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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響自由排課權益 嘉藥藥學限制學生必修退課
校園
第1787期
影響自由排課權益 嘉藥藥學限制學生必修退課
2023-11-29
【記者胡王子行綜合報導】嘉南藥理大學藥學系日前於系務會議中通過決議,下學期開始禁止學生於必修課程更換班級修課。由於往年學生大多會依老師評價以及時間安排等因素進行換班,此舉一出也引起討論,許多學生認為侵犯學生自由調整課表的權利。系方則表示此決議並非強硬禁止,預計將在11月30日藉由師生座談讓學生進一步了解。 嘉藥藥學系過往換班為常見現象,學生也經常換班以求課表工整,但系方決議下學期將禁止換班行為,引起熱議。 圖/梁欣晏提供嘉藥藥學系必修課採取分班授課,同一科目會分配到不同教師,授課時段也不一,因此上課方式、給分標準以及與個人規劃皆為學生換班的考量。嘉藥藥學系三年級學生梁欣晏説:「學生會打聽適合的授課老師,也會將課程盡量規劃成自己方便的時間,以配合打工或者避免空堂太多。」嘉藥藥學系四年級的施詠心則提到,自己身兼其他課堂的助教,有時候也需要換班來避免影響工作。此外,藥學系的選課規範包含需修習十學分的外系選修課,梁欣晏表示,無法更換必修課時段也可能會因此錯失修習外系課程的機會。面對學生各種不同的換班因素,嘉藥藥學系主任王四切表示苦惱,「過往加退選環節,時常有學生申請退課、換課,但後續又想加回原本的課程,使得系辦應接不暇。」嘉藥藥學系四年級林彧謙則認為,不論基於任何理由換課,本就不該限制學生選擇想修的班級,利用換班把課程安排緊密一些能使學生假期不受個別課程中斷。梁欣晏也說道,不得換班的決議嚴重侵害學生安排時間的權益,讓學生自由規劃時間也是大學教育很重要的一環。 藥學系學生的發聲管道包含校長信箱、師生座談會、藥學系會員大會等。30日將舉辦師生座談會,王四切透露屆時將與學生溝通。 圖/林彧謙提供梁欣晏指出,此決議上路後,希望系方仍能傾聽學生理由受理退、換課,或者規範原班級修課人數低於一定比例時便限制學生換課。施詠心也說明,既然許多學生換課的考量是基於教師授課風格與評量標準,或許授課教師們在期末時能做出調整,避免各班分數出現過大差距,也希望教師在課程規劃方面透過會議達成一致性,避免不同教師課堂著重面向不同,減少學生修課疑慮。嘉藥藥學系學會目前已發放表單調查學生選課辦法修訂之看法,將會把意見數據化後呈報系辦。王四切則解釋,此次決議並非完全禁止退、換課行為,學生若有不可抗力之因素需退選或更換修課時段,如需固定就醫或有其他課程規劃等,將會以個案處理,後續也會舉行師生座談會,系方會搜集學生的疑慮,並與學生進行溝通,希望眾人能保持理性,一同討論解方。 政策實行後,若有特殊事由必須換班,王四切提到,將以個案方式處理。學生方則希望能盡量使教師授課面向固定,從根本解決換班需求。 圖/梁欣晏提供
政大棄修制度調整 盼減輕學生修課負擔
校園
第1770期
政大棄修制度調整 盼減輕學生修課負擔
2022-11-02
【記者彭嘉輝綜合報導】國立政治大學10月17日於教務會議上,通過由政大學生會提出的棄修制度調整案,將容易造成負面聯想的棄修一詞改名為停修,並放寬停修科目數量限制。新制度最快預計於下學期上路。過往棄修一詞,容易帶有「放棄」和「半途而廢」等負面聯想,因此,政大學生會參考台聯大系統的相關制度,提議將棄修改為停修。政大學生會會長何傑恩說明,在成績單字樣顯示中,將不再使用「放棄修習」以及「abandon」等字詞。對此,政大中國文學系劉育丞認為,「棄」給大眾一種沒有毅力,和無法調整心態的感覺。政大原先停修以一科為限,為了給予學生更大彈性,改為在特殊情況下,可停修超過一科。何傑恩補充,未來預計設置多科目停修申請單,學生申請時需經過授課老師、導師及系所主管同意,再送至註冊組辦理相關手續。談到改制目的,何傑恩希望增加停修彈性後,學生能根據自身狀況進行調整,幫助調適校園生活。政大政治學系盧宥凱肯定改制為同學帶來的幫助,但他提及,同學仍需在學期前便做好修課規劃,避免因個人因素停修多科,影響其他同學的選課權益。國立臺灣大學於本學年度實施放寬停修科目數量的政策,讓學生在課程安排上有更多調整空間。即便新制才剛實施,但臺大教務處註冊組組長李宏森表示,過往學生若有停修多科需求,教務處也會給予通融。針對停修恐占他人修課名額,並影響同學選課權益的疑慮,李宏森說明,由於學生選擇停修的科目通常是系上必修,並非如通識課由全校學生共同選課,對學生影響程度較小。臺大外國語文學系陳曦過往曾因課業應付不暇,而嘗試停修兩科,但由於當時停修放寬政策尚未上路,學生若要停修第二科,得須繳交學生報告書,因此他為避免程序上的麻煩,最後僅選擇停修系上一堂必修課。但陳曦仍認為,選擇停修後,學生能擁有更多時間專注其他科目,並如願達到預期的學期成績。儘管在成績單留下停修紀錄,對於申請研究所時,可能使面試官產生負面觀感,但他認為,若能透過再次修習課程取得更好的成績,便能證明自己仍然擁有相對應的實力。 政大統計學系李思韻認為,停修並非代表學生的能力不足,而僅是一種選擇,他也認為,學習放棄是值得鼓勵且對自己負責的展現。何傑恩則呼籲,改為停修後,只要同學確實壓力過大,需要停修一門以上的科目調適生活,教師與系所主管不應給予責難或刁難,而是該藉此關心和輔導學生,思考如何協助學生適應校園生活。  
後醫學生修課少兩年 學習成效存疑慮
校園
第1737期
後醫學生修課少兩年 學習成效存疑慮
2020-11-25
【記者楊人熹綜合報導】23日教育部初步獲准國立清華大學、國立中興大學、國立中山大學三所學校申請增設學士後醫學系(以下簡稱後醫系)提案。後醫學相關科系可分為後醫系、學士後中醫學系(以下簡稱後中醫系)及學士後獸醫學系(以下簡稱後獸醫系)。然而相對一般醫學系,後醫學相關科系在學時間皆縮短兩年,導致學生多半課業壓力繁重,且學生亦質疑教授教學品質參差不齊,需花大量精力理解課程,間接影響學習成效。後醫學相關科系學生可於大學畢業後透過筆試和面試入學。中國醫藥大學後中醫系學生王文彥更談到,在校學生組成背景相當多元,因此學生可將前一所大學所學的專業領域與中醫結合,例如過去他主修職能治療學系,因而對嬰幼兒身心發展了解健全,相較於一般中醫學系畢業生,更能協助幼兒調整體質。另外,他也認為找尋工作上會較占優勢。 學士後醫學系當初成立的目的為整合各領域,期盼透過多元科系的結合,培養跨領域的人才。 圖/張豫提供。且與一般醫學科系不同,後醫學相關科系學生須於較短時間內完成學業。舉後中醫系為例,普通中醫學系就讀七年可拿到學位證書,後中醫系則僅有五年。然而修課時間減少,學習內容又十分繁雜,學生因此必須承擔巨大課業壓力。就讀高雄醫學大學後醫系的鄭芷啾表示,上課步調緊湊外,學生平均一至兩週就須準備一次期中考。中國醫後中醫系張豫也談到,每學期須修習26到28學分,學生負擔相當大,「醫學的領域很廣,可能記完就忘記了,需要反覆看熟。」他舉中醫開藥課為例,學生必須學習500多種醫藥種類和效用。此外,張豫認為課程缺乏實戰經驗,雖然學校會安排學生到醫院實習,但每間醫院實習課程紮實程度不一。他建議教授應先教導如何將學習內容應用於臨床,學生才能發揮所學。 學生表示醫學領域相當廣泛,常常看過一次內容就會忘記,需要反覆查閱,才能真正將東西學好,圖為示意圖。 圖/楊人熹攝另外,學校教授大多數為醫生兼任教師,教授時常因醫院工作而沒有多餘時間備課,教學品質間接受到影響。義守大學後中醫系學生李岱勳表示,教授雖然很專業,上課卻時常僅照唸課文,導致他必須花費更多精力才能理解。中國醫後中醫系C(化名)也提到,教授常因趕時間造成上課步調過快,或無法完成課堂預定教學內容,而留到下堂課講述,課程缺乏連貫性,因而影響他的學習成效。不過,就讀中國醫後中醫系的王昱翔則認為兼任教師的教課品質好壞並不會對他造成影響,反而靠自身努力理解才能將內容轉變為自身所學。 義守大學學士後中醫系李岱勳認為,普遍師資都還不錯,但老師在備課準備上略顯不足,學生需花雙倍時間理解內容。 圖/李岱勳提供對此,義大後中醫系助理姜琇瓊表示,學校課綱是根據國家考試規範制定,每個教授的教學品質雖然不同,但可透過學生的教學意見調查來調整。至於學生課業壓力龐大,他則回應,五年內須學習完國考內容確實很緊湊,但壓力較大的課堂學習集中在前三年,後兩年則為醫院實習,相較之下會輕鬆不少。 學士後中醫系的前三年為課堂上的學習,後兩年為實習,學生須在三年的時間內將先備知識學好,才能應用在實務上。 圖/楊人熹攝事實上,在民國70年代,國立臺灣大學也曾試辦後醫系,目標為鼓勵學生往偏鄉服務及從事基礎醫學研究,然而學生仍多追求在都市從事醫學相關行業,無法達成學校辦理後醫系的意義,僅維持三年便停辦。本次清大同樣以招收未來到偏鄉服務的公費生為優先考量,盼落實醫療資源平等,並將設計跨領域課程,期許學生完成學業後,成為具備第二專長的醫師。  
學生打工前的必修課 慎選工作保權益
校園
專題
第1657期
學生打工前的必修課 慎選工作保權益
焦點
2017-06-09
互動式網站請按此工作評分【專題記者張寬逸、楊進傑、張碩、鄭雅方、黃慧文綜合報導】2016年7月4日,數十所大專院校學生至教育部門口抗議「學習型助理」為「假學習、真勞動」,要求教育部廢除「專科以上學校強化學生兼任助理學習與勞動權益保障處理原則」,回歸勞僱關係認定。國立政治大學社會所學生高若想甚至將雞蛋砸到當時的教育部高教司專委頭上,於今年(2017)3月被判處拘役20日,高若想表示,將提起上訴。2015年6月17日,自勞動部與教育部先後頒布《專科以上學校兼任助理勞動權益保障指導原則》與《專科以上學校強化學生兼任助理學習與勞動權益保障處理原則》(以下分別簡稱《指導原則》及《處理原則》),將學生助理分為勞僱型與學習型。勞動部頒佈之《指導原則》,旨在讓學生助理能夠比照勞工,受《勞動基準法》保障;然而由教育部頒佈的《處理原則》卻將在校內工作之學生助理區分為「學習型助理」與「勞僱型助理」二類,其中,僅有勞僱型助理被視為和學校間有傭僱關係,學習型助理則被排除在《勞基法》外。5月18日,教育部訂定《專科以上學校獎助生權益保障指導原則》,今年8月1日起學習型助理將改稱「獎助生」。高教工會代表批評,教育部寧願在今年度(106年度)大學預算中補助「學習型助理」的商業意外保險(約2.9億元),也不願意用同樣的經費直接幫各兼任助理保勞保。 2016年12月23日,數個學生團體在教育部前針對「教學助理全面勞僱化」的議題提起抗議。圖\鄭雅方攝助理定義惹議 學習型、勞僱型難分清根據教育部的《處理原則》,學習型助理應以學習為主要目的,而非以獲取報酬為目的,學習又區分為課程學習與服務學習二種;若工作內容不是上述二者,就應該被定義為勞僱型助理。由於勞僱型助理受《勞基法》保障,校方有替學生投保勞、健保之義務,另應提供最低基本薪資,不得拖欠。根據《勞工保險條例》,有投保的助理享有各種保險給付,包括失能、傷病等。擔任勞僱型助理時的保險時間,也會計入未來可領取老年給付之年資內。由於學習型助理缺少這些勞動相關法規保障,對學習型助理之定義應更加慎重,學生也應該嚴格審視自己的工作內容。去年7月13日,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聯合勞動部與教育部推動之「生助理聘用勞僱化規畫」專案報告中,立委蘇巧慧便指出,政大曾以「暑期計畫學習型臨時性人員」招募助理,然而工作內容卻包含環境清潔,顯然有勞動事實,不應被定義為學習型。擔任科技部計畫學生專任助理的江同學表示,她的工作內容是替教授約訪,並取得受訪者之工作資料,對自身的學習並無幫助,僅是做資料的處理、整理,按照教育部的定義,不應歸為學習型助理,除此之外,校方還時常拖欠薪資。任職政大校內EMBA勞僱型助理的小彬(化名)表示,在辦公室內常看到學習型助理需要替老師或學生處理行政上的事務,然而,行政雜務的處理不應是學習型助理的工作範圍。 學習型助理和勞僱型助理的定義比較。製圖/黃慧文 資料來源/教育部教育部修改指導原則 遭批「換湯不換藥」為了解決助理勞權爭議,教育部於2017年5月18日修改原有的處理原則,變更為〈專科以上學校獎助生權益保障指導原則〉(下簡稱:〈獎助生原則〉),希望能夠清楚地界定學習型與勞僱型助理的界線,除了將原「學習型助理」更名為「獎助生」,並規定須加保商業職災險。未來聘用獎助生前要舉行課程會議,以確定獎助生的工作範圍確實不涉及非關學習的勞務,其中至少要有十分之一的學生代表參與,負責對校方的監督。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集體協商中心、法務中心研究員李俊璋表示,主管機關把學生定義成「擁有勞工身分」,但同時又是「學生」,依照兩者分離的邏輯去修法。但他認為,其實學生在提供勞務,並同時進行學習,事實上「勞工」跟「學生」的兩種身分是並存的。李俊璋表示,根據〈獎助生原則〉的第四點(註【1】),會造成身分上的認定更加模糊。他強調,認定原則會使技專院校的學生的校外實習被認定為無對價僱傭關係,造成勞動條件保障的不足。弱勢學生也被納入獎助生補助的範疇,條文中明確規定「安排學生參與學校規劃之『無對價關係』之服務活動」,李俊璋認為這很矛盾,校方規定弱勢學生若未達到一定的服務時數,必須去補服勞務才能拿到獎助,這已經是個明顯的勞務對價關係。政大勞動權益促進會的徐子為同學表示,學校應該無條件給弱勢學生補助,讓他們不用工作就能維持生活,不應用時數來換。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師大分部成員陳炳權認為,雖然〈獎助生原則〉規定要為獎助生(學習型助理)保商業職災險,但實際上仍是規避行勞務之實的學習型助理的身分。保了商業險,等同於將原先用來補助公共體系(勞保)的金錢,轉移到私人財團手中。陳炳權認為,因為教育部態度消極、學校不願動用原有的經費來支付保險,這和總統提出的「高教公共化」口號背道而馳。關鍵在於高教預算必須提高。在教育部頒布獎助生原則的一周後,包含政大勞動權益促進會等數個青年勞團,便召開記者會批評教育部此舉是「換湯不換藥」。全教總李俊璋則表示,《大學法》第33條、司法院大法官563號解釋都有提到,任何大學的學則訂定,都必須要有學生代表出席參與討論。根據〈獎助生原則〉第九點中規範,各類獎助生權益保障、申訴及救濟管道及處理程序,應納入「學生學則規範」,學生依照法律是可以得到在會議中表達意見的空間。高教工會指出,校內的勞資爭議申訴管道缺乏工會代表參與,容易遭校方控制。陳炳權表示,很多學校會盡量避免學生來干涉校方的勞動條件。「勞資爭議的申訴平台不應該在資方的平台之下,應是由更上級的機關來協調處理勞資爭議。」李俊璋建議,會議中可以納入實務工作者、民間組織的人事等第三方,避免學校以操控法定人數的方式,掌控勞資爭議申訴會議。再者,工會學生代表可以和校外勞權組織多做連結,以掌握資訊的優勢。「最重要的是,會議的紀錄要透明、公開。」若校方仍持續控制著勞資爭議申訴平台,建議同學可以申請各縣市勞工局所提供之外部勞動申訴、檢舉,透過公權力的介入保障自身權益。 勞健保不重要?專家說給你聽納保爭議未息,勞健保究竟能夠提供哪些權益保障呢?蔡晴雨律師曾在她的文章表示,勞保是透過國家與僱主和勞工共同分擔保費的方式,讓勞工能在工作期間或退休後獲得一定的保障;包括生育給付、傷病給付、失能給付、職業災害醫療給付、老年給付以及死亡給付。陳炳權表示,勞健保是社會運作的基礎項目,是必須品,沒有選擇性,只要有勞動事實就必須要保勞健保。「教育部讓學校彈性定義助理身分,容易讓學生被定義為學習型助理。」根據《勞工保險條例》第六條,擁有五名員工以上的僱主有義務幫勞工投保勞保。全教總李俊璋表示,若僱主沒有投保,對於學生發生職災、職業病,甚至是年資,都會產生影響。他坦言:「尤其是上班路線中的通勤職災,很容易讓沒有經濟能力的學生造成極大的損失。」然而有些校、資方時常以人事成本增加,負擔變重為由大量刪減校內勞僱型的工作名額,甚至是向學生喊話,表示保了勞健保之後,學生薪水會縮水,讓學生選擇去當學習型助理。針對這些現象,全教總李俊璋表示,勞動關係中,最需要確保整體勞動環境的健全,「如果學校單純為了節省成本,而造成學生發生職災或是職業病等等,就是沒有維護學生的權益。」健保署規定,無工作者應依附配偶或直系血親,以眷屬身分到其投保單位辦理投保。勞促會同學徐子為舉例,假設某學生家人的薪資為五萬,該學生依附家人投保的金額將是712元;若以自己的薪資投保,假設一個月薪資6000,健保仍必須用最低薪資21009元計算,投保金額是296元,每個月即可省下416元。除了校內工讀,學生在校外打工也需要注意自己的權益,否則自身權益受損卻不自知。根據本專題小組在政大發出的146份有效問卷,63%的學生打工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契約。另外,有19.2%沒有保勞保或就業保險,22.6%沒有保健保,22.6%沒有支付加班費。很多學生並不清楚法律給予的權益保障,政治大學國貿學系黃同學(化名)表示,找第一份打工時,因為不清楚勞健保相關規定,未以此作為選擇工作的標準。歐語系同學(化名)則認為,短期打工有無勞健保不影響她的選擇。 了解應有權益 免於不法剝削學生應該如何保障自己的勞動權益?針對僱主未依法保勞健保,政治大學法律系副教授林佳和分析,若僱主連勞健保都沒有保,很難期待他在其他方面會是個「守法者」。遇到這樣的僱主,要盡快想辦法離開。若已經工作了一段時間,應勇於檢舉,不要忍氣吞聲。蔡晴雨律師建議,若是遇到僱主有違法情形,除了可以向勞保局檢舉,也可以向僱主請求賠償或是提出調解、訴訟。「如果真的不想做可以和老闆表明違法並終止勞動契約,要求老闆給付資遣費。」高教工會陳炳權表示,針對打工單位,申請勞檢其實算是最簡單的方式。他強調一定要具名,「因為勞檢單位人力吃緊,所以常常選擇不處理某些匿名的案件。」陳炳權也建議學生,可以加入各校勞動組織(如工會)或參與勞權社團(例如政治大學學生勞動權益促進會)。蒐集多個個案,再一次檢舉,效果會更好。全教總李俊璋認為,預防勝於治療,勞方相對資方弱勢許多,在進入打工環境之前要了解並排除不適合的場域。他建議學生可以多詢問學長姊的經驗。另外可以透過勞動部台灣就業通網站,或進入教育部青年發展署的網站下載「校外工讀自我檢核表」,來檢視工作環境、勞動條件是否合格。許多同學因為與僱主熟識,當權益受損時,選擇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對此,李俊璋表示可以理解學生的心態,但若過度陷於人情,反而會損失法律上應有的基本保障。他建議學生在勞資糾紛發生時,可以先透過學生會、校內工會或其他NGO先進行協調。他相信,店家和學生若有不錯的關係,協調過後的結果並不會太差。李俊璋表示,學生對勞動保障條件都應有一定的認識,他呼籲政府可以透過政策形成或監督,讓民間、政府提供學生更多的工作選擇,讓學生在進入工作環境前,能充分的選擇適合的工作單位,避免進入勞動條件差的單位,影響自己的權益。   註【1】:〈專科以上學校獎助生權益保障指導原則〉第四點四、大專校院獎助生參與以學習為主要目的及範疇之教學研究活動,或領取學校弱勢助學金參與服務活動之附服務負擔助學生等,非屬於有對價之僱傭關係;其範疇如下:(一)課程學習:1、指為課程、論文研究之一部分,或為畢業之條件。2、前課程或論文研究或畢業條件,係學校依大學法、專科學校法授權自主規範,包括實習課程、田野調查課程、實驗研究或其他學習活動。3、該課程、論文研究或畢業條件應一體適用於本國學生、外國學生、僑生、港澳生或大陸地區學生。4、符合前三目條件,未有學習活動以外之勞務提供或工作事實者。(二)附服務負擔:指大專校院為協助弱勢學生安心就學,提撥經費獎助或補助學生,並安排學生參與學校規劃之無對價關係之服務活動。前項獎助生,不包括受學校僱用之學生,及受學校指揮監督,並以獲取報酬為目的從事協助研究、教學或行政等工作,而應歸屬於有對價之僱傭關係之兼任助理。
台師大攜高職開課 必要性遭學生質疑
校園
第1643期
台師大攜高職開課 必要性遭學生質疑
2016-12-28
【記者葉冠吟綜合報導】國立台灣師範大學與台北市七所技術型高中合作,將於105學年度第二學期推行「生活技能通識選修課程」,讓大學生利用三個週末時段,運用高職設備與師資上課,學習生活實作相關課程。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和北區技術型高中策略聯盟簽署合作,105學年度第二學期即將推出「生活技能通識課程」。圖/台師大提供但有學生認為從校內跨系選課即可修習到相關內容。以「基礎攝影」課為例,在師大設計學系「攝影」及圖文傳播學系「攝影學」課就可以學習到知識。台師大人類發展與家庭學系學生呂思諄表示,雖然認同校方希望學生習得生活技能的用心,但疑慮校方為何還需開課補足。另外,台師大設計學系學生陳莉卉也舉例,想學習程式設計相關課程的學生,透過和國立台灣大學、國立台灣科技大學組成的「國立台灣大學聯盟」,即能在台大資訊工程學系的「程式設計」課程學到。台師大教務長陳昭珍表示生活技能通識課並非要取代各系所現有課程內容,而是著重讓學生體驗不同的生活領域,增加學生的實作經驗。至於為何要和高職合作並到當地上課,陳昭珍解釋高職設備齊全,且負責教學的教師皆具備大學講師資格,並非將高職課程直接套用,而是為大學生重新設計。陳昭珍也強調,大學課程是專業人才的養成,需有扎實完整的理論學習;生活技能通識則是想讓學生具備基礎觀念,以自行解決生活上的簡單問題。另有學生對於生活技能通識課程表達贊同。從台北市立大安高級工業職業學校汽車科畢業、台師大工業教育學系學生楊易學認為高職的汽機車維修部分的課程設計較扎實,且以實作為主軸,比起大學課程偏向理論研究探討,較貼近生活,若想活用於生活中,確實有助益。目前「生活技能通識選修課程」預計開設八門,內容包含機車維護、APP開發、生活商業知識、基礎攝影、居家設備維修、水電簡易修護、基礎園藝和木藝。陳昭珍表示課程內容以生活中常見問題及各高職專長項目為主,主要開放台師大一大二學生選修。
吟詩賽不再納入必修課 輔大生自主參與
校園
第1634期
吟詩賽不再納入必修課 輔大生自主參與
2016-10-27
26日輔大中文系於百煉堂舉辦「第21屆紀念傅試中老師古典詩詞吟唱比賽」。圖/輔大中文系系學會提供【記者葉冠吟台北報導】輔仁大學中國文學系26日舉辦「第21屆紀念傅試中老師古典詩詞吟唱」比賽,比賽強制大一至大三全體學生參與,並納入課堂成績,制度已惹議多年。今年學生首度成立「輔仁中文的詩詞吟唱也要轉型正義」臉書(Facebook)粉絲專頁,並向系方提出申訴,系方26日召開系務會議,公告確立下屆比賽將抽離課程,讓學生自由參加。民國85年起,為紀念逝世教授傅試中,並選出「中華民國大專青年聯吟大會」校際代表隊,輔大中文系於每年10月例行舉辦古典詩詞吟唱比賽,參賽者由大一兩個班和大二必修課「詩選及習作」、大三必修課「詞曲選及習作」學生,以班級為單位參加。但中華民國大專青年聯吟大會於91年停辦後,中文系仍持續舉辦詩詞吟唱比賽,並納入必修課的課內活動,依各老師自行決定配分,最高會佔期末總成績的20%,引起部分學生反彈。「輔仁中文的詩詞吟唱也要轉型正義」發起人之一中文系學生王昱霄表示:「我們並沒有反對詩詞吟唱本身,而是反對強迫同學吟唱,並計入總成績20分。」詩詞吟唱作為課外活動,有助於學生記憶詩詞,但訂定為課程內容,學生卻必須利用四到五週課餘時間籌備,有些教師亦會運用教學時間練習詩詞比賽,剝奪學生在課堂上應學習詩詞曲學基本知識的權利。關於課後時間被佔用過多,中文系校友許書翔認為,身為人文學科的學系應該要有更多文本訓練與閱讀,但籌備活動卻壓縮太多理解文本的時間,反而會影響學業。中文系學生洪旭增則認為,詩詞吟唱已舉辦20年,有其存在的傳統價值,且能給予學生上台表演、展現自我的機會。詞曲選必修課教師、中文系副教授孫永忠則表示,詩詞吟唱是一個逐漸消逝的國學知識,希望透過新的展現方式,吸引同學興趣並傳承知識。系方針對學生的訴求做出回應,中文系主任許朝陽表示,經系務會議討論後,自下屆詩詞吟唱比賽,改由系方主辦,與課程脫鉤,不列入期末分數,並讓學生依自由意願選擇參加比賽與否。中文系學生高永祺表示:「非常好,回歸正常的機制。」參與詩詞吟唱的自主權終於回歸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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