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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31期
2020-10-08



今年9月,台北市內湖區一家非法安養中心的大火帶走了3名臥床年長男子。消息一出,輿論譁然,非法安養中心的負責人受到撻伐,輿論也指責台北市政府雖接獲通報,卻未善盡責任。當所有抨擊指向機構負責人及柯市府,要求雙方必須合法立案並嚴格審查,以解決安全問題的同時,也有專家質疑——難道只要完全合法,就不會再發生這樣的悲劇嗎?

要防止慘案再次發生,必須回到問題根源:明知危險,為何家屬還要將長輩送往非法安養中心?

答案呼之欲出,「每月只收2萬!」、「廉價安養中心潛藏危機」等等字眼在新聞標題上不斷出現。根據中華民國老人福利聯盟秘書長張淑卿對媒體表示,在寸土寸金、物價高昂的台北市,一個月沒有3萬5000元,根本進不了合法安養中心。將長輩送往危險卻便宜的照護場所,並不是落入黑心商人的陷阱,而是沒有選擇的下下策。

根據衛生福利部統計[1][2],以台北市為例,民國108年65歲以上失能老年人口數就有8萬538人,但包括長期照護型機構、養護型機構及安養中心,合法機構有102間、可供入住的名額僅有5475人,遠少於需求。



對於貧困民眾而言,已無餘裕考量安養環境好壞,對他們而言,只求一個負擔得起的安養環境,這樣的心理,正是助長非法照護機構的原因。

前副總統陳建仁曾於公開場合指出,過去普遍認為,貧窮是緣於個人不夠努力,但經歷幾次全球性的經濟大恐慌,不少社會學家證實,貧窮是整個「經濟結構」的迫害、剝削所導致,他也直言,「如果我們無法拒絕貧窮,台灣的人權保障就是有所缺陷。」

一起社會案件的發生,絕非單一因素導致,可惜社會總習慣將錯誤歸咎於少數對象,藉由指責他們來讓撫平民眾激憤。如果台灣社會沒意識到問題本質來自結構弊病,這場大火不會是最後一場。

要杜絕非法安養照護機構、防止失能年長者被迫選擇不安全的場所,必須從社會經濟結構問題下手,問題不只是非法安養院,而是貧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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