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馬不認統考文憑 獨中生難取律師執照
【記者陳星彤綜合報導】15日,馬來西亞報紙《星洲日報》指出,大馬政府部門不再承認獨立中學統一考試文憑(Unified Examination Certificate, UEC),拒絕讓法律系畢業獨中學生報考律師執照。消息釋出後,引起華人社會的極度不滿。獨立中學是大馬華人為捍衛華語建立的教育體制,提供六年華語教育,統考也是獨中特有的私立考試。馬來西亞華校董事聯合會總會(簡稱董總),透過文稿揭露,其實法律執業資格鑑定局(Legal Profession Qualifying Board, LPQB)早在西元2005年會議後,就不再承認統考文憑,期間卻繼續讓統考生報考法律執行證書(Certificate in Legal Practice, CLP)考試。直到12年後,才執行會議決策,讓許多正在就讀法律系的獨中畢業生深感困擾。剛畢業的十五碑亞洲學院(Brickfields Asia College)學生吳詩敏,目前正在準備CLP考試。對於政府不承認統考文憑感到吃驚。他指出除了CLP考試外,留英考取律師執照也是一個管道。但是學費相差約五倍,是一筆不小的開銷。同樣報考CLP的獨中畢業生陳思玄,接受學院提供的雙聯課程。因此同時擁有十五碑亞洲學院和英國貝爾法斯特女王大學 (Queen's University Belfast)的文憑。他表示選擇CLP考試,是因為考試內容以大馬法律為主,對日後工作更易上手。並質疑為何持有統考文憑可以申請英國眾多法律學院,卻無法在大馬考取執照。另外,政策的實行更可能造成報考高三統考人數急速減少。就讀吉隆坡中華獨立中學高二生黃咏幃,原本有意以統考文憑報考法律學院。在得知統考不被當局承認後,正考慮是否改考馬來西亞教育文憑(Malaysian Certificate of Education, SPM)考試。日前,董總已在官網發聲明表示會向法專鑑證局查證此事。雖然法專鑑證局尚未宣布實施日期,卻有許多學院開始拒收統考生報考CL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