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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事】「填鴨教育教不了學術倫理!」 師生盼課程強化倫理思辨
校園
第1775期
【大學事】「填鴨教育教不了學術倫理!」 師生盼課程強化倫理思辨
2022-12-14
【記者吳冠緯綜合報導】近日論文抄襲風波不斷,引起各界對學術倫理教育(以下簡稱學倫教育)的質疑聲浪。目前國內有118所公私立大學將學術倫理課程列為必修,並由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統一課程內容。學生需透過線上閱讀文章與觀看動畫影片自主學習,經測驗合格後取得認證,才可獲得必修學分。然而,不少學生質疑課程學習方式與實際應用無法連結,亦有教授指出目前的學術倫理課程淪為填鴨式教育,過度簡化倫理應有的思辨過程。 教育部於2014年成立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其規劃的線上課程目前為國內118所公私立大學之必修課程。 圖/梁家柔提供輔仁大學社會學系教授戴伯芬認為,線上修課與測驗模式雖能讓學習不受時空限制,卻無法讓教師確認學生的吸收成效,造成學習效果打折扣。「網路基本上都得到答案。」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分子醫學與生物工程研究所學生蘇心婕指出,學倫教育作為研究生必修科目,其測驗題庫卻能透過網路輕易取得,令他質疑這項畢業門檻的重要性。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碩士班學生張景閔則表示,學倫教育測驗一天共有五次機會,且每次考題差異不大,通過此測驗對多數研究生而言相當容易。 在網路上搜尋學術倫理教育測驗時,其搜尋建議中便出現測驗與測驗解答。 圖/截自Google學術倫理旨在提升台灣高等教育的學術倫理知能與涵養,但戴伯芬認為,以填鴨式教育與簡單測驗檢視學習僅是應付行事。蘇心婕也表示,測驗中不少題目過於死板,難以實際應用於日常學術寫作中。「這就是國內教育過度簡化倫理思辨的結果。」戴伯芬評論道,他認為倫理是一種兩難的狀態,因此教學中應著重思辨,才有助學生在研究中能因應困境思考解決之道。 輔仁大學社會學系教授戴伯芬強調倫理教育不應該以填鴨式教育進行,他分享過去曾教授學術倫理教育課程,透過經典案例討論,以思辨之方式進行建立學生對倫理的概念。圖為示意圖。 圖/吳冠緯攝不少學生質疑,學倫教育不分系所通用的學習內容並不合適。對此,張景閔認為學術倫理應根據學門而定,而非所有學生使用共同的教材。他以法學領域和理工科目為例說明,前者注重文獻分析,後者則包含統計和質性研究等方法。由此可知,不同領域對於學倫教育的需求不同,因此張景閔認為目前的制度對研究生們效益不大。就讀理工學科的蘇心婕也認同研究過程存在學門差異,由於所屬領域較多為撰寫自身研究發現,較少進行文獻引注,因而相對較少遭逢相關倫理問題。 目前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所架設的學術倫理課程形式多元,包含漫畫、影音、圖表等方式,然對學生在學術倫理教育的具體幫助為何,仍待討論。 圖/截自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官網對於未來學倫教育的調整,戴伯芬、張景閔與蘇心婕都認為,將學倫教育規劃成一門課的模式缺乏必要性。「強制要求學生在畢業前要完成學術倫理線上認證,就是一件不倫理的事。」戴伯芬認為即便學生通過測驗,也難以斷定他是否已熟知學術倫理的概念。他建議應從大學課程中強化學生的倫理概念,教師可在教學過程中藉由個案分析引導學生思辨,讓學生將討論中遇到的倫理兩難帶入自身研究,並進一步思考如何取捨。 輔仁大學社會學系教授戴伯芬分享哈佛大學線上公開課程中的討論何謂正義,並認為此類引導學生思辨的課程內容應是教授倫理課程的理想模式。 圖/截自哈佛大學YouTube除了對教育內容的調整外,接受學倫教育的時間點與教師素質亦為重要關鍵。蘇心婕指出,多數台灣學生書寫心得時,常參考網路或書中內容,甚至有照抄的狀況,但教師常視而不見,導致學生從小對抄襲與引用的界線十分模糊。因此,他認為應從小建立倫理觀念,由根本改善,才有助於養成學生在學術倫理上的行為操守。戴伯芬也強調,倘若教師本身缺乏倫理概念導致上行下效,恐將使學術環境持續惡化,因此教師本身也應具備倫理概念,才能正確地引導學生建立良好的學術倫理觀念。
政大首解離校手續爭議 畢業條件鬆綁還權於生
校園
第1755期
政大首解離校手續爭議 畢業條件鬆綁還權於生
2021-10-28
【記者陳楷霖綜合報導】國立政治大學於18日在教務會議中通過《國立政治大學研究生學位考試要點》第八之一及第九項的修正案,將研究生畢業資格與離校手續正式分離,為研究生畢業權益翻開新頁。教育部於3月19日發函至各大專院校,要求校方不得將離校手續中和畢業事務無關的規範(如:學生和校方間的債權關係)聯結至證書的領取資格。有鑑於此,政大教務處註冊組於18日提出《國立政治大學研究生學位考試要點》條文修正案。修法前,政大研究生須在完成學位考試後一個月內,繳交論文電子檔、紙本論文並完成離校手續,才能獲得畢業資格。修法後,研究生僅須在一個月內繳交論文電子檔即符合畢業資格,不必繳交紙本論文及完成離校手續。 在18日的教務會議中,國立政治大學同時通過了不需以精裝形式繳交論文一案 圖/陳楷霖攝民國109年11月中旬,國立東華大學社會學系學生許冠澤因拒按離校手續繳清罰款,以致無法獲得學士學位證書並註冊研究所。法院後雖裁定許冠澤符合註冊資格,東華大學在訴願會前夕也決定給予學位證書,但也讓離校手續和畢業資格之間的瓜葛浮上檯面。除政大外,各校學則均有針對離校手續訂定規範。以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為例,《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學位授予暨研究生學位考試辦法》第12條(註一)就規定,研究生若未完成畢業離校手續,將要在下個學期繼續註冊,甚至面臨退學處分。註1:《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學位授予暨研究生學位考試辦法》第12條: 各學期論文繳交暨畢業離校期限依學校行事曆規定辦理。逾期未完成依下列規定辦理:﹙一﹚未達修業年限者,應於次學期(暑期)註冊,並於該學期(暑期)規定期限內繳交論文暨完成畢業離校手續,屬該學期(暑期)畢業。﹙二﹚修業年限屆滿仍未於規定期限內繳交論文並完成畢業離校手續者,視為未通過畢業條件,應依規定退學。「跟學術或健全人格無關的離校手續,不能作為畢業條件。」政大社會學系教授黃厚銘表示,離校手續不該和畢業資格相綁,並肯定政大此次作為。目前就讀政大台灣史研究所博士班的張維倫也指出,按《學位授予法》第七及第九條,研究生只須「修業期滿」、「修畢應修學分」及「完成畢業條件」即可取得學位。他認為,離校手續不僅未被《學位授予法》提及,與學術專業也毫無連結,以此限制畢業資格並不合理。 國立政治大學目前為國內少數針對離校手續議題進行調整的大專院校。 圖/陳楷霖攝臺師大公民教育與活動領導學系博士班學生吳律德則指出,離校手續是學校為更改畢業生學籍才設立的行政程序,自然會影響畢業權益。但他也認為離校手續中的規範應被謹慎檢視。針對許冠澤一案,吳律德就反對將罰款納入離校手續,「學校應該透過民事或行政訴訟來追討不繳款的學生,而不是讓它成為離校手續以限制學生畢業。」不過,依照政大新規,未能辦理離校手續的研究生雖有畢業資格,卻只能和學校申請「學位證明」而非「學位證書」。對此,政大語言學研究所講座教授、東海大學外國語文學系講座教授何萬順認為,《學位授予法》第14條第一項(註二)以及第17條(註三)即顯示學位及學位證書屬一體兩面,若學生符合畢業資格,就該獲得學位證書。張維倫也提到,有些機構僅認可「學位證書」,學生升學或求職時若僅有「學位證明」,還是得完成離校手續才能順利取得證書。註2: 《學位授予法》第14條第一項:學生修讀本校或他校雙主修,依法修業期滿,修滿應修學分,符合畢業條件,經考核成績合格,並符合本法授予各級學位要件者,由原就讀學校授予學位,並於所頒給之學位證書附記雙主修學校及學系名稱。註3:《學位授予法》第17條:學校授予之學位,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應予撤銷,並公告註銷其已頒給之學位證書;有違反其他法令規定者,並依相關法令規定處理。 國立政治大學台灣史研究所博士生張維倫認為,「學位證明」是學校為求行政便利和合乎教育部要求之下磨合出的產物。 圖/陳楷霖攝對此,政大教務處註冊組組長王揚忠回應,目前學校只會軟性提醒學生完成離校手續,未來將持續滾動式修正畢業程序相關規則,讓規範可以呼應教育部的函文要求。
碩博師生不睦致憾事 中國訂十「不得」互動準則
國際
第1736期
碩博師生不睦致憾事 中國訂十「不得」互動準則
2020-11-19
【記者周佩怡綜合報導】近年中國研究生與導師關係不佳而自殺的事件頻傳。中國教育部11日為此頒布包含十個「不得」的《研究生導師指導行為準則》,明確規定導師行為,盼解決目前師生關係不睦的問題。多數民眾對此表示贊成,但也點出舉報方式、確切罰則不明的缺漏。準則針對導師行為,從正確履行指導職責、精心盡力投入指導、嚴格遵守學術規範等八個面向,提出「不得對研究生的學業進程及面臨的學業問題疏於監督和指導」、「不得要求研究生從事與學業、科研、社會服務無關的事務」、「不得違規隨意拖延研究生畢業時間」、「不得侮辱研究生人格」等十個「不得」。中國教育部新聞稿提到,「導師是研究生培養的第一負責人」,本應為國家作育人才,卻有部分導師未善盡職責,導致研究生壓力過大而自殺。根據《香港01》報導,一名大連理工大學研究生於10月13日自縊身亡。他在遺書中提到老師上課品質極差,論文進度停滯不前,老師又鮮少關心自己,不但使研究生涯空轉,也讓他面臨身心壓力。無獨有偶,5月9日中國傳媒大學動畫與數字藝術學院碩士生黃靜怡墜樓身亡,家屬發文指控其導師百般刁難、不同意送審畢業論文。即使黃靜怡苦苦哀求仍不理不睬,造成他精神逐漸崩潰,出現幻覺、幻聽,最終發生悲劇。另一起研究生自殺事件發生於2019年聖誕節,南京郵電大學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張姓研究生長期被導師謾罵壓榨、羞辱人格,導致重度憂鬱。事發當日,導師拒絕批改論文,並強逼他簽署延期畢業承諾書,甚至要求賠償不合理的實驗費用,致使該生選擇在實驗室以一把火結束自己年輕的生命。而類似事件還有許多⋯⋯。 老師作為與學生相處的第一線,除了肩負教學、研究的職責,更須與學生建立良好的師生關係。 圖/周佩怡攝相較上述案例遭受的待遇,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張大強(化名)自認很幸運,他的導師時常關心學生的學習與生活,每個月的導生聚更會邀請學長姐分享經驗,師生關係和睦,相處融洽。北京大學教育學院院長閻鳳橋以自身經驗分享,他除了與研究生建立良好的溝通管道,也會主動關切他們的身心狀況和學業。他表示自己鮮少與學生發生嚴重摩擦,至多曾因研究生論文進度不佳而顯得急躁,但事後自我檢討道:「我們都是從年輕走過來的,自己當時不也存在著類似的問題嗎?」 中國近年頻傳學生因師生關係不睦而自殺的新聞,顯示師生關係也是學生就學期間重視的元素。圖為示意圖。 圖/周佩怡攝違反準則的導師,中國教育部將依據《教育部關於高校教師師德失范行為處理的指導意見》等相關規定,約談、限制招生名額、停止招生資格、取消導師資格,同時亦將問責院系所乃至整個學校。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凌小莉(化名)認為準則內容過於概括,沒有明確的判斷標準,可能讓不良導師有可趁之機。他也指出目前準則只是效力層級較低的部門文件,建議進一步立法。閻鳳橋則表示教育部制定的是原則性準則,僅能提供大方向,但大學都有相應的申訴管道及管理細則。他也補充,準則的頒布代表確實存在有問題的師生關係,期盼藉此改善研究所師生關係,形成有利學生成長和發展的環境。《大學報》關心您,再給生命一次機會。安心專線:1925(依舊愛我;全年24小時無休)生命線協談專線:1995。
道別學生身份 研究生繪畢業游移狀態
藝文
第1732期
道別學生身份 研究生繪畢業游移狀態
2020-10-15
【記者詹和臻台北報導】戴著小丑面具的人,後腦勺插著發條,眼神空洞地望向遠方。文化大學美術學系研究生宋其遠與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美術學系研究生呂宗憲,於5日起在台北亞典藝術書店舉辦畢業預展《道別即是開始》。透過描繪兩人畢業前後的狀態,反思自身與社會的關係。 《道別即是開始》於5日開展,並且於9日下午兩點舉辦開幕茶會。 圖/詹和瑧攝宋其遠說明,原想從作品尋找共通點作為展覽主題,但因兩人風格差異過大,他們轉往思考創作背景的相同處,發現兩人都將面臨畢業難題。因此,他們討論後將主題定為《道別即是開始》,意指向學生的身份道別,新人生也將展開。兩人皆提到美術系學生畢業後,持續創作或者轉換跑道成為他們的難題,「謀職等現實面都是我們需要面對的。」 宋其遠表示發條插入後頸的想法,來自於電影《佛萊迪大戰傑森之開膛剖肚》。 圖/詹和瑧攝為呈現現代人們進入社會,總是遮掩真實情緒的現象,在畫作〈傀儡丑角-Sniper〉,宋其遠將自己以小丑的形象現身於畫中,他認為小丑在滑稽又神秘的妝容下,「心情冷暖只有自己知道。」面具戴久了,自我也會漸漸迷失。而畫中小丑的腦勺插著發條,如同被操控的傀儡,當發條被轉動才能繼續前進。觀眾王雅萱說:「硬插進去的發條似乎變成它自身的一部分,彷彿無法逃脫假面與被控制的生活。」進入社會後將與學生身份時期道別,呂宗憲運用大量冷色調創作,讓灰暗的顏色,反映出現實與理想層面的不確定性。而呂宗憲則欲透過畫作投射他如今雖已有明確的目標,但是在前往目的地的路上,仍會迷失方向的人生狀態。畫作〈迷失的我們〉遠看似寫實畫,近看後作品的空間被刻意拉成幾個平面,凸顯畫中漂浮的樹影。呂宗憲提到,光影就是他內心的投射,樹影在畫中搖曳,代表著飄渺與徬徨。 〈迷失的我們〉作品背景為地下道,樹影橫跨左下方到右上方,漂浮在平面上,代表飄渺、迷惘。 圖/詹和瑧攝呂宗憲的另一部系列作品〈夜歸路〉取材自日常騎車的風景,作品〈夜歸路5〉中出現禁行機車的號誌,「半夜騎車時,路上沒車所以會騎在禁行機車的道路,也是想要表達抵制社會賦予的規範。」而畫作中充斥高指示性的交通符號,除了暗喻被迫遵守的社會規範外,他也希望透過符號來提醒自己,不可以滿足現階段的狀態。 宋其遠表示,他們的共同好友認為兩人分別代表感性、理性,宋其遠是較感性的代表,而呂宗憲則是理性的代表。 圖/詹和瑧攝宋其遠表示,兩人的共同好友皆認為他們的個性差異很大,宋其遠比較感性,呂宗憲則非常理性。但相較呂宗憲善於述說創作理念,宋其遠提到,他不擅長在眾人面前說出內心想法,創作是他訴說自身想法的方式。
放寬留學簽證 英新政成效待議
國際
第1671期
放寬留學簽證 英新政成效待議
2017-12-27
【記者李卓朗綜合報導】英國內政部18日公布,明年將擴大放寬留學生政策,簡化國際學生申請研究生簽證的流程,並將碩士留學生簽證效期延長六個月,給予留學生更充足的時間尋找工作。西元2016年起,劍橋大學(University of Cambridge)和牛津大學(University of Oxford)等4所院校試行留學生放寬政策。2018到2019學年期間,數量將新增至27所大學,課程時長未超過13個月的學生,經校方審核簽證後,能延長簽證六個月。過往英國提供留學生「畢業生實習簽證」(Post-Study Work Visa),大學及以上學歷的英國留學生畢業後可停留英國求職達兩年,但2012年政策取消後,使留學生合法居留的時間大大縮短。本次雖能為留學生求職創造時間上的優勢,但未必能提供誘因。中國武漢大學學生李星河目前正在準備赴英就讀研究所,他便表示並不會偏好實施放寬政策的學校,選校主要仍考慮世界排名和科系排名。即使是就讀未列入放寬政策的學校,一般留學生仍可利用畢業後的緩衝期尋找工作機會。就讀布魯內爾大學(Brunel University)的學生陳曉欣表示,雖然畢業後不打算在當地就業,但以他的留學生簽證為例,明年5月中旬大學課程結束,簽證明年12月下旬才到期,因此,畢業後尚有半年可以留在英國。值得留意的是,雖然政策可以增加留學生求職時間,但如果學生簽證到期後才取得工作,申請工作簽證時便需要通過「居民勞動力市場測試」(Resident Labour Market Test,RLMT),但這讓取得工作簽證的難度增加不少。曾在英國就讀大學和研究所的蘭小姐表示,畢業後雖然得到四大會計師事務所的工作機會,但由於當時學生簽證到期,需要離境,再加上無法通過RLMT,最後只能放棄。他認為政策改變反映英國對留學生的歡迎,對於就業也有一定的幫助。據英國廣播公司(BBC)報導,移民部部長布蘭登‧路易斯(Brandon Lewis)指出,自2010年起,留學生人數已上升24%,英國成為第二受留學生歡迎的國家。他表示,英國十分歡迎來求學的學生,未來不會限制到英國求學的人數,而擴大政策範圍是為了確保英國高等教育在世界的領先位置及高度競爭力。
港大校委爆賄選 校:微額賄金不足
國際
第1635期
港大校委爆賄選 校:微額賄金不足
2016-11-02
本月1日由香港大學學生會遞交4875份聯署書,要求校方公開裁決過程、正式調查賄選案件以及訂立校內選舉相關條例,前排右起第三位為學生會會長孫曉嵐。圖/香港大學學生會學苑即時新聞提供【記者顏麗家綜合報導】香港大學近日出現研究生校務委員賄選事件,港大學生會發起反賄選聯署,本月1日上午將4875份聯署書遞交校方,要求公開賄選裁決過程。港大校務委員會主席李國章當日下午以電郵回應不受理聯署要求。事件起源於10月19日,候選人之一巫堃泰提出指控,直指另一位來自中國的候選人朱科選舉期間透過通訊軟體在群組發送「微信紅包」賄賂選民。朱科當晚於臉書專頁(Facebook)公開五張手機截圖,聲稱發微信紅包的群組成員皆為無選舉人資格的畢業生。他另外補充,微信紅包是補貼朋友宣傳費用,一人平均人民幣0.8元(約新台幣4元),表明純粹感謝朋友宣傳。隔日巫堃泰向香港廉政公署報案,並公開14張朱科發微信紅包的截圖,上面出現「已投」、「投票了」等字眼,直指朱科賄選,破壞選舉廉潔。廉政公署以「沒有適當法令可規範」為由不受理此案。25日校委開會以票數九比七裁定賄選投訴不成立,表示紅包金額微不足道,不足以影響投票者意向。因此朱科雖有賄選之嫌,仍以654票當選。而學生會不認同此裁決,27日聯合「香港大學教師及職員會」與「港大校友關注組」發起聯署:第一,要求校方公開交代校委會裁決的完整理據和準則,保障大學成員知情權;第二,就涉嫌賄選案展開正式調查,確保選舉公平進行;最後,必須檢討校內管治架構的選舉程序,訂立有效管理選舉的守則。聯署書於31日晚間截止,共計4875份,佔學生人數約四分之一。學生會提交聯署書後,會長孫曉嵐受校內媒體《學苑》採訪時表示,校委會不應姑息違反廉潔精神的賄選行為,必須嚴正處理此案以護校譽,並抗議校長馬斐森(Peter Mathieson)的「賄選只是學生之間的事」的說詞。當日下午校委會主席李國章以電郵回應,考慮到朱科對紅包的解釋並無賄賂意圖,且金額渺小,不受理相關投訴。他另外指出,校內選舉的相關法令確實有成長空間,但賄選為嚴重指控,必須有足夠證據支持。朱科受《端傳媒》訪問時解釋,微信紅包是中國學生使用微信群組的遊戲,這是香港本地生和中國學生的文化差異,「微信紅包」雖然可提領現金,但金額通常非常少,中國學生大多認為無賄選意圖。但巫堃泰指責「用文化解釋紅包」無法為賄選行為開脫,強調賄選不是價值問題,「一毛錢也好,賄選就是賄選。」他透露後續將以不誠實使用電腦罪或詐欺罪向警方投訴朱科,也考慮聲請司法覆核。
告上法庭 澳麥大強硬解散學生會
國際
第1598期
告上法庭 澳麥大強硬解散學生會
2015-05-21
【記者黃聖凱綜合報導】「學校還我公道!」數十位學生齊聚法院前,為七名被告學生憤懣不平,他們高舉口號,大聲喧騰,引起不少騷動。7日澳洲麥格理大學(Macquarie University , Macquarie)欲以法律途徑解散「麥格理研究所學生會(The Macquarie University Postgraduate Representative Association, MUPRA )」,並將社團幹部帶上法院,成為全世界第一起校方控告學生會的案例。學生會成員碧姬.霍利(Brigitte Holly)說,「太荒謬了,竟然利用法律途徑強制解散,這已經超乎我的理解範圍。」 西元2012年,麥大認為研究所學生會鮮少運作,且財務運用有問題,因此決議解散該社團,並充公會費60萬美元(約新台幣1880萬元)。麥大校長史蒂芬.史契華茲(Steven Schwartz)在接受《雪梨先驅晨報(Sydney Morning Herald)》時表示,該社團的經費若給學校,會更有效率地運用在學生上,並已在2013年,凍結社團的銀行帳戶。此舉引起學生會反彈,積極爭取學生會的留存。霍利說:「我們每年都辦活動,爭取研究生權益,還協助社區舉辦公益募款。」強調學生會並非冗職,是認真為該校的研究生服務,也提出收支簿證明財務沒有問題,且每筆花費都有向學校報告。 而對於校方針對社團效率的質疑,麥大研究所學生卡麥隆.克露(Cameron Croe)說,雖然學生會很努力辦活動,但參與的人沒有很多,可能因此讓學校覺得效率低。但她同時也說,學生會是必須存在,「那是一個象徵。希望校方能好好和學生會談談。」而霍利說,「校方沒有對我們提出改善建議,也沒有給我們時間,我們也會針對此點跟校方會談。」 而校方控訴學生會的消息一出,也引起不少鄰近學校的學生會抗議,他們無法接受學校以此方式強迫學生會解散,且擔心若學校不滿某社團,就可以將社團負責人帶上法院、要求解散。查爾斯史都華大學(Charles Sturt University, CSU)學生會成員妮可.安頓尼(Nicole Antoni)覺得麥大很噁心,「這是霸凌,是一場難看的秀,我覺得頂尖大學不應該這樣。」她也表示,很擔心此種「霸凌文化」會擴散至其他學校,包括自己的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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