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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大學生要求擴大反歧視法 推動多元族群自主權
國際
第1798期
紐大學生要求擴大反歧視法 推動多元族群自主權
2024-11-08
【記者李宸緯報導】紐約大學(New York University)(以下簡稱紐大)學生於10月20日聚在曼哈頓德莫天父廣場(Father Demo Square)要求擴大反歧視法(註1)的保護範圍,他們舉著「投票贊成第 1 號提案(Proposition 1)」的布條,呼籲透過公民投票支持這項提案,以保障跨性別族群與女性的自主權。 註1:反歧視法是一種概念,其宗旨在於透過立法禁止歧視特定的族群,也是世界各國近年來保障人權的方式之一。 本次遊行是由紐約大學民主黨、女權主義協會與民間女權團體共同策畫,目的是支持第1號提案。目前紐約州憲法僅禁止「種族、膚色、信仰和宗教」的歧視,新的修正案提議擴大保障範圍,加入年齡、族裔和性取向等項目。其中墮胎合法化是這次提案的焦點之一,而提案內容中的「懷孕、生殖保健和自主權」便是墮胎合法化的重要基礎。「我相信身體自主權應該由自己決定,因此我支持將墮胎權納入州憲法。」在紐約就讀大學的Ava(化名)表示。他進一步補充,藉由相關法律的保障,可以讓多數人獲得所需的支持與照顧。 本次提案的另一個焦點是女性自主權,女性應受到法律的平等保護,免受性別歧視、性騷擾和其他暴力行為。Ava分享,儘管現代社會看似進步,但無論從法律層面還是生活實際情況來看,美國仍存在著剝奪女性的身體權利的現象。另一位在紐約讀大學的Angel(化名)說:「校園裡還是有許多性騷擾案在發生,即使再舉報後學校也選擇忽視。」他表示學校應加強反性騷擾政策,或是增加性別平權的教育資源。 探究女性自主權的觀念進入大學校園,就讀於印第安納大學(Indiana University)的伊森・克里斯(Ethan Criss)認為學校應重視此次大學團體的訴求,並積極考慮將女性自主權等利益納入校園政策中。Ava舉例:「大學可以開設性別研究課程,以選修和計入學分的方式鼓勵學生學習性別相關的知識。」在紐約就讀大學的Andrew也針對課程的內容提出看法,他認為性別教育課程有助於突破傳統父權制度的枷鎖,在校園中實踐性別平等,有效保障跨性別族群與女性的權益。
美大法官校園演講遭抗議 學生望尊重墮胎權
國際
第1783期
美大法官校園演講遭抗議 學生望尊重墮胎權
2023-10-26
【記者蔡愷恆綜合報導】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艾米.康尼.巴雷特(Amy Coney Barrett)於16日在美國明尼蘇達大學(University of Minnesota, UMN)法學院課程演講中途,遭到不滿最高法院推翻墮胎權的學生組織抗議打斷。示威學生被警方帶離講堂後,依然有約200名學生與教職員在戶外和平抗議。 明尼蘇達大學民主社會學生會與明尼蘇達墮胎行動委員會主張,墮胎權應受到聯邦政府保護,並讓民眾更方便取得墮胎醫療資源。 圖/《Fight Back! News》提供蘇達大學法學院邀請巴雷特演講的消息公布後,學生間傳出不少反對巴雷特過去推翻墮胎權的聲音。近一個月內,約700名學生連署期盼學校取消邀約。明尼蘇達大學民主社會學生會(Students for a Democratic Society in UMN, SDS)和明尼蘇達墮胎行動委員會(Minnesota Abortion Action Committee, MNAAC)集結200位學生及教職員,於禮堂外抗議近兩小時。他們手舉「我的身體,我的決定(My body, my choice)」以及「廢掉法院(Abort the Court)」等標語,高喊:「不要法院!不要政府!我們要決定自己的命運!(Not the court! Not the state! People must decide their fate!)」根據《Columbia Broadcasting System(CBS)》報導,明尼蘇達大學法學院臨時院長威廉.麥吉佛侖(William McGeveran)認為,學院的職責是展示如何有效地傾聽與對談。校方公關傑克・瑞克(Jake Ricker)亦強調說:「言論自由是校方的核心原則。」明尼蘇達大學學生吳宸語表示,他歡迎巴雷特到校園演講,因為可以讓巴雷特和學生互相溝通。參與行動的明尼蘇達大學學生羅賓.哈比森(Robyn Harbison)解釋組織的訴求,「(我們)期望能與校方對話,並讓他們認知到多數學生並不歡迎巴雷特的保守立場。」明尼蘇達大學民主社會學生會成員法奧姆.凱馬納(Fa‘aumu Kaimana)於《Fight Back! News》的文章中表達對墮胎權的支持,「墮胎是人權!對巴雷特說不!」吳宸語對於墮胎議題持開放觀點,認為墮胎應是個人選擇,不應受限制。吳宸語認為,對於任何有爭議的議題,他期望的都不是改變和說服,而是雙方的溝通和理解。他呼籲政府和社會都應該保持一個理性及溫和的態度,聆聽和理解才能延續並鞏固民主社會的價值。 美國最高法院於2022年推翻保障墮胎選擇權的〈羅訴韋德案〉。巴雷特雖未主筆意見判決書,不過仍投票消除墮胎權。 圖/取自Unsplash
波蘭墮胎法釀禍 民眾控政府剝奪身體自主權
國際
第1757期
波蘭墮胎法釀禍 民眾控政府剝奪身體自主權
2021-11-17
【記者黃亭茹綜合報導】「這是一次可怕的、毫無意義的死亡,人們想與伊莎貝拉的家人分享他們的悲痛並表達對他們的支持。」參與示威遊行的民眾安妮卡.威蘭雪芙卡(Agnieszka Widłaszewska )說道。上萬名波蘭人於6日走上街頭,高舉「#一個都不能再多(#notonemore)(註一)」標誌,哀悼孕婦伊莎貝拉(Izabela)的死亡,並抗議國內嚴苛墮胎法的不公。註一:#notonemore運動在不同語境下有著其他的意義,如抗議拉美的婦女暴力,在此指波蘭對於嚴苛墮胎法的示威運動。 示威人潮聚集於波蘭最高法院前方,高舉波蘭國旗,抗議現今嚴苛的禁墮胎法案。 圖/喬蘭塔.布佐夫斯卡提供波蘭最高法院在去年判定法條「因胎兒先天性障礙而墮胎」違憲,引發社會大眾嚴正抗議。今年9月,孕婦伊莎貝拉因羊水破掉而緊急就醫時,發現胎兒有諸多缺陷造成母體深陷危險,醫師卻礙於法規,必須等到胎兒停止心跳才得以終止妊娠。威蘭雪芙卡解釋,在波蘭國內進行的墮胎手術大多為非法,數量可能達到10萬至20萬次,而更多人會選擇前往他國進行合法、安全的墮胎。威蘭雪芙卡惋惜地表示,現行法律迫使女性生命的價值排在胎兒生命之後,他強調,「你別無選擇,只希望醫生能為您和您的孩子做出最好的決定。」 人們高舉指標性的標語,為孕婦伊莎貝拉之死哀悼,且抗議波蘭政府的不公。 圖/喬蘭塔.布佐夫斯卡提供「除了伊莎貝拉,有更多的女性受到身心嚴重創傷,甚至死亡。」在英國一同響應遊行的波蘭民眾安娜.歐文海(Ana Oppenheim) 說道。他認為,去年針對墮胎禁令的示威抗議很可能是波蘭自蘇聯解體以來最大的社會運動,也是現在由天主教政黨主政波蘭社會中最有爭議的政策之一。​​擔任伊莎貝拉家屬的家庭律師喬蘭塔.布佐夫斯卡(​​Jolanta Budzowska)提到,「這些示威是波蘭婦女表達不贊成現行立法的一種方式,為限制女性墮胎權益感到不滿。」他補充,現行法律導致患者缺乏安全感,並未完全保障民眾的醫療服務權利,「它還造成了醫師在診療上的『凍結效應』(註二)。」註二:醫師們擔心如果法院認定他們進行非法墮胎,就必須承擔刑事責任,故轉以保守治療,可能導致醫師無法對患者做最正確的醫療決策。目前,波蘭政府尚未提出對伊莎貝拉家屬的補償方案,且政府對此議題討論仍以限縮女性墮胎自主權為主。布佐夫斯卡解釋,伊莎貝拉的家人正在透過刑事訴訟來爭取他們的權利,他們希望醫院能引入適當的程序,避免更多孕婦死亡。同時,他們也加入了「#一個都不能再多( #notonemore) 運動」,盼望政府儘速修改不人道的墮胎法,以防止這類事件再次發生。布佐夫斯卡吐露,「我們真誠地希望伊莎女士的案子能夠觸動人心,讓大家意識到波蘭的惡法需要改變。」 遊行人潮紛紛舉起標語,希望波蘭政府看見示威人們的聲音。 圖/喬蘭塔.布佐夫斯卡提供高雄醫學大學性別研究所副教授林津如認為,在母親和胎兒的權利之間,應以最小的損傷為決斷,而波蘭現在卻以胎兒為優先考量,等於是政府以國家法律為名介入孕婦的抉擇。他也強調,此次示威顯示波蘭社會對墮胎議題的集體正視。對此,威蘭雪芙卡表示波蘭沒有讓孕婦感到安全,「修改現今幾乎完全禁止墮胎的憲法,才能讓女性真正掌控自己是否要擁有孩子以及生活的模式。」
拒搭性別平權倒車 波蘭大學生護墮胎權益
國際
第1735期
拒搭性別平權倒車 波蘭大學生護墮胎權益
焦點
2020-11-05
【記者張華真綜合報導】「我的身體,我的選擇」10月30日波蘭首都華沙街頭聚集超過10萬名示威者高聲吶喊,這場40年來最大抗爭行動,源自反對最高法院「因胎兒先天性障礙而墮胎」違憲的判定。示威者認為此判決是波蘭執政黨——法律與公正黨(Law and Justice Party, PiS)打壓女性權利的手段。 10月30日,波蘭首都華沙爆發40年來最大抗爭行動,超過10萬名抗議者違反社交距離上街抗議墮胎法的違憲判定。 圖/華沙空拍提供保守派的法律與公正黨,自西元2015年執政後,除了黨員多次發表歧視女性的言論,2016年更企圖透過立法制定更嚴苛的墮胎禁令,最終因遭大批民眾抗議而宣告失敗。2020年他們轉而採取釋憲的方式,主動向最高法院提出聲請。10月22日最高法院以11:2的壓倒性結果,判決《家庭計畫法》中,針對「因胎兒先天性障礙而墮胎」的《人工流產合法放寬規則》違憲。 抗議者高舉寫有「#wypierdalać」標籤的布條,要求忽視人權的政府滾蛋。 圖/巴泰克・穆拉基提供判決結果引起波蘭各地包括華沙大學(University of Warsaw, UW)、亞捷隆大學(University Jagiellonian, UJ)和弗羅茨瓦夫經濟大學(Wroclaw University of Economics, UWr)等超過100所大學發起爭取女性墮胎權的示威抗議行動。弗羅茨瓦夫經濟大學學生祖娜・布切克(Zuzanna Buczek)表示,此判決完全忽略母親的權利與感受,「不是每個母親都有勇氣面對缺陷孩子受苦的模樣。」學生除了在各地發起遊行,也在社群媒體上以「#mybodymychoice」標籤作為號召,並在臉書頭貼押上紅色閃電的圖案,表達捍衛波蘭女性權利的決心。亞捷隆大學學生朱莉婭・厄本斯卡(Julia Urbańska)是換上閃電頭貼學生之一,她表示爭取墮胎權攸關國家的未來,「我們不想要住在一個缺乏人權保障的國家。」 「因胎兒先天性障礙而墮胎」違憲的判決結果,引起波蘭各地長達14天的抗議行動,在政府提出具體作為前,示威者將持續走上街頭。 圖/gosiaherlfoto網站提供依據波蘭釋憲前的法律規定,女性只有在遭強姦和亂倫等刑事犯罪、生命受胎兒威脅和胎兒遭診斷存在先天性缺陷時,才得以進行墮胎。但據《紐約時報(The New York Times, NYT)》報導,在2019年波蘭執行1110例合法墮胎中,有96%都是因為胎兒有先天性障礙。意即在法院宣佈違憲後,剩下4%的母親可以合法墮胎,其他人只能透過「非法地下處理」或付出高額代價到其他歐洲國家進行人工流產。 遊行中抗議者手舉「法律與公正黨(Law and Justice Party, PiS)領導的波蘭,不再自由」,表達對於政府逕行限縮墮胎權的不滿。 圖/巴泰克・穆拉基提供隨著抗議行動越發激烈,本該在2日前就頒布的釋憲結果,遭到無期暫緩。波蘭總統安德烈・杜達(Andrzej Duda)在10月30日聲明中,提出一項法律修正草案的構想:「當嬰兒在具有致命缺陷,並在出生後不久可能死亡的情況下,母親得以進行墮胎。」抗議者並未接受,他們認為這個只是政府的應急辦法,沒有實質保障。亞捷隆大學學生伊娃・加卡(Ewa Gałka)說:「在我們的權利受到保障前,不會停止行動。」人民將持續抗爭直到政府提出具體作為。 
美大生反墮胎組織示威 施壓左派參議員堅守立場
國際
第1734期
美大生反墮胎組織示威 施壓左派參議員堅守立場
2020-10-29
【記者駱芷萱綜合報導】「填補那個位置(Fill that Seat)!填補那個位置!」反墮胎組織「美國學生生命(Student For Life of America, SFLA)」呼喊著口號、舉著「我是生命派(Prolife)(註1)的世代」、「以法律維護生命」的牌子,於19日在美國西維吉尼亞州民主黨(Democratic Party)聯邦參議員喬.曼欽(Joe Manchin)費爾蒙特都市的辦公室前示威。他們呼籲曼欽堅持反墮胎立場,支持由美國總統唐納.約翰.川普(Donald John Trump)提名的大法官候選人艾米.康尼.巴雷特(Amy Coney Barrett),讓她填補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的職位空缺(註2)。註1:生命派反對墮胎合法化,大多數生命派支持者相信卵子受精就是胎兒生命的開始,因此墮胎是不被接受的。註2:前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魯斯.巴德.金斯伯格(Ruth Bader Ginsburg)9月18日因癌症去世,川普提名保守派人士巴雷特出任最高法院大法官一職。 美國學生生命成員在參議院喬.曼欽的辦公室外示威,希望他遵守對人民的承諾。 圖/美國學生生命提供當天是美國學生生命「生命正義巡迴示威(#Justice4Life Tour)」的第一場示威活動。站在現場供示威者發言的講台上,美國學生生命主席克里斯坦.霍金斯(Kristan Hawkins)藉機向曼欽倡議道:「我們不只要有一個生命派的總統,更需要一個生命派的參議院。」他要求參議員曼欽做好份內的工作,投票支持巴雷特。他表示,曼欽之前公開表態會將聯邦大法官的票選投給巴雷特,也曾說她是最具資格的人選,現在卻不願投下贊成票,沒有實現對人民的承諾。 美國學生生命主張在法律上保護生命,全力支持生命派的艾米.康尼.巴雷特當上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 圖/美國學生生命提供曼欽在21日與《西維吉尼亞都市新聞台(West Virginia MetroNews, WV MetroNews)》的電話訪問中透露,他之所以改變原先投選巴雷特的決定,是因為美國沒有在總統選舉前提名大法官的先例。他說道:「讓人民對於更換大法官有個沉澱及審思的時間很重要。」美國正面臨疫情危機,還有很多比投選大法官更需要即刻處理的事情。根據《英國廣播公司(British Broadcasting Cooperation, BBC)》的整理,西元2016年民主黨總統巴拉克.歐巴馬(Barack Obama )任內同樣出現選舉前提名大法官之事,當時距離總統大選還有237天,與這次的40天差距懸殊。且當年參議院與今日相同,由共和黨(Republican Party)控制,然而共和黨的主張卻大相徑庭,極力堅持大法官提名應該等總統選舉之後再進行。巴雷特是虔誠的羅馬天主教徒,受到許多保守派、共和黨人的支持。美國學生生命成員、威斯敏斯特合唱学院(Westminster Choir College, WCC)學生格蕾絲.萊克究斯基(Grace Rykaczewski)認為,巴雷特當上大法官之後將會堅守憲法、保護每個人生存的尊嚴。對於曼欽的行為她則說:「墮胎很不幸地被當做政治議題來炒作,所以身為人民的我們最基本能做的是將票投給能夠實現在法律上維護生命的候選人。」選擇派(Prochoice)(註3)支持者、紐約大學(New York University, NYU)學生保羅.金(Paul Kim)表示,女性擁有選擇墮胎與否的權利,「男人應該尊重女性身體的自主權。」對於曼欽選擇不投票,他則認為這個決定是合理的。他說:「如果曼欽對反墮胎的信念和巴雷特的一致而因此投給她,而不去探討她在其他議題上的意見,是非常不負責任的。」註3:選擇派的支持者相信每個人擁有選擇什麼時候與該不該生孩子的權利,因認為墮胎是被允許的。「美國人想要的只有一件事——讓國家變得更好,出發點其實比政治立場更為重要。」美國學生生命支持者麗貝卡.勞倫.莫里西.威爾遜(Rebekah Lauryn Morrisey-Wilson)則解釋,即便她有自己的立場,民主黨及其他獨立黨派只要立意良善,他們的聲音也應該被聽見。「生命正義巡迴示威」持續向各州參議員進行示威,呼籲他們透過選票讓巴雷特順利當上大法官,實現維護生命的最終理念。 48歲的艾米.康尼.巴雷特獲得參議院多數票選,26日宣誓成為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 圖/瑞秋.梅爾宏提供經過四天的任命聽證會,共和黨控制的美國聯邦參議院26日晚完成投票,巴雷特以52:48的票數正式當上美國大法官。雖然民主黨的曼欽投下反對票,美國學生生命希望巴雷特當選的期盼仍得償所願。在白宮宣誓儀式中,巴雷特承諾,她的判決不會受到國會以及總統的影響,不會因為個人的信念而動搖,「我會毫無畏懼、沒有偏頗地履行職務。」她說道。對於投票結果,金感嘆這是預期中的事,他道:「我們現在唯一能做的事就是靜待未來事情的變化。」
性別「泰」不平等 泰國女性首藉學運發聲
國際
第1730期
性別「泰」不平等 泰國女性首藉學運發聲
2020-10-01
【記者吳季柔綜合報導】泰國學運自7月延燒至今,參與者從學生族群擴及年長者、女權團體與跨性別者,訴求也隨之多元化。其中年輕女性逐漸成為泰國社運主力,也躋身過去長期缺席的領導階層。她們提倡廢除現行不利於女性的條款,如:墮胎法、經期用品稅,挑戰泰國近千年的父權王室。 抗議群眾聚集於曼谷大皇宮前,訴求王室改革,並要求軍政府下台。 圖/亞當・迪恩(Adam Deam)提供此波學運是泰國繼西元2014年軍政府政變後最大型的抗議行動,年輕世代不滿軍方的專制統治,訴求改革王室、修憲與解散軍政府,盼討回真民主。7月18日起,泰國青年組織「自由青年」(Free Youth)號召千人於曼谷民主紀念碑參與示威。近日,學生團體再度召集數萬人上街抗議,然學生領袖與部分學生卻遭警方以冒犯君主罪、違反公共集會法起訴。有別以往的是,據《時代雜誌(TIMES)》分析,泰國年輕女性已成為學潮最主要的參與者。她們上街大聲疾呼女性應有身體自主權,反抗泰國社會限制婦女種種行為。泰國學生聯盟(Student Union of Thailand , SUT) 主席朱達提・西裡漢(Jutatip Sirikhan)因參與抗議行動於9月1日被捕,她解釋,學運最基本的訴求是在民主憲法下,所有人一律平等。她進一步指出,性別在其中佔有重要意義,「因此性別平等與泰國的民主、政治不可分割。」 泰國學生聯盟主席朱達提・西裡漢(Jutatip Sirikhan)因為參與抗議遊行,於上學途中遭警方逮捕。 圖/法律監督團體(iLaw)提供泰國法政大學(Thammasat University, TU)學生安娜・範・武格特(Anna van Vugt)表示,性別相關訴求中,「墮胎法」是最受矚目的女權議題。她指出,為降低非法墮胎致死的案例,「許多團體力爭女性的身體自主權,讓墮胎合法化。」 泰國學運現場的抗議標語,點出對於合法且安全墮胎的訴求。 圖/Ms.Lin(化名)提供限縮泰國女性身體自主的規定無所不在,一名法政大學學生Ms.Lin(化名)就指出,學校的服儀規定甚至包括內衣的顏色,「女學生不能穿著白色以外的內衣。」她表示,許多女性被家人限制,無法享有與男性相同的權利與自由,例如:不允許晚歸,更須負擔所有的家務事,以及忍受社會對女性氣質的刻板印象,「但男性卻可以做任何他們想做的事。」泰國女性參與社運還恐面臨父權人士的打壓。長期住泰鑽研社會運動的黃嬿庭指出,泰國女性長期受到多重壓迫,在抗爭時,女性跟跨性別者得承受政治迫害與父權壓迫,若再加上學生身份,「那可能又有一層來自校方的壓力。」朱達提・西裡漢也表示,女性在泰國的政治參與力量相當虛弱,且參與社運的女學生更經常遭受人身攻擊,「有侮辱身體的評論,甚至被暗指為妓女。」朱達提・西裡漢說,這是泰國第一場性別政治運動。儘管目前訴求尚未實現,泰國女性勇敢走上街頭挑戰威權,已喚醒國內外關注泰國女性的處境。
保障學生生育自主權 加州校園墮胎藥合法化
國際
第1710期
保障學生生育自主權 加州校園墮胎藥合法化
2019-10-23
【記者萬巧蓉綜合報導】美國加利福尼亞州於11日通過法案《大學生行動權力法(College Student Right to Access Act, SB 24)》,自2023年起加州地區公立大學的健康中心須提供學生墮胎藥物,創下美國各州訂定此法案的首例。自2015年起,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Berkeley, UC Berkeley)學生發現懷孕同學難以在校內獲得相關醫療服務的困境,因此創立「柏克萊學生生育正義聯合組織(Students United for Reproductive Justice at Berkeley, SURJ Berkeley)」。他們建議健康中心提供墮胎藥物雖被校方拒絕,然而運動理念卻逐漸擴散到各加州大學校園並廣受支持。許多學生組織開始合作串連,以「相信學生!(Trust students)」為口號展開倡議,並向州議會持續表達心聲,終於促使法案通過。 許多倡議此法案的組織以「相信學生!」為口號,表示政府與大眾應該相信學生能自行決定是否繼續懷孕,並提供學生墮胎的資源。 圖/柏克萊學生生育正義聯合組織提供「我很驕傲這個專屬於學生的法案是由學生們自主推動的。」前加州大學學生會主席卡洛琳.西格爾.欣格(Caroline Siegel Singh)表示,此法案支持校園提供墮胎服務,減少低收入學生的困難,也保障加州大學生的生育權力,「任何人都不該因為學生的身份或經濟狀況,而失去生育選擇權及墮胎照護的服務。」法案通過前的制度使懷孕學生無法在健康中心得到醫療資源,僅會拿到校外墮胎診所的清單。而《加州公立大學學生藥物墮胎研究》論文數據顯示,學生墮胎平均花費是604美元(約新台幣1萬8451元),且初診平均等待時間更長達一週。學生爲了到診所墮胎而缺課,還需增加打工時間以平衡收支,整個流程造成學生時間和金錢上的龐大負擔。加州大學舊金山分校(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San Francisco, UCSF)學生潔基.卡斯特拉諾斯(Jackie Castellanos)曾進行〈加州公立大學生育健康服務研究〉,他的訪談結果發現,多數學生認為校內應提供流產藥物,讓有墮胎需求的人可以立即取用。柏克萊學生生育正義聯合組織主席、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學生艾瑪.艾果亞(Emma Aguayo)強調,墮胎屬於醫療的一部分,因此校內健康中心提供相關服務合情合理。「如果學生已經下定決心找墮胎的方式,那為何不減少學生向外求助的困擾,在校內提供能即時取得的藥物呢?」儘管法案在美國社會遭致不少保守派的抨擊,認為不符合道德倫理,且輕視胎兒的生命權,但加州大學聖塔芭芭拉分校(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Santa Barbara, UCSB)校友柔伊.慕蕾(Zoe Murray)接受《新聞周刊(Newsweek)》採訪時表示,法案通過將會提升學生們公開討論相關經驗的意願,他希望能夠藉此消除部分人士對墮胎的污名。今年美國已有數十州立法限制女性墮胎權,阿拉巴馬等州甚至通過頗具爭議的《心跳法案(heartbeat bill)》,禁止超過六週大的嬰兒被墮胎。加州的《大學生行動權力法》反其道而行,替女性的生育選擇權打上一劑強心針。艾果亞說:「我非常支持加州站出來保障女性的自主權。」他表示,美國總統唐納.約翰.川普(Donald John Trump)的保守派勢力導致不少地區的女性墮胎權逐漸被剝奪,期待未來有更多州能跟進《大學生行動權力法》,支持女性的生育選擇權。
【社論】用投票決定女人能不能生孩子 ——宗教團體提「8週禁墮胎」公投
校園
第1707期
【社論】用投票決定女人能不能生孩子 ——宗教團體提「8週禁墮胎」公投
2019-10-06
中華民國中央選舉委員會(中選會)9月24日公告,針對「中華Shofar轉化社區聯盟」理事長彭迦智領銜提案的「心跳法案」全國性公投,該案要求女性應在八週內決定是否進行人工流產,中選會認為該案有舉行聽證必要,以釐清相關爭點。此案經中選會公告後,引起各界群起譁然,醫界人士紛紛舉旗反對,甚至台大醫院姜冠宇醫師直接在臉書大罵,認為反墮胎人士想改善少子化,應該去研究母嬰政策,「比要求別人女兒的子宮要有用得多」。 「人工流產應於妊娠8周內施行」全國性公投提案引發爭議,不少醫生認為此涉及醫療專業,不應公投。圖/Unsplash提供八週禁墮胎 等於幾乎無法墮胎彭迦智領銜提案的全國性公投主文為:「你是否同意『優生保健法施行細則第十五條第一項本文:人工流產應於妊娠二十四週內施行。』修正為『人工流產應於妊娠八週內施行』。」意即,原根據優生保健法,女性在懷孕二十四週內,可因特定原因,如:家庭經濟因素、非自願受孕、胎兒有先天性遺傳疾病等,自行決定人工流產,但「中華Shofar轉化社區聯盟」打算將期限壓縮至八週內,也就是說女性懷孕兩個月內,就必須決定是否進行人工流產。 此案又被稱作「心跳法案」,反墮胎人士認為,由於懷孕八週即可測到胎兒心跳,因此他們將胎兒視為獨立的生命體,母親無權終止懷胎。然而,根據婦產科醫師施景中所言,8週以下的胎兒僅能檢查心跳、確認胚胎長度是否合理,無法確認胎兒有無染色體異常等重大問題,檢查胎兒有無重大先天性疾病的最羊膜穿刺,都必須懷孕至少超過13週以上才能實施。若根據此法案,就算嬰兒發現先天性疾病也不能施作人工流產。許多網友更質疑,孩子若一出生就身患重病,明明早已檢查出來,卻無法有動作,對於父母孩子難道不是二度傷害? 且許多女性經期並不固定,有些女性甚至是「季經」,三個月來一次月經,即便懷孕,也無法在前八週就發現,更遑論人工流產。也因此,此提案被網路媒體「女性主義有事嗎」嘲諷:「用女人的身體自主權,去換一群男人的理想世界。」 誰的命比較重要,媽媽還是孩子? 剝奪女性身體自主權這已不是首次有團體提出「心跳法案」,事實上在國外,墮胎議題一直是各國政府爭辯的議題。今年三月,美國阿拉巴馬州、喬治亞州通過「心跳法案」,其內容為,只要能偵測到胎兒心跳,墮胎即為違法行為,除非當懷孕本身,會嚴重影響到母體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時,母親才可以選擇放棄胎兒,否則即便是因為強暴而懷孕,女性都不能自由墮胎。此法案也引起美國民眾上街抗議,認為有法律限制女性身體自主權,違反了基本人權,也與性別平等牴觸。 「心跳法案」有非常多不合理之處,然而仍有非常多團體一再提出,甚至也有國家同意實施,如此堅持,背後的原因,只為了幫未出世的胎兒爭取人權。然而,此原因最大的癥結點即為,「多大的胎兒,可以擁有人權呢?」以《優生保健法》為例,人工流產應在24週內實施,除了避免傷害母體,24週的胎兒已經屬於獨立個體,即便脫離子宮也有機會存活,以現存法條來看24周以上的胎兒才具有人權。然而,有部份團體堅持只要聽得到心跳就具有人權,甚至成為受精卵那一刻,就擁有人權,胎兒的「人權」爭議也仍未有定論。 不過,暫不論胎兒是否具有人權,或是從何時開始具有人權,孕婦本人是從懷孕那刻,到產子當下,都是具有人權的。該提案明顯未考量女性本身的人權及身體自主權,只以未出世的胎兒考量,似乎有些本末倒置。更遑論,用投票決議他人的身體自主權,這樣的公投提案,讓人不禁懷疑,台灣的人權意識是否面臨倒退。儘管我們無法準確衡量,到底是胎兒的人權比較重要,還是女性的身體自主權更重要?但可以確定的是,並不能僅考慮單方的權益。
捍衛墮胎自主權 挪威逾2萬人上街抗議
國際
第1690期
捍衛墮胎自主權 挪威逾2萬人上街抗議
焦點
2018-11-29
【記者徐佳渝綜合報導】「我的身體,我的選擇!」17日挪威民眾因不滿首相艾娜.瑟爾貝克(Erna Solberg)10月提案提高墮胎門檻,聚集在挪威首都奧斯陸,舉牌示威抗議、表達反對訴求。自17日的抗議遊行起,民眾不滿的情緒陸續延燒至挪威34座城市,參與抗議的民眾總計高達2萬5千多人。 民眾舉著被神像化的艾娜.瑟爾貝克圖像,圖中他懷著多胎的身孕,周圍還有許多挪威傳統用來墮胎的衣架。 圖/卡洛琳.維斯蔻格提供挪威首相艾娜.瑟爾貝克10月提議修改挪威「墮胎法」,廢除法條第二項「唐氏項(Downs Paragraph)」。對於懷孕12周以上的女性,若健康上無法負荷,或胎兒被檢查出有重大疾病,如唐氏症候群、心臟衰竭(Heart Failure, HF)等狀況,「唐氏項」即可賦予女性合法墮胎的權利。(註1) 為捍衛墮胎法,民眾聚集在挪威國會前抗議,反對首相艾娜·瑟爾貝克的決定。 圖/瑞珍.比莉斯提供為了維護女性權益,17日挪威各地出現「捍衛墮胎法(Forsvar Abortloven)」的抗議活動。參與聲援的「挪威女性公共協會(The Norwegian Women's Public Health Association)」表示,擁有身體自主權是重要的人權,「懷孕女性也是人,不只是放置胎兒的容器。」協會表示,若政府剝奪女性墮胎權,只會導致更多非法危險墮胎的發生。參與者、大學生蘿拉(化名)分享,自己14歲時曾懷孕,但當時因沒有能力養育小孩而選擇墮胎,所以她認為墮胎應依照女性自身的意願,政府無權干預。就讀佛里登倫高中(Frydenlund School)的瑞珍.比莉斯(Regine Blix)則認為,若政府需限制女性墮胎,執政者也應釋出協助家庭經濟的配套措施,「養育患有疾病的小孩不容易,經費補助是政府至少要做到的。」 抗議民眾不分男女老少都來捍衛墮胎法,總計全挪威有25000多人參與其中。 圖/卡洛琳.維斯蔻格提供根據《路透社(Reuters)》報導,艾娜.瑟爾貝克被質疑是為拉攏反墮胎的保守派「基督教民主黨」(Christian Democratic Party),才提議修改墮胎法,為其2021年的選舉鋪路。而部分抗議民眾也認為,首相的決定無疑是政治操作的結果。對此,瑞珍.比莉斯指出,大眾無法接受女性權利被當作政治交易的籌碼。蘿拉(化名)也表示,提高墮胎門檻等於是「侮辱女權」,讓挪威民主走倒退步。基督教民主黨副主席肯兒.依果.洛普斯塔(Kjell Ingolf Ropstad)日前在「挪威廣播公司(NRK Radio)」訪問中表示,墮胎是歧視患病胎兒的行為。抗議活動參與者、就讀偉斯特達爾斯傳播學院(Westerdals School of Communication, WSoC)的卡洛琳.維斯蔻格(Caroline Vestskogen)也承認墮胎有歧視的意味,但他提到身邊親友領養唐氏症小孩的經驗,讓他明白養育患病孩童一點都不容易,「這不是隨便任何人都能承擔的重責」,認為女性應當在墮胎上握有決定權。 抗議民眾高舉著「別碰墮胎法,不然把你待在家裡的妻子送去大學。」標語,表達對反墮胎保守人士的憤怒。 圖/瑞珍.比莉斯提供部分民眾也質疑,墮胎對健康會造成負面影響。抗議活動參與者、就讀伯丁高中海事學院(Bodin upper secondary school and Maritime College)學生歐妲.約翰森(Oda Johnsen)認為,墮胎對健康有一定風險,但他也提到,並不是所有女性都能負荷懷孕或生產過程,若懷孕造成女性生命的威脅,墮胎會是最好的選擇。挪威女性公共協會則指出,主張墮胎合法化的人士並不是對未出生的胎兒冷酷無情,相反地,他們認為墮胎是讓整體傷害減至最低的「壞選項」。(註1)挪威墮胎法載明,女性懷孕前12周可自由墮胎,懷孕12周至18周,必須評估胎兒狀況後提出申請,方能墮胎,懷孕18周後則另有規定。
愛爾蘭生籲公投 促墮胎合法化
國際
第1670期
愛爾蘭生籲公投 促墮胎合法化
2017-12-20
【記者謝佩如綜合報導】愛爾蘭總理李歐‧瓦拉德卡(Leo Varadkar)於12日表態將於明年5月舉辦公投,決定是否廢除禁止墮胎的《憲法第八修正案》,因此愛爾蘭學生聯合會(Union of Students in Ireland)號召學生於13日上街遊行,高舉橫幅「支持選擇」(Pro-choice),敦促政府履行諾言,並呼籲國內墮胎合法化,但此舉也引發反墮胎團體的杯葛。 愛爾蘭學聯會號召各大學生一同上街遊行,呼籲婦女有權在國內合法墮胎。圖/USI提供愛爾蘭於西元1983年通過《憲法第八修正案》,視母親和未出生的胎兒有平等公民權,除非孕婦面臨生命危險,否則任何墮胎行為最高可面臨14年有期徒刑,是除了波蘭及梵蒂岡外,少數仍禁止墮胎的歐洲國家,因此想墮胎的女性只能前往他國進行手術。英國衛生署(Department of Health)指出,2015年有超過3000名愛爾蘭女性前往英國墮胎。愛爾蘭學聯會希望政府廢除《憲法第八修正案》,並提供學生安全、免費的墮胎服務。都柏林大學(Trinity College Dublin)學生瑪莉亞‧帕修依(Maria Pachowicz)表示墮胎者不是罪犯,「母親在非自願的情況下生產,對自己及嬰兒都是傷害。」而都柏林城市大學(Dublin City University)學生依佛‧圖依(Aoife Tuohy)認為現行法規太嚴格且守舊,但也不能無條件開放墮胎,必須於特定懷孕週期內墮胎,才能保障婦女安全。然而,遊行隊伍中也有不少男性為此議題發聲,都大學生米蘭‧哈特尼(Milan Hartney)坦言身為男性,無法體會女性懷孕或墮胎的痛苦,所以沒有資格限制女性身體自主權,「墮胎與否應由女性自己決定。」而反墮胎組織「支持生命行動」(Pro-Life Campaign Ireland,PLC)近日公布,英國每五名孕婦就有一人選擇墮胎,因此PLC認為《憲法第八修正案》挽救許多愛爾蘭人的生命,是愛爾蘭引以為傲的傳統,若選擇墮胎,則剝奪了人最基本的生命權。都大學生達瑞‧圖利(Dáire Tully)也表示,若基於優生學或經濟因素而選擇墮胎,都是歧視弱勢者,不應廢除法案。雖然天主教為愛爾蘭主流信仰,教義禁止同性戀及墮胎,但愛爾蘭已於2015年打破傳統,成為全世界第一個公投通過同婚合法的國家,因此被視為禁忌的墮胎議題也在近年引起關注,至於將針對完全廢除或放寬《憲法第八修正案》進行公投,仍待政府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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