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 JavaScript喔,請開啟 Javascript 功能。
跳到主要內容
新聞總覽
view
更多新聞總覽
影音
北市民政會擬放寬預算 加速校舍修繕
2024-12-13
生活
【社論】難以破解的搶票難題:台灣該如何阻絕黃牛?
2024-12-13
影音
《學輔法》修正通過 盼改善校園輔導系統
2024-12-13
校園
政大欲推性別友善宿舍 調查問卷設計引爭議
2024-12-13
校園
臺師大推動轉銜方案 助心智障礙者融入職場
焦點
2024-12-13
藝文
賦予媒材新意義 賴彥勳重譯日常觀察
2024-12-13
藝文
以童趣元素隱喻現實暴力 李兆起藉繪畫詮釋文學意涵
2024-12-13
校園
國際
新知
藝文
生活
體育
專題
影音
首頁
新聞總覽
全部文章
返回首頁
新聞期別 :
請選擇...
第1804期
第1803期
第1802期
第1801期
第1800期
第1799期
第1798期
第1797期
第1796期
第1795期
第1794期
第1793期
第1792期
第1791期
第1790期
第1789期
第1788期
第1787期
第1786期
第1785期
第1784期
第1783期
第1782期
第1781期
第1780期
第1779期
第1778期
第1777期
第1776期
第1775期
第1774期
第1773期
第1772期
第1771期
第1770期
第1769期
第1768期
第1767期
第1766期
第1765期
第1764期
第1763期
第1762期
第1761期
第1760期
第1759期
第1758期
第1757期
第1756期
第1755期
第1754期
第1753期
第1752期
第1751期
第1750期
第1749期
第1748期
第1747期
第1746期
第1745期
第1744期
第1743期
第1742期
第1741期
第1740期
第1739期
第1738期
第1737期
第1736期
第1735期
第1734期
第1733期
第1732期
第1731期
第1730期
第1729期
第1728期
第1727期
第1726期
第1725期
第1724期
第1723期
第1722期
第1721期
第1720期
第1719期
第1718期
第1717期
第1716期
第1715期
第1714期
第1713期
第1712期
第1711期
第1710期
第1709期
第1708期
第1707期
第1706期
第1705期
第1704期
第1703期
第1702期
第1701期
第1700期
第1699期
第1698期
第1697期
第1696期
第1695期
第1694期
第1693期
第1692期
第1691期
第1690期
第1689期
第1688期
第1687期
第1686期
第1685期
第1684期
第1683期
第1682期
第1681期
第1680期
第1679期
第1678期
第1677期
第1676期
第1675期
第1674期
第1673期
第1672期
第1671期
第1670期
第1669期
第1668期
第1667期
第1666期
第1665期
第1664期
第1663期
第1662期
第1661期
第1660期
第1659期
第1658期
第1657期
第1656期
第1655期
第1654期
第1653期
第1651期
第1650期
第1649期
第1648期
第1647期
第1646期
第1645期
第1644期
第1643期
第1642期
第1641期
第1640期
第1639期
第1638期
第1637期
第1636期
第1635期
第1634期
第1633期
第1632期
第1631期
第1630期
第1629期
第1628期
第1627期
第1626期
第1625期
第1624期
第1623期
第1622期
第1621期
第1620期
第1619期
第1618期
第1617期
第1616期
第1615期
第1614期
第1613期
第1612期
第1611期
第1610期
第1609期
第1608期
第1607期
第1606期
第1605期
第1604期
第1603期
第1602期
第1601期
第1599期
第1598期
第1597期
第1596期
第1595期
第1594期
第1593期
第1592期
關鍵字搜尋 :
搜尋
全部文章
校園
國際
新知
藝文
生活
體育
專題
影音
專題
第1705期
制度矛盾下的法醫困境:人力過剩與不足問題並存
2019-06-20
【專題記者許容瑄、黃俐榛、林奕辰、莊珺茹、謝承學綜合報導】「醫師是看活人,法醫是看死人。」傳統觀念中談到「死亡」時,人們往往避之唯恐不及。然而,有一群人的工作就是跟死者對話,他們抽絲剝繭,在冰冷的解剖室裡試圖找出致死關鍵,他們是面對死因的最前線——法醫。不過,目前全台僅有五十多位法醫,且並不是全數都能解剖大體,而這些法醫正因矛盾的制度進退兩難。 「可解剖的人太少,不可解剖的人太多」:法醫動刀門檻提高法醫檢驗屍體的過程稱為「相驗」。若遇需解剖的案件,則需由具「解剖資格」的法醫參與相驗。據法務部統計,2013至2018年台灣平均一年送交解剖屍體的案件約2037件,然而全台能夠執刀解剖的公職法醫師僅有三位。因人力嚴重不足,剩餘的案件會分派給擁有解剖資格但不在公部門任職的「兼任研究員」處理,但全台的兼任研究員也只有八位。「這麼多年來,真正專任的法醫很少。」法務部法醫研究所病理組組長、全台三位法醫病理專科醫師之一的許倬憲表示,一名法醫一年的理想工作量是解剖200具屍體,但目前的專任法醫師人數不足,不得已之下只能將工作委託兼任研究員。弔詭的是,雖然具解剖資格的法醫人力不足,但無解剖資格的法醫職缺卻始終僧多粥少。「當初會想唸法醫研究所是因為小時候看了很多(法醫相關)影集,進來之後發現不是想像的那樣。」國立台灣大學法醫研究所學生李俐融表示,他所屬的「乙組」學生成為公職法醫師後不具解剖資格,且公職法醫師缺額稀少。以2018年為例,全台灣僅招收一名缺額,卻多達11個人報考。激烈的競爭使得許多法醫研究生必須尋找與所學無關的工作、放棄多年努力,究竟是什麼樣的制度和環境,造成台灣法醫界「可以解剖的人不夠,不能解剖的人太多」? 也許要從2015年的一場修法探討起。 醫師法醫執照皆須具備 可解剖法醫人力驟減2015年立法院修訂《法醫師法》,引發法醫界與醫界的軒然大波,亦造成《法醫師法》與《刑事訴訟法》相互矛盾。修法前,依《法醫師法》與《刑事訴訟法》規範,具有「醫師」資格者可進行解剖。也就是說,若為醫師,即便沒有法醫執照,仍可以「顧問法醫」、「榮譽法醫」等名義執行解剖。但是立法院修訂《法醫師法》後,解剖需由「法醫師」執行,然而《刑事訴訟法》中仍規定「醫師」才能解剖。因此在不違背《刑事訴訟法》與《法醫師法》的條件之下,解剖者必須同時擁有法醫與醫師執照。台大法醫研究所教授、現任法務部法醫研究所兼任研究員孫家棟醫師說明,解剖業務應由法務部法醫所內的專任公職法醫師負責,然而,台灣一年2000多件的案件對現有的三位法醫來說是龐大的負荷,因此會有「兼任研究員」參與解剖。法務部法醫所亦利用審核制度(註)降低解剖數量,以減輕三位公職法醫師的工作量,「無法應付的案件則委託我們這些兼任研究員。」註:審核制度是由法務部決定是否進行解剖的標準,法務部提高標準使受理解剖件數減少。從法務部法醫研究所受理解剖及鑑定案件統計數據來看,2015年前,每年委託兼任研究員解剖及鑑定的件數約佔五到八成。但在2015年修法後由於需要兩張執照,2016年與2017年委外的案件數大幅下降至約三成。由此可見,2015年《法醫師法》的修訂使得沒有法醫執照的兼任研究員無法進行解剖。在總解剖案件量無顯著變動的情形下,公職法醫師的工作負擔明顯上升。 誘因不足、學制不完善 法醫入行意願低僅管可解剖法醫的工作負擔增加,法務部法醫所卻招不到符合資格的法醫補充人力。除了資格問題,薪資過低也是造成台灣「具解剖資格」法醫數量不足的主因之一。法醫所病理組組長許倬憲解釋,台灣的法醫體系由法務部管轄,且公務人員的薪水不能隨意調動。一般新進醫師的月薪約12萬元,薪水還會隨著晉升增長,但法醫的月薪卻一直都只有十萬元。當醫師的收入遠高過法醫,將導致同時具醫師與法醫資格的人不願投身法醫行列。由於成為法醫的誘因低,一直以來台灣法醫從業人員並不多。政府為鼓勵人才投身法醫領域,於2003年在台大成立法醫學研究所,並以學歷為門檻,分設甲、乙兩組。報考甲組的學生,需具有醫學、中醫或牙醫等學位;而乙組則開放其他醫學相關科系學生報考。兩組學生從法醫研究所畢業後,皆須考取法醫執照才具有法醫資格。甲乙組學生雖皆稱為「法醫」,但其中只有甲組學生能負責解剖工作,乙組畢業生僅能擔任有法醫頭銜的鑑識人員。 如前文所提及,由於2015年《法醫師法》的修訂,沒有醫師執照的法醫,也就是乙組畢業後考取法醫執照之學生,僅能進行屍體相驗與毒物鑑定、證物鑑定等業務。又因為各地檢署每年開出的缺額十分稀少,這些畢業後的學生雖有法醫執照卻始終等無職缺。當初為解決「法醫荒」設立研究所的初衷沒有得到改善,反而衍生出新的問題,擁有法醫執照卻無法成為公職法醫師的「流浪法醫」成了另一個待解決的困境。許倬憲認為,以學校體制培育法醫並不符合職場需求,「你知道一個蘿蔔一個坑,你必須要有一個在職的退休,才有辦法人進來,這需要好幾年的時間。」從法醫研究所一年所招收的人數來看,近五年兩組招收學生合計不超過五人,但地檢署開出的職缺每年卻幾乎只有一人。乙組學生李俐融就表示,《法醫師法》立法初期釋出非常多名額給乙組學生,因此頭一兩年順利成為法醫的人並不少。然而,後幾年政府漸漸用多種說法來降低名額數量,如缺額已滿或無人退休等等。李俐融進一步說到,「但是我們所每年還是會不斷地招收新生,假設每年都畢業兩個但是兩年只開一個缺,就會累積越來越多有執照的法醫。」前刑事局法醫室主任、戴德法醫事務所負責人石台平表示,台灣目前主導立法的人皆不具備法醫身份,現任法醫研究所的所長也不是法醫,非法醫專業的學者卻是立法者,才會間接導致制度不適用現況,他形容:「政府的作法是『問道於盲』。」 法醫到底該不該是醫生? 醫界法界意見分歧面對法醫「不足」與「過多」並存的問題,李俐融認為若能鬆綁解剖需有醫師執照之限制,就能夠讓人力重回平衡。他解釋,法醫研究所的學生除了法醫領域的學習也須具備醫學知識,「我們(和甲組學生)也就差那一年(臨床實習),如果要我多上一年我也願意啊。」在此情況下,為何要質疑無醫師背景的法醫在解剖業務上的能力?他也提出疑問,既然大部分醫師並不想擔任公職法醫師,為什麼政府又限制無醫師執照學生的解剖資格?李俐融坦言,身旁同學畢業後的規劃大多為回歸大學科系的專業領域,對成為法醫也已不抱太大期望。李俐融無奈地說:「反正就是又要質疑你,又要你修課。」對於乙組學生來說,即使知道成為公職法醫的道路越趨不明朗,卻也只能硬著頭皮完成學業。不同於李俐融,法醫高大成則認為法醫必須具有醫師資格。他不諱言地說:「人命關天的情況下,不能說醫師不做就讓你們(無醫師資格的法醫)來做。」高大成認為檢驗報告送交法庭後若結果有誤,無法醫專業的法官可能無法察覺。 法醫高大成認為法醫仍須具備醫師執照,因此並不認同設立乙組研究所的做法。 圖/林奕辰攝 許倬憲則認為乙組學生擁有足夠能力執行解剖業務,他反而指出,無醫師執照的法醫面臨的問題不只是資格。大部分死者家屬會認為無醫師執照的法醫專業度不足,法醫在面對法官時也會遇到困難,許倬憲舉例:「法庭上會問一個很現實的問題,你解剖幾件,你現在學經歷怎麼樣?」同時也須考慮其他先進國家標準,除了台灣和中國,歐美國家都明訂法醫須具備醫師資格。許倬憲進一步說明,其實公部門中具解剖資格的專任法醫師人員不足,並不是資格過度嚴苛的問題,符合資格的大有人在,只是法醫工作的誘因太低。「(台大法醫研究所)甲組每年都有人錄取、畢業,但還是沒有人要來(當公職法醫師)。」他透露,醫師考入法醫研究所有時是為了豐富自身學歷,並不一定會投入法醫工作。為改善解剖人力不足的問題,高大成指出放寬資格並不是解方,應要縮短醫師和法醫的待遇差距。同時,他也提出另一個方法,「請醫學系畢業但沒通過醫師執照的人去上課,給他重新訓練過再去考法醫。」高大成認為,若從落榜醫師們中挑選法醫人才,他們也許願意接受法醫較低的待遇。 修法紓緩人力僅是第一步 改善法醫待遇是重點2019年5月10日,立法委員尤美女等人提出《刑事訴訟法》二一六條條文修正草案,盼將《刑事訴訟法》內容與《法醫師法》統一,讓法醫不必擁有醫師資格仍可行解剖業務。若修法通過,可解剖的人力理應可得到紓緩,乙組畢業生也能順利找到工作。然而修法只是第一步,乙組學生要如何讓法庭認可其能力才是關鍵。「法庭對一個法醫的要求其實是非常嚴苛的,檢驗報告封面的資格要一堆,越多的資格人家越喜歡。」許倬憲認為判定死因是重責大任,如果由多個法醫一起以「法醫機構」的名義合出檢驗報告書,便可以減少外界質疑。儘管放寬資格能否改善台灣法醫面臨的人力困境,各界眾說紛紜,但改變現狀已刻不容緩。修法只是個中繼站,為了讓法醫資格的篩選標準符合工作時真正所需的能力,並使人力達到平衡,台灣法醫業還有很長的一段路要走。「許多年輕人都被修法後門檻卡住,但法醫界需要的是傳承。」正如許倬憲所說,若法醫界無法改善甄補機制,導致不能逐步補入新進法醫,法醫人才將會出現斷層。
校園
第1669期
促轉條例三讀通過 學生盼正視歷史真相
2017-12-13
【記者張玟榕綜合報導】立法院5日三讀通過《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將由行政院下設「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負責開放政治檔案、清除威權象徵、平復司法不法等任務。共生音樂節總召、國立政治大學民族學系學生徐祥弼表示,促轉通過對轉型正義進程是很重要的一步,代表政府願意從官方的角度正視過往歷史的不正義。促轉條例提及的清除威權象徵,引發社會討論是否更改「中正、介壽」等校、路名。首當其衝的國立中正大學民國75年在台復校,便是為了紀念蔣中正百歲誕辰。中正學生會8日遂於臉書(Facebook)發起直播投票,以選擇題的形式調查師生改校名的意願。隔日學生會發聲明強調,轉型正義並非簡單「改或不改」的二元選擇,投票是為了示範轉型正義如何被塑造成粗糙、隨意的對立,希望藉此激起討論,讓尚未了解議題的人可以再次思考「中正」二字背後的意涵。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則澄清,目前政府並無全面改名的打算。「讓分裂的社會可以和解,是轉型中的整體社會成員需要共同面對的。」中正學生會會長陳品妤表示,促轉條例通過是個開端,藉由政治檔案適度開放、司法案件平反,能讓更多人看見威權統治下的不公義,進而透過實質討論凝聚共識,思考如何追究加害者與反省加害體制,給予政治受難者正義。中正政治學系學生李孟璋認為,平時討論轉型正義的機會並不多,因為牽涉到更改校名,更多的議論讓學生接收到相關的歷史資訊,再從自身所學進一步反思。他也強調,轉型正義工程不能只看表面的效益,重點在於正視過往傷痛,並珍惜民主自由的價值。徐祥弼也強調,開放政治檔案可以讓過往真相公諸於世,大眾才得以理解威權政府侵害人權的作為,以及背後的加害者究竟有誰。國立台灣大學歷史學系教授周婉窈認為,政治檔案的開放與應用是為了追求真相、釐清責任,落實轉型正義。他表示,一定要有別於一般情形下的個資保護標準,不遮蔽住址、社會關係等重要資訊,否則檔案開放只會消滅歷史,徒生困擾。立法委員尤美女提到,目前希望能讓《政治檔案法》草案儘速通過,在比現行《檔案法》開放限制更為寬鬆的情況下,成為轉型正義的民主基石。至於如何取得社會公益與個人隱私權的平衡,他強調,草案會以儘可能開放威權體制加害者資料為原則,對受難者的個資則會採較嚴謹的保護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