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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83期
2018-10-11

2016年英國民眾舉辦全球首場動物權遊行後,各地紛紛效仿,兩年間已有超過25個國家跟進,台灣也在去年舉行第一場動物權遊行。今年10月初多個動物團體再次聯合發起「2018台灣動物權遊行」,呼籲大眾關心流浪動物、工業化養殖場以及動物實驗。

流浪動物的議題中,校內流浪犬的問題備受討論。例如國立政治大學自今年暑假以來,學生在校內受到犬隻群吠與追逐的事件時有所聞。流浪犬威脅校園安全,引發學生議論通報機制與犬隻移置的需求。

不過談通報與移置前,光是犬隻能否進入校園,正反兩方已爭論不休。支持方認為,校犬能結合生命教育,教導學生和動物相處的正確方式,並培養負責任的態度;反方則指出未經訓練的犬隻具潛在危險,不應為了愛護動物的美名,而罔顧校內師生安全。

對校方來說,由於擔憂捕捉校內犬隻會引起愛狗學生的反彈,多半採取低調保守的態度,有擱置問題之嫌。對此,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根據強化動物保護觀念紮根計畫,2016年起推動「校犬績優校園徵選」,肯定校犬政策優良的學校,並期望以獎金鼓勵各校擬定對待校內犬隻的方案。

然而,校犬績優校園的評審曾表示,許多學校以校犬能作為實驗採血犬、寵物美容練習犬為由提出申請,這顯示校內犬隻無法妥善處置,也與校方缺乏動物權的概念有關。由此看來,校犬不僅僅是留與不留的問題,就算校方願意收留犬隻,若沒有意識到動物權,反而可能弄巧成拙。此外,即便有成功的校犬案例,一旦負責單位人事更動,未必能延續原有理念,那麼校犬的去留也是一大難題。

再者,學校的動物政策常只提及犬隻,也反映校方普遍對動物權的了解不夠全面。校園環境往往不僅有犬隻,但校方處置其他動物時,大多不像對待犬隻般小心謹慎。尤其校地包含淺山的學校,更該思考如何尊重野生動物,也應避免校犬干擾其他動物。以國立中山大學為例,由於校園靠近柴山,每個月都會傳出犬隻咬死山羌或猴子的消息,校方便著手訓練校犬在固定範圍內活動。

綜上所述,校犬問題不該只停留在支持與反對的爭論,而是無論校方立場如何,都要有完善的配套措施。一旦校方決定保留校犬,務必先釐清看待犬隻的態度,就算作為實驗犬,也應遵守《動物保護法》中對實驗動物的規範,以人道方式管理。同時,校方須建立訓練系統,確保校犬能與師生、其他動物和平共處,並將其政策化,讓接手團隊有法可循。假如校方認為無法管理校犬,就該為犬隻尋找更好的安置機構,而非忽視既有問題。如此一來,才能真正兼顧校園安全與動物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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