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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99期
2019-04-24

【專題記者徐佳渝、黃郁期、劉信秀、涂葦慈、蕭佳宜綜合報導】打著「清純」、「乖巧」等字眼,非法跨國(境)婚姻媒合團體(後簡稱「非法跨國婚媒」,俗稱仲介)的網站上,各國女性照片映入眼簾,吸引欲透過跨國婚媒尋找配偶的台灣人。事實上,公開刊登女性照片於網站上已觸法,但主管機關無法制止非法廣告蔓延,讓遵守法律、默默耕耘數十年的合法跨國(境)婚姻媒合團體(後簡稱「合法跨國婚媒」),被非法跨國婚媒佔據多數媒合機會。而非法跨國婚媒頻繁引起爭議,不但拖累合法跨國婚媒,須背負詐騙的質疑和負評,更讓許多受媒合當事人走上沒有保障的尋伴之路。

跨國婚媒團體違法在網上刊登廣告,主打「政府立案」、「成功率最高」等字眼,藉此吸引欲媒合民眾。 圖/截自網路

別為愛沖「婚」了頭 非法婚仲資訊不明藏危機

在台灣,已過適婚年齡卻未能成婚的男子,常基於成家與傳宗接代等理由,尋求婚姻媒合管道。從事服務業、年近四十歲的楊佳文,為了達成家人所盼,選擇透過跨國境婚姻媒合謀求終身大事。他透過網路搜尋,找到一家以女性照片與直播宣傳、專替客戶辦理越南婚姻媒合的仲介,就此踏上尋伴的旅途。然而,楊佳文萬萬沒料到,他即將經歷一場注定以失敗收場的婚姻騙局。

「一開始我跟他說要跟他簽合約,他也說好沒問題,他也說他是個合法協會。等到拿到我所有的個人資料之後,他才一句話說我們是做口碑的,我們不簽合約。」楊佳文表示,在與婚姻仲介溝通過程中,對方一再出爾反爾,先是口頭承諾會替他嚴格篩選相親對象,若媒合發生爭議將提供全額賠償,卻在他要求訂定合約時轉變態度拒絕簽署,改口自稱是「正在準備合法立案」的媒合協會,甚至試圖冒用楊佳文的個人資料向政府申請立案,「他是一個老狐狸,他一直講說他的客人每個都娶得非常好,因為他會嚴格把關。」前後不一的言行雖使楊佳文心生懷疑,但因對方連哄帶騙的話術,讓他繼續進行媒合流程。

楊佳文表示自己直至入境越南相親,意外發現仲介隱瞞女方已有伴侶的事實後,才確信他已受騙。「(相親的)女孩子一開始我也沒有勉強她,我也會請翻譯跟她講,可是翻譯也是他們(非法跨國婚媒)的人啊,他想要賺你錢,就算今天女生不喜歡你,他也會說女生喜歡你。」楊佳文氣憤控訴,女方在婚禮當天用中文羞辱自己,稱他「又老又胖又醜」,然仲介方卻假藉「異國文化」、「開玩笑」之名規避責任。

楊佳文訴說自己受非法仲介詐財的經過,並表示自己對跨國婚姻媒合已心生畏懼。 圖/劉信秀攝


楊佳文也提及,起初與仲介協調媒合費用約為新台幣28萬元,在他三次前往越南辦理成婚手續的過程中,仲介卻逐次增加收費項目,最終支付金額高達60萬新台幣。在他決定放棄媒合、打算向仲介申請賠償時,見其言詞閃爍、程序拖沓,才知自己為這段婚姻所投注的金錢,早已付諸流水。非法跨國婚姻仲介的種種荒誕行徑,讓楊佳文決定尋求法律途徑,對其提起告訴。

事實上,類似楊佳文的案例層出不窮。若民眾上網搜尋跨國婚媒資訊,通常會找到未遵循規定立案的非法仲介,他們並未向政府申請成正式跨國婚姻媒合協會。而通過合法立案的婚媒協會,全台不過34家。
費用程序透明化 合法婚媒有保障

全台34家合法的跨國婚姻媒合協會,皆為核准成立的非營利社團法人。協會須備妥「收費項目一覽表」、「工作人員名冊」等多項文件,向移民署申請從事跨國境婚姻媒合許可,並經書面審查、獲發許可證,才能成為移民署正式公告的「許可從事跨國境婚姻媒合團體」。

據《財團法人及非營利社團法人從事跨國境婚姻媒合許可及管理辦法》規定,由政府立案的合法協會可懸掛附有移民署認證字號之招牌,但不得以照片、影片或其他形式刊登廣告。 圖/涂葦慈攝


台灣合法跨國婚媒協會主要媒合台灣男性與外籍女性,其中,外籍女性以來自越南、中國居多,她們透過家鄉的「媒人」引薦,將其個人資料送往台灣婚媒協會,獲得參加相親的機會。而欲媒合的台灣男性則會直接與協會聯繫,諮詢相關流程及收費細節,在雙方達成共識後展開一連串媒合程序。

從事跨國婚姻媒合逾十年的陳俊輝表示,婚媒協會在查證期間會要求受媒合當事人提供個資,包含住處外觀、工作識別證及存摺影本。為避免糾紛,雙方會簽訂契約保障彼此權益。隨後再到當事人家中進行事前訪問,確認資料是否與實際情形相符。協會除善盡查證義務,也在過程中粗淺了解其為人及對跨國婚姻的態度。「有些客戶娶個老婆回來,他會認為我是花錢去換回來的,把女性給商品化。」陳俊輝指出,若碰到此類家庭,協會有權與當事人解約。準備就緒後,協會將安排當事人前往國外,經過相親、結婚和配偶入境面談等程序,和妻子在台展開新生活。





然而,若在結婚前男女任一方悔婚,合法婚媒協會也會明文規範處理辦法。經營跨國婚媒協會將近二十年的郭明宗表示,協會將於第一時間瞭解狀況並居中協調,若協調失敗,悔婚方須賠償另一人。若任一方在結婚後悔婚,就涉及到離婚手續問題,郭明宗說明:「離婚一定是兩個當事人(同意),你只要有一個人不願意離婚,那個就很麻煩,就是一定要打官司。」他分享過去經手的案例,男方上午簽署結婚手續,下午便提出離婚,「我們就傻了,也不知道怎麼處理啊!因為我們不能叫她離婚,我們可以勸她。人家都不要娶妳,妳現在不離婚那怎麼辦?所以我們只能這樣告訴她。」郭明宗補充,外籍配偶入境後,當事人與婚媒協會的契約即終止,後續離婚手續,協會僅能從旁予以協助。

經營合法跨國婚媒協會的郭明宗,道出協會在婚姻媒合過程中需面臨的各項挑戰。 圖/徐佳渝攝


曾透過合法婚媒協會尋找伴侶的Kelvin(化名)表示,協會在相親之前完整呈現男女資料給當事人雙方彼此,因此兩人對另一方的背景都很熟悉。「他(合法婚媒協會)會把我這邊所有查證的資料給我老婆看,他也會把越南仲介查到的所有資料拿給我看,雙方都看過也都認可才開始交往。」他也提到,即使與老婆結婚超過一年,協會仍會定期打電話拜訪,詢問婚姻近況,盡到關心媒合當事人的責任。

儘管合法婚媒協會訂定完善契約並遵從法律,仍有許多受害者因無法接觸合法協會,落入非法跨國婚姻仲介的圈套。這些不按常理出牌的非法婚仲,在媒合程序中漠視當事人權利,也使欲尋此道結婚的民眾,成了非法婚仲眼中的待宰肥羊。

合法協會除善盡媒合責任,亦會在媒合成功後定期進行家訪,或辦理相關活動協助新移民適應台灣生活。 圖/徐佳渝攝

非法婚仲廣告氾濫 擠壓合法協會生存空間

目前違法跨國婚媒廣告仍充斥於網路,非法婚仲曝光度大於合法婚媒協會的現象,不斷擠壓合法協會的生存空間。根據《入出國及移民法》第58條規定,為避免跨國婚姻媒合遭物化、商品化,任何人不得散布、播送或刊登跨國婚媒廣告。因此,欲透過合法協會尋找對象的民眾,只能利用移民署網站的「跨國境婚姻媒合資訊專區」,找到「許可從事跨國婚姻媒合團體」名冊,聯繫各家婚媒協會,才能降低媒合風險。但現今網路發達,民眾過度依賴搜尋引擎,容易聯繫上非法婚仲,不僅媒合程序缺乏保障,還常不小心掉入由話術織成的騙財陷阱。

「廣告失控,政府也管不了。」郭明宗無奈地說,「你看(網路上)打個中國新娘、外籍新娘、越南新娘,(搜尋結果)一大堆,但是進去看沒有一家是合法協會。」他感嘆,過去十幾年已多次向政府反應非法跨國婚仲廣告泛濫,但情況仍未改善。陳俊輝則表示「我覺得不廣告是好事,路遙知馬力,你真的好的協會,他絕對能夠存在很久。」他認為,合法婚媒協會之所以能夠長存,就是因為和客戶沒有糾紛,因此不怕遭政府開單或撤照。

從事合法跨國婚姻媒合協會多年的吳德昌表示,據移民署規定,合法協會每年須接受服務品質鑑定、參與官方研習座談會,並辦理語言課程、機車培訓等講座,非法婚仲卻不受相關法律規範,「我們的所有協會,三十幾家,做不到一成的業績。」郭明宗也指出,2016年,合法協會曾與立法院召開公聽會,當時他推估越南籍女性媒合總數中,合法跨國婚媒僅佔8%,顯示合法跨國婚媒協會的業務,受廣告限制影響之大。「大家都不能廣告也是一種公平競爭,最怕的是他們違法的,他們可以廣告阿,我們守法的,我們就不能廣告,這是最可怕的。」

對於目前廣告氾濫的問題,郭明宗僅盼望政府加強取締非法廣告的跨國媒合團體。「既然法律規定不能廣告,你總是要有一個方法讓他們也不能廣告。」吳德昌質疑,移民署以網站IP位於國外為由,不詳加查緝,縱容刊登廣告的非法婚仲。
非法仲介爭議頻傳 合法婚媒籲政府嚴查

「(移民署)就是放任,不去碰不想抓。」協助許多媒合當事人進行刑事訴訟的律師王啓任認為,非法跨國婚仲之所以在網路平台猖獗,使民眾無法接觸合法婚媒協會資訊,原因出在主管機關視而不見的態度。「你現在去網路上問說哪裡有越南新娘,可以收到一百多個訊息,很多非法仲介會搶著來,超級無敵好抓,就真的是不抓。」他表示,查緝方面的技術性問題其實很好排除,主管機關的態度才是癥結所在。對此,移民署移民事務組回覆,非法跨國婚仲將網站IP設於他國,造成查緝困難,除須與當地電信機關申請相關紀錄,也涉及兩國法律及規範,因此需要時間克服。

根據移民署資料統計,2014至2018年間,共有53起「違法散佈跨國婚媒廣告」案例,法律規定可處罰鍰範圍為新台幣10萬至50萬元,但實際平均每件裁處金額卻僅有八萬一千元。曾針對「非法跨國婚姻媒合爭議」召開記者會的立法委員徐永明指出,《入出國及移民法》賦予主管機關在裁罰金額上較寬鬆的決定權,但移民署卻因比例原則僅給予較輕懲處,讓非法婚仲仍可獲得更大利益,他說明:「我們(政府)比較缺乏懲罰性的概念,就是說不只是處罰,也是要讓所有人知道說,這個事情的成本很高。」

徐永明認為,應提高跨國婚媒協會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的罰鍰案件裁罰基準,透過較嚴苛的懲處杜絕非法跨國婚仲,並建立「違法廣告檢舉獎金制度」,鼓勵民眾檢舉、提供相關資訊,以提升政府查緝效能。移民署移民事務組表示,已研擬增列該制度,相關法令將於近期推動。針對裁罰過輕的質疑,移民署則公告回覆,相關單位皆依法行政,裁罰時也會斟酌當事人的經濟能力、違法事項,經審查會判定後,裁減一定比例之罰金。

「這個招牌擦不亮,對我們有影響。一般人看到,就是你一堆人被騙,我們是合法協會,沒有辦法只能承受,也不能說跟我無關。」郭明宗認為,唯有剔除非法跨國婚仲,才能提升跨國婚媒整體品質,降低受媒合當事人遭詐騙的疑慮,並改善大眾觀感。陳俊輝也呼籲:「我們這些領許可證的業者,等於是移民署培訓出來的學生。移民署還是要加把勁,讓他的學生在這個道路上,能夠走好走穩,幫助更多社會大眾。」他提到,台灣目前仍有民眾需藉跨國婚姻媒合尋找結婚對象,政府應建立完善的法律配套措施,才能保障受媒合當事人及合法婚媒協會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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