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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示威反職場霸凌 呼籲政府正視吹哨者權益
影音
第1802期
學生示威反職場霸凌 呼籲政府正視吹哨者權益
焦點
2024-12-06
【記者林以晴 陳樂怡台北採訪報導】由學生發起的「台灣反霸凌護吹哨遊行」,於11月29號齊聚勞動部前示威,表達對職場霸凌文化的關注與不滿。抗議成員手持「反霸凌,護吹哨」的標語牌,呼籲政府重視吹哨者的權益。遊行發起人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學生李超群說:「我覺得這是應該要做的事情。我們每個人都有心中的善良,我也看到很多人這幾天打電話告訴我,他吹哨了,他很害怕,他也分享他以前被霸凌的經驗。那如果今天沒有人站出來,沒有人喊出來,大家都會忘記這件事情。」 團體提出三大訴求,第一,要求徹查霸凌事件真相,公開事實並追究加害者責任;第二,呼籲政府加速制定《吹哨者保護法》,保障吹哨者免受報復;第三,推動完善揭弊者保護機制,確保揭弊者的基本權益。參與民眾趙頌穎說:「我覺得起碼以台灣現在的環境,應該保護吹哨者是最重要的,等到他的情緒已經到極限,只能透過自殺的方式來吹哨的時候,對雙方都是傷害。」 吹哨者是指,為了阻止不公或危害發生,舉報貪污、欺詐、環境破壞、職場霸凌的人士。然而,吹哨者往往面臨重大風險,可能遭到報復性解僱、威脅、職場孤立,甚至法律訴訟等不公對待。吹哨者洪瑞壕分享他的經驗:「我曾經在疾病管制署做政府採購,那個時候疾管署的長官就是對我施壓,要把不合格的廠商,透過補件的方式來讓它變成合格。但是事實上我拒絕了。那我拒絕的結果就是,不僅調離採購職務,而且還在短期內,就是大概在兩年的時間之內,換了三次位置。」 為避免吹哨者受到不當對待,立法院已在11月7號初審揭弊者保護法草案,通過以下兩項條文。一,揭弊機關接到檢舉後,應展開調查,並可要求揭弊者或相關單位提供證據協助。相關人員若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配合。二,如果揭弊者依照法律程序檢舉的內容涉及國家機密、營業秘密或其他依法保密的事項,則不會因此承擔洩密的法律或倫理責任,包括民事、刑事、行政及職業上的懲戒 但洪瑞壕仍擔憂道:「其實我並沒有辦法相信,在目前的法制下,可以保護我這個吹哨者。他們完全可以對我做更多的職務調動,或者是阻擋我休假,甚至影響我調職。」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特聘教授林志潔分析道:「我覺得值得討論的就是,不同的人他需要的保護不一樣,你到底要開放到怎樣的揭弊。那到底應不應該內部揭弊先行,是不是也應該以公司的大小, 來區隔揭弊的對象。」 台灣推動吹哨者保護法已行之有年,仍有許多立法細節待專家討論,民眾期待政府盡快完善相關法規,讓吹哨者都能在安全的環境下發聲。
國防大學霸凌頻傳 大馬政府態度消極引眾怒
國際
第1800期
國防大學霸凌頻傳 大馬政府態度消極引眾怒
2024-11-22
【記者陳樂怡報導】馬來西亞國防部管理的國防大學 ( Universiti Pertahanan Nasional Malaysia ) 軍事訓練學院大一新生在學校操場遭大三學長暴力踩傷,導致肋骨及脊椎嚴重骨折,事件引發高度輿論關注。這也是繼10月22日宿舍內發生學弟被熨斗燙傷胸部事件,以及2017年同學被蒸氣熨斗燙生殖器以及毆打導致死亡後,又一起嚴重的校園霸凌事件。接連發生的霸凌事件使國防大學的軍事文化受到廣泛關注,引發熱烈討論。 馬來西亞國家元首蘇丹依布拉欣(Sultan Ibrahim Ismail ibni Almarhum Sultan Iskandar)透過官方Facebook發文,要求國防部嚴陣看待此事,並斥責霸凌是不人道的行為,呼籲校方保障學生福祉。對於接連發生的霸凌事件,國防部長拿督斯里(註)莫哈末卡立諾丁(YB Dato' Seri Mohamed Khaled bin Nordin ) 在下議會報告時表示,將採取相關措施預防霸凌,例如增設國防大學官員數量來改善學院與教官的比例、增加監視器監督學生行動、定期巡查學院宿舍以避免出現霸凌狀況。 註:拿督斯里是一個常見於馬來西亞的榮譽稱號,乃是由最高元首、蘇丹、嚴端、拉惹或州元首冊封的象徵式終身榮譽身份。 根據《光華日報》報導,國防大學為防範霸凌,於2023年2月起在學生宿舍內安裝監視器。然而,校方卻將監視權交由學生房長管理,引發同學質疑霸凌者可能與房長互相包庇。「房長可以說是他不小心把監視器關掉,或是刻意關掉插頭,一定有辦法騙過(校方)的啊!」國防大學學生 A (化名)說道。國防大學學生 B(化名)則透露,該學院的霸凌文化根深蒂固,多數學生都曾被霸凌,因此認為這次的曝光雖然有損學校名譽,但至關重要。「有人開始關注(霸凌事件)是好事,學校應該發生過類似的事件,只是都沒有被曝光,被冷處理了。」B說道。雖然校方早已設立投訴管道,但學生B認為投訴過程過於繁瑣,被霸凌者需先向學長報告,再由學長轉達上級,這樣的結構不僅降低效率,也可能導致包庇或匿名性難以保障。「效率真的很慢,而且調查之後就不知不覺沒有消息了,霸凌事件的調查甚至會因為霸凌者與學長的私交而受到阻礙。」B提到。 馬來西亞大學生王佩珊對於霸凌事件感到震驚,更坦言當事情被關注,校方才會更認真的處理相關問題。他指出:「我覺得校方應該更積極處理,畢竟是國防大學。」B也進一步表示,與其他國家的國防大學相比,馬來西亞國防大學頻頻傳出嚴重的霸凌事件,讓他質疑校方處理事件的效率與態度。他認為政府具處理霸凌文化的能力,但問題在於,沒有官員願意提出具體政策並執行相關措施。 若要從源頭杜絕霸凌,B認為校方不僅要懲處當屆學生,更要關注所有同學的後續發展,以杜絕類似事件。「希望採取的行動不要只是為了解決當下霸凌的問題,我們需要一個長久的方案來解決霸凌文化。」B 說道。他期許校方能為長久考量,提供一個治標也治本的解決方案。
跨性別觀念開倒車 維吉尼亞學生控州政策剝奪權益
國際
第1773期
跨性別觀念開倒車 維吉尼亞學生控州政策剝奪權益
2022-11-30
【記者陳孟樺綜合報導】「他們時常在廁所裡面臨歧視,更多時候他們乾脆只使用家裡的廁所。」維吉尼亞的同志社群經營者凱文・布萊斯(Kevin Blythe)無奈嘆道。美國維吉尼亞州政府預計自11月28日起實施一項「模範政策」(Model Policy),旨在保護學生避免受霸凌,然而部分條文卻受到許多跨性別者與同志族群強烈反對,甚至引發多起線上和線下的抗議遊行。 模範政策限制學生不能自由決定改名或使用代稱,令許多民眾質疑,政策是否是以跨性別者角度出發而設計。 圖/Jamie Scheufele提供在歐美國家,許多跨性別學生希望被以他們期望的名字及稱謂來稱呼,但模範政策中明確要求教職員使用學生的合法姓名與代稱(註一)稱呼他們,若跨性別學生要使用其他姓名或代稱,皆須家長同意且繳交相關文件。甚至規定跨性別學生應使用與其生理性別相同的浴廁,其他運動賽事也比照辦理,不容逾越。政策一釋出便引來上萬則網路評論,許多民眾也走上街頭聲援同志族群。同為跨性別者、性別運動工作者的安安(化名)表示,政策可能不認為跨性別女性是女性,大眾仍無法忽略跨性別者的原生性別。他指出這源於當前父權社會的普世價值,也可能是女性常為弱勢的危機感。註一:代稱指英語世界中掀起「性別認同代名詞」的潮流,除了舊有的he, she,因應性別中立的思潮與去性別化的概念,而有they, ze等代稱。「知道這些孩子們想『做自己』卻無法獲得任何幫助,更別說他們還要面對霸凌,這真的讓我很痛心。」現年20歲就讀高中的莫里斯・羅伯茨(Maurice Roberts)氣憤地說道。他與朋友近期成立一個同志聯盟,名為「接納之所」(Area of Acceptance),不過他也直言:「我們必須非常小心,因為只要倡議任何政治相關的議題,政府很可能會找上門來。」 自維吉尼亞州政府釋出模範政策的相關消息,許多高中校園開始倡議遊行。 圖/Jamie Scheufele提供然而,模範政策也有其支持者,根據《美國電視聯播網哥倫比亞廣播公司新聞部》(CBS News),家長莎拉・維亞(Sarah Via)表示,如果將父母排除在跨性別小孩的認同過程之外,他們將無法獲得良好的教育品質或心理健康。但安安卻認為,社會不夠友善讓小孩向家長出櫃,那應該是一起改善環境,他直批,「不能因為社會的問題使小孩不讓你參與到他發展認同的過程,而以政策強迫他向你出櫃。」學生時期是跨性別者的心理認同及生理發展的關鍵過程,布萊斯與羅伯茨皆擔憂若學生的認同不受到家長接納,學校也無法提供他們安心自在的環境。安安指出,很多性少數逃離原生家庭去外面建立一個新家庭,就是西方或美國有的「House文化」(註二)。他也認為政策頒布後,恐怕將減損校園的照護功能。在社群上幫助同志學生們的布萊斯更慨嘆地說:「曾經有一位男跨女學生的父親要他忘記當女生的渴求,不然就去都是陽剛男生的軍校。」目前政策尚未公布實行機制,對此羅伯茨也猜測,或許有學校將不遵守政策。不過雙方立場堅定,跨性別學生在校內的權益有待後續政策頒布後的觀察。註二:House文化是「新家族」的意涵。起初出現於紐約的同志及跨性別族群,他們脫離原生家庭沒有歸宿,加入House後與成員們互相陪伴,通常也會有領導家族的Father或Mother。 模範政策實況與宗旨相違背,民眾指控維吉尼亞州州長格倫・揚金(Glenn Youngkin)將在維護同志權益方面開倒車。 圖/Jamie Scheufele提供
【社論】善良有可能平等嗎?論唐寶寶事件中「鋒利」的同理心
校園
第1772期
【社論】善良有可能平等嗎?論唐寶寶事件中「鋒利」的同理心
2022-11-24
一名唐氏症患者(以下簡稱唐寶寶)日前至某炸物店購物,因忘記帶錢而無法付出40元,炸物店老闆與唐寶寶交涉無果後,決定報警處理。該事件被上傳至臉書社團與各大媒體,網路輿論迅速發酵,部分民眾惡意檢舉炸物店並留下大量負評,最終,炸物店不堪輿論重負而拉下鐵門,Google評論上也顯示該店永久停業。支持唐寶寶的民眾,多是基於對身心障礙者(以下簡稱身障者)的同理心而採取行動,同理心是促進個體或集體換位思考的推動力,為何在唐寶寶事件中,反而成為傷害他人的驅動力?因此,同理心能否「平等」就成為至關重要的問題。面對弱勢族群時,大眾常願意提供更多資源與同理,以達「齊頭式平等」。在唐寶寶事件之初,無論是社群平台、報導標題,大多持「唐寶寶受欺負」、「只為40元就報警太誇張」、「得理不饒人」等觀點。直至炸物店關門,並傳出炸物店老闆不堪輿論壓力,炸物店老闆頓時成為輿論弱勢後,攻擊言論才轉向。值得反思的是,當大眾追求齊頭式平等時,是如何衡量自己要給予弱勢多少的資源與同理心,這件事是否可能被量化?答案顯而易見是否定的,如「唐寶寶比起炸物店老闆弱勢多少」等抽象問題,並不能被準確地換算成弱勢所需要的資源多寡。最終,所謂的追求齊頭式平等,只能淪為大眾合理化差別同理心的說法。那麼,以立足點平等對兩者進行換位思考,難道就是唯一正解嗎?不能說這個概念對所有事情都適用,但在唐寶寶事件中,立足點平等會是個更合適的選擇。尤其在事件中,大眾屬於資訊不對等的一方,其他如「炸物店老闆是否知道對方為唐寶寶」、「炸物店老闆本身的身心、經濟狀況如何」等變因不明的情況下,比起齊頭式平等,立足點平等更能給予兩造同等的尊嚴,也更能避免換算障礙或劣勢為同理心時發生的誤差。從唐寶寶事件中可見,造成傷害的癥結點在於部分民眾過激的行為,即使出於同理心,但仍可能對當事人造成難以抹除的傷痛。同理心並非救贖蒼生的萬靈丹,同理之前,不妨審視自己究竟是換位思考,還是出自同情與憐憫,避免造成對方不必要的心理傷害。「社會需要更多同理心」是所有人都耳熟能詳的一句話,控訴著社會有時過於理性、冷酷的那一面。但在發揮同理心的同時,我們也應該明白自己「為何而做」、「如何去做」,以及「如何做才不會錯」。同理心是一種能力,而同理是一種行動,擁有能力後,我們更該懂得如何正確地行動,莫讓同理心成為我們對他人扣下板機的理由。
守護性平意識的堡壘? 性平會專業與獨立問題待解
專題
第1746期
守護性平意識的堡壘? 性平會專業與獨立問題待解
2021-04-14
【專題記者林子頊、吳季柔、徐宇昕、王崴漢綜合報導】「真的有人把我當受害者嗎?大家知道我是當事人,可是沒有人在意我是受害者。」國立政治大學學生Felix(化名)說道。Felix大一時在學校宿舍浴室遭人偷拍,事發當下,他馬上報警,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也接獲通報。原本Felix以為,事件能順利落幕,但性平會消極的處理態度,如同在他傷口上灑鹽。國立臺灣大學研究生Christine(化名)曾在校內研究室被性騷擾,案件進入性平會處理後,調查和懲處結果讓他苦等半年。調查期間,Christine因需與加害者繼續共事而備感焦慮,更影響課業表現,他曾向性平會提出更換實驗室的要求,最後卻石沉大海。「性平會對我來說是糟糕的單位,那時候有跟我說需要學業救濟、行政救濟等儘管跟他們提出,但我提出之後他們就不認帳。」性平會以性別平等為名,理應成為守護校園性別平等的防護罩,然而規範性平會建置的《性別平等教育法》(以下簡稱《性平法》)卻多有疏漏,如委員需具備的「性平意識」缺乏明確定義,難以確保委員的專業性。性平會非但無法保障案件當事人,更淪為當事人口中惡名昭彰的組織。 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注重校園性平議題,推廣性別教育的同時也受理性侵害、性騷擾、性霸凌等性平案件。 圖/王崴漢攝<b>性平會有名無實 難守護教育初衷根據《性平法》第六條規定,各級學校應設置性平會整合校內資源,推動性別平等教育,提升校內性平意識。性平會也須調查和處理校園性騷擾或性侵害案件,擔負「輔導」與「保護」責任,提供申訴者心輔資源與保護措施,用教育取代嚴懲,讓被申訴者能從錯誤中學習改正。相較外部的司法機關,校園性平會應提供被害人更多陪伴與協助,支持學生爭取權益,並降低案件對學生生活的影響。此外,校方有責任委請醫師、諮商心理師、社工師或律師等專業人員,提供當事者相關救濟管道。婦女新知基金會開拓部主任林秀怡曾擔任調查委員,他指出性平會調查過程常遭遇困難,如委員缺乏司法調查權、判決結果易受質疑,但他仍反對將《性平法》併入《性騷擾防治法》,因《性騷擾防治法》旨在以民、刑事罪責約束大眾,而非提升全民性平意識。林秀怡說:「不管是行為人還是被行為人都可以繼續受教 。」他認為《性平法》的功能是保障受教權,在懲罰外,更多的是諮商輔導,給予再教育的機會。然而仔細探究各項性平個案,現行大專院校性平會錯誤百出,如開會流程混亂、委員發言不具性平意識、審判標準不一、行政人員欠缺專業度等事件層出不窮。理想的性平會應當是一張溫柔的保護網,接住破碎與混亂的靈魂;如今無完善制度的性平會卻像是捕獸夾,令當事人在審問中遍體鱗傷又無處可逃。 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在處理性平案件時,理當扮演保護雙方當事人的角色,然而在性平委員專業性不足的情況下,當事人常求助無門(圖為示意圖)。 圖/王崴漢攝<b>性平會漏洞百出 從何填補?「他們(性平會)處理方式一直都是幫學校交作業,很會交作業的單位。」Christine評論性平會未發揮影響力,只是做做樣子、敷衍了事。根據《性平法》規定,性平會成員須具備性平意識,但性平意識卻不易衡量,且性平會全權由學校辦理,在複雜的教育體系下,學校常受利益、權勢關係左右,衍生許多問題。名義上獨立的性平會宛如「傀儡組織」,不禁讓人懷疑其存在的必要性。問題一:「性平意識」判定標準模糊《性平法》除劃定性平委員男女佔比外,也規定學校得聘具有性平意識的各領域委員。但校園性平案件樣態多元,性平意識因應時代轉變也有不同發展。每個人認定性別平等的價值不盡相同,且性平意識也不具判定標準,導致許多調查委員在審問當事者時用詞不妥或態度不佳,顯得不重視性平事件。向Christine求證調查情況,他回憶道:「我不記得第三個性平委員的身份背景,因為他整場(調查會議)都在睡覺。」「性平委員有權力,不代表他們有足夠的性平意識去施展這個權力。」曾任政大性平會教師代表的李淑菁於「獨立評論@天下」發表文章,指出在某些學校,性平委員不曾接受任何相關課程或訓練,恐有不適任的問題。在時代變遷下,個案牽扯同志或跨性別已不足為奇,不過,性平會相關人員大多為四、五年級生的教授、職員,若事前無需經過培訓,面對較陌生的多元性別議題,他們真的做好準備了嗎? 隨著時代推進,性平意識過去只強調兩性平等,近年也開始擁抱多元性別。學生若為同志或跨性別,校方理應尊重差異,消除一切歧視行為。圖為一對跨性別伴侶。 圖/王崴漢攝問題二:性平判決由校方主導 公正性存疑大專院校性平會由熟習校內文化的校方辦理,需設置5至21位性平委員,其中由校長擔任主任委員,聘請具性平意識的相關人士加入性平會。性平會每學期至少召開一次性平會議,若發生性平案件,則會組成三人調查小組介入調查。《性平法》規定性平委員需具有當然委員(註1)、教師代表、職工代表、專家學者以及學生代表,理當能廣納各方意見,使性平會運作更具正當性,卻有許多學校考量校譽、學校風氣而影響個案判決結果。曾就讀長庚大學的跨性別學生吳宇萱,因性騷擾案件行為人正是學務長,校方為推諉責任有影響性平會決策之虞,恐失公平。註1:大學性平會當然委員主要以校長、學務主任擔任政府期許校方成為推廣校園性平教育的領頭羊,於學校單位下設性平會。然而,在利益衝突之下,學生權益往往成為待宰羔羊。南部某私立大學性平會學生代表阿杰(化名)無奈表示校內性平會形同虛設,「雖然採共識決,但我們學校個案判決通常都是校長決定結果,也不太理會調查內容。」阿杰補充,私立學校招生不易,為了避免校譽受損,判決及懲處結果常受學校利益左右,「我們學校曾有個案是加害者不能控制自己的行為,學校沒有顧慮他的精神狀況,只為了給媒體交代,就直接給他兩支警告。」問題三:第一線人員專業度未能確保《性平法》明定性平會委員須具備性平意識,其中卻不包括專職處理性平會相關業務的承辦人。當校園性平事件發生,承辦人代表性平會,身處接觸案件當事人的第一線,倘若承辦人不具性平意識,恐怕會是當事人另一場惡夢的開始。「唉,麻煩死了。」這是Felix執意要提報性平會時,承辦人脫口而出的話,當時的場景,他至今仍歷歷在目。Felix遭遇偷拍後,承辦人及校安中心的教官擔任聯絡窗口,由承辦人負責聯絡調查委員召開會議,而教官則協助Felix跑後續流程。「因為我是男生,好像沒有人很在意這件事情(偷拍案)。」Felix指控,教官聽完事件經過,當下的反應令他感到不適,教官以戲謔的口吻說出「如果你(Felix)剛好也喜歡男生,說不定你們可以在一起啊。」以及「你是男生你幹嘛不打他兩下就好了?」等脫序言論。 Felix在學校宿舍浴室遭人偷拍,但通報性平會的過程不受重視,對他造成二度傷害,而學校也無法讓被申訴者搬離宿舍,使Felix生活在恐懼之中(圖為示意圖)。 圖/王崴漢攝問題四:培訓資源供不應求 專業人員數量不足 事實上,為培育協助性平會調查案件的專業人員,教育部須依《性平法》辦理培訓課程。課程共分初階、進階、高階與精進四階段,學員完成進階培訓取得證書後,才可成為調查專業人員。教育部同時搭建調查專業人才庫,各級學校根據名單聘請校外委員進入調查小組,提升小組調查知能。然而,瀏覽「教育部性別平等全球資訊網」開課公告,上回初階培訓於民國108年8月開課,換句話說,最基礎的培訓課程已逾一年半未辦理。臺大性平會學生委員黃脩閔表示,他雖然對課程相當感興趣,去年上任後卻遲遲未能一探究竟。同時,每階段課程設有人數限制,初階限定百人參與,高階則以40名為原則。對此,政大性平會學生委員許人友表示,課程基本上一開放即額滿,反映資源供不應求的現象,也造成法律上實質取得調查資格的人才寥寥無幾。問題五:校方過度依賴外部專家 調查費時費力誘因低當前由於多數校內性平委員不具調查身分,也缺乏相關調查經驗,性平會在處理性騷擾案件時,多仰賴校外專家。性平法上路初期,校內委員大多不熟悉調查工作,理應交由教育部積極培訓校內調查委員。林秀怡過去擔任多起案件的調查委員,他回應:「現在校內委員專業或經驗仍不足的情況下,先由校外專家帶領還沒有調查經驗的校內委員。」若傳承順利,學校就不需過度仰賴校外資源,得以回歸性平會校內自治,同時又不失專業性。此外,林秀怡提到當事件提報性平會,校方需在兩個月間找到合適的調查委員,而委員得在訪問完所有當事人後完成調查報告書。「其實接案訪談、寫調查報告,是高專業、勞力密集的事情。」林秀怡坦言,費時費力的調查過程使他倍感壓力。性平案件調查過程繁瑣且不支薪,委員甚至需承擔當事人因不滿判決結果而提告的風險。在高壓環境又無誘因的情況下,除了熱忱外,性平專家幾乎沒有任何動力繼續接案調查,導致願意投入調查的專家數量持續減少。<b>擴編學生委員席次 廣開資格認證大門若要改善性平會過度依賴校外專業人才的現況,應先提升校內性平調查的能量。而調查人才資源不足的大洞,或許能以擴增資格認證的方式補足。政大前學務長蔡炎龍指出,校內有多位教授專精性別研究,專業程度甚至足以勝任培訓課程的指導老師,卻仍須受訓,「他去上課一點意義都沒有,因為這些就是他的專業,但反而這樣(不去上課)的話他就沒有證照資格」。他建議,政府應開放更多元、彈性的資格認證管道,改善專業人才庫無法廣納性別專家的窘境。李淑菁則提出增編學生委員席次的看法,若能賦予對性平有興趣的學生更多權力,提高學生在性平會席次的占比,不但能減低教師委員的壓力,也有效提升性平會品質,「因為學生從小到大性平意識普遍比四、五年級高,學習過程中一直在接觸性別,也比較了解學生文化。」他補充,若擔心大學生難以主導調查,也可以讓具備更充分經驗與專業的碩博士生擔任主力。黃脩閔同意當前有許多學生關注性別議題,他認為學生能彌補師生兩端生命經驗的差距,「老師們有的已經脫離學生身份滿久,可是學生可以直接告訴你哪些事情會對學生產生壓力、哪些事情會對學業產生影響。」<b>組織偏重調查 推動性平教育成空談解決了性平會成員的問題,難道就能提升校園性平意識嗎?擋在學生與性平會間的濃霧會因此散去嗎?實際上,《性平法》不僅規範性平會須受理案件,同時,也必須落實性平教育,辦理相關活動。然而,許多承辦性平活動的行政人員業務繁重,而性平案件又需在時限內結案,性平會無力辦理更多活動。黃脩閔認為,學生應有權利知曉性平資訊,包括如何事前預防案件發生,以及可尋求的救濟管道。校園性平會應從根源建立性平意識,「不能總是處理後端願意進來(申訴)的事件。」多數受害者遭遇性平案件前從未聽過性平會,而一般學生對性平會的想像往往只能從去過性平會的同儕口中建立,性平會宛如隱身濃霧中的高塔,不易觸及。距性平會撥雲見日還要多久?也許有一天,學生不用再迷惘、無助地隻身闖進濃霧,他們的恐懼得以安放,也不必在晦暗的角落獨自哭泣。 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在校內並未落實推動性平教育的初衷,使得學生並不了解性平會業務,導致發生性平案件時學生更無所適從(圖為示意圖)。 圖/王崴漢攝
【社論】網路霸凌難消 匿名機制助長歪風成關鍵
校園
生活
第1713期
【社論】網路霸凌難消 匿名機制助長歪風成關鍵
2019-11-14
10月14日,知名韓國藝人雪莉被發現在家中上吊自殺身亡,震驚各界。雪莉在2015年退出偶像團體後,行為舉止常掀起討論,許多網友認為他太放逐自我,作風大膽,甚至有些網民使用激進言語謾罵。長期的網路霸凌導致他抑鬱症更加嚴重,最終走上絕路。事件發生後,南韓政府為有效防止網路上的不當言論,擬制定包含「網路留言實名制」等禁止惡意評論的法條,被大眾稱為《雪莉法》。<b>為說的話負責——實名制的利與弊時間回溯至2008年,南韓演員崔真實同樣在長期受到網路言論霸凌後選擇輕生,當時南韓政府便擬定《信息通信網法施行令修正案》,立法規定民眾如欲在瀏覽量大的網站留言,需透過身分確認,以減少散播及發布網路惡意評論。然而,此政策引發諸多爭議,其中最大的疑慮在於「個人資料保護」及「隱私安全」。當時便有駭客利用機會,竊取大型網站的用戶資料,導致許多使用者個資外洩。此外,因身分確認過程複雜,許多網民轉而使用外國網站,造成政策成效不彰,無法有效遏止惡評產生。反對者認為實名制存在限制人民言論自由的疑慮,他們主張,實名制一旦實行,人們便無法暢所欲言,評論立場容易趨向一致,如此將導致評論失去意義、言論自由喪失。2012年,網路實名制被南韓法院認定為「侵犯人民言論自由」,裁定違憲,網路惡意言論問題始終未能解決。在網路發達的年代,網路霸凌在全世界可以說是最難解決的問題,主要在於人不需與對方面對面講話,僅透過文字傳遞訊息,人們可以躲在螢幕後,成了匿名發表的形式。因為匿名,人們可以不必為自己的文字負責,更容易演變成「我想說什麼就說什麼」的心態;再者,現今許多通訊APP包含了「收回訊息」的功能,更助長了網路謾罵的歪風,即使說出了惡毒的言論,只須按個收回訊息,便能當作什麼事都沒發生,對方也沒有證據可以指控霸凌,長期下去,霸凌之風越來越興盛。 人們以匿名形式網路上發表言論,只需躲在螢幕後,助長網路霸凌歪風。  圖/ 取自Pexels網路霸凌最根本的問題在於網路是一個匿名平台,因此在上面發表言論也不會輕易被發現,若不必為隨意說出口的評論負責,久而久之,就容易被匿名機制「寵壞」而隨便亂講。網路實名制確實有辦法解決網路霸凌言論的發布,而網路實名制之所以失敗,在於其做法侵犯人民的基本權。然人民的言論自由是以不傷害他人為準則,若因惡意的言論而使受害者產生極大的影響,難道說出惡意言論的人不需為此負起責任?而從心理角度來看,網路霸凌者可說是毫無同理心,對於如此「自我」人格的人來說,要想阻止他繼續謾罵,就必須讓其為自己的言論負責。<b>霸凌風氣未減 政策成效不佳待改善2015年4月20日,台灣藝人楊又穎因長期受到網路嚴重批評自殺身亡。自此,網路霸凌在台灣成為人們爭論不休的議題。然而,即使我們不斷倡導「反網路霸凌」、「政府立法遏止」,霸凌言論卻絲毫沒有減少。台灣目前法律僅能由受害者提公然侮辱等罪,以制裁網路霸凌者,然網路霸凌在生活中仍處處可見,再再顯示利用訴訟讓加害者獲得懲罰效果有限。若能從根本解決問題,增加反霸凌教育、增加同理心,或採網路實名制約束使用者用詞,應能獲得更好的效果,但若要能夠完全遏止網路霸凌,恐怕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標籤》演繹霸凌 諷人性
藝文
第1640期
《標籤》演繹霸凌 諷人性
焦點
2016-12-08
&nbsp; 脫下卡其色制服的舞者,身上的背心被劃上一筆筆的指控、謾罵,象徵著偽善、惡意的「標籤」。圖/李奇芸攝【記者李奇芸台北報導】穿梭在觀眾身旁,擺手單腳佇立、跳躍旋轉。一張張痛苦扭曲的神情,舞者戛然而止凝視觀眾,摀著因吸氣膨脹的嘴,彷彿要吐出全世界的悲傷。《標籤》3日在北投拾米屋演出,打破舞蹈與戲劇的距離,讓舞者訴說台詞,講述社會中貼標籤的行為、人性偽善的黑暗面。發想自葉永鋕事件,《標籤》以同空間中不同時空下的演員、舞者和電台主持人的對話,闡述被霸凌者的內心掙扎、社會冷漠的人群內心世界。劇中舞者身著卡其色制服,兩對男女用肢體、表情去演繹彼此間的感情糾葛。當舞者最後脫下制服時,身上的背心寫滿各種謾罵、指控。劇中另一時空中的演員與電台主持人對話,訴說自己在父權主義下遭遇的種種不公,並諷刺電台主持人假裝認真聆聽的態度,以言語爭論挑戰主持人,暗諷人前人後個性不一的虛偽人性。故事的結尾,演員與舞者們圍繞著生日蛋糕並不斷說著「我希望」,燈暗下後,願望卻沒有被說出口,代表始終未被實現的期許。觀眾林先生提到,自己在結局感到共鳴而流下眼淚,因為關於同志議題的許多政策都無法被實現,就如同劇中的結局一般,只能選擇不斷祈禱。「貼標籤很簡單,撕下卻很難。」林先生說道,傷害一旦造成就很難完全抹去。 故事中遭霸凌的舞者黃彥霖痛哭吶喊,背心上寫滿指控、對他貼上的標籤。 圖/李奇芸攝劇中關於人際之間相互傷害的話題無所不在,在故事中飾演被霸凌者的舞者、國立台北藝術大學舞蹈學系學生黃彥霖提到,戲劇橋段源自於她的真實經驗,因此她的詮釋當中有很多掙扎和痛苦,也會重新思考男女性別差異中的刻板印象。演員蕭劦哲表示,本來並無預期會搭上近期同志議題的熱潮,搭上之後卻開始擔心票房冷清,因為來的觀眾可能因此被認為挺同,怕被「貼標籤」,但也因而諷刺了他們的主題。表演中,觀者可以任意走動,舞者也會拉著觀眾翩翩起舞,或凝視觀眾直到他們雙臉漲紅。藝術總監蕭源斌表示,互動式的演出能帶給觀眾更多的想像空間,也讓觀眾成為表演的一部分。黃彥霖提到,雖身處於同一空間中,但不同光線下的吧台、角落皆呈現不同的時空。觀眾、戲劇評論家曾菁美則認為,演出本來就不該分為戲劇、舞蹈,此表演結合多種元素,形式有趣且類似行為藝術。 演員高坐在天梯上,與電台主持人深夜對談,爭執父權主義下的框架並思考「做自己」的意義。 圖/李奇芸攝
【社論】〈戀我癖〉複製刻板印象 不應窄化霸凌形式
校園
第1637期
【社論】〈戀我癖〉複製刻板印象 不應窄化霸凌形式
2016-11-17
 上週,知名音樂人陳星翰執導的單曲MV〈戀我癖〉在網路上引發軒然大波。影片中,身上穿洞、刺青、有著特殊髮色的「太妹」欺侮體型臃腫、外貌不佳的女學生。雖然再現社會真實,實則強化校園霸凌者與被霸凌者的刻板印象,同時窄化校園霸凌可能發生的場域和形式。 當今網路時代,線下校園霸凌也發生在線上。科技部傳播調查資料庫民國103年統計,近七成的青少年曾有在臉書被霸凌的經驗,其中有將近四成的學生選擇忽略。由此可見,真實的霸凌狀況更難以在現實生活中被清楚看見。 而且因網路「匿名」、「無遠弗屆」、「不易掌控傳播途徑」、「多媒體」等特性,霸凌者更容易隱身於螢幕後,用文字、影像等攻擊,導致被霸凌者受到嚴重的精神傷害。104年,知名女星因不堪其臉書粉絲專頁上的匿名流言攻擊,選擇自殺。該女星既不符合〈戀我癖〉中所呈現的樣貌,被霸凌的形式也不是正面、直接的攻擊,而散播流言者至今仍是個謎。 影片最後,被霸凌的弱者被改造成一名男性,重獲新生。這支以「反霸凌」為理念的創作影片,既沒改善被霸凌者的弱勢處境,也無破除霸凌關係中的刻板印象,更甚在無形中再現性別成見。而針對影片的論戰反而模糊焦點,成為另一種形式的互相攻擊。當影像作品為社會議題喊聲時,更應審慎處理各種符號的再現,絕非讓觀者陷入刻板印象的迴圈中。
美生創The Be ONE Project 遊戲式引導籲反霸凌
國際
第1637期
美生創The Be ONE Project 遊戲式引導籲反霸凌
2016-11-16
   馬修.卡普蘭(Matthew Kaplan)創立The Be ONE Project,已有四個州、4600名中學生參與過這項校園反霸凌計畫。圖/The Be ONE Project提供【記者林子文綜合報導】「The Be ONE Project」代表敞開心胸、擁抱新事物(Be Open to New Experiences),為美國杜克大學(Duke University)學生馬修.卡普蘭(Matthew Kaplan)西元2011年創立的反校園霸凌計畫,至今加入了五位杜克大學和亞利桑那州立大學(Arizona State University)的學生組成團隊。他們到各中學進行活動,讓這些學生認識新朋友、重建友誼,已有四個州、4600名中學生參與過計畫。 透過團隊遊戲、體驗活動,馬修.卡普蘭(Matthew Kaplan)引導學生重建彼此的友誼,消除校園霸凌。 圖/The Be ONE Project提供網路霸凌、自尊自信、身形體態是中學生霸凌最重要的幾個議題,卡普蘭針對這些議題設計活動,包含團隊遊戲、體驗活動、引導式討論,由團隊執行。藉由半天的遊戲互動,讓參與學生說出平常無法說出口的話。例如引導式討論,每一位參與者必須完成句子填空:「別人通常認為我是…,但如果他們真的了解我的話,應該要知道…。」以趣味活動使學生了解彼此、消除隔閡。整個計畫起因於卡普蘭的弟弟賈許.卡普蘭(Josh Kaplan)遭到霸凌。當時13歲的弟弟因收到同學的惡意簡訊而變得沒有自信,甚至開始認同這些傷人的話,只敢向卡普蘭傾訴。為此,八年級的卡普蘭私下設計了The Be ONE Project,勇敢地在全校老師、董事面前發表想法與計畫,演講結束獲得全場起立鼓掌。卡普蘭得到學校的支持後,在弟弟的班上實行第一次反霸凌計畫,並成功讓弟弟走出低潮。從此之後卡普蘭致力The Be ONE Project,他認為這個階段是反霸凌最重要的時期,「我們的目標是預防,越早介入,在阻止霸凌這件事上就越有效。」他表示,日後將繼續傳播Be ONE理念,為教育服務。&nbsp;
【社論】遏止網路霸凌 政府首應整合法規
校園
第1597期
【社論】遏止網路霸凌 政府首應整合法規
2015-05-14
上月藝人楊又穎不堪網路霸凌言論自殺一事,引發社會關注。立委要求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設立網路霸凌專法,卻遭主委石世豪以「對言論自由最大範圍的保障」為由,反駁專法設立之必要性。 石世豪並將責任歸屬推諉於不應由NCC獨立立法,網路霸凌問題猶如燙手山芋,NCC或教育部、衛服部等其他相關單位消極被動,就怕被扣上箝制言論的大帽子。然而,網路霸凌案件層出不窮,長期存在臺灣網路社會中,政府單位不採取行動,國人充分表意的權利受到保障同時,保障此權利限度之大可能帶來的負面影響由誰負責? 加拿大去年針對網路霸凌完成立法,若在網路上散發不雅照,最重罰則可監禁五年。韓國也在西元2005年及2008年情節重大的網路霸凌案發生後,推行「網路實名制」,加強了政府對網路的管控。反觀臺灣,依照現行法令,網路霸凌必須自行提告,且被告須本刑三年以上才能查證IP,相關網路行為已有刑法、兒少法、民法規範,但各法間缺乏整合機制、法律難以落實,政府卻遲未有所作為。 網路霸凌引發社會關注,但主管機關卻嚴重低估了網路霸凌對個人與社會的傷害,僅視楊又穎事件為孤立的偶發事件。政府單位須主動出擊遏止網路霸凌,而非把問題丟給受害者。先整合跨部會機制與資源、立法達成嚇阻作用後,再從教育著手,以「提供民眾協助、強化網站管理者與業者自律、強化民眾教育宣導」三點切入與民間合作,協助國人瞭解如何積極保障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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