料拼湊過去居民的生活軌跡,才能提出適合不同歷史建築的再造設計。他舉例,修復日式宿舍時不會只參考傳統日本住宅的建築設計,民國時期建築經歷的增建或改動,也是修復工作應該守護的歷史脈絡。參與民眾廖珮雯認為,歷史脈絡的保留可以讓民眾在遊覽古蹟時,通過在地故事強化與建築的連結,發揮古蹟活化的真正意義。註:臺灣文學基地舊址為齊東街日式宿舍,是《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一批採面狀保存的日式宿舍群。民國103年由國立臺灣文學館接手營運管理;民國110年正式開幕,策畫文學展覽及推廣活動。 建築師許伯元在講座中分享他的古蹟修復經驗,通過「臺灣文學基地」的案例,講解修復工作包容建築歷史脈絡的重要性。 圖/文房・文化閱讀空間提供「古屋古人住,今人住今屋。」李乾朗補充,古蹟的修復設計也必須適應現代生活,例如增加消防設備、無障礙空間設施等,若是一味追求「恢復原狀」,卻未能滿足未來的使用需求,修復完畢的歷史建築很快又會落入不合時宜、乏人問津的境地。中原大學建築學系學生彭鈺翔認為,多數古蹟活化案例為了後續經營考量,選擇將空間完全投入商業使用,例如開立連鎖咖啡廳、販賣大眾文創商品,很有可能使得古蹟建築逐漸與周遭環境脫節。他期許,古蹟修復工作在包容歷史與未來的同時,也能夠作為重建在地特色的催化劑。 講座結合學術研究與實務經驗,對日式宿舍的古蹟修復工作進行更深入的探討,並對歷史建築的未來提出豐富想像。 圖/文房・文化閱讀空間提供
當老建築站上審判台 文資價值誰說了算?
專題
第1723期
當老建築站上審判台 文資價值誰說了算?
2020-04-16
【專題記者阮珮慈、吳曼嘉、張佳琪、徐品蓁綜合報導】清明連假首日上午七點多,大型機具駛入台中車站後方巷弄,準備拆除天外天劇場。拆除工程隨即引發當地文資團體反彈,動員至現場阻止拆遷。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接獲民眾通報後,立即派員至現場協調停工,並依法辦理逕列為「暫定古蹟」,使得天外天劇場得以維持至少半年的暫定古蹟身分,免於拆除風險。二度叩關文資身分失利 天外天劇場陷拆除危機1919年興建的「天外天劇場」,原是台中仕紳吳鸞旂的私人戲院,供家人及親友娛樂使用。1935年其子吳子瑜將其擴建為當時設備最新穎的對外營業用歐化劇場,其放射狀的屋頂桁架,是天外天劇場獨特之建築特色。然而,在多次的產權移轉之下,天外天劇場曾經被改建為鴿舍、釣蝦場、製冰廠等。現今雖不見劇場原有的風貌,但這棟建築仍承載士紳階級的歷史故事。 天外天劇場為台中士紳吳鸞旂所建,其建築風格特別、佔地廣,是台中僅存的老劇場,具時代意義。 圖/張佳琪攝2014年所有權人欲動工拆除天外天劇場,引發文史團體關注,並希望政府能夠介入保存,後被列為暫定古蹟。2015年文史團體再次檢附相關資料,將天外天案送進審議會,但審議結果以未具歷史文化價值、缺乏與都市或社區發展有關之特別歷史背景、結構物主體已損壞嚴重,以及因戰後的多手轉讓,使得天外天劇場形體已與原貌有所差異等理由,在未達2/3審議委員同意下,決議不予指定及登錄。接下來幾年文史團體陸續提出「新事證」爭取再議,文資局也於2018年1月起補助台中市政府辦理總經費350萬元的「台中市東區『天外天劇場』調查研究計畫」。2019年11月,由朝陽科技大學建築系組成的研究團隊完成超過700頁的報告書,經台中市政府驗收完成。今年,台中市文化局提新事證,再度申請將天外天劇場列入台中市定古蹟或歷史建築。然台中市文化資產審議會於今年3月6日開會後,仍決議維持2015年審議結果。天外天劇場爭取文資身分長達六年,未具文資身分的劇場就如同土地開發下待宰的羔羊,隨時都面臨消失的風險。國立台灣師範大學社會教育學系助理教授蕭文杰直指,台中市政府當初驗收該研究報告,等同於接受報告結果,審議會卻不予通過。審議會並未說明為何做出與研究報告不同判斷的理由,且該報告在審議結束後才公布,他質疑審議過程不夠公開透明,阻絕公民討論。而曾以第三方身分參與文化資產價值評估的陳柏志指出,研究調查內容相當完善,卻沒有實際提出天外天劇場應該被指定為古蹟或登錄為歷史建築的建議,他說:「老房子一定都有歷史,但不代表它的歷史性夠。」雖然可從內容得知該團隊的結論是認為天外天劇場具文資價值,但作為一份文化資產價值評估的報告書,他強調研究團隊應更著重於捍衛研究成果,善盡評估的責任。審議委員非全才 文化價值難評斷古蹟的判定是由各縣市文資審議會決定。而審議會依《文化資產審議會組織及運作辦法》,由機關首長進行遴選聘用11至13名委員,學者專家佔2/3。去年12月31日修訂後,學者專家占比提高到3/4,並由11至23位主管機關、專家學者、民間團體三方,遴選代表擔任文資審議委員(以下簡稱審議委員)組成。該審議會主要負責各類文化資產的指定、登錄、廢止或是保存技術之審議。《文化資產保存法》(以下簡稱《文資法》)規定,古蹟的申請程序是由民眾提報或政府單位普查,地方主管機關邀請三至五位專家學者(含審議委員)現場勘查後,決定該建築是否列冊追蹤。文化工作者林奎妙認為,標的是否列冊追蹤僅由少數審議委員判定,若遇部分專業學者判斷標準著重於建築硬體設備,忽略建築涵蓋的歷史故事及地方凝聚力時,便會影響判決公平性。 《文化資產保存法》最早於1982年制定,2016年進行全文修正,目前共有11章、113條。 圖/吳曼嘉攝國立清華大學環境與文化資源學系副教授,同時也擔任多處地方審議委員的榮芳杰指出,受限於地方政府財力及審議委員的時間因素,通常無法要求全體審議委員到場現勘。而每位現勘委員的專業背景不均,若被審議的建築類別與自身專業不同,行政人員也沒有準備較完整的資料時,容易發生審議委員不夠了解個案便投票的情形。對此,文資局古蹟聚落組組長張祐創則說明,過去文資審議須2/3委員同意才能指定登錄,現下修到1/2同意即可登錄,便是希望讓有價值的建築或標的更容易具有文資身分。他認為,列冊追蹤並不是行政處分,也不是正式文資審議結果。且依據《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群古蹟列冊追蹤注意事項》,列冊過程要邀請三至五位專家和委員,主管機關可以依據標的物,邀請相關專家參加,應可避免專業性不足之疑慮。 此外,依去年底修訂的《文化資產審議會組織及運作辦法》,各縣市至少須設立五個以上的審議會,針對不同的標的物做審議專業區分。若主管機關認為委員專業不足,可以邀請其他專業人士列席討論。張祐創也表示修訂辦法至今實行四個月,目前尚無相關調查確認各地方有無依法行政,未來會持續追蹤各地方審議會的運作。 國立清華大學環境與文化資源學系副教授榮芳杰認為,老建築不被指定為古蹟,不代表不具歷史價值,只是相對有其他同類型建物更值得被保存。 圖/阮珮慈攝陳柏志認為審議委員對於一棟建築是否具有文化資產價值的看法相差極大,所以必須透過解釋和分析,討論其是否具有《文資法》所規定歷史、文化和藝術的價值。榮芳杰也提出「價值應該被辯論」的觀點,他認為每個案子應該依據它的屬性,聘請相關領域的專家進行價值的討論,並製成一份完整的專業評估報告,讓委員在對該建築有足夠了解的前提,投下神聖的一票。榮芳杰提醒,不予通過並不代表該建物沒有任何價值,他說:「而是要反省兩件事情,一個是我們(台灣)很少進行價值的比較研究,另一個是我們的指定或登錄基準是否真的涵蓋了台灣所需要的價值系統?」他以世界遺產審查為例,台灣的第一間孔廟和位於中國山東省曲阜市的世界第一個曲阜孔廟相比,「當然是保存全世界第一個嘛!」。換句話說,經過價值比較的審議工作之後,台灣第一或是唯一的個案會有相對被高度保存的必要性。他認為具有歷史意義的建築應該由具文化資產知識的民眾共同保存或管理維護,甚至尋求民間企業經費贊助,而不要期待政府部門有源源不絕的資金挹注。台中市在地居民陳建融曾向政府提報將天外天劇場列為文化資產,他指出由各縣市辦理的審議會審理及進行的方式都不同。他舉例,即使是目前審議過程是目前最為公開透明的台北市審議會,雖提報人和所有權人可列席發表意見,但當審議委員進行最終協商時,非審議會之相關人等將會移至小房間,僅可隔窗觀看委員表決前的討論過程,無法參與於最終判決時的討論。蕭文杰也點出,審議委員雖然是無給職,出席審議會時卻有領取交通費和出席費,「說到底就是公務員,應該要接受民意的監督!」。文資保存與所有權之爭 政府應介入協調助程序透明化除了審議制度本身的缺失之外,所有權人的保存意願也是影響文資審議通過與否的重要因素之一。天外天劇場在台中後火車站附近佔地約400坪,論位置或土地利用,皆有相當大的開發優勢,加上該劇場為私人財產,所有權人也強烈希望拆除劇場,這些因素加劇古蹟審議程序推動上的困難。在申請古蹟審議的過程中,文資團體須上呈建築本身的相關背景資料供專案小組審查,但根據《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建築物部分資料僅能由所有權人申請。因此當該建築所有權人無意願申請古蹟,文資團體便會面臨資料取得的困難。 天外天劇場的圓形屋頂,是台灣當年罕見的設計,其建築構造特殊具保存價值。 圖/張佳琪攝私有老屋因牽涉到私人權利,經常造成文資團體與私有權的對立,也使家族不願意提供相關史料。然而,老屋多半背景複雜,由家族多代承襲,導致所有權人眾多、保存意願不一。陳柏志表示,目前在審議的過程中,沒有相關機制規定政府應主動向所有權人說明保存古蹟的權利與義務,讓民眾不知所措,甚至產生誤解,「大家都還是認為,我家被提報,那就是政府的。」陳柏志認為,政府目前只有在網路上消極地公開相關資料,提報人通常也不會自行蒐集。林奎妙強調公部門的介入是重要關鍵,政府應從中積極協調,讓民眾了解建築成為古蹟後的發展與規範。榮芳杰說明,目前所有權人需負責古蹟管理維護與撰寫管理維護計畫,為所有權人增添許多管理維護工作,使其更不願意將老屋提報為古蹟審議。他也舉歐洲為例,各國多由民間古蹟維護組織協助所有權人保存古蹟,大大降低所有權人管理困難,也提升管理品質。面對所有權人不清楚文資相關規範的狀況,張祐創回應,各地方政府依法要在建物被指定或登錄前,使所有權人對其權利與義務有正確了解。至於管理維護計畫,目前雖規定由所有權人撰寫,但所有權人可至各分區的服務中心尋求協助;在地縣市主管機關也可邀請學者協助撰寫古蹟修復再利用計畫,若有資金需求得向文化部申請補助,力求減低古蹟所有權人負擔。指定或登錄以外的解決方案 提升大眾文資意識成關鍵榮芳杰呼籲,老建築除靠公權力保存以外,民眾應多主動關注自己和地方記憶。他認為現今年輕人更加在意地方歷史,多方嘗試在所有權人拆除或變更建物前將建物送交審議,亟欲保存文化資產是好的現象。但若把保存文資的希望全盤交付「指定或登錄」為法定文化資產,而未提升一般民眾對文資保存的意識,文資仍會因失去保存意義,最終消失。榮芳杰以義大利威尼斯古城為例,當地居民文資保存意識高,願意花費較高額的管理維護費居住於具有歷史價值的老建物中。因此,雖威尼斯官方認定的古蹟數量少,但古老的建築群落依然保留完整。1987年,威尼斯古城和附近的潟湖一同被列為世界文化遺產,2016年更獲選為世界最美城市。文化資產的存在加強居民對地方的認同感,認同感又有助於文資維護,形成良好文資保存環境。文資團體台中文史復興組合認為民意是政策的基礎,民眾要不斷展現對於文資保存的態度,才能促使政府重視保存,使之成為大眾所認同的文化價值。它們也表示,許多文化資產和年輕人沒有直接關係,但對於住在附近的居民來說是深刻的生活記憶,台中文史復興組合感嘆:「當年輕一輩的我們認識它(老屋)的時候就是開始消失的時候,對它的印象可能剩下煙囪、湖泊。」並表示,現代可以賦予文資新的想像,讓大眾重新認識歷史文化,創造共同回憶。目前文化部除了鼓勵民眾參與文資審議外,也推動文資教育內容、辦理全國古蹟日、補助相關文化資產活動。張祐創也表示,大眾文資教育的確有需要加強的部分,文化部未來也會持續努力。
文化資產存續關鍵 擴大人才就業市場
藝文
影音
第1682期
文化資產存續關鍵 擴大人才就業市場
2018-10-04
【記者范莛威、徐卉馨、林莉庭綜合報導】現今社會對文化資產的關注度逐漸提高,但民眾仍普遍選擇將文化資產再利用,發展成咖啡廳、茶館等餐飲空間,推廣與保存修復的基礎工作卻較少受到關注。2018年全國古蹟日以「文化資產.世代傳承」為主題,台灣目前只有雲林科技大學與台灣藝術大學兩所學校有相關學系,可以培養文資人才,而文資系所不足的情況下,還面臨人才流失的問題。雲林科技大學文化資產維護系學生黃昱儒表示,以文資系為例,新生原本有60幾人,但每到二年級轉系時期,就會流失10幾個人。台藝大古蹟藝術修復學系學生廖昀萱指出,畢業生還會遇到薪水太低的問題,以踏入職場的學長為例,「他(學長)做木雕的,刀力不錯,技術也滿好的,一個月的薪水只有一萬多塊。」台灣目前民間提供的文資工作機會少,大多都是由公部門釋出。例如台北市文化局文化資產科礙於編制的規定,固定員額為20位,即使增加人力也只能用約聘的形式,並且釋出職缺的機會少。台藝大學生廖昀萱補充,文資局的徵才,僅有在職員工準備退休後才會釋出名額。對於整體就業環境,文史工作者陳柏志說明:「我們還是屬於公資源的狀態下養出來的市場,沒有自由市場,因為民間沒有這個需求。」因為文資保存的就業機會不多,限縮人才投入的意願,導致文資保存工作推動困難,無法催生民眾對土地的認同感,甚至難以促進地區經濟的轉型。台藝大藝術管理與文化政策研究所副教授殷寶寧建議,培養足夠人才,關注古蹟維護與文資保存的價值,才有可能擴大產業。文化資產屬於公共財,政府與民眾應共同關注,透過健全就業環境,讓更多的人才投入,延續文資的歷史意義與藝術價值。http://youtu.be/X3F32uTS2a0
老屋留下了,然後呢?居住權與文史保存的拔河
藝文
專題
第1672期
老屋留下了,然後呢?居住權與文史保存的拔河
2018-03-21
【專題記者阮怡婷、謝宜臻、薛惟中、劉蘭辰綜合報導】今年年初,新竹市暫定古蹟「太原第」遭溫姓屋主強拆時,引發各界文化資產保存人士譁然。有報導指出,屋主疑似為賣地、進行都更,而在未通報文化局的情形下違法拆除古蹟。從檯面上的報導看來,文資保存聲浪高漲,檯面下古蹟所有人或居住者則在第一線,面臨著「我家『被古蹟』了」的窘境。當私有財被指定為文化資產、被賦予具公共性的意涵時,其背後的公私利益考量糾纏不清,本專題將從台北萬華的楊氏古厝、新北淡水的重建街街屋到新竹北埔的姜阿新洋樓,帶領讀者了解「我家被古蹟」後可能會經歷的掙扎。<b> 古厝留存惹家族反目 老屋失修成危樓「居住環境惡劣,堅決反對納為古蹟」的白布條橫掛於庭院,布條背後的正房大門深鎖,門前堆棄冰箱、桌椅等大型家具,門檻上還列放著四、五罐滅火器。左右廂房同樣緊閉門扉,從碎裂的窗口看進去,左廂房內屋頂坍塌,雜草叢生。這是位於台北萬華的楊氏古厝,2015年被列為歷史建築(註1)。 雖經市府列為歷史建築,但抗議布條至今仍橫掛於楊氏古厝前,且屋前堆放許多雜物。 圖╱薛惟中攝楊氏古厝座落在台北市萬華區的「堀仔頭聚落」,經國立台灣大學建築與城鄉研究所教授康旻杰的團隊調查指出,此聚落可能是台北市現存最完整的拓墾聚落,而楊氏家族早期則為當地的開墾大戶。曾為古厝居住者之一的楊忠穎表示,古厝本身有超過270年的歷史,古厝內還有一口活水古井,他藉由與「守護堀仔頭聯盟」的合作,已成功將其申報為古蹟,然而楊氏古厝的古蹟認定卻備受挑戰。「那像古蹟嗎?」附近街坊鄰居大多存疑,房子年久失修,看起來根本已經不能住人,然楊忠穎證實,目前古厝內仍有住戶。他結婚生子搬離右廂房後,現下右廂房裡還住著他的二哥。對門的左廂房雖已坍塌,但與正房相通的左耳房內還擠著另一戶楊家人。據楊忠穎說法,此戶楊家人堅決反對將古厝列為古蹟,也因他們彼此意見分歧,在楊氏古厝的保存運動發起後,兩房楊氏後代便少有往來。 因修復遭阻,楊氏古厝屋內多已嚴重坍塌,喪失遮風避雨的居住功能。 圖╱劉蘭辰攝原居住於左耳房的楊先生指著樑柱腐朽、屋頂塌陷的正廳,語帶無奈地說:「我們的『公媽』本來放在這裡。」牆上還隱約可見「瑞色繞金蘭」的橫批。歷經兩百餘年風霜的古厝,雖從外部觀看還能遙想當年風華,內部卻已在歲月侵蝕下成了殘壁斷垣,難以想像曾為居住空間。楊先生表示,文史工作者及政府在評估古厝狀況時,僅從尚為完好的屋舍外觀判斷,卻不曾進入古厝內勘查。楊先生指出,他們嘗試修繕古厝時,往往會受各方外力阻擋,「就只能放著讓它垮」。 曾擺放楊家祖先牌位的正廳,如今已樑柱傾頹。楊家後人只好將牌位移出。 圖╱劉蘭辰攝因居住環境越趨惡劣,楊先生已搬離古厝,但仍會抽空回來陪伴不捨搬離的年邁父親。「我只剩下這邊可以住了!」楊老先生目前居住於有鐵皮屋頂保護的左耳房。另一側楊忠穎原本居住的右廂房則因有維修,屋舍外觀看來還算完整。 面對古厝修復的重重困難,原住於左耳房的楊先生無奈表示:「只好讓它垮!」 圖╱劉蘭辰攝楊氏古厝的古蹟身分認定困難,除了因為家族內部意見分歧,還有一阻因是此區早在2000年時就被劃為都更區,附近街坊鄰居多數已簽約同意,包含楊氏古厝的居民。楊家反對派因希望都更後此地能另造新屋,而堅決反對古厝納為古蹟;反觀楊忠穎在保存行動邁入第四年後,他也開始覺得古蹟保存希望渺茫。在私有古蹟認定與否的文化價值判斷上,私人利益與公共利益間的拉扯不斷。(註1:依《文化資產保存法》,又簡稱《文資法》第三條定義,「歷史建築」與「古蹟」乃屬不同種類的有形文化資產,維護管理等相關規定大有不同,兩者比較資訊詳見後文圖表。)<b>老舊街屋的修繕困境  古蹟維護誰負責穿越如海的觀光人潮,熱鬧的淡水商圈中有處靜謐的階梯巷道「重建街」,在福佑宮旁承載著「淡水第一條商業街」的歷史,而街上創建於1930年代的14號與16號街屋緊鄰,皆於2009年被登錄為市定古蹟(註2),是老街保存的精神指標。創建屋主是當地醫術遠播的醫生陳其宗,街屋為他行醫的診所及藥房,因為循著山勢而建,屋內空間由層層階梯連結,形成獨具地理特色的格局,街屋外觀亦保留完好的日治時期建築式樣。「我印象還很深刻,小時候街上都是跑來跑去的小朋友,3、4歲的我還會趴在閣樓邊緣,往下偷看阿公為人看診。」16號街屋的住戶陳坤女憶起兒時在屋內與街頭巷尾的場景,嘴角不由自主地上揚。但長大後由於房屋老舊,16號與14號街屋原計劃共同整併改建成現代住宅,然財團法人淡水文化基金會後來提報兩街屋為古蹟,再加上街道與建物的文史特色受政府及民間重視,街屋門前原先勢在必行的道路拓寬工程也就此暫停。 鐵窗外停放著腳踏車、擺著未拆的信件,16號街屋因登錄為古蹟而沒有被整併為現代住宅。 圖╱劉蘭辰攝陳坤女以為即使無法建成現代住宅,也能由政府補助並協助改善老舊屋況,但陳家人在登錄古蹟後才發覺事實並非如此。環視九旬老屋,陳坤女語帶無奈地表示,樑柱已受白蟻蛀蝕,牆面也因風吹雨淋等因素,偶爾有反潮狀況,文化局不定時委託專人進屋視察,整修事宜卻無消無息,「前兩天也有人來看,我跟他說:『你看,那個柱子都蛀光了,很危險。』」多年前這裡也曾有屋內漏水的情形,陳家人向文化局申報整修後,得到的回覆卻是自行出錢處理,「他說前面排隊整修的人(待修古蹟)太多了,街屋還沒有整修急迫性。」母親陳林滿曾嘗試搬至其他親人家中居住,仍因住不習慣而打退堂鼓。陳坤女苦笑地說,母親曾向她嚷著:「我攏無住過新厝。」但她也猜想,這輩子也許都看不到老家整修了。 沿地勢而建的兩棟街屋仍保有舊時街屋的建築式樣,但登錄為古蹟後尚未獲得政府翻修的協助。 圖╱劉蘭辰攝緊鄰16號街屋的14號街屋以水藍色大門迎賓,屋內暖黃的燈光中,一束束的香草從樑上垂下,以香草為主題的販售商品以ㄇ字擺設環繞著顧客。2011年這裡由現任屋主蔡以倫接手,以「香草街屋」為名,在重建街喚起在地居民的老街情感,也開啟觀光客對重建街的認識。「這裡的公共性意義已經大於私人意義。」蔡以倫說,房子登錄為古蹟後對長輩來說不僅增添了紀念性,也延續世代間情感,而就他的觀察,香草街屋已經成為老街保存的基地,在地人對街屋的認同感也由此而生。「例如上禮拜的淡水提燈籠活動約定好在階梯處集合,大家都會知道集合點就在香草街屋。」附近店家「淡水九崁28」的老闆黃建忠也肯定香草街屋的經營,並認為其為重建街的領頭羊,「說實在,在這裡經營店家很辛苦,但因為有他,我們也是咬緊牙根撐下去」。 香草街屋對淡水重建街一帶來說,是凝聚老街情感的重要據點。 圖╱謝宜臻攝目前作為工作室、營業及教學空間的香草街屋,多年前也和16號街屋一樣遇上漏水問題,「古蹟漏水,政府應該要補助修理,這是我們普遍的認知嘛。」蔡以倫通知文化局後,文化局找來三位專家勘查狀況,最終卻只獲得一紙「照原貌修復」的公文。他說,政府大費周章請來專家簡單查看後,卻請毫無頭緒的屋主自行修理。然而坊間一般房屋修繕服務極容易獲得,但倘若屋主想要補強或修復古蹟,這樣專業的修繕工程該找誰協助呢?蔡以倫認為,香草街屋雖具古蹟身分,但這並沒有限制他對香草街屋的經營與空間設計。不過在公告為古蹟後,原本期待政府方主動進行修繕,或是針對古蹟空間運用介入輔導,但實際上無論是維護建物或是古蹟經營,他皆沒有獲得足夠資訊與諮詢的管道。「只罰,不輔導。」蔡以倫語帶無奈地表示,經過先前漏水自行修繕的經驗,未來向文化局申報修繕的意願已大幅地降低。(註2:2009年,14號與16號街屋所在行政區為「台北縣淡水鎮」,因此在當時為縣定古蹟;2010年五都升格後改制為「新北市淡水區」,故為市定古蹟。)<b>政府溝通效率不彰 未能落實私有文資保障私有財產被指定為古蹟後,就會失去所有權嗎?其實,依據《文資法》私有古蹟所有人不僅不會失去建物產權,更可享有稅賦減免、容積移轉等優惠。然而,國立台北教育大學文化創意產業經營學系助理教授蕭文杰坦言,經常遇到政府處理私有文化資產時不與所有人溝通、協調的狀況。他認為政府未盡告知責任,造成私有古蹟所有人誤解法令。蕭文杰舉台南麻豆電姬戲院為例,戲院所有人在文資審議時,便因擔憂戲院指定為古蹟後會遭政府強制徵收而反對,後經文資處澄清才消除疑慮。蕭文杰說:「文化單位必須告訴他,指定後不是什麼都不能用,而是你家會得到百分之九十的修繕補助、土地還可以買賣。」此外,蕭文杰亦表示,民眾若明白法令的優待條款,自然能提高申報意願。除了應享有的權利之外,《文資法》內對於古蹟義務的規範更是繁雜,例如古蹟所有人應訂定管理、維護計畫。但蕭文杰指出,政府的輔導機制不周,亦造成發展私有文資的阻力。「連我們這種在教書的對於怎麼寫管理計畫都很頭痛了,何況是完全沒有專業背景的文資所有權人?」蕭文杰補充,儘管法條內規範政府應予以協助,但政府大多在完成文資審議後就不再過問建物狀況,僅依法開罰未盡義務的文資所有人,讓文資所有人欲哭無淚。 古厝左廂房的原住戶因修繕問題而搬離,左廂房因此廢棄至今。如今還可見到樹木從屋頂竄出。 圖╱劉蘭辰攝「法規上有,但政府不做。當然民間對自己家要變文化資產的抗拒越來越大。」蕭文杰表示,目前政府文化單位對文資所有人的告知及輔導仍做得不夠,導致民間普遍反彈自家財產「被古蹟」亦使目前私有財產被指定為文資的案件不多。蕭文杰坦言,面對法令的誤解、政府的漠視,文資所有權人既無法隨意處分財產,又得不到官方援助,只好採取激烈手段,例如拆除或燒毀文資。對此情況,蕭文杰認為,若站在所有權人的心態上,「或許你也會這樣」。<b>執行須涉多方溝通 文資認定困難重重文化資產認定不僅要保護古物價值,還要顧全居住者或所有權人的意願。對此,台北市文化局文化資產科聘任企劃師張先生指出,文資身份要透過民眾提報、專家會勘、所有權人同意等多方確認建物價值後才能核可。目前全台北市的私有文資有上百件,多半由所有權人自行出資維護,「我們每年都會在年底通報管理人隔年度的經費補助事宜。」張企劃師表示,歷年申報數量並不多,民眾或許在發包工程時無法找到適當窗口才導致流程遲滯。曾在台北市文化局文化資產科服務,現任文化資源科專員林先生則表示,私有古蹟是所有文資類別中最棘手的案件,雖然開放全民申報,但勢必會涉及產權人的居住權益衝突,進而引發居住品質、產權利益,以及文物收藏等觀點角力,更無法展開接下來的維護工作。林專員指出,問題並非單純出自官民兩造,其中更常牽涉到都市更新的建商、關注文資議題的媒體或文史工作者。這些角色各以己身立場檢視建物存廢正當性,往往容易忽略實際居住在其中的所有權人角度,這會讓一般大眾更加誤解私有文資劃定可能面臨的多重挑戰。 私有文資數眾多,目前多由屋主自行出資維護,申報補助金額者為少數,淡水重建街的兩棟街屋即為自行修繕的一例。 圖╱劉蘭辰攝至於文資修復後,張企劃師指出,不論是古蹟或歷史建築都可以買賣或出租,但須先向政府提請再利用計畫,買賣案則要考慮政府的優先承購權,「無論是功能變更或所有權人轉換,文資身份都要確保建物不被毀損」。 (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三條,文化資產指具有歷史、藝術、科學等文化價值,並經指定或登錄者。並依資產屬性細分為古蹟、歷史建築等十四類。)<b>洋樓凝聚家族情感    重建在地連結成挑戰在全台私有古蹟中,新竹北埔的縣級古蹟姜阿新洋樓是蕭文杰口中政府與居住者溝通較為完善的例子,公共利益與私有利益衝突較小。 姜家後代集資將姜阿新洋樓購回後進行整修,盼能結合當地社群,再現北埔歷史風華。 圖╱阮怡婷攝姜氏為清朝金廣福墾首,姜阿新洋樓則是由姜家第四代長子姜阿新於1946年所建,其在日治時期經營永光茶行,產業盛極一時。「然而,因為阿公生意破產,我在小學二年級時被迫跟著家人離開洋樓,搬到台北。」廖惠慶望著被鷹架包覆,正在整建中的洋樓娓娓道來,直到半世紀後的一次家族旅行,她偶然得知洋樓將被合作金庫拋售,馬上與六個兄弟姊妹商量,四處貸款才用八千萬元買回洋樓。 廖惠慶憶起兒時回憶及洋樓的歷史時,不禁侃侃而談。 圖╱阮怡婷攝但買下洋樓後的修繕工作更是漫長的路,「用傳統工法修繕要花四倍經費,還有加倍的時間。」目前長居在洋樓旁橫屋中的姜家長婿,財團法人姜阿新教育基金會董事長吳錫斌苦笑道,光是向政府申請修復計畫就等了兩年,直到去年才正式開工解決屋頂瓦片以及內部嚴重的漏水、白蟻等問題。吳錫斌坦言維護古蹟耗資費時,還要每週與文化局、營造廠、監造開會協商,但為了延續老房子的價值、姜家人的記憶,並與老街攤販合作成立產業觀光協會,讓外地旅客看見北埔的開墾歷史,這些努力再辛苦也值得。「我希望可以與隔壁的金廣福公館和忠恕堂合作,串聯一條北埔古蹟線。」吳錫斌認為開放洋樓後,能認識不同年齡和背景的人,甚至讓建築系學生看見洋樓如何保留日本、台灣、中國與西洋的多重工法,「我們可以透過教育,影響新的建築史。」他也指出,洋樓是一個文化平台,藉由導覽與展演活動等收入維持營運之外還要開發更多籌資方式才能走得長遠,吳錫斌表示,就算維護之路走得蹣跚但也責無旁貸,因為古蹟留下來將能延續價值並由世代北埔人共享。 吳錫斌認為古蹟留下來將能延續價值並由世代北埔人共享,所以就算維護之路走得蹣跚但也責無旁貸。 圖╱阮怡婷攝望著充滿時代斑駁痕跡的洋樓,廖惠慶指著壁面的馬賽克,想像當年破產後全家身無長物的景況,「中學的我在台北常懷念起這些磁磚花色。」她沒想到自己還能重返童年舊居。透過家族、政府、營建商等花心思充分溝通下,廖惠慶除了一圓兒時記憶,更盼望串連社區在地的,甚至是外地的北埔人一起回鄉耕耘。「雖然我們的古蹟不及百年,可是如果不去保存以後就永遠都沒有了,要想得更長遠」。<b>突破建物框架 文資價值由當代社群再詮釋建國科技大學通識中心兼任教師黃子倫曾在《報導者》投書,探討如何重新構思文資保存的思維,並提出一個新概念稱作「變動的真實性」。黃子倫認為,古蹟保存不應該只限縮在建物的「真實性」。他舉世界遺產莫斯塔爾古橋(Stari most)為例,這座舊橋早於1990年代的波士尼亞戰爭中遭到摧毀,已不能恢復原貌。2001年舊橋重建後,仍被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指定為世界遺產,原因是其還保有「社群與場址的精神」,直至當代它仍是基督教、伊斯蘭教與猶太教和諧共存的象徵地景。「到現代為什麼它還能有保存價值?」黃子倫指出,探討古蹟保存價值時,需要把建物放在現今的時空脈絡下思考,「它的存在應該要能跟現代人對話。」像是莫斯塔爾古橋的事例,就已跳脫建物構造真實性的框架,讓文資保存的精神與價值更向前一步。 古厝另一側的門前仍貼著「吉星高照」的春聯,門後卻已是殘壁斷垣。 圖╱劉蘭辰攝在文化部的網站上,列明楊家古厝的文化價值在於「宗族歷史之象徵意義」。現實中,崩塌的古厝正廳內,曾放有楊家祖先牌位的神桌仍靜靜佇立著,護龍上則有大把陽光從坍塌的屋頂灑落,照耀在印有「吉星高照」的斑駁春聯上。寫著「居住環境惡劣,堅決反對納為古蹟」的白布條在古厝前飄搖,訴說著楊家內部的掙扎。綜觀楊氏古厝、淡水重建街街屋與姜阿新洋樓案例,私有財被指定為文化資產後各有其挑戰,然而隨時間推移,其歷史空間和精神記憶或許應該成為當代社會養分,而非居住者的生活包袱,才能開創新時代意義,發揮變動的真實價值。
學子「型」塑家鄉 盼古蹟添新意
藝文
第1632期
學子「型」塑家鄉 盼古蹟添新意
2016-10-13
【記者曾品媛新竹報導】由行政院科技部、新竹市政府及文史團隊見域工作室舉辦的《再介入——回新竹做設計》於9月22日至本月4日在新竹舊城再生基地登場。集結五位當地出身的學生畢展作品,針對不同的建築基地提出改變願景,希望藉此影響市政單位規劃城市空間及古蹟的方式。 展場由林柏緯及STUDIO人人共同設計,配合展覽以新竹作為創作據點,媒材竹編取自新竹舊城區老店。圖/曾品媛攝國立交通大學建築研究所學生朝澤新的作品〈去帝國——從日本殖民時代少年老鰻管教看台灣〉針對日治時代保留至今的新竹少年刑務所,提供規劃方案。朝澤新認為,少年刑務所代表當時日本對台灣的殖民,作品名稱中「少年老鰻」在日治時代為不良少年的代名詞,在當時就算去咖啡館都可能被列為觀察對象,因此除了單純的修復古蹟外,他選擇去探討背後的文化意涵,並將這種考量放到當代台灣,思考新住民生活空間遭壓迫的事實。他計畫將少年刑務所的部分宿舍改建為新住民及小朋友的活動場所,提供交流空間。「我們要怎麼樣拿歷史當作一個借鏡,而去重新思考我們現今面臨的問題,是我在這次的作品中想要回覆的提問。」國立成功大學建築學研究所學生李承翰在新竹火車站的第三月台,建造了一座外觀現代的美術館〈城市時空轉轍器〉,希望經過的旅客能夠藉由參觀美術館,了解新竹的歷史。火車站本身的巴洛克式建築與摩登的美術館相映,表達一個新舊交融的概念。李承翰表示,新竹火車站的地理位置代表新竹舊城區與新興科學園區間的分界,希望美術館過渡當中的年代落差,成為連接新舊城區的一個新指標性建築。 〈城市時空轉轍器〉中,新竹火車站本身的巴洛克建築與外觀現代的美術館,表達新舊交融的概念。圖/曾品媛攝近年來,新竹正在面臨許多變動,包括寡婦樓被不明人士連夜拆遷、北門街老樓在近幾年逐漸消失,引發爭議。策展人之一、國立台灣大學建築與城鄉研究所學生莊重遠表示,可以思索如何讓空間的使用更有彈性,才可以更貼近當地民眾的使用經驗,而不只是復舊如舊。「讓這些空間的可能性交由市民、當地團體、青年團隊來決定那個空間會是什麼樣子,在這樣的前提下才有可能發展出這個城市適合的樣貌。」觀眾彭宏捷說:「新竹是一個被低估的城市,大家為了生活及工作,常常會忽略掉了古蹟保存的意義,在這幾年也看到很多團體願意正面看待這些資產,我覺得是值得肯定的。」策展人之一、實踐大學建築設計學系畢業生林柏緯認為,年輕人對新竹都市規劃的未來發展有很多想像,古蹟的空間運用可以不只是蓋制式化的咖啡館或是文化園區,而須理解當地居民的需求才有意義。此次展覽搭建一個與政府溝通的橋樑,讓在外求學的年輕學子們提出意見,「再介入」都市發展。
百年車站回家住哪裡? 北投在地青年提願景
生活
第1610期
百年車站回家住哪裡? 北投在地青年提願景
焦點
2015-11-30
來自北投的陳柏翰等人,希望新北投車站能有尊嚴的回家。圖為當地青年設計的車站安置規劃圖。 圖/取自「回家吧!新北投火車站」臉書【記者洪與成台北報導】中原大學景觀系研究生陳柏翰等人發起「回家吧!新北投火車站」,20、22日在社區召開說明會,邀請在地居民一起討論百年車站遷回的最適場址,希望能滿足安全、生態保護、歷史重現等需求,結合社區願景發揮最大價值。西元1916年,日本當局因應溫泉產業發展,興建新北投火車站,站址約位在現今捷運新北投站附近。有別與鐵軌平行的一般車站,象徵終點站的新北投車站與月台形成T字型,是特色之一。車站持續營運至1988年,因當地預計興建捷運停止通車,並於四年後遷至彰化台灣民俗村安置。後來,在地人發現興建捷運對新北投車站影響不大,要求車站「回家」的呼聲漸漸提高。在當地里長與市議員吳思瑤、何志偉等人努力下,車站預計在2016年、百歲生日當天遷回安置。然而,各界對車站擺放位置卻遲未達成共識。今年6月底,台北市政府舉辦新北投車站遷回公聽會,提出A到F六項方案;考量可行性後,決定在靠近原址的A案以及長安里里長陳章生提出的D案之間選擇。經公聽會討論後發現,A案對交通影響甚大,可行性低;相較之,下D案位在公園內,不致衝擊周遭交通,且有較大腹地安置,被認為較A案理想。然而,陳柏翰等人發現,D案雖不致影響交通,但會影響公園裡被保護的老樹,且受制於園內步道,無法安置月台。再加上無法重現當時車站與噴水池的相對位置,文資價值將因此大打折扣,車站也將淪為公園裡的一座涼亭。資料來源/「回家吧!新北投火車站」臉書。 製表/洪與成 陳柏翰解說當地交通情況。 圖/洪與成攝台北市都市發展局也於本月17日提出新的遷回方案,站體同樣計畫安置於公園內。陳柏翰等人認為,車站正門面對其他建築物的牆角,同樣不符歷史空間,也沒有足夠空間呈現月台與車站的T字型關係。參加公聽會的陳柏翰發現,如果無法妥善規劃新北投車站遷回計畫,將會非常可惜。因此他與一群關心北投在地議題的青年,開始思考如何能讓新北投車站「有尊嚴地回家」;在不影響交通與老樹情況下,完整保留車站本體與月台,重現車站與周遭景點的互動關係,恢復市民的歷史記憶。經過與多位都市規劃相關專家學者討論後,團隊提出「微調原址、將車站稍微轉向」的方案,如此一來可空出較大腹地,亦可規劃友善行人空間,不但不會衝擊交通,更能減少該路段人車衝突。另外,微調方案保留車站與噴水池間的互動關係,可有較大空間重現月台與車站的T字型。同時,車站剛好座落在馬路邊,比起D方案更醒目,也更能彰顯車站的價值,未來還可結合周遭景點,規劃北投生活環境博物園區。不過,陳柏翰提到,目前多位里長仍擔心微調方案會衝擊交通,因此多支持D方案,而議員也與里長同調。團隊未來將持續遊說里長、舉辦說明會,也會到市場等地發傳單,向居民說明理念,號召更多人關心來新北投車站遷回議題,讓新北投火車站「回家」後,能發揮最大價值。 新北投車站遷回方案之位置比較圖。 圖/陳柏翰提供 「生活環境博物園區」示意圖。 圖/陳柏翰提供&nbsp; 資料來源/「回家吧!新北投火車站」臉書。 製表/洪與成&nb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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